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经黑了,她左转右转便找到一个四下里无人的地方,叫我离她三米远,然后突然脱了上衣,向我展示了一下她的上半身。她站在我对面足足有半分钟,我认为说她站得好不如说她站得巧,因为正好有月光照在她身上,于是我认为我看到了一些书本知识上没有的东西……浪漫、爱情、纯洁……简直令人陶醉!总之,那是一种完美的感受,也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不好意思地说,那月下的半裸一幕我悄悄地回味了好几天,有说不出的来劲。我认为那女孩值得尊敬的是,她并没有与现在靠这一招挣钱的各种女明星们同流合污,她只向我一个人展示而不是向所有人展示……那时候的社会风气终于在今天被反叛得差不多了,不知下面一代人怎么能再次给反叛回去……风水轮流转。我估计现在若有女孩想给她的男朋友来这么一下子,没准儿会受到无情的打击……快穿上快穿上,就这姿势、这水平也好意思亮出来展示,比画报上的那些女的差得也太远了!
我今年三十四岁,出于青春期莫名其妙的叛逆心理,混过了多年很烂的日子。回首往事,只觉得一片腐败与自我放纵。有时,我翻看我写的有关自己的小说,总结一下那似乎是被我无限拖延的漫长的青春期,不禁感到深深地吃惊,就像在看别人的故事。我曾以为那是自我肯定,其实我是根本不曾拥有自我;我觉得那是年轻生命的骄傲,其实只是弱软和愚蠢;我认为那是勇敢与坚强,其实不过是为满足我的私欲而奔波。
现在,我为我迅速流逝的青春感到伤感与痛苦。我不认为那是一种富于创造性的叛逆,因为我并未建立起一种专门属于自己的心安理得的生活,我没有承担起任何责任。甚至,我不曾正直地面对一切,就像遮在眼前的烟雾在风中散尽,那些本来模糊不清的东西显现在我的眼前。那是一幅有关生活真相的图景,什么都没有变,只是我变成中年人。忽然之间,我发现了传统的坚韧而可贵的力量,事实上,我发现我开始对家庭抱有梦想。我希望知道我喜欢的姑娘每时每刻在哪里,与什么人在一起。我希望与人建立起相互信任、彼此忠诚的可靠而牢固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我希望能够在人世间找到慰藉。
发生这种转变的原因很简单,因我在生活里找到了一面属于自己的镜子。那是一个姑娘,与我十年前一样年轻,一样喜欢谈情说爱,一样好奇与骄傲,我对她一见钟情。开头的一切就像一个熟悉透顶的自然流程,浪漫、感动与美好。我爱上她,并努力试图寻找那种爱的终点,我发现那终点不是别的,而是一种更为牢靠的关系。我对她提出同居要求,她拒绝了。于是,终点消失了,又是一次令人心碎的艳遇,就如同我在小说中描述的老一套的言情故事。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出于自尊心,我也没有询问她,但我猜想可能是因为她不信任我,或是她仍想尝试新的生活,仍想向前冲,去寻找那些在我看来不可能的未来。总之,相对于我过去的经历,我忽然发现,角色颠倒过来,我处于另一端,处于不利的那一端。
一切结束之后,我开始想这件事,不是把它当成一桩茶余饭后的风流韵事,而是当成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去想。这一想,叫我感到挫败,我的玩世不恭,我的愤世嫉俗在眨眼间破碎了。我感到自己的软弱与腐败。我的毫无力度的生活再一次孤零零地被寂寞所占据。我用了很久才从自责中摆脱出来,我的思考也有了结果。我懂得了道德的力量,我知道了正直真诚乃是一切的基石。我不再会通过谈情说爱来追欢逐乐了,我知道了那专属于真挚情感的背后,必须是自我节制与责任,欲望必须得到理智的控制,我懂得了,家庭是爱情的目标而不是坟墓。我们谈情说爱,是在为建立家庭做准备,是在为我们的情感找一个可以更为自然安放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可以得到休息与平静。我们从家庭走出,不是为了扰乱另一个家庭,或是满足我们异想天开的性幻想,而是为了我内心深处的利他主义理想……那就是为社会提供更有价值与目光长远的工作。我敢肯定,对于坚强的人来说,家庭与孩子会教会我们更为长远地计划未来,把我们的人生筹划得更富于情趣,教会我们坚韧顽强,耐受痛苦,默默努力,更有效率地安排我们在人世间为数不多的日子。
今年北京六月的天气还算不错,有时傍晚站在街边,被小风一吹,竟怀疑是身处秋天。三里屯酒吧被球迷占得满满的,人们通过观察中国队的比赛来积极参与世界杯,当然,少数人也通过更加古老的方式更积极地参与,我是指赌博。比起前者来,后者参与的时间会更长一些。一般来讲,我与几个狐朋狗友每晚约到一个酒吧,边打扑克,边看电视球赛,边聊天,世界杯期间,万事停顿,倒是娱乐生活挺丰富。球赛期间,国际展览中心还有车展,展出世界各国生产的各种汽车。我也去转了一圈儿,车没看清几辆,倒是看见不少穿着性感装的
模特在车边晃来晃去,脸上露出一副副讨人喜欢的笑容,为那些汽车平添光彩,叫人不禁产生错觉,以为能够把车买回家,还会有运气随车捎带上一个模特。
然而真正叫人放心的是中国足球队,由于发挥正常,一个球没进,与上一届世界杯冠军法国队平起平坐,叫我不禁引以为傲。队员在赛后接受采访时显得十分谦虚,球队中的帅哥杨晨在绿茵场上的英姿常常出现在报纸的彩页上,与世界级的男性符号贝克汉姆平起平坐。不过,真的跑到赛场上,就显得有点不如贝克汉姆潇洒,本来是因为善于踢球出名的,可在众目睽睽之下,却很少有机会能踢到球,这有点让崇拜者泄气,真恨不得自己上去替他踢上两脚。还有一个著名球员李铁也令人眼花缭乱,他经常在球场上四处乱跑,像没头苍蝇,但说句公平话,他比没头苍蝇长得帅那是有目共睹的。最叫我不服的是教练米卢,挣钱挣得比我多得多,却把球队带成这个样子,直叫我偷偷怀疑,他是不是以领罚款名义冒领的薪水。中国队的三场比赛,就给我留下这些印象,好在要想看到第四场比赛为时尚早,得等到六月以后了。
足球比赛是这样一种游戏,场上有一个皮球及22名同性队员,分成两组,他们奔跑,蹦跳,不停地争抢那个用一顿饭钱便能买下的皮球。所谓的胜利,便是一组队员用脚或头把皮球送入另一组队员的大门。通常,场下还有几万名观众在兴高采烈地观看,少数更有情趣的观众还用赌博的方式使观看与个人利益相连。这个游戏的最高形式叫做世界杯,也就是每个球队代表一个国家参与这种约定俗成的幼稚游戏,也不知是代表这个国家的什么东西。
在冷战时期,世界杯牵动巨大人群的强烈情感,主要用于表现出一个个政治团体的政治倾向。现在,它成为一宗娱乐方面的大生意,金钱在其中扮演着一号角色。以后,它不知还会变成一种什么东西。
一般来讲,那些成天追着皮球跑来跑去的小青年是很难有什么可谈论之处的,顶多说他们是一些大老粗,没出息,贪玩,不干正事儿,但是,世界杯可让一切发生变化。这些人,我是指所谓的足球运动员,他们的特长是什么呢?就是很会用脚踢皮球,利用这一特长,他们中的少数人成了名星,根据这一规律,我看在不远的将来,一个很会放屁的人也可能会成为名星。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只要世上有人愿意出钱,从一个个国家中选拔出很会放屁的人,让他们代表本国参加世界杯放屁比赛。到那时,全世界的眼睛就会从一个皮球上离开,转而竖起耳朵,去倾听一个个充满想像力的美妙的屁声,并从中挑出他们最爱听的那一种。
所谓的足球文化,便是伴随着一个充满气的皮球所产生的各种议论。足球从一只脚下滚动到另一只脚下,最终目的,是被送入一个大门。有人说这是一种性暗示,有人从团队合作的角度谈论这一事实,还有人更愿意谈论踢球者,把用脚踢皮球这件事说得神乎其神,就如同金庸把人们之间的斗殴说得神乎其神一样。由于说法的千变万化,会产生一种令普通人眼花缭乱的戏剧性,这就形而上到诗的高度。然而我们蓦然回首,发现放屁声也能用同样的方法谈论,我们可以说:〃只见那满头金发的英俊的放屁者,叉开腿,屁股只一歪,小腹一收,便把气压推入小肠中,那股子臭气旋转着,排山倒海般地冲过九曲回肠,最后被肛门括约肌一挤,怒吼着冲出体外。啊,他胜利了!动听的声音,就像花朵的细语,又像表达人类激情的深沉的男低音,总之,一个字儿,美!再一个字儿,好!再再一个字儿,酷!〃
事实上,有关足球的狂热一直令我感到不解。我也踢过球,踢的时候也很高兴。我还看过一阵子足球,可以说,看的时候感觉还可以。我想我知道那东西大概是怎么一回事儿,可随着年龄增加,我感到我对足球越来越迷惑了。二○○二年世界杯就要踢起来了,我觉得,足球运动员、教练什么的对此事很热衷还能理解,因为那是他们的职业,不干这个他们就没饭吃。世界杯的组织者热衷于此,我也没话说,因为那是他们混饭吃的生活方式,也是他们的职业。但那么多与此无关的人都在谈论这事儿我就觉得不解了,明摆着,这个游戏又简单又缺情少味儿,参与方式还只能是〃观看式〃。观看一场就得了,可人们的目标是,五十二场!且场场大同小异。还是那句话,二十二个人,在一块封闭场里狂跑一气,一个皮球滚来滚去,顶多加一个时常会挡住视线的裁判跟风跑,我就不明白了,这有什么可看的?他们瞎激动个什么劲呢?
记得以前也从电视上看过一些世界杯的画面,印象深的是一些长得很壮实的球星输了球,竟当众毫无体面地抱头痛哭。我估计,他们哭的时候是挺真诚的。输了,就意味着以后挣钱少了,或是其他利益方面的损失,这有情可原。但接着我发现,观众里也有大量跟着哭的。要是赌钱赌输了,我能理解,要是白白地跟着哭,那我可就太不理解了,我认为那是瞎哭一气,或是感情太多没地儿使。但你要是非说是他们的同情心过于旺盛,我就不服。电视上报道过一些人类生活的阴暗面儿,比如非洲饥民、战争什么的,也没见他们这么哭过,说明他们的同情心也就是一般。我认为,那是一种不及物哭泣,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什么真正站得住脚的哭泣理由,却能哭得出来,这说明人类的情感充满了盲目性。也许,我猜测,这引起人们关注的世界杯,不过是一个使人们从空虚中摆脱出来的小藉口。人们通过集体无意识,来证明他们彼此之间的荒唐联系,也就是,明明没什么联系,却硬是瞎联系。从共同行动中,人们不仅想证明他们作为个体的存在,还想试图证明,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尽管这种证明方式叫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难道大家真的就那么无聊吗?
二○○二年就要过去了,一回头,竟然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我不想问自己这种问题:这一年我干了些什么?因为这种问题是可怕的,若是把个人所做的那一点事情混入世界上其他人所做的事情中,那么就会显得可有可无,无聊透顶,甚至,十分好笑。〖JP〗
很多时候,忙碌令人安心,忙碌之后什么也不想,沉沉睡去,叫人感到一种麻木的充实。有一阵儿,我特喜欢那种充实,我出了两本书,一本《鸡一嘴鸭一嘴》,另一本《激情与
迷茫》,那就是我忙碌的产物,但过后我却没能安下心来。拿着自己写的书在手里晃一晃,竟有一种垃圾的感觉,不知别人是否会有与我一样的感受?
从来没有哪一年像这一年一样,叫我觉得我们这个花样繁多的物质世界令人泄气。指导时尚与消费杂志把几样商品往一起一凑,便能给人提供一种想像力。比如一个穿着时装的美女,一间起居室,几样小摆设,这是一种关于安全、富足、舒适的想像,它是一种人们追求的结果,也不知人们有了那些大同小异的东西以后是否仍会感到单调?我知道,人们不会感到单调,换一种颜色,换上几样新东西,人们便觉得似乎一切都改变了。唉,这一年,真是给孩子们准备的一年,好在我估计下一年孩子会更满意,因为所有人都在为此而奋斗。我怀疑,这是否是所有那些追求成功的大人们的一个玩笑呢?如果真是,无疑,这个玩笑会开很久,人们对此真的不会厌倦吗?我拭目以待。
我一直不太喜欢照相,在我看来,每一张照片中的人都可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装腔作势,叫我觉得很不舒服,因为照片中的脸所表现的不是自然与真诚,而是虚荣与毫不掩饰的愚蠢的自我表现欲。但这种想法是主观的,因为我自己从未正儿八经地去拍过。
身为文人,我有时会给一些杂志报纸写稿,出于版面安排,他们向我要照片。我推说没有,事实上,我有一些,但拍得奇形怪状,叫我恨不得觉得没有才好。终于,我找到一张还
算过得去的生活照,托人扫出来,传向各处。但不久,这一招便不灵了,因为同一份报纸或杂志不愿一而再再而三地登发同一张照片。事实上,这件事严重地影响了我发表文章,于是下了决心,去拍一些照片,不就是玩帅装嫩吗?不就是丢人现眼吗?不就是傻相毕露吗?
正好,时尚杂志约了一个采访,他们说还要拍照片,我一听,暗地里止不住地高兴,一种占小便宜的心理油然而生。忙向他们打听能不能多拍一些属于我私人的,他们说可以。于是我便跑到位于中粮广场五层的时尚杂志社,采访过后,我被叫到一个房间里。一个年仅二十一岁的女造型师开始给我做造型,她问我头发为什么这么短,我承认,来之前,跑到楼下的发廊里花十块钱剪了一次头。也许是钱花得太少了,造型师直摇头,我估计她认为剪得不够好,她往我头发上打了一些黏糊糊的像是糨糊的东西,用梳子梳了梳,又用手胡撸了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