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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才算明白当时在火车上这小子为什么会脸红,他哪是羞涩呀?他是心慌!一个陌生的警察突然莫明其妙地对他一笑,他一个问题少年不心慌还能怎么?可惜当时我被亲情冲昏了头脑,竟误把他当作象牙塔里的清纯少年。以致后面的判断全他妈错了。
告诉我,进派出所几次了?我冷冷问道。
……没,没有……
你他妈的就别把我当傻瓜了!我没好气地叫道。
一次。就一次。
鬼才信!
三次……
当心我扇你狗娘养的!
就三次!不信你去问!他突然把头抬起来盯着我,跟我较起劲来。眼角泪痕犹存,却已然目露凶光。
我操!跟我讲起狠来了,我咬牙切齿地吼:三次你还不嫌多是不是?!——你大概是想趁我熟睡的时候在我家捞点什么吧?说不定连我的老命也在你算计中!
我崽想这样!我崽想这样!他用手狠狠地在脸上一擦,把污泪擦尽,脸上的肌肉一下子就冷森起来,目光不单是凶,而且邪气得很!他就这么拧着脖子跟我对着吼。
这情形让我立马想起了《一级恐怖》里的那个男孩,突然翻脸后的凶蛮劲同他几乎没有两样,可见他刚才的涕泪流得是多么职业化。
我全身的愤怒终于找到了突破口,我抓起他的衣领,挥手就是两记响亮的耳光。敢到警察家里撒野,你小子活得不耐烦了?!我声嘶力竭地吼。
我以为这样就可以把他降服,没想到却捅了个马蜂窝,他惯有的痞子习性一下子全都抖露出来了,他一屁股坐到地上,双脚在地板上乱蹬。同时放声大哭,边哭边吼:你打!你打!有本事你打死我!他眼睛挥泪如雨,目光却像两把刀子在我身上招呼。
我心里一格登,马上就想起了自己写过的凶杀案,在众多的凶案中报复杀人占了很大的比例。现在这小子那如火燃烧的目光大有将我吞噬之势,这不是想报复是什么?而我家的住址已让他知道了,今后我将处在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这么一想,我心底就有了一丝丝怯意,但盛怒之下的面容还是那般张牙舞爪,何况我决不能让他知道我心里的想法,是不是?我吼道:打你别脏了我的手!让派出所去收拾你!走!到派出所去!我俯下身拉他的衣袖,他摔开我的手,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唰地站起来,拧着头就朝门外走。一副去就去我怕谁的样子。
我知道自己失策了,我原想让派出所这个字眼把他的嚣张气焰挫下去,但事实上他
这样的人哪还怕什么进派出所?可话已说出口,一时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击垮他,我只好硬着头皮领着他往外走。离我家最近的派出所太约有两公里路左右,我准备就带他去那。
夜大约是凌晨一点左右,西边的残月如黑社会老大微眯的怪眼,在冷冷地打量无辜的城市。而路灯则像事不关己的小市民,一盏盏冷漠而无精打采地微亮着。风在清寂的街头追逐着一些碎纸,像嗅嗅走走停停的野狗。我们谁也不说话,而路灯似乎来了某些凑热闹的兴致,硬把我们的影子拧在一起,仿佛要看我们究竟谁拧得过谁似的。但我已无心恋战,为了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隐患,对他的欺骗我也不想再追究下去了。就算送他进派出所又如何,他这个年纪也最多是关两天就放出来了。放出来后他自由了,我却糟糕了,因为对我这个送他进派出所的人,他一定会记得刻骨铭心。
这时我多希望他像开始那样再跪一次,哭着求我放了他,那我也可顺水推舟,将他说教一顿,然后拂袖而去。可他一点也没求我的意思。
这样一走一走,不觉就走了一公里路左右了,沉默,还是沉默。这种要命的沉默逼得我快要发疯。我的内心越来越慌了,脚也跟着软了起来。我在心底暗暗祷告:天啊,就让他站住吧,哪怕是对我说出半句忏悔的话,我也就有个可下的台阶。可我的祷告一点都不管用,这小子一直歪着头,连看我一眼都不。不但如此,他倒比我先行半步,这样看起来就不是我领他去派出所,而是他领我去派出所。
今晚的路灯和月色又是那么朦胧,拖着几道淡影的小子在我眼里越来越阴森鬼诡,满身的邪气在夜色的浇灌下如水草般疯长,这哪是什么少年?这分明是魔鬼的化身!我越想心里越发虚,越想心里越发毛。最后我终于忍不住了,我止住步,用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我说:人渣!看在老乡的份上,你滚蛋吧!进了派出所不揍你个半死才怪!
听我这么说,他站住了。却依然不看我一眼。
莫明其妙我与他就对立起来了,我们谁也不动。停了一会,我又从牙缝里吐了一个字:滚!可他还是不动。这样我就不知他是什么意思了,一时间我方寸大乱。我一乱方寸就会口不择言,见啥说啥,果然我一眼瞥见深夜路旁还有一个散发着热气腾腾的馄饨摊,就脱口而出:饿了吧?
这话一出口,我就恨不得掌我嘴巴,天!我这不是在讨好他吗?我凭什么要讨好他?本来他骗我在先,我打他两个耳光也不过是两讫了,他要记仇,这仇也只那么大。而其实他之所以站着不动,很可能是不太相信我会这么便宜他,也可能是想对我说句什么道歉的话却又说不出口。现在可糟了,我这么一说,心底的怯意岂不暴露无遗?敌强我退,敌弱我欺,是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玩的最流行的游戏。果然,这个人精很快就捕捉到了我胆怯的信息,他把拧着的脖子慢慢扭过来,眯着细长的眼睛觑着我,我感到他精光四射的目光里有傲慢的成分,我冷格格地打了一个寒颤,几乎都不敢与他对视。我说:我肚子饿了想吃点东西,如果你也要,就一起吃一点……。但我这番解释显然起了更坏的作用,就像一张图画有了败笔,越擦就越糟糕。
他抽动了一下嘴角,率先在馄饨摊前选了一张桌子坐下。微光之中,我感觉有一丝奸笑在他脸上一闪而过。我知道现在已不是我左右他,而是他左右我了,这个社会一直以来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大家都知道。我窝窝囊囊地跟着他坐下,嘟哝着叫了两碗馄饨。他不说话,伸手就从旁边的推车上拿了好几碟凉拌菜。举手投足间那股昭然若揭的匪气和霸气让我恨得牙痛。我在心里咒道:吃死你这头猪!
我拿起筷子,却没有一点胃口,只好眼直直地望着他埋着头,把一个个馄饨呼啦啦地往嘴里扒。他显然是吃不死的,而我倒被气得半死。
我放下筷子,装着一副痛心疾首而又语重心长的样子开始给他叽哩呱啦地说些做人的道理,我一说就说了很多很多,这得归功于大学中文系那个伦理道德学老师。最后我对他说,他至少要对得起那个关心他的父亲。当然我的目的并不指望他能听进去多少,我只想通过这番说教,挽回自己已失去的心理优势。
但他岂能不知?待我说完,他抬头睥了我一眼,冷冷说道:我父亲是个混蛋,早晚我会叫人收拾他。大概是馄饨吃多了身上发热,他边说边把牛仔衣给脱了,里面就剩下件短袖T恤,霎时我的心又扑嗵猛跳一下,因为我看见他刺青的右臂上一条凶猛的眼镜蛇正冲着我猛吐信子。我敢紧把目光撇过一边,借着眼角的余光,我扫见他脸上又有一丝不易觉察的笑,一时我什么都明白了,他哪是什么热呀,他是想借臂上的刺青对我施加威胁而已,而我胆怯的目光居然着了他的道道。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猥琐得不成,我真想找个地缝钻下去。
少年董平吃饱喝足后,打了两个响嗝,我想这多半也是装出来气我的。然后他又从桌上的牙签盒里抽出一支牙签修理他那焦黄的牙齿(一开始我怎么就没发现?),那神态既漫不经心,又旁若无人。我他妈算认栽了,我已不想再跟他浪费半句口舌了,我站起来付了款转身就走。
谁能猜得到这个天杀的会怎么着?他居然一边剔着牙,一边慢腾腾地跟在我的后面。由不得我不大惊失色。我掉过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站住了,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大哥好人做到底,我身上没有一分钱了。他说这话时将身体重心放在一只脚上,另一只脚则在水泥路面上有节奏地拍打着,那个还不具男型的腰也跟着一扭一扭的,典型的无赖相。
这摆明是敲诈!我没好气地哼了一声,扭头就朝前走,但那个附骨之蛆已看透了我骨子里的懦弱,他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我一想不对,我总不能又把他往家里领吧?于是我重新站住了,为了尽快打发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我掏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五十大钞朝他狠狠扔去,我咬牙切齿地低声喝道:小子,请好自为之。
董平丢了牙签,左手把拧着的牛仔衣往肩上一甩,俯身下去,优雅地拾起地上的钞票,对着路灯照了照,然后说:回仁县的车费是50元,可我今晚没地方住。说罢竟将手平伸过来。天打雷劈的家伙!这份傲慢和张扬几乎气得我头都要炸裂了,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我如果还能再忍下去,下辈子都得变王八!让小心翼翼的理智见鬼去吧,我已不需要考虑什么后果了!我咬着牙,拨开他伸来的手,提着他的衣领,一连抽了他四四一十六个耳光。
这回算是把他打懵了,透着昏黄的路灯,我看见董平脸上尽是鲜红的手掌印。隔一会儿,一滴一滴的鲜血从他鼻孔掉落下来,董平的头本是微微低着的,突然他一仰脖子猛地把头抬了起来。他用手捂住鼻子,仰天莫明其妙地怪笑两声,哈哈——哈哈——,然后转身走了。
我呆呆地立在马路上,看着残月之下董平的影子鬼魅般离去。盛怒之下的我虽然还在浑身颤抖,但内心已经后悔了。因为从他那毛骨悚然的笑声中我就知道,我并没有将他降服。董平之所以没有马上跟我翻脸,是因为他现在的身子骨还完全不是我的对手。但那两声怪笑已将他的“抱负”明目张胆地表露出来了,今后我要做的,就是随时随地等待他来报复。当然他若明来还好说,怕就怕他来暗的。明枪易挡,暗箭难防,我命休矣!我为什么就这样沉不住气呢?俗话说,忍得一时气,免去百日忧。我既然忍了一晚上了,就不能再忍一忍吗?也许再给他五十元钱,我就可以彻底摆脱这个天魔星了。而即使要揍他,我也应该在一开始就将他狠揍一顿,然后将他扫地出门。那时他并不知道我的深浅,也许一顿就将他打怕了他再也不敢来寻仇。现在可好,他是铁定会来报复的,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突然,一个非常冒险的念头闯入我的脑海。所谓无毒不丈夫,我为什么不赶在他之前将他了结,以绝后患?凶杀案在京市只能查破55%左右,而以我这种反侦探的能力,杀一个人最多只有25%的可能被逮捕。而那小子90%会来寻仇,70%以上会要了我这条老命。相比之下,杀了他,我存活的几率多多了。
自古弱肉强食,
适者生存。想到这里,我恍惚从腰间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他追去。还好,他并没走好远,也没料到我会来这一手。在人民路立交桥下,我悄悄地从他后面靠过去,猛地搂住他的脖子,毫不手软地挥刀一割,只听到咔嚓一声,他脆弱的喉管就断了,温热的鲜血从我的指缝泉一般涌出来。我忙拿起他的牛仔衣塞住刀口,免得让过多的血洒到地上,他抽搐两下,哼也没哼一声就死了。我将他放倒在地,然后就近掀开一个下水道盖,再三下五去二地扒光他的衣服,啐一口,一脚将他踢进下水道。接着我在桥墩边用手扫了一捧灰尘,将地上不多的鲜血作了技术性处理。最后我拿起他的衣服迅速跑开,在一个偏僻的垃圾站,我将那些血衣点燃了,明明暗暗的火光映照着我狰狞的脸,我对着那几件在火光中消失的衣服说,小子,别怪我狠。你不逼人太甚,我也不会下此毒手。火光渐渐地黯下去了。我拍拍手心平气和地回家。看来每天的凶杀案不是白写的,潜移默化中我居然已是一个杀人高手。我想要不了一个月,下水道里的那具尸体就会只剩一具骨头了。到时即使被疏导工发现,也不过是一桩无名尸案。公安局会不会受理都不一定。一切隐患全在今夜抹杀。哈哈——
但事实上他并没有死,原因是我没去追杀他。虚幻惨白的月光常常能激活人的幻想,以上情节正是我的幻想。我是想去追杀他,但我已被他弄得心憔力悴,浑身的骨头像散了架一样。杀人是一项细活,方方面面都要考虑清清楚楚,不然同抹自己的脖子没有区别。而今晚我的精力显然不够。何况我这双曾经写诗画画的手具体实践起来恐怕也很困难。
我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家里,用背部把门靠关,然后像一截烂木倒在床上。脑袋在开裂般的疼痛着,我怀疑自己的神经有点错乱了。我想强迫自己睡下去,但显然办不到。我又想清理清理自己的思维,但还是办不到。我伸手从枕头底下抽出自己的日记本,颓丧地翻动着。日记里记载着我对每桩凶杀案的剖析。我仔细分析了每个死者被害的原因,也分析了每个归案凶手是因为哪些细微的疏忽才导致被捕的。我以为自己已掌握了人类生存的法宝。但今晚我才发现自己是如此不堪一击!我就好比是一枚自以为坚硬的鸡蛋,董平则是从外界偶尔飞来的一颗小石子,只轻轻的一击,我就碎得一塌糊涂。这本日记大可付之一炬了。
亏我当年还跟栅栅夸下海口,说什么自己精通人之险学,如果有兴趣挤进政界商界,包管通吃。这真是大吹法螺,难怪当时栅栅就是一副不屑一辩的神色。其实这么多年来我之所以平安无事,根本不是我防范得当,而是因为别人忽略了我。实际上只要有人盯上了我,就叫我束手无策。……这么想着,我又本能地跳坐起来,光着脚跑到门边,将铁门的六道门栓全部锁上。然后放心似的回到床边,刚要上床又觉不妥,搔搔脑袋,另生一计,于是便从餐桌下拾了一个空酒瓶,小心翼翼地倒扣在门栓上。这下好了,就算那小子有万能钥匙,我也不会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