提着公文箱的我,同这个有趣的小孩聊了很长时间。我们边走边聊,但我的脚步还是那么有规律。
走着走着,这个小孩也感兴趣似的学着我,很有规律的脚步。
我有些惶恐,大声的呵斥他,让他不要学着我的脚步。其实我想告诉他的是,不要这么有规律。否则,迟早有一天,他也会陷入我魔咒似的标准节奏里。
小孩不解的看向我,他说,他想当学校升旗队的队员,就必须要有规律的脚步。他还说,正是由于这样,他才会注意到我的。
我无言以对,别人的生活,我没有办法去强加干预。也许正是如此,我才会任由命运摆弄,始终保持着这单调乏味的步调。
小孩的出现,还是给我的生活变得有些许的不同。我就租住在他们家旁边,每天照常微笑着同他的父母打招呼,然后拎着公文箱出门,开始每天都会有的忙碌。
我的生活,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可是,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在忙些什么,也不知道这样忙有什么意义。
每到月末,我都会领到相同的薪水,然后将其中的一部分定期寄给某些人,剩下的钱留给自己。每天吃着相同的饭,见着相同的人。
在我的身边,发生着相似的事情。而这些事情,我已经经历了无数次。
到最后,相似的生活,让我自己都有些麻木了。我已经不再奢求生活会有什么变化,会有那么稍显不同的变化。
唯独这个小孩,他总能带给我的生活稍许的不同。
在我回到家的时候,可能会发现自己的窗户破了个洞。问了邻居,是这个混小子踢球的结果。
有时候,这个小孩还会来到我的家中,偷偷拿走我定时储存在冰箱里面的零食。
在节日的时候,我还会偶尔收到这个小孩的礼物。当然,这是在他心情好的时候。
我从来没觉得这是个坏小孩,倒觉得他像个调皮的小精灵,让我的生活稍微有了些活力。
孩子的生活与我是不同的,他们不用背负太多。所以,只有孩子才会发出这世界上最纯真的笑,与最干脆的哭声。他们的喜怒哀乐,很纯粹也很干净。
人迟早会长大,这个小孩也不例外。长大后的小孩,就不能叫小孩了,因为他丢失了最初的纯真。
这个小孩已经变成了个成年人,被生活所累的他,最终还是走上了和我一样的道路。每天按时上下班,按时刷牙洗脸,按时吃饭睡觉。
最后,在他父母的安排下,结婚生子,成家立业。
他的生活,已经完完全全变得和我一样,有着纹丝不动的节奏。那种怎么也不会改变的步调,让我感觉十分的无趣。
那个最初想当升旗手的孩子,最终还是和我般,踏入了枯燥无味的社会生活。我不知道这是他的悲哀,还是大多数人的悲哀。
有时候他也会找我喝酒,我们喝到大醉熏熏。他喝醉了后,就朝我抱怨,抱怨生活的种种单调。他说,他不想要这种标准节奏的生活。
对于这些话,我只能苦笑。
清醒后的他,还是像往常般,过着他不想要的生活,那种标准节奏下的生活。和我一样,他还是没能逃脱命运强加于身的枷锁。
我感到这么多年后,生活又变得索然无味起来。于是,我想到了逃离。像当初那般,从这个城市到下个城市。
但是身体已经渐渐开始衰老了,我还能逃到哪里去呢?
时代在日新月异的变化着,为了跟上它的步伐,越来越多人的生活踏上了标准节奏,我讨厌的标准节奏。
节奏!节奏!节奏!就像压在心口的块巨石,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我想逃离,却发现身边的世界,已经被节奏所掌控。
人们做着相同的事情,忙着相同的工作,踏着相同的步调。和那个孩子般,渐渐地失去了所有的活力,过上庸庸碌碌的生活。
天下之大,居然找不到我想去的地方,那个不一样的地方。
我提着已经陈旧的公文箱,走到了大桥边,走到了这个世界的尽头。
轻轻一跃,我终于结束了这样的生活,再也不用忍受那所谓的标准节奏。
公文箱在半空中打开,很多信纸洒落,飘飘洒洒的飞在空中。
真好看,就像漫天飞舞的白色羽毛。
我的灵魂飘在空中,看着那些被水打湿的信纸。上面幼稚的笔迹,记录着我童年的梦想。
童年的我说,想要所大房子,里面能装下我所有的玩具。还说,要有辆车子,能够带着我周游世界,去往那从没有人去过的地方。
我从来不知道,这些梦想被我带在身边,却不愿意去打开看一眼。
于是,我离最初的自己越来越远,最终变成从来没有预想过的模样。”
“故事讲完了,我们也该离开了。”苍老的声音无力的说到,似乎说出这句话,耗尽了他所有的精力。
几位客人默默的站起来,拿起雨伞排成排走到酒吧门口。
我追了过去,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看见酒桌上留着些东西。
酒桌上有几张红色的钞票,被两枚铜钱整整齐齐的压在桌面上。
桌子上的几杯鸡尾酒,原封不动的搁在那里,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回头看去,几位客人已经走出酒吧,走在寂寥无人的街上。
太阳升起,几个黑色的背影渐渐消失,再也看不见。
我忽然有了丝明悟,明白了这几位客人的身份,他们是即将消失在这个世界的生命。
酒桌上的东西被我收了起来,作为他们曾来过的印记。
至于那几杯鸡尾酒,被我洒在了地上,以祭慰这几个曾经存在过的生命。
天亮了,漫长的雨季,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过去了。就像晨出的薄雾,很快的消失掉,等待着下个轮回的重新出现。
第六十一章 父子重逢
天气好了,人的心情也会随之变的好起来。
漫长而寂寥的雨季终于过去了,空气中还残留着雨后淡淡的湿气,让喧闹的城市有了片刻的宁静。此时的心情,温柔而平静。
可这丝平静很快就被打破,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般。
下午四五点左右,我从睡梦中醒来。窗外温和的阳光照进来,铺洒出满地的金色流光。
午后的阳光,温暖却不刺眼,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在这个钟点醒来的原因。
早晨的太阳,充满了新生的喜悦;中午的阳光,带着蓬勃的生气;黄昏的余光,给人种落幕的悲凉之感。
唯独这午后的阳光,不急不缓的流淌着,犹如生活般淡然。不悲,亦不喜,这正是让我欢喜的地方。就像仓央嘉措诗中写到的: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在一个人的时候,我喜欢听安静的歌,看安静的书。仓央嘉措的诗,便是我床边的读物。我经常会在闲暇的时间,独自翻阅这些书页,静静地想着那些过往的事情,想着我曾经的爱情。
读书,也许是郁薇带给我最好的习惯。上学那会,最烦的就是读着这些似懂非懂的文字,现在反倒是沉迷其中,我不由的自嘲到。
或许,这就是成长带给我们的改变吧。只有经历过,才会懂得其中的种种悲喜。
我不得不承认,到目前为止,我还是无法忘记那个在生命中热烈出现又悄然消失的郁薇。只有真正爱过,才会懂得那种不舍与牵挂的滋味。
爱情真的就是这样,它不奢求太多,只要有牵挂就好。难过的是,我现在连牵挂的人都没有。因为三年多的时光过去了,我还是没有郁薇的任何消息,甚至连她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也不知道仔仔现在怎么样了,再过一年到了三年之约的期限,到时候就能为他塑身。想到这儿,我的心情就变得好起来。
让仔仔变的好起来,就是我最大的期盼,也是我给郁薇最好的交代。
在阳光的照射下,我穿好衣物,洗漱完毕。打理好自己,给自己煮了碗面条。
事实上,生活在南方城市的人,大多习惯吃米饭。但在我的单身生活里,只要能应付肚子,不把自己饿着,吃什么都是无所谓的。
趁着面条煮在锅里的时间,我随手翻阅着摆放在床头的那几本书刊。
这时,卧室的门被敲响,门外传来大凯激动的声音:“明哥,快开门啊。”
我放下书本,缓步走到门边,打开了门,对着站在门口的大凯说:“大凯啊,有什么事情吗?”
“明哥,你看谁来了。”大凯让开高大的身子,露出身后的两个小小身影。
小女孩有着大大的黑眼睛,是长高了些的婷婷,她手里牵着个清秀的小男孩。小男孩十二三岁的模样,腼腆有些怕人。
“哎呦,这可就不对了。”我看着婷婷,正色调笑到:“婷婷,你可是我内定的儿媳妇,怎么能牵着其他男生的手呢。”
内定儿媳妇的说法,我也不过是想想而已。当然,如果变成现实,那肯定是皆大欢喜。
对婷婷说这样的话,只是开玩笑,怎么会当真。就算小姑娘想找其他男孩做老公,我也管不着啊。
婷婷羞红了脸,双颊泛起两朵小桃花似的红晕。小姑娘跺着脚,没好气的说到:“坏蛋叔叔,仔仔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老爸呢。真是的,人家快被你气死了。”
“恩?仔仔?”我疑惑的看向婷婷,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婷婷朝我瞪了瞪大大的黑眼睛,偏头向我示意说:“你仔细看看,这是谁。”
小姑娘黑宝石似的眼里没有多少眼白,不然我该看到她的白眼了。
顺着婷婷所指,我观察起她牵着的这个小男孩。与婷婷般,这个清秀的男孩也带着股阴柔之气;有些腼腆的性子让他不敢正视我,但又忍不住好奇的看两眼。
婷婷是由于“安魂符”的缘故,自生下来便有了与鬼魂沟通的能力。难道这个男孩也是如此,才会有种阴柔的感觉?我在心中疑惑着。
微微闭眼嗅去,还带着些淡淡的玫瑰花香。
忽然,我想到了什么。仔仔,没错,只有作为婴灵的仔仔,才会带有这种独特的气息。
我懊恼的拍了拍脑袋,怪自己怎么这么笨,事到如今才想起来。
大凯站在旁边,忍不住说到:“明哥,你怎么比我还笨嘞。”
“怎么样,知道他是谁了吧?”婷婷昂起头,得意的窃笑着。
我没有理会他们俩,而是大步走上前,将男孩抱起来。
“好你个臭小子,出去两年了,也不知道回来和老爸打声招呼。”我将仔仔举到眼前,大笑着说到。
我是真的想念这臭小子了,儿行千里,可不仅是母担忧,我这个老爸也很担心啊。这两年里,我不知道多少次想象着重逢的情节,等真正重逢了,却激动到不知道怎么表达。
仔仔似乎被我的行为吓到,身子闪了闪,居然消失掉了。
我感到手头忽然一轻,再看去的时候,仔仔已经回到了婷婷身边。
话说回来,仔仔的体重本来就很轻,相当于没有。关于这点,我也能理解。灵体嘛,自然不能按照正常人的方式去对待。
“臭小子,你躲个什么。快过来让你老爹看看,长胖了没有。”我伸出手,对着仔仔说到。
仔仔拉着婷婷的手,指着我说:“姐姐,你快说他是个坏叔叔,这样我就可以好好收拾他。”
我顿时停在原地,不知道说些什么为好。
这是怎么回事,我脑子里像团浆糊,充满了疑问。
大凯也呆住了,显然他也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
倒是婷婷,很早就预料到这幅情形出现。小姑娘淡定的站到旁边,好整以暇的坏笑着说:“他本来就是个坏叔叔啊,你现在才知道。”
我感到眼前忽然出个黑影,仔仔已经闪现到我旁边,举起白白嫩嫩的小手,像是要攻击我这个老爸的样子。
“好了,仔仔,赶紧住手。”在这时候,媛媛抱着花盆走上楼,制止了仔仔打人的行为。
媛媛还是那副模样,没什么变化。但仔细看去,就可以感受到她身上多了种出尘的气质。
“婷婷,仔仔,别玩了,都过来吧。”媛媛对两个小孩说到,声音里带着些威严。
听到媛媛的话,两个孩子乖乖的走到媛媛身边。仔仔还向媛媛撒娇到:“媛媛姐姐,是那个坏叔叔先欺负我们的啦。”
婷婷站在另一旁,头小鸡啄米似的点个不停。他俩淘气的行为,让我感到无可奈何。
我感慨到:“现在的孩子啊,老爸的话都不听,却听姐姐的话。还想着动手,真是让人伤心啊。”这话是对着媛媛说的,话里有种酸酸的味道。
媛媛“呵呵”笑着说:“明哥,这件事我会向你解释清楚的。”
“恩?什么东西熟了,好香啊。”仔仔的鼻子十分灵敏,他小小的鼻头耸动着,像是嗅到了什么香气。
我忽然想起,面条还在锅里煮着。如果没记错的话,我还加了两个荷包蛋。
说起来,我的厨艺确实不错。秉承着南方家庭会做饭这个好传统,无论是食材的搭配,还是菜肴的火候,我都有着独到的心得。就连随意煮出来的面条,也能让人胃口大开。
当然,十分美味倒谈不上,但的的确确能勾起食欲。
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抢先跑到卧室,关掉了煮面条的火。要不然,面条就算不煮糊,味道也不会再保持新鲜。
“啊,好香的鸡蛋面,赶紧给我来碗。我们千里迢迢赶来,一路上都没吃什么东西呢。”婷婷站在我身边,眼巴巴的看向锅里说。
“我也想来碗这个鸡蛋面,真的好香呢,比爷爷熬的灵药香多了。”仔仔也凑热闹到。
“切,我想喝灵药还喝不到呢。”婷婷鄙视的看着仔仔说。
仔仔睁大眼睛,无辜的说:“灵药很苦的。”
婷婷顿时无语,她眼珠转动说到:“嘿嘿,给你喝你喝的着吗?别忘了,你只能吸收液体食物呢。”
“那我可以喝汤啊。”仔仔可怜巴巴的说。
这回轮到我无语了,这是个怎样的臭小子啊,丁点不知道哄女孩开心。于是,身为老爸的我赶紧打圆场说:“好了好了,都盛给你们行了吧。”
两个孩子开心的跳起来,我只能无奈的给他俩每人盛了碗面,转眼就看到锅底了。
“媛媛,要不要我再给你做碗。”我向媛媛询问到。
媛媛不好意思的点头说:“那就麻烦明哥了。”
站在旁边的大凯,腆着脸说:“其实,那个,明哥,我也没吃饭嘞。”
我没有话再讲了,敢情我成了专门的厨师。
最后,在我的辛苦下,我们几个围坐在地毯上,很踏实的大吃了顿鸡蛋面。期间,大凯献殷勤似的到楼下拿来瓶果酒分给大家。
对于这种行为,我只能无奈的摇摇头,一笑而过。
“媛媛啊,现在可以告诉我,仔仔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了吧?”酒饱饭足后,我向媛媛问到。
仔仔躺靠着沙发,很舒服的拍着自己的小肚子。
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