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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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泡泡-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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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中,窗外又飘起了飞絮。但今年的我,却对此一点儿也没有感觉,我甚至庸俗地想,如果那漫天飘飞的是一张张钞票该有多好!
  三个月的期限很快就要到了。由于信誉丧失的原因,一同并没有向朋友筹到太多钱款。而我们几个大活人,每天只有忧心忡忡地看着这个清高尊贵的老人,为了“五斗米”而飞速苍老。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看清自己的无能。对于他的困境我束手无策,每天只有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对冰儿的照片,乞求冰儿在天之灵的佑助。
  一个人,只有到了万念俱灰的情况下,才会想到求助于神灵。如今,我便是这样一种状态。
  一个阴天的傍晚,一同又不回来了。这些天,他经常夜不归宿。他现在好像怕进入这幢别墅,每次回来都行色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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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我们的交谈越来越少。每当我问起他款项筹集的情况时,他总是平淡地说:“还好,还好。”可天知道,这个“还好”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又不能过于打破砂锅追问到底,即便问出真实情况又如何,我们谁也无能为力。
  所以,只能这样苟安。
  我很烦躁,不知道一同到哪里去了,不知道他现在好不好,不知道他明天会不会回来……不知为何,这些天,每当一同告诉我们他不回来时,我便有种近乎“生离死别”的恐惧。相
  信李姐、老罗也有类似的体会,大家都闷闷不乐、忧心忡忡,就连扎勒,也悄无声息地伏在沙发边,瞪着一双悲苦的黄眼睛望着我们大家,一副行将就木状。
  这种死气沉沉的感觉真令人窒息。枯坐到夜里十点钟,我再也无法忍受了,于是开着车悄悄溜了出去。
  夜已经深了。三环路上畅通无阻,五彩的街灯洒在黝黑的柏油路面上,溜光水滑,镜子一般。
  我没有方向,只是想感受一下速度带来的片刻放纵。于是我把油门加到最大,车子轻飘飘地“飞”了起来。道路两旁的霓虹灯像明亮的丝带,被长长地拉扯着,一路延绵不断。
  恰在这时,我的手机声大作。接过来一听,竟然是蓝湄的声音,“白青青,白青青,快来,方卓正在PASSION呢!”
  我浑身一激灵,即刻把车头一拐,驶向“长城饭店”。
  “PASSION”。
  这个名字直白而又挑逗。“PASSION”到底算是“激情”还是“爱情”?站在流光溢彩的招牌下,我踯躅片刻,一咬牙,挺身而入。
  富贵奢靡、纸醉金迷、声色犬马……此时,我绞尽脑汁也无法形容这里的气象,或许,它的非常态是根本无法言表的。
  锦衣华饰的蓝湄正与一帮金发碧眼的肥佬们打情骂俏,长长的水钻耳坠被她摇曳得风姿绰约。看我进来,她立即迎上前,拉我至一个阴暗的角落,指着对面一处半敞开的豹皮沙发,“喏,那是不是他?”
  果然是他!在那一团莺歌燕语、花团锦簇当中,一个醉酒的男人正在左拥右抱。若不是蓝湄的指点,我怎么也不敢相信那样一个丑态毕露的家伙竟然是当年玉树临风的方卓!
  我笑笑,拎着一杯酒走过去。
  站在那群纵情的男女面前,我手一扬,把酒泼在方卓脸上。
  “哎哟!”方卓惊跳起来,一看到我,不相信地揉揉眼睛,“白青青?!是你吗?”
  “是我!”我咬牙切齿,这厮,我找他太久了!
  “你怎么在这里?”
  “这有必要问吗?”
  这时,众女讥笑起来,“方卓,你又放谁鸽子了?”
  方卓又羞又急地抹抹脸,“白青青,有话我们外面说去。”
  “好,出去就出去。”我一扭头,走出PASSION。
  我在停车场里等他。
  起风了,我把手插到风衣口袋里。当我摸到口袋中那个坚硬的手机时,心一下子狂跳起来,接着,一个念头水泡似的浮起来。
  夜色中,一辆银色的“凌志”缓缓地冲我开过来。
  短短数月工夫,方卓便一副钻石王老五状。当他手握方向盘驶入璀璨的建外“SOHO”时,一身宫廷打扮的门卫一跺脚,向我们奉上个标标准准的“军礼”。
  方卓瞥都不瞥他们一眼,目中无人地把车子缓缓停在车库中。
  我听说过建外“SOHO”的豪华别致,可一下车,还是被四周错落有致的玻璃VILLA群给震住了。这是潘石屹为城市新贵们度身订做的豪华住宅代表作,一座座看似凌乱却通体和谐统一的VILLA在夜色中泛着冷冷的、高不可攀的光华。
  “知道吗?建外SOHO才是时尚,老掉牙的紫玉山庄早就过气了。”方卓面有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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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中一阵苦涩,一句话也不想理他。
  方卓住在一幢明晃晃的六层梯形别墅中。已经深夜了,透过巨大明亮的玻璃墙体,我看到一泓蓝得发亮的碧波中,一对身着泳装的男女还在慢条斯理地游弋着,一副怡然惬意状。而岸边的水上看护,却已经困得趴在桌上睡着了。
  “瞧,这是我们的游泳池,一天二十四小时开门。”方卓又说。
  “我们?!”
  “是的,青青,我说过,你会回来的,瞧,这不是吗?”他说着,声音充满柔情。突然,他停住脚步,满眼爱意地看着我——
  我吓了一大跳,头一扭,躲开他的拥抱。
  他住顶层。当他扭开房门钥匙,打开玄关处的射灯时,我愣住了。
  满屋子的照片,黑白的、彩色的,大大小小,几乎占据视线所及的每一寸空间。而所有照片的主题只有一个人,那便是——我。
  “奇怪吧!”方卓轻声说,“我一直在给你拍照,可你竟然丝毫没有察觉。”
  我怔怔地顺着照片一张张看过去。我看到我打开车门正待离开的瞬间;看到我捋起头发奇怪地望着天空的样子;看到我托着腮坐在马路牙子上的可怜相;看到我穿着背带裙又喜又忧地站在颐和园十里画廊中间……当我看到自己披着一件旧格子衬衫,光脚盘腿坐在蔚秀园那间小屋的书桌前时,我的眼眶有点儿润湿了。
  北大、蔚秀园、异性合租……
  往事像刀。因为爱,所以恨,因为爱得深,所以恨之入骨。我们其实都一样。
  方卓什么话也不再说,坐在沙发上,闷头抽着一支烟。
  “为什么?”我问。
  “因为你始终不肯原谅我,所以我只能和这些照片为伴。”
  “为什么不告诉我?”
  “你何尝给过我机会?”
  我哑然。是不是,我们都对对方过于苛责了呢?但没办法,爱情就是这么苛刻。
  我慢慢走到方卓身边,掐灭他的烟,“别抽了,爱惜自己吧。”
  他失神地摇摇头,“如果最爱的人不爱自己了,自己爱惜有什么用?”
  “不是不想爱你,而是你的所作所为无法让我爱了。”我坐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问,“告诉我,你到底做了什么?”
  “我没有做什么,可能在你看来十恶不赦,可对于男人来说,这太正常不过了。”
  “转移别人的资产,诋毁别人的名誉,这也叫正常?”
  “我没有故意诋毁。实际上,我也很抱歉给庄一同造成现在的局面。我不是成心的,只是想借他的名字做些自己的生意。我已经万分小心了,但谁料到那最终还是一批假玉!”他说着,懊悔地捶捶脑袋。
  “你为什么不站出来替他澄清?”
  “怎么可能?我的生意刚刚起步,怎么可能就这样半途而废?”
  “你的生意?”
  “是,我自己的钻石生意。”他说着,走到大衣柜前,打开衣柜,里面竟然是一个保险箱。他神秘地回头冲我笑了笑,摁响几个密码,从中掏出一个黑丝绒的首饰盒。
  “打开看看。”他把首饰盒放到我手中。
  我打开。呵!里面竟然是一枚钻戒。莹莹的紫色,“小荷才露尖尖角”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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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上月去南非考察时专门为你求来的。虽然不是很大,但紫色的钻石,非常难得。”
  “呵呵!”我合上盒子,还给他,“你生意的第一桶金是不是德州的那笔不义之财?”
  他的脸色难看了,“青青,我这样做还不全是为了你,为什么你一点儿都不能体谅?”
  “为了我?”
  “是的。我承认,我是用了些手段。可要不是这样,我会得到现在的一切吗?你会跟我来到这里吗?生意场就是这样乌烟瘴气,谁又比谁干净了多少?就连庄一同,他难道一辈子就这样问心无愧吗?”
  “当然!”我不置可否。
  方卓看着我,讥笑道:“我得提醒你,他只是一个男人,一个行将就木、日薄西山的老男人。他不是你心中的神。总有一天,你会看到他比我更不堪的一面。”
  “不可能,不可能!”我皱着眉头受到侮辱一般,斩钉截铁地说,“你不要血口喷人,他永远不可能像你这么卑劣的。”
  “白青青!”方卓研究似的盯住我,“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维护他,为什么?”
  “因为他受到你的伤害,因为他值得我去维护。”我说着,仰起脸满腔期盼,“方卓,把钱还了吧,站出来澄清一切吧!如果这样,你也会同样值得我维护的。”
  方卓沉默地点燃另一支烟,踱到窗前背对着我道:“我的公司已经注册下来,客户也已经谈妥了好几个,眼看着钻石生意就要走上正规,你怎么忍心让它就此夭折?”
  “可你怎么忍心为了自己的私念去毁灭一个那么善良、那么信任过你的人?”
  方卓扭过头,目光灼灼地盯住我说:“生意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到底是在乎我,还是在乎他?”
  “在乎他!”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但话音刚落,我和他同时都愣住了。
  在乎他?!为什么?我难道爱上他了吗?这多么令人震惊!
  但若不是爱,我又为什么这样为他绞尽脑汁、寸土必争?为什么会为他食不知味、夜不能寐?为什么会像影子一样粘着他,想着他?为什么挂念他,比挂念我自己还要深、还要重……
  如果这不叫爱情,那么爱情应该是什么?
  想到此,我的头脑无比清醒,“爱”一下子让我勇气倍增。“对了,我在乎他。因为我爱上他了,因为他是一个多么值得人爱的男人!”我盯住他,一字一句地说。
  方卓一把摁掉香烟,气急败坏地摇着我,“你疯了吗?白青青!你不能这样说话,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呵呵,后悔?”我笑了。是的,当爱情一旦明朗起来,我的心情也豁然开朗,“我为自己直到现在才敢正视这份爱情后悔不已。所以谢谢你,要不是你的激将,可能我到死都不敢正视呢!”
  “算了吧,你凭什么爱上他?他那么一糟老头子,现在又一贫如洗。”
  “哪怕他去捡垃圾,也比你高贵。”我冷冷地看着他,“方卓,我劝你尽早浪子回头吧,这样,你在我心中的印象还会美好一些。”
  “本来我还有些犹豫,现在就更不可能了。”方卓的脸也冷得像冰,“我不会败在那么一穷酸老头子手中的。”
  “不,方卓,我相信你会改变念头的。很快!”我胸有成竹地微笑。
  “为什么?”
  “因为这个。”我说着,从口袋中掏出手机。按了一下银色的“PLAY”键,立刻,我们两人的对话清晰的通过麦克风传出来。
  “好一个妖精!”方卓惊叫,饿虎扑食似的冲我扑来。我灵巧地一闪,躲了过去。
  “小子,你不会狠到为了这个谋杀我吧!”我举着手机,冷冷地笑,“如果这样,那我束手就擒。”
  方卓白着脸,俊秀的五官痛苦地扭成一团,看上去狰狞可怖。
  我平静地与他对峙着,一点儿也不怕。因为恨,因为爱。


  终于,他垮了,像摊泥一般,重重跌坐在地上。半晌,他手一摆,垂头丧气地吐出一个字:“走——”
  我望着他,心中无限同情。这个像孩子一样自卑自傲的男人啊!这段让我爱到极致、痛到极致的往事啊!
  我不能再看下去,一扭头,夺门而出。
  突然,在我身后,一阵惊天动地的破碎声响起。我知道,他在洗劫,洗劫掉所有让他欢喜让他痛的回忆。
  我没有回去。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在无人的大街上游荡。
  粉色的手机被丢在副驾座位上,我不敢看它,一看到便心若刀绞。
  上天弄人。为什么,为什么非逼着我在两个男人中做选择?为什么拯救一个男人必须毁掉另外一个?
  我的心一阵阵疼痛,又是那种生理性的疼痛。我于是就近停车,用手掌死命顶住心口,趴在方向盘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小姐,要我帮忙吗?”不知何时,一个一身制服的夜间巡警轻轻敲着我的车窗。巡警很英俊,白生生的牙齿在夜色中像狼牙一样阴森可怖。
  我努力地摇摇头,冲他微笑。
  巡警狐疑地走开,转动着手中的警棍边走边回望我。
  我一阵厌烦,向他证明什么似的,锁上车,朝最近的一处霓虹灯走去。
  是“钱柜”。
  已经深夜两点钟了,这里依然车马盈门。精力旺盛、时间多得吓人的男男女女算准了这个打三折的钟点,精神抖擞地前来赶场,一展歌喉。他们真令人羡慕,一脸的青春无畏,一脸讨尽小便宜的沾沾自喜。好像,快乐对于他们来说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儿。
  我也要了一个小包房。只有我一个,我唱给自己听。
  其实我也是喜欢唱歌的。小时候曾经担任过校合唱团的领唱;少女时候也做过痴情的“FANS”;大学时,更是和一位吉他手发生过一段朦胧纯美的恋情。但不知为何,随着年纪的增长,随着世事的阅历,“唱歌”对于我越来越难能可贵。
  此时,我要把它补回来,把我所有的爱、所有的恨全部埋葬在歌声里。
  我一直在唱,唱王菲的“寂寞女人”,唱陈慧娴的“千千阕歌”,唱辛晓琪的“味道”,唱金海心的“那么骄傲”……我的乐感还算不错,即便有些歌不会唱,可听上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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