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侠达伦·山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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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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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没时间坐下来难过。我们还有三次机会去寻找并除掉我们的死敌,所以我们的追杀还在继续。我们把错失的机会抛在脑后,擦亮刀刃,和夏娃娜及怪物马戏团里的朋友们道别分手,又上了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坚定地继续向前……
第一章
《每日邮报》,9月15日
血腥的死亡之夜!!!
谋杀扰乱了本市往日的安宁。在短短六个月的时间里,竟有十一个人惨遭杀害,他们的尸体被吸干了血,丢弃在各种公共场所。还有更多的人消失在夜幕中,也许正躺在街道的下面,任凭自己的尸身在死寂的黑暗中腐烂。
官方无法对这一连串的恐怖杀人案件做出解释。他们认为这些案件绝非一人所为,却也无法把它们同某些备案的嫌疑犯联系起来。在这次本市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警方行动中,本地绝大部分流氓团伙被捣毁,邪教领袖被拘捕,秘密团体的活动场所被摧毁……可依然找不到这些案件的任何线索!
蛮横作风
在被问及为何案件还没有结果时,监察长爱丽斯·伯吉斯以她一贯蛮横的方式给出了回答。“我们忙得四脚朝天,”她忿忿地说,“每个人都无偿地加班工作,没人在逃避责任。我们派出大量警力在街上巡逻,甚至拘捕了那些仅仅看上去可疑的家伙。我们为了儿童从夜晚七点开始实行宵禁,同时建议大人也留在家里。如果你觉得谁能干得更好,就告诉我一声,我马上高高兴兴地走人。”
一颗定心丸——但没人感到心定。城里的居民早已厌倦了承诺和誓言。虽然无人怀疑本地警察的诚实和努力——包括被调来支援这场行动的军队——但人们根本就不指望他们能够结束这场灾难。许多人在搬家,和亲戚待在一起,或住到旅馆里,直到屠杀结束为止。
“我有孩子,”四十五岁的迈克尔·科比特是一家旧书店的老板,他告诉我们,“我觉得逃跑不是什么光荣的事,这会毁了我的生意,但我妻子和孩子们的生命当然是最重要的。警察还是和十三年前一样无能。我们只能等着灾难赶紧过去,就像从前一样。灾难过后,我再回来。还有,我觉得留在这里的人准是疯了。”
死亡历史
提到过去,科比特先生指的是将近十三年前的一段日子,灾难同样拜访了这座城市。当时,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发现了九具尸体,他们和这次的十一个牺牲品一样,都遭到残杀,并被吸干了血。
但那些尸体都掩藏得十分小心,死后很长时间才被发现。而今日的凶手——应该是今夜的,因为受害者都是在日落后遭遇不幸的——根本不屑掩饰他们的罪行。他们似乎以残暴为荣,明知道抛尸的地方会被人发现,也毫不在意。
许多本地人确信这座城市遭到了诅咒,有着死亡的历史。“这场屠杀已经让我等了五十年。”本地的历史学家和玄学专家凯文·贝斯蒂博士说,“吸血鬼在一百五十多年前拜访过这座城市,对于吸血鬼而言,一旦他们喜欢上某个地方——他们总会再来的!”
暗夜魔鬼
吸血鬼。如果只有贝斯蒂博士指出这些罪行都是暗夜魔鬼所为,也许人们会认为他是在胡言乱语。但已经有许多人坚信我们正落入吸血鬼的魔掌。他们举出的事实有:袭击总是发生在夜晚,尸体被吸干了血——看上去并未借助任何医疗器具——而最具说服力的是,尽管有三位受害者在遭到袭击时被秘密隐藏的照相机拍了下来,但袭击者的面孔却并未显示在底片上!!
爱丽斯·伯吉斯监察长毫不理会这种吸血鬼理论。“你认为这是德拉库拉伯爵在胡闹吗?”她嘲笑道,“别犯傻了!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凶手一定是心理变态者,别把我的时间浪费在那些妖怪身上!”
在记者的追问下,监察长继续说道:“我不相信有吸血鬼,我也不希望你们这些白痴将大家的脑子里塞满这类无稽之谈。我告诉你们:我要不惜一切代价结束这场惨剧。如果这意味着把木桩穿透某个疯子的胸膛——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个吸血鬼,即便丢了饭碗,进了大牢,我也会去干。别想打着疯子的借口逃脱惩罚。偿还十一位良民性命的惟一方式就是——消灭罪犯!
“这事交给我,”伯吉斯监察长发誓说,原本暗淡的眼中迸发出光芒——这会让范海辛教授①『注:亚伯拉罕·范海辛教授是《德拉库拉》'参见“吸血侠达伦·山传奇Ⅰ”之《吸血鬼的助手》(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二十五页注①'中吸血鬼德拉库拉的对手,曾与自己的助手一直将吸血鬼追至吸血鬼的老家特兰西瓦尼亚。现范海辛教授成了捕杀吸血鬼的人(本书中称为捕鬼手)的代名词。』感到无比骄傲,“哪怕追到特兰西瓦尼亚②『注:东欧历史地名,现属罗马尼亚。』我也不在乎。不论他们是人还是吸血鬼,谁也逃不掉正义之剑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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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的读者,我会抓住折磨他们的元凶。他们可以打赌。他们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打赌……”
暮先生顶开下水道的井盖,把它推到一边,哈克特和我在下面的黑暗中等着。他观察了一会儿,确定街上连个人影儿都没有后,才低声说:“警报解除。”我们跟着他爬上梯子,出来透透新鲜空气。
“我讨厌这些该死的下水道。”我咕哝道,扒下靴子,脏水、污泥以及我不愿去想的其他什么东西把靴子浸了个透湿。回旅馆后,我还得在水池里把它们刷干净,放在暖气片上烤干。这三个月来,夜夜如此。
“我也烦它们。”暮先生表示赞同,轻轻地把一只死老鼠从他长长的红斗篷的褶皱里抠了出来。
“没那么糟糕吧。”哈克特咯咯地笑着说。对他而言自然没事了——他没鼻子,闻不到味儿!
“至少雨还没下起来。”暮先生说。
“再过一个月,”我苦着脸说,“就十月中旬了,到时候我们得趟着没到屁股的雨水走路。”
“到时候我们早已发现了吸血魔,把他们解决掉了。”暮先生说,但显得并无把握。
“你两个月前就这么说过。”我提醒他。
“上个月也这么说过。”哈克特补充道。
“你们愿意取消这次搜捕,把这些人交给吸血魔吗?”暮先生平静地问道。
哈克特看了看我,我瞧了瞧哈克特,不约而同地摇起了头。“当然不愿意,”我叹着气说,“我们只是觉得累了疲了。我们回旅馆吧,把自己弄干,吃点儿热的东西。好好睡上一天,我们就没事了。”
我们在附近找到了的一架防火梯,爬上屋顶,在夜色的掩护下出发了,一路上并没撞见警察或士兵。
吸血魔王已经逃走六个月了。万查前往吸血鬼圣堡向王子和将军们报信还没回来。头三个月里,暮先生、哈克特和我漫无目的地搜寻,随后,我们隐隐约约地听说,恐怖正笼罩着暮先生的故乡——有人被杀,尸体还被吸干了血。据报道这是吸血鬼干的,但我们更清楚是谁干的。我们先前就听说城里出现了吸血魔,此行正是要确认这一点。
暮先生非常关注城里的居民。虽然他作为人生活在这里时认识的熟人早就去世下葬了,但他还是将他们的孙子孙女、重孙子重孙女看做自己精神上的亲属。十三年前,当一个名叫莫劳的疯吸血魔在这个城市里肆意作恶时,暮先生回来了,带着我和埃弗拉·冯——怪物马戏团的一个蛇娃——制止了他。现在历史又重演了,他觉得非插手不可。
“但也许我不该感情用事,”三个月前我们分析形势时,他就在思考,“我们必须集中精力搜索吸血魔王。我把大家拉过来而停止寻找吸血魔,也许是个错误。”
“别这么想,”我并不同意,“小先生跟我们说过,如果要找到吸血魔王我们就要随心而行。你的心将你拉回家乡,而我的心让我跟着你。我想我们应该来。”
哈克特·马尔兹,一个灰皮肤的小人,已学会了说话。他也同意我的观点,所以我们就赶来了暮先生出生的城市,考察这儿的形势,如果可能则加以援手。到这儿之后,我们马上发现自己陷入了一团迷雾之中。这里确实有吸血魔出没,如果我们估计准确的话,至少有三四个,可他们到底是吸血魔大队人马的一部分呢,还是一些游荡的疯子?如果他们是正常的战士,那么他们的杀人方式应该更谨慎些——明智的吸血魔绝不会让人们找到受害者的尸体。如果他们疯了,则绝不会隐藏得如此巧妙——经过三个月的搜索,我们在城市的下水道里没发现吸血魔一星半点的踪迹。
回到旅馆,我们从窗户进入了屋里。我们在顶层租了两个房间,夜晚的时候利用窗户进出,因为我们又脏又湿,没法走大厅。另外,我们的地面活动越少越好——城里一片混乱,警察和士兵在街上巡逻,看谁不顺眼就抓谁。
暮先生和哈克特洗澡的时候,我脱了衣服等着。本来我们该租三个房间,这样三个人能同时洗澡,但我们不让哈克特抛头露面会更安全些——暮先生和我会被当作人类,而怪物般的、被缝合起来的哈克特怎么看也不像个人样。
我坐在床尾,差点睡着了。过去的三个月漫长而又艰苦。每天晚上,我们游荡在房顶上和下水道中,寻找吸血魔,避免与警察、士兵和受惊的人们碰面,好多人开始带枪和其他武器。这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但据我们所知已经死了十一个人。如果我们不追查下去的话,还会死更多的人。
我站起身,在屋里走来走去,竭力保持清醒,等着洗澡。有些日子,我实在坚持不住,回来后就一头倒了下去,等到晚上醒来时,则满身大汗,又脏又臭,就跟猫咳出来的东西似的。
我不禁回想起上次来这儿所发生的一切。那时我还小,仍在学习怎样做个半吸血鬼。在这里,我遇到了平生第一个(也是惟一的)女朋友——黛比·赫姆洛克。她皮肤微黑,嘴唇丰满,眼睛亮亮的。我真想和她进一步发展。但责任感在召唤着我,我们杀掉了那个疯吸血魔之后,生活的洪流就将我们分开了。
自从回来后,我好几次经过她和她父母曾经住过的房子,真有些希望她还住在那儿。但新房客搬了进去,赫姆洛克一家杳无踪影。再说——我这个半吸血鬼的衰老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因此,尽管我最后一次吻黛比已是十三年前的事,我看上去只不过老了几岁。黛比现在一定已经变成一个妇人。我们再见面的话,一切都会乱套的。
通向卧室的门开了,哈克特一边走进来,一边用旅馆的大毛巾擦干身体。“可以洗了。”他说,一边用毛巾小心翼翼地擦着他那结满伤疤的灰色秃头。以免碰到他没有眼皮保护的绿色圆眼睛。
“干杯,耳朵。”我微笑着从他身边闪过。我这是在跟他开玩笑——哈克特和别的小人一样,也有耳朵,但它们都被缝在头侧的皮下,所以看上去好像没有。
哈克特已排空浴缸,插上塞子,还打开了热水龙头,这样我进去时,已经放了几乎满满一缸新水。我试试水温,又加了些凉水,关上龙头,就溜了进去——哦,老天!我想举手拂去钻进眼里的一绺头发,可就是抬不起胳膊——我太累了。我全身放松,打算就这么先躺上几分钟。我可以过会儿再洗头。就这样躺在浴缸里放松一下……就几分钟……就几分钟……
转念之间,我已沉沉地睡着了。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晚上,我浑身冻得发青,因为整整一天我都泡在这缸冰冷的脏水中。
第二章
又一个漫长而令人失望的夜晚结束了,我们回到了旅馆。自打进城,我们始终住在这个旅馆里。我们并不打算这样——每过几周,应该另找个地方落脚——但搜寻吸血魔把我们折腾得精疲力竭,再也没力气换新地方。就连不需要多少睡眠的健壮的哈克特·马尔兹,每天也得打上四五个小时的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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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了个热水澡后,我感觉好多了,打开电视,看看有没有关于杀人的新闻。我意识到今天是星期四的凌晨——跟吸血鬼们待在一块,日子好像融化在一起,我很少注意哪天是星期几——没有新的死亡报道。发现上一具尸体已是近两周前的事了。城里的流言给人一丝希望——好多人觉得这场恐怖已经到头了。我虽然怀疑大家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但在关掉电视、一头扎到旅馆舒服的床上时,还是希望这是真的。
过了一会儿,我猛地被人摇醒了。一道强光透过薄薄的窗帘射了进来,我立刻意识到已到了中午,也许刚到下午,离起床时间还早着呢。我一边咕哝着,一边坐起来,发现哈克特正一脸焦急地俯身看着我。
“怎——怎么了?”我擦着眼屎说。
“有人在敲……你的门。”哈克特压低了声音说。
“教他们走开就是了。”我说——也许说的是其他类似的话。
“我倒是这么打算来着,可……”他犹豫着。
“到底是谁呀?”我问道,感觉有麻烦来了。
“我也不认识。我把我的房门开了道缝儿……偷偷看了一下。那家伙不是旅馆里的,哦……对了,有个旅馆里的家伙倒是跟他在一块。他是个小个子,拎着个大……公文包,他是……”哈克特又犹豫了一下,“来找你的。”
又传来一阵敲门声,我站了起来。冲进哈克特的房间。暮先生在另一张床上睡得正香。我们蹑手蹑脚地绕过他,把门打开了窄窄的一道缝儿。走廊里的其中一个我认识——旅馆的日班经理——但另一个我从来没见过。他个子很矮,像哈克特说的那样,很瘦,提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公文包。他身着深灰色西装,脚穿一双黑鞋,戴着一顶老式圆顶礼帽。他皱着眉头,抬手又敲了起来,我们轻轻掩上门。
“我们该让他进来吗?”我问哈克特。
“嗯,”他说,“他看上去不像那种……没人搭理就走的人。”
“你看他是谁?”
“我不敢肯定,他好像……有点爱管闲事。也许是个警察或者……是军队上的。”
“你看他们会不会知道……?”我朝那个熟睡中的吸血鬼点了点头。
“那他们不会只派一个人来……如果他们知道的话。”哈克特答道。
我想了一会儿,有了主意。“我去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除非万不得已,我不会让他进来的——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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