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次掩卷感慨道〃我渴望有个亨利(这样品格的男人)〃;另一类是所谓的〃纯文学〃读者,他们在情节背后寻找一个绞尽脑汁自圆其说的作者,看她如何在〃时间可逆〃这种危险的大前提下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任何一个企图让〃传奇〃的降落伞安全着陆在现实主义大地上的作家都得学会这一手,应该说尼芬格做得相当成功。若干年前,西蒙娜·德·波伏瓦在她的小说《人都是要死的》里设计了一个不死的人,刀劈不死,枪打不死,沉江不死,永远年轻,最后终于感到活腻了。与波伏瓦的〃人的价值在于其必死性〃相比,〃爱情能超越死亡〃的口号岂不人性化得多?
正如现实是人书写的,传奇的虚构程度也是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拿捏的。让时间倒流1000年的是科幻小说或电脑游戏;倒流20年的是社会风情小说;时而倒流1000年时而倒流20年来去自由进出方便的,大概就是藤子不二雄的《机器猫》了。一集一个短故事说完拉倒,不用考虑逻辑上的前后吻合,也不必在意个人史的改写。有意思的是,野比康夫也多次利用时空机器窜到未来去偷看自己的另一半,惜乎现实中的小甜甜静子始终不解风情,不像克莱尔那样面对一个外星人都能认出自己的宿命。
时间中旅行的爱情
走走/文
等待,在我之前的阅读经验里,似乎注定是一个浪漫而美好的动词,几乎每一个缠绵悱恻的故事,都少不了主角间牵肠挂肚的等待。即使那句〃等待是最初的苍老〃,也算是一份美好的无奈。然而《时间旅行者的妻子》里这个关于漫长等待的故事,这一段在时间中旅行的爱情却是这样的,一方不停地消失,另一方却不停地等待。执着的背后,是一种焦灼,一种折磨,一种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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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在最初,在那个小女孩还没有真正成为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时,是相当美好的。但在他们结婚,有了相对而言更现实的生活后,等待本身就不再是那么美好的回忆了,尤其是,她不得不数次流产,因为她所怀上的小孩,也会像父亲那样发生时间旅行,会重新进入她的子宫,于是她就大出血。
让我们还是回到克莱尔六岁那年吧,那时她还很小,她一无所知,她在自家草坪上见到了一个赤裸的男人,他告诉她,他叫亨利,那年他36岁,来自未来,他是时间旅行者。他给她写下下一次见面的日期,然后就消失了。于是她开始等待,同时等待自己长大,她想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他。她终于等到了自己20岁的这一天,这一天,正常时空里的亨利28岁,他第一次见到克莱尔。
爱情到这时为止都是浪漫的,作者更多展现的是时空旅行带来的戏剧性,比如至少可以在股市中常胜不败。但是有了爱以后,他们就想要一个温馨的家,于是问题开始了,比如,如何让新郎在漫长的举行婚礼期间不消失。对于一个时间旅行者来说,究竟何时去时间旅行、将去何处、将在新时空中停留多久、以及何时回来,这些他都决定不了,也许下一秒钟,他已经处于异时异地、没有蔽体的衣服(时间旅行的时候,什么东西都带不走)、没有亲朋好友,感受到的只有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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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国内精彩书评(5)
而这种恐慌同样会传染给他最亲密的人,他的妻子。他们的生活不断被他小小的失踪所干扰,每一次的消失,事先毫无征兆,有时她从厨房走到客厅,发现地板上只剩下一堆衣物;她醒来会担心他已经消失,并且永远不再回来了;也可能早上刚起床,发现淋浴水龙头仍开着,浴室里却空空荡荡。有时一切又极其可怕,比如门外会突然传来几下呻吟,她打开房门,发现赤身裸体的亨利满头是血,可能是被某家人家的德国牧羊犬追赶得上了树,可能是刚遭过殴打。在她小时候,她一直盼望着能见他,他的每次到来都是一件大事,那时的等待是最有诱惑力的。但在他们婚后,他的每次离去都成了一件不快、一场剥夺、一次历险,她开始害怕他离开。
应该说,是他们对爱情的信念,尤其是她的,决定了他们始终在一起。你能想象他们最卑微的欲望就是〃最少的移动〃吗?在经年累月的担心等待中,她变得坚强,也更能面对孤独。真爱需要独自等待,如此长久地、一往情深地等待一个常常消失、回来时却往往面目全非的男人,又需要怎样的大温柔和大勇气。
最后一次的消失发生在亨利43岁那年,他落入另一个时空高高的干草丛中,被一群狩猎者(包括克莱尔的父亲和哥哥)的来复枪击中。
关于爱情的故事实在太多了,它们有着无法避免的重复;而真实的爱情被生活拉长以后,也会让人难免产生丝丝缕缕的厌倦,而《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这一个,实在值得我们倾听。等待真爱,也是在等待生命再生出力量与勇气来。最终,真爱会降临,而你,又是否还在那里。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书评
高天羽
《时间旅行者之妻》(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在2005年出版后迅速打入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单,在网络书店亚马逊的科幻和奇幻类图书中曾经长期居于榜首,现在仍在热销中。人民文学出版社刚出版了该书中文版。本书的作者Audrey Niffenegger(奥德丽·尼芬格)女士在芝加哥的哥伦比亚学院教授书籍设计和纸艺,这是她写的第一本小说。
因为基因变异,小说的男主人公Henry(亨利)获得了时间旅行的能力,但什么时候前往另一个时空,他本人并不能控制。这种特异功能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和痛苦:不能开车,因为他随时可能从驾驶座中消失;也不能搭乘飞机,因为当他从时间旅行中返回时,飞机已经不在原处。他无数次被带回母亲出车祸的那天,从不同的角度目睹母亲的惨死。妻子Clare(克莱尔)的生活也受到了影响:有时走进厨房,发现丈夫的衣服堆在地上,人已不知去向;有时浑身赤裸的丈夫呻吟着出现在花园里,头上流着血。Henry时常在半夜消失,早晨返回,然后告诉Clare他夜里去了何时何地,就像别的丈夫告诉妻子昨天晚上做了什么梦。这种超常能力甚至影响到了下一代,Clare腹中的胎儿遗传了父亲的变异,总是旅行到子宫外面,Clare为此频频流产。时间旅行也有好的一面,Henry能够和Clare结识相爱,就是拜这种神奇的能力所赐。Clare六岁时,三十六岁的Henry穿过时间来到她面前,告诉她自己就是她未来的丈夫。从那以后,Henry频频穿越时空来和逐渐成长的Clare相会,直到十九岁的Clare遇见和她处于同一时间的Henry;两人恋爱、结婚、共同孕育下一代,又共同经历生离死别。本书的每一章都根据Henry和Clare两个人的视角,由第一人称写成。
虽然书名里有〃时间旅行〃,但书中的科幻成分并不重。不少购买此书的科幻迷抱怨这不是纯正的科幻小说,确实有他们的道理。涉及时间旅行的科幻小说免不了要回答〃时间旅行何以可能〃的问题,但Niffengegger女士并没有搬出相对论,她只是让主角Henry得了一种叫Chrono…Displacement Disorder(时间错位症)的病,以此解释他的神奇能力。此外,时间旅行者在另一个时空的作为可能有多种后果:可能像《雷霆万钧》中一样改变历史令现在面目全非;也可能像《回到未来》中一样创造一个全新的可能世界。在《时间旅行者之妻》中,作者的设定是:过去和未来都是既定事实,不可改变。而对于这一左右故事进程的重要设定,Niffengegger女士也没有给出解释;她在一次访谈中承认,自己一开始就没想写科幻小说。《出版任周刊》对这本书的评论时;与其说是幻想小说,这更像一个爱情故事。说这本书是披着科幻外衣的言情小说,并不为过。
无论是否严谨,科幻元素的加入使书种叙述的爱情显得与众不同。Clare六岁时认识了来自未来的三十六岁的Henry,而与他同时代的十四岁的Henry这时候还不知道Clare的存在。在Clare的整个少女时代,Henry频频来访,到二十八岁的Henry第一次见到十九岁的Clare时,Clare已经对他了如指掌。在这段婚恋中,妻子认识丈夫要早于丈夫认识妻子。苛刻的读者可能觉得两人之间的爱情并不是自然发生的纯洁爱情。的确,Henry在时间旅行中反复告诉年幼的Clare:我就是命中注定的未来丈夫;而Clare在同时代的Henry第一次见到她时就告诉他:你是我命中注定的未来丈夫。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人都在竭力给予对方暗示,甚至操纵对方的情绪。但另一方面,两人的爱情比起平凡的婚恋又显得更有激情;Henry频繁消失,又在出乎意料的时刻出现,Clare总是像迎接远航归人一般迎接Henry。在谈到两人爱情的特殊性时,Niffengegger女士说:这两个人都在不断地失去对方,他们不像一般的夫妻那样,对婚姻慢慢失去新鲜感;他们总是活在当下。
小说最触动人心的部分当属Henry和Clare的离别:根据Clare的记忆,1990年,Henry在一次时间旅行中被猎手误杀。对于Henry而言,被杀是未来发生的事,对于Clare,这是她记忆中的事件,是过去的一部分;而过去,是不可改变的。Henry又从自己未来女儿的口中得知了这次死亡之旅的时间;在最后的时刻来临前,他立下遗嘱,和Clare、和朋友们道别,然后慢慢消失。
如前所述,这是一部披着科幻外衣的爱情小说。如果你有非硬科幻不读的信条,这本书就不是为你准备的;如果你是爱情小说的爱好者,我推荐你读一读这本书,因为他讲述了一个非比寻常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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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初次约会(上)(1)
初次约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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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六(亨利二十八岁,克莱尔二十岁)
克莱尔:虽然我周围的一切都是大理石,可是这个阴冷的图书馆,闻上去怎么有股地毯吸尘器的味道?我在访客登记簿上签下〃克莱尔·阿布希尔,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十一点十五分,于特藏书库〃的字样。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个纽贝雷图书馆 ,现在我穿过这条幽暗、略有些阴森的入口过道,一下子兴奋起来,仿佛刚刚梦醒在圣诞节的早晨,整个图书馆就像只装满美丽书籍的大礼盒。电梯缓缓上升,不是很亮,几乎没有声响。到了三楼,我填写了阅览卡申请表,然后走到楼上的特藏书库里,我的皮靴后跟在木质地板上啪嗒作响。房间里安静,拥挤,满是坚固沉重的大书桌,桌上是成堆的书,桌边围坐着读书的人们。高耸的窗子,透进芝加哥秋天早晨明亮的阳光。我走到服务台边,取了一叠空白的索书单。我正在写一篇艺术史课的论文,我的研究课题是:克姆斯歌特版的《乔叟》 。我抬头看了看这本书,填了一张索书单,同时,我也想了解克姆斯歌特出版社的造纸方法。书籍编目很杂乱,于是我走回服务台,请求帮助。正当我向那位女士解释我需要什么时,她的目光掠过我的肩头,落在正从我身后走过的一个人身上,说:〃或许德坦布尔先生可以帮您。〃
我转过身来,正准备再次解释一下我的需求,刹那间,我的脸和亨利的脸相对。
我哑口无言了。这就是亨利,镇静,穿着齐整,比我见过的任何时候都要年轻。亨利在纽贝雷图书馆工作,此时此刻,他就站立在我面前。我欣喜若狂。他很有耐心地看着我,稍显诧异,但很有礼貌。
他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么?〃
〃亨利!〃我只能压抑着抱住他的冲动。很显然,他这辈子从未见过我。
〃我们见过面么?对不起,我不……〃亨利环顾四周,生怕读者或同事注意到我们俩,他迅速搜寻记忆,然后意识到,某个未来的他早已经提前认识了现在的我,这位站在他眼前喜形于色的女孩。而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在草坪上吮我的脚趾。
我试着解释:〃我是克莱尔·阿布希尔。我小时候就认识你了……〃我有一种茫然,眼前我深爱着的男人,居然对我完全没有印象。因为对他而言,一切都还在未来。整个古怪的过程让我直想发笑。多年来,我对亨利积累的了解,此刻如洪水泛滥般涌上心头,而他却疑惑、畏惧地打量着我。亨利穿着我父亲的旧渔裤,耐心地考我乘法口诀、法文动词、美国各州的首府;在草坪上,亨利边笑边注视着我七岁时带来的特别午餐;我十八岁生日时,亨利身穿无尾礼服,紧张地解开衬衫和饰扣。此地!此时!〃来呀,我们去喝咖啡,去吃晚饭去别的什么吧……〃他一定会答应,在过去和在未来都爱着我的同一个亨利,通过类似蝙蝠次声波般的神秘时间感应,现在也一定会爱我!我松了口气,他果然立即答应了,我们约好今晚在附近一家泰国餐厅见面。图书馆服务台后面的女士目瞪口呆地看完了我们整个交谈过程,离开时,我已完全忘记了克姆斯歌特和乔叟。我轻盈地走下大理石台阶,穿过大厅,来到芝加哥十月的阳光中,然后小跑着穿过公园,我一路微喘个不停,幼犬和松鼠都远远地避开我。
亨利:这是十月普通的一天,秋高气爽。在纽贝雷图书馆四楼,那间装有湿度控制系统却没有窗子的小房间里,我正在分类整理一套刚捐来的大理石纹纸。这些纸很美,但分类工作枯燥,乏味,甚至让人有些自怨自艾。事实上,我感觉一下子苍老了很多。一个二十八岁的小伙子,痛饮昂贵的伏特加直到半夜,绝望地想要挽留住英格里德·卡米切尔施舍的爱,这种滋味有谁能懂?彻夜,我们俩都在争执,现在,我甚至都记不得当时究竟吵了些什么。我大脑里的血管突突直跳,我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