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停下来,可是却停不下来。筠曦如此尖利的声音在雨后更加晴朗的夜空里,清楚地刺到仁旭的耳朵里。面对这突然的大喊,仁旭有些意外。大约过了三十秒之后,他才明白原来筠曦把自己完全当成了坏人,于是绷着脸问道:
“我和别的女人接吻?谁说的?”
“……”
“谁说我搂过你朋友的腰了?谁说我不喜欢你喜欢别人?”
仁旭情急之下,咬着舌头从内心发出了这个如同炸弹一样的告白。过了三十秒左右,他紧绷着脸,气呼呼蹲下身去,吩咐筠曦到他背上去。被“炸弹”击中的筠曦晕晕乎乎,再也喊不出那个“不”字,乖乖地爬上了他的后背,趴在仁旭的背上,听着他一步一步踩在沙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筠曦听见他好像在小声嘀咕着什么,仔细一听,原来仁旭正慢慢地哼着一首曲子。
外面世界的某个地方,
有皎洁的月光照耀。
有个人今晚在思念着我,
并发誓与我相爱
外面世界的某个地方,
有个人在为我祈祷。
但愿我们会找到彼此,
在那个地方的美梦里。
不论我们相隔多远,
我们会对着同一颗星星许愿,
只要那样就好。
当夜风开始唱一首寂寞的摇篮曲,
想到我们睡在同一片宽阔的天空下,
只要那样就好。
外面世界的某个地方,
爱可以让我们坚强,
我们将会团聚,在外面世界的某个地方
某一个梦想可以成真的地方。
这是今天以前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曲,慢而柔和的曲调,很适合仁旭的嗓音。即使没有吉他伴奏,听起来也很好听。后来筠曦才知道,唱歌是仁旭在紧张或者尴尬的时候的一种习惯。突然脱口而出的表白,还有从来都不发火的自己大发雷霆的样子,都让仁旭感到非常别扭。于是,就一口气唱起了这首叫做“Somewhere out there”的美妙歌曲。可是头埋在摇晃的仁旭背后的筠曦,心里却故意地说道:
“什么啊?本来就五音不全,还唱这么奇怪的歌儿!自己做错了,还冲我发火!还有啊,根本就不应该随便唱这样的歌曲嘛,一下子就让我知道你喜欢我了,大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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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密布的夜晚,雨后散发出的水的腥味,清爽的空气,闪烁的星光,还有男人安静的,好像催眠曲一样缓慢的歌声。所有的一切都好像在施魔法一样,筠曦的心里莫名的激动起来。越靠近大家聚集的地点,曾经生气地认为要是没有崴脚,就不可能这么温顺地趴在仁旭背上的筠曦,竟然开始不舍起来,不舍得离开仁旭的背。
“让你买酒你买哪里去了啊?哦?仁旭? 你怎么背着她啊?筠曦,你怎么成这副样子了?摔倒了吗?你们怎么空着手回来啊?啤酒呢?花生呢?”
最后他们到了大家面前,贞旭走过来,奇怪地看着这么晚才空着手回来的筠曦和背着她回来的仁旭,而在这个瞬间,在筠曦看到他穿着和仁旭一模一样的红T恤的瞬间,在看到贞旭旁边无精打采的明芝的瞬间,筠曦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她羞愧地把头埋到了仁旭的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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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here out there ;out where dreams; come true。”
这时,录音带的最后一部分传来了仁旭新录下来的歌声,筠曦在歌声中不知不觉地像那时一样埋下了头。
我现在还喜欢你,还梦到你,还想着你,还……爱着你。你不要忘记,你爱过我,不要忘记,我爱你。8年前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她才20岁,而现在已经28岁了,从28岁女人的眼睛里流出了眼泪。录音带里面,仁旭的声音,那歌曲好像是在对自己说话一样。
“还记得这首歌吗?”
“记得”
“那时候你故意耍小聪明,用力甩掉我的手,结果却摔倒了。那时我们都说好不再松手了,你明明还记得,却又故意松开我的手。筠曦,你还跟以前一样,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啊!”
筠曦想象着仁旭的样子,想象着仁旭说的话,点了点头回答道:。
“是啊,仁旭!我还没长大,我还是个孩子。”
我,和你约好了,就算容颜老去,就算生病,就算再痛苦也会到死为止一直爱你,我和你约好了的。我虽然痛苦,可还是深深的爱着你,你也还是那样深深地爱着我,可是我却像白痴一样要忘记我们的爱,骗你说没有你我也会生活得很好。我,爱你,我爱你。我到处找你,我那么想你。我……爱你,真的爱你。
哭了很久,筠曦突然抬起头看了看周围。在筠曦的泪水涟涟的眼里,看到了家的样子。最开始很模糊,后来渐渐地清晰起来。她的厨房好像被炸弹炸了一样乱七八糟,到处是喝完的香槟瓶和塑料盘,仿佛一片战后的废墟。
女子“作战术”
挂在窗边落满灰尘的皱皱巴巴的窗帘,上次是什么时候洗的了?多功能室的一角因为堆得太高而掉下来的绿色的,褐色的,多种颜色和多种形状的空酒瓶,还有踩扁了的易拉罐,从那里面滴下来的酒流到地上,发出难闻的气味,留下了难看的痕迹。垃圾桶里丢着他一周前买来的奶油,发出刺鼻的霉味,招来了好多苍蝇。 她离开家,而他为了找她也离开家,在她难受,发呆还有离开家的时候,仁旭自己也想着要收拾一下,可是没有女人整理的家里还是到处都像鬼洞一样。家里的每个角落都好像藏着妖魔鬼怪一样。筠曦好像四个月来第一次睁眼似的,突然进入视野的乱七八糟的景象让她一下子觉得无法忍受。就像看到镜子里苍白的自己而无法忍受一样,看到如同鬼洞一样,如同被炮弹炸了的废墟一样的家,她觉得无法忍受。
“这真的是我的家吗?”
这当然不是她梦想着做新媳妇的时候亲手装扮的,却又要在半夜逃跑似的搬走的那个家。可是,即使这样,这却是妈妈离开以后从来没有拥有过的她自己的家。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和仁旭相守到老的一起睡,一起吃,一起休息,一起生活的地方。 我是那么幸福的装饰着这个地方,里面置备的所有家具都是我的,可是这荒废的,如同垃圾场,鬼洞一样的地方,真的是我和仁旭的,我们的家吗?在她因为自己的痛苦,转过身拿着酒瓶喝酒的时候,仁旭回到这个叫做家的地方,一个人从乱七八糟的冰箱里拿出东西做着吃,为了不让妻子饿死,也为了不让自己饿死,然后再去上班。这个像鬼神一样面色苍白的妻子所在的这个鬼洞竟然叫做“家”?
“不! ”
筠曦咬着牙使劲晃着脑袋,跑到浴室打开水龙头。用水捧着哗哗流下来的凉水,连续地冲到脸上。振作点,别疯了。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突然,她看到浴室一角放着的脏成一团的抹布,马上拿了过来使劲地洗起来。找出厨房角落里放着的围裙和头巾围上,一遍遍地擦着满是灰尘的客厅地板。从用手指都能画出一条明显的线的落满灰尘的书柜里,把书拿出来,整个掸了掸里面的灰尘。把脏兮兮的窗帘全部拿下来,放在洗衣机里洗了几次。甚至把洗过不久的被套也都摘下来重新洗了一遍。将看起来乱七八糟的冰箱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买来的东西,包括看起来好像坏了的鸡蛋,和醋差不多酸的辣白菜,打开以后好像过了很长时间的金枪鱼罐头等东西全部都扫了下来。最后,把抽屉里放着的一堆塑料盘子和多功能室里堆积的酒瓶全部都分类装好。正在这时,只听见一阵电话铃声传来。
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
在洗衣机洗衣服的声音和水龙头流水的声音里,传来了一阵电话铃声,筠曦听到铃声后停了手上正在做的活。
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
现在正是上班时间,不会是仁旭的电话呀。那是谁呢?可能是明芝,也可能是孝珠打来电话问插图的事情,或者是房地产公司打来电话询问是否有兴趣投资,也或许是打错了……四个月前的事情发生之后,筠曦为了等许诺“我们会联系你的”的警察的消息,整天守在电话旁边等电话。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接电话了。现在她也只是呆呆地看着直响的电话。接还是不接?接还是不接?如果再响一下的话,就会出现“现在筠曦和仁旭不在家,请留言……”的声音。结果,在这个声音出现之前,筠曦摘掉了胶皮手套拿起了话机。
“……喂?”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好像很多虫子嗡嗡叫一样嘈杂的声音。“安静!他妈的!好好说!”等等。有个声音有些陌生,但又好像在哪里听过,还有一个声音是完全陌生的男人的声音。
“啊,喂?这里是XX洞警察局。是姜仁旭的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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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什么?仁旭把人家的牙打掉了,被警察局抓走了?难道明天太阳会从西边出来吗?”
接到电话,在去警察局的地铁里,筠曦拉着地铁的扶手,自言自语地说了三十遍“天啊!”。最初电话那边说出以前小区的名字的时候,筠曦还以为是“或许抓到了?”,心怦怦地差点要跳了出来。可意外的是,而且甚至是很荒唐的是,警察局给筠曦打电话竟然是因为别的事情。她的丈夫,和那个小区别的男人打了起来,打掉了对方的两颗牙。姜仁旭?那个极端的和平主义者?
星期六的下午道路非常混乱。筠曦从银行里取出警察局要求上交的保金后,无论如何都打不到出租车,没有办法筠曦决定坐地铁去仁旭所在的以前的小区。可是当看到地铁里汹涌的人群,她又一次感到快要失控。
“我感觉所有的人都在看我。仁旭。”
昨天晚上对仁旭说的话是真实的。就好像和牧师私通要在胸前戴上朱红色A字的女人一样,筠曦觉得自己胸前好像也有什么自己看不见的东西,让周围的人们偷偷地瞟着,她非常非常害怕。虽然她也知道正像仁旭所说的,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这不是她的错误,可还是,可还是这样。为了不去想自己会被周围的人偷看的事情,筠曦努力地想一些别的事情。
“他去那里做什么?真想不到,竟然还可以看到被仁旭打掉牙的人。啊,不知道,反正已经这样了。已经到东大门了,对了,我有点东西要买。”
先问问仁旭到底为什么做出这种小时候都没有做的傻事,然后等仁旭平安无事的从那里出来,回来的路上一起去东大门市场转转。去买一些漂亮的碗。不要那些好像难民救济品一样的塑料盘子,要那种有光泽的,画着花纹的又大又圆的盘子,还有盛刚做好的热腾腾的米饭的铝碗,还有可以切洋葱或者肉的菜刀,还有可以装酒或者大麦茶的玻璃杯。 晚上呢,要把好久没看的菜谱拿出来好好做一顿仁旭喜欢吃的花蟹汤。作为去赎回因为暴力事件而被警察局逮捕的丈夫的女人来说,筠曦未免有点开心了,她无心地看了看周围,突然表情像石头一样凝固了。
那是一个男人和女人的场面。一个长头发,穿着无袖T恤和长及膝盖的裙子的20多岁女孩和把身体紧贴到她后面,把手放在女孩屁股上摸来摸去的30多岁的男人。女孩儿为了避开男人的手时不时的扭动着身体,可那个可恶的男人却一刻都没有停手。
看到女孩因羞耻涨红了脸,眼里噙满泪水的无助模样,筠曦仿佛看到了那天晚上被推倒在工地上的自己。尤其亲眼目睹男人可耻的行径之后,,筠曦再也按捺不住愤怒,于是高声吼道:“放手!马上!”
怎么回事儿?当事人都没敢大喊大叫,作为局外人的自己竟然替人出头了。这仿佛玻璃碎片般尖利的声音竟然是从自己嘴里发出来的?连筠曦都吃了一惊。不过,在她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之前,她已经迈开了脚步——更准确说应该是——筠曦已经表情愤恨地朝着那个流氓一步步走去!
“放手!你竟敢做出这么可耻下流的事情!我让你放手!你耳朵聋了吗?”
“你这女人真是!我怎么啦?怎么啦?”
如此隐秘的流氓行为被揭发后,男人非常委屈地向筠曦反问道,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真的不敢相信这个面目清秀的男人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情。马上,如同市场一角一样吵杂的地铁车厢里一下子静了下来,人们的视线全部集中在男人身上,筠曦的眼睛如同喷火一样看着他,这时男人装作好像不知道筠曦在说什么的样子,转过身想离开自己的位置,边走边嘟哝:
“妈的,真倒霉!我是觉得倒霉才走开的,不是因为害怕!”
可是筠曦不能就这样放他走。因为对她来说,这个男人就是那天晚上殴打并强奸她,害她流产,最后还抢走她戒指的那两个流氓。那天晚上,筠曦被摧残得甚至站不起身,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流氓一边嗤嗤淫笑一边提着裤子走了。
事实上,眼前这个男人根本不是那两个流氓。可是她的脚步还是像刚才大喊的时候一样,不由自主地朝着扒开人群向其他车厢走过去的那个男人紧跟了过去。
抓住他!一定要抓住他,一定要和他说清楚!筠曦心里只有这个念头。当筠曦终于抓住那男人的衣角时,她想都没想便用尖尖的高跟鞋跟儿,对着那个极不耐烦,想立刻甩掉自己的男人“中央部位”狠踹了一脚。
“啊!”随着一声惨叫,男人立刻蹲了下去。这还不够,筠曦还同时用手提包使劲甩打男人的后背。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
筠曦尖利的叫声就像动物在嚎叫一样。那天晚上,要不是嘴被堵住,嗓子发不出声音,她一定会撕心裂肺地问那两个流氓:“为什么你们做这些卑鄙下流的事情时一点儿都无所谓?为什么你们会那么泰然自若?你们究竟有什么权力这么做?啊?你们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你们知道受害人有多害怕吗?你们知道他们有多受伤、多痛苦、多难过吗?那一刻,筠曦眼前浮现出当她挣扎着哀求那两个混蛋放过自己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