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全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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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全文译文-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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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任继愈认为“老子的哲学,无论在世界观方面或在辩证法方面,都具有这种素朴的、直观的特点,老子的书中也是用直观来说明自然现象的普遍联系的。老子对世界的本原,说‘无以名之,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又把道叫做‘朴’(通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有时把道叫做‘无名’(一章,“无名,天下之始”。三十二章,“道常无名”。三十七章,“……镇之以无名之朴”。四十一章,“道隐无名”)。从这些例子可以证明老子书中的道,实在是混然一体‘无’名或‘朴’。把老子的道看做纯精神的客观实在为绝对理念,与老子的原意不合。”(引自《老子哲学讨论集》,第20页)我们知道,《道德经》里所讲的“道”,就是指物质世界的实体及其变化的原因和规律。“道”是永恒的,既如无名之朴,是极幽微的;而且还适用于新旧转化运动的客观规律。张松如说,老子的所谓“道”,只是由思维形式表述的一些东西,并不直接适用于对待客观现实的事物和现象。但是从另一方面看,“道”又是具有最大共性的“无名、朴”,并且还适用于新旧转化的客观规律,在整个“大、逝、远、反”的进程中,它的存在是具有本质和现象、形式和内容、可能和现实、以及动静、因果等等关系性的辩证范畴。 

第三十三章
'原文'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①。知足者富,强行②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③者寿。

'译文'

能了解、认识别人叫做智慧,能认识、了解自己才算聪明。能战胜别人是有力的,能克制自己的弱点才算刚强。知道满足的人才是富有人。坚持力行、努力不懈的就是有志。不离失本分的人就能长久不衰,身虽死而“道”仍存的,才算真正的长寿。


'注释'

1、强:刚强、果决。

2、强行: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3、死而不亡:身虽死而“道”犹存。


'引语'

本章讲个人修养与自我设计的问题,主张人们要丰富自己精神生活的一系列观点。在老子看来,“知人”、“胜人”十分重要,但是“自知”、“自胜”更加重要。本章与第九章、十章、十五章、二十章的写法比较类似,侧重于探讨人生哲理。老子在本章,全部用的正面直言的文字,与前面几章不同。十章用问话的形式出现,二十章以反话形式表达。他认为,一个人倘若能省视自己、坚定自己的生活信念,并且切实推行,就能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满饱的精神风貌。 


'评析'

中国有一句话,叫“人贵有自知之明”。这句话的最早表述者,就是老子。“自知者明”,就是说能清醒地认识自己、对待自己,这才是最聪明的,最难能可贵的。在本章里,老子提出精神修养的问题。任继愈说,这一章“宣传了一系列消极、保守、反省的精神修养观点”,“还宣传精神胜利法,说什么死而不亡是长寿,这些都是唯心主义的思想。”(任继愈《老子新译》)对于这种观点,有学者表示不同意,例如张松如认为,老子所说的这种观点“为什么是唯心主义呢,难道‘死而不亡’是‘有鬼论’吗?”他认为,这是见仁见智,人各有心。他认为个人的精神修养,可以使人具有智、明、力、强、富、志、久、寿这些品格和素质,这些都具有积极的意义。老子极力宣传“死而不亡”,这是他一贯的思想主张,体现“无为”的思想主旨。“死而不亡”并不是在宣传“有鬼论”,不是在宣扬“灵魂不灭”,而是说,人的身体虽然消失了,但人的精神是不朽的,是永垂千古的,这当然可以算做长寿了。 清末民初对《道德经》也有研究的著名学者梁启超,他曾说,人的肉体寿命不过区区数十载,人不可能长生不老,但人的精神则可以永垂不朽,因为他的肉体虽然消失了,而他的学说、他的思想、他的精神却会长期影响当代及后代的人们,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完全可以做到“死而不亡”。梁启超的这种观点,应该讲主要所受的不是佛学的影响,而是受到老子思想的影响。 

第三十四章
'原文'

大道汜兮①,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②,功成而不有③。衣养④万物而不为主⑤,常无欲⑥,可名于小⑦;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译文'

大道广泛流行,左右上下无所不到。万物依赖它生长而不推辞,完成了功业,办妥了事业,而不占有名誉。它养育万物而不自以为主,可以称它为“小”,万物归附而不自以为主宰,可以称它为“大”。正因为他不自以为伟大,所以才能成就它的伟大、完成它的伟大。


'注释'

1、汜:同泛,广泛或泛滥。

2、辞:言词,称说。不辞,意为不说三道四,不推辞、不辞让。

3、不有:不自以为有功。

4、衣养:一本作“衣被”,意为覆盖。

5、不为主:不自以为主宰。

6、常无欲:一本无此二字,认为此乃衍文。

7、小:渺小。

8、大:伟大。


'引语'

这一章说明“道”的作用,这是老子在《道德经》书中再次谈到“道”的问题。他认为,“道”生长万物,养育万物,使万物各得所需,而“道”又不主宰万物,完全顺任自然。这些观点,老子在前面某些章节中已经做过论述。这一章是继续阐发三十二章的道理,讲“道”可以名为“小”,也可名为“大”,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圣人”、“侯王”,实际是在期望统治者们应该像“道”那样起“朴”的作用。此章内容从另一角度看,又是在谈作为“圣”、“侯王”所应该具备的素质。


'评析'

在学术界,关于老子的“道”的属性,有几种不同观点,最典型的主要是唯物论和唯心论截然对立的观点。持“唯心论”观点的学者认为“老子的‘道’是一个超时空的无差别的绝对静止的精神本体”。对此,张松如认为,“我们不这样看。‘大道汜兮,其可左右’,怎么能是‘绝对静止的精神本体’呢?而且,就它覆育万物,而不自以为是主宰这方面看,‘则恒无欲也,可名小于’;就万物归附它,而不知道谁是主宰这方面看:‘则恒无名也,可名于大’。无欲、无名、可小、可大,这个‘道’又怎么能是‘超时空的无差别’呢?”许多学者认为,“道”作为抽象概念,它既不表现物质现实事物的本身,也不能离开形式推论或理论假设的思想,它只是由思维形式表述的一些东西,并不直接适用于对待客观现实的事物和现象(张松如《老子校读》第206页)。我们同意张松如的观点,“道”是一个物质性的概念,它虽然是耳、目、触、嗅诸感觉器官都不能感受到的,但它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自然界,而不是仅凭人们的主观臆想存在的精神性概念。这一点是我们准确理解《道德经》中有关“道”的问题的关键所在。此外,老子在本章里发挥的“不辞”、“不有”、“不为主”的精神,可以消解占有欲、支配欲,从“衣养万物”中,使人们感受到爱与温暖的氛围。



第三十五章
'原文'

执大象①,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②。乐与饵③,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④。

'译文'

谁掌握了那伟大的“道”,普天下的人们便都来向他投靠,向往、投靠他而不互相妨害,于是大家就和平而安泰、宁静。音乐和美好的食物,使过路的人都为之停步,用言语来表述大道,是平淡而无味儿的,看它,看也看不见,听它,听也听不见,而它的作用,却是无穷无尽的,无限制的。


'注释'

1、大象:大道之象。

2、安平太:安,乃,则,于是。太,同“泰”,平和、安宁的意思。

3、乐与饵:音乐和美食。

4、既:尽的意思。


'引语'

这一章,述说了“道”的作用和影响,但本章和上一章,都不完全是前面各章论“道”的重复,而是隐寓着言外之意。“道”的作用和影响不可低估,它可以使天下的人们都向它投靠而不相妨害,过上和平安宁的生活。因而可以这样说,本章实为“道”的颂歌。在《道德经》中,“道”已经被多次论及,但从来没有重复,而是层层深入、逐渐展开,使人切实感受“道”的伟大力量。


'评析'

“乐与饵”指流行的仁义礼法之治,“过客”指一般的执政者,但还不是指最高统治者。老子在本章里警诫那些执政的官员们不要沉湎于声色美食之中,应该归附于自然质朴的大道,才能保持社会的安定与发展。统治集团纵情声色,不理政事,这是在春秋末年带有普遍性的现象。诸侯国之间的战争,使人民群众遭受严重的痛苦。而在日常生活中,统治者荒于朝政,根本不关心人民群众的死活。老子对于当时这种状况极为清楚,他这章里所说的话,表明他为老百姓的安危生存而忧虑的历史责任感。



第三十六章
'原文'

将欲歙之①,必固张之②;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③,必固与之④。是谓微明⑤,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⑥,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⑦。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注释'

1、歙:敛,合。

2、固:暂且。

3、取:一本作“夺”。

4、与:给,同“予”字。

5、微明:微妙的先兆。

6、脱:离开、脱离。

7、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指国家的刑法等政教制度。示人,给人看,向人炫耀。


'引语'

有人认为这一章也是讲用兵的道理,不过我们认为这主要描述了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本章谈到若干对矛盾双方互相转化的问题。例如,“物极必反”、“盛极而衰”等都可以说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规律,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以引起人们的警觉注意。这种观点贯穿于《道德经》全书。


'评析'

从这一章的内容看,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觉注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此时,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变化,本章的前八句是老子对于事态发展的具体分析,贯穿了老子所谓“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在以上所讲“合”与“张”、“弱”与“强”、“废”与“兴”、“取”与“与”这四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中,老子宁可居于柔弱的一面。在对于人与物做了深入而普遍的观察研究之后,他认识到,柔弱的东西里面蕴含着内敛,往往富于韧性,生命力旺盛,发展的余地极大。相反,看起来似乎强大刚强的东西,由于它的显扬外露,往往失去发展的前景,因而不能持久。在柔弱与刚强的对立之中,老子断言柔弱的呈现胜于刚强的外表。



第三十七章
'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①。候王若能守之②,万物将自化③。化而欲作④,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⑤,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⑥。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⑦。

'译文'

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的,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侯王如果能按照“道”的原则为政治民,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自生自长而产生贪欲时,我就要用“道”来镇住它。用“道”的真朴来镇服它,就不会产生贪欲之心了,万事万物没有贪欲之心了,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稳定、安宁。 


'注释'

1、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指顺其自然,不妄为。“无不为”是说没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为的。

2、守之:即守道。之,指道。

3、自化:自我化育、自生自长。

4、欲:指贪欲。

5、无名之朴:“无名”指“道”。“朴”形容“道”的真朴。

6、不欲:一本作“无欲”。

7、自定:一本作“自正”。


'引语'

本章是《道德经》中“道经”的最后一章,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道”的概念,落实到他理想的社会和政治——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能依照“道”的法则来为政,顺任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们将会自由自在,自我发展。在二十五章提到“道法自然”,自然是无为的,所以“道”也无为。“静”、“朴”、“不欲”都是无为的内涵。统治者如果可以依照“道”的法则为政,不危害百姓,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生更多的贪欲,他们的生活就会自然、平静。


'评析'

“无为”的思想在老子《道德经》中多次阐述、解释。本章开头第一句即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道不同于任何宗教的神,神是有意志的、有目的的,而“道”则是非人格化的,它创造万物,但又不主宰万物,顺任自然万物的繁衍、发展、淘汰、新生,所以“无为”实际上是不妄为、不强为。这样做的结果,当然是无不为了。第二句便引入人类社会,谈到“道”的法则在人类社会的运用。老子根据自然界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要求“侯王若能守之”,即在社会政治方面,也要按照“无为而无不为”的法则来实行,从而导引出“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的结论。老子认为,理想的执政者,只要恪守“道”的原则,就会达到“天下将自定”这样的理想社会。这里所说的“镇”,有人解释为“镇压”,并据此认为老子在这章的说明中露出了暴力镇压人民的面目:谁要敢一闹事,那就要严厉加以镇压。这种解释,我们感到有悖于老子的原意,“镇压”应当是“镇服”、“镇定”,绝非是武力手段的“镇压”。由此,我们也认为,老子并不是代表奴隶主统治阶级的要求,而是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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