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同下决心后,想开了什么事情似的,令我有点不安,但是,一切都太晚了,只见她忽然两下便脱掉了全部的上衣,甚至连胸罩也脱掉了,她把那些东西扔给我,把一块腕上小表也扔给我,对我说:"看好啦,一分钟!"
她仍然十分自然地站在那里,夜风中,她的骄傲甚至不允许她发抖,她的背影是那么漂亮,如同春雨后刚刚破芽而出的新枝,连两旁的鸡也往她那里看,于是她成了一个不幸的焦点,半分钟后,一辆本来疾驶而过的汽车突然停住,大概是被她吸引住了,车窗摇下,我拿着表,看着钞针,我想他们只需相互说两句话就能把时间混过去,我就可以走到她身边,把闹剧结束,但是,我听到一声车门响,我抬起头来,发现她已上车,正通过车窗向我招手,她仍然不驯地笑着对我高喊,叫我不要离开。
我大叫一声,向汽车飞奔过去,但汽车却在眨眼间开走了。
半小时后,她回来了,完完整整地站在我的面前,挺着的胸膛,我帮她穿上衣服,急于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在把胳臂从袖口中伸出来的一刻,张开手,里面有一张一百元的纸币,她问我:"请你吃饭够吗?"
她认为自己很完整,因为她没有输给我,她的骄傲一点也没有损失。
我们吃饭时,她神态自若,还趁机挖苦我:"你不要抱幻想,胡思乱想没有用,我不会骗你,当然也不会骗嫖客,我得谢谢你的避孕套,因为它真的帮了我的忙。"她忽然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个装着精液的避孕套,在我眼前一晃,站起来,打开门,随手扔出饭馆之外,回来对我说:"我得去洗洗手。"我被惊得目瞪口呆,她却跑去洗手间了。
一顿饭之后,我成了她的第二嫖客,她对我说,只有毫无东西拿得出手的姑娘,才把女人本身就具有的自然本领看得重要,也不想想,那并不稀罕,因为姑娘人手一份――可以想见,她认为自己另有所长,相当骄傲,但正是由于这一点,我爱上了她。
在我们相处的过程中,她一直保持着她的这种奇特的骄傲,而随着我对她的爱意加深,我的性格却起了很大变化,我再也无法用强硬的态度对她,因为我们之间的争强斗狠无论谁输谁赢,都会伤害对方。
故事快结尾时,她用我们最初见面的骄傲对我说:"笨蛋,十分钟,你后悔吗?你写小说时能想到这样的题材吗?"
当然,按照经典浪漫爱情故事,最后我们还是因争强斗狠而分手了,留下无穷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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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按照经典浪漫爱情故事,是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的,自尊心与骄傲永远不是文学的好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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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的一个深夜,大庆在北京修完了影片,利用业余时间,他看了我的第三本书的书稿,临走前,我们坐在我的车内,讨论我的小说,他认为我的小说结构过于简单,内容完全一锅粥,缺乏整理,但也能迎合时代潮流,因而得以存在,我认为,大庆并不知道我要创作什么,虽然他比别人更加知道一些,他有他的小说观念,与我的不同,我认为我在表达对人生一些基本问题的看法,比如信念之类,因此,很难做到前后统一一致,但我仍然愿意听他的意见,在这世界上,极少有人严肃地对待写作,因为写作通常被看作饭碗,人们对待写作的严肃程度,绝不会超过他们对待饭碗的程度,人们对写作的态度仅限于关心是否能够得到世俗认可的成功而已,但大庆不是这样,他认为创作很重要,从这一点上看,我认为无论他说些什么,都是值得一听的。
我们正说着,电话响起,传来皮皮的声音,她喝醉了,与我说了几句醉话,中间夹带着些浪言浪语,皮皮说起浪言浪语来十分自然可爱,看来她很擅长酒后之言,她依然约我去包房玩,我飞快地答应了她,针对她的浪言浪语,我也告诉她,如想与我睡觉,我完全同意,我不是那种小气的人,只要是在肉体上令我没有恶感的姑娘,我只要没事儿,都会一律答应,只要她讲明时间地点即可,她接着浪声浪气,我只好把这话说了两遍,她这才放了心,挂下电话。
事实上,皮皮的浪声浪气比我讲的还要可爱,我们打电话时,通过她的声音,我甚至感到她的一双酒窝儿也在帮着她,左右开弓,合唱似的一起对我浪声浪气,每念及此,我便会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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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我在"布娜娜"包房再次遇见皮皮,这次聚会由她组织,意外地,我还见到一个前辈作家,不知出于何种内心的苦闷,居然跑到这种地方来丢人现眼,一般说来,我对毫无才华的作家兴趣不大,对与我气质截然不同的作家也无了解的欲念,但这位先辈却让我感到十分好奇,不是因为别的,一方面,是由于他擅长争强斗狠的性格,另一方面,就是因为他的语言天赋,那是北京的口语精心培育出的有趣之花,不幸的是,居然开在一个井市之徒的身上,于是,在我眼里,他成了一个奇妙的混合物,一方面,学识平平,缺乏特别的精神力量,另一方面,他却有一种出色的语言天赋,能利用他与生俱来的这种天赋,把他对这个世界的真实感受基本完整地表达出来,好笑的是,他从未意识到他的天赋,并且,在他的创作生涯中,他总是在常识里打转,并不注意汲取更可靠的知识来发展他的天赋,虽然,这样使他的天赋看起来显得十分自然,然而,未经后天苦心精营的天赋,一般都会很快夭折,不然就会安于表面化而不是驶向纵深,成为贪图安逸最终流于油滑的牺牲品,我在他身上就看到了这种凶多吉少的现象。
事实上,所有具有能够充分表达自我的人身上都有一种魅力,当然,那个自我必须足够丰富,(不然魅力就会变成骚扰,)这是语言天赋带给人的奇怪的魅力,具有这种魅力的人,能使别人更愿意接近他,因为别人从他身上,能够清楚地看到在自己身上还未完全成长、并且十分模糊的人性。我注意到,他的脸上有一种深刻的孩子气,在他酒后争强好胜、豪情万丈时,这种孩子气以一种近乎顽劣的神态表现出来,无疑,这是一种在成年人身上鲜见的自然流露,因此,显得十分可爱,因为那使他显得很真诚,实际上,我一直对他很感兴趣,甚至想为他写一本传记,但当我问及他有没有记日记时,他说没有,令我十分沮丧,他好像从未意识到,真正有所创作的作家,在社会里几乎都是不道德的,都会无情伤害周围的人,但从长远看,正是这种不道德,才使作家能保持对写作的真诚,客观地记录自己对人生的见解,从而对人类的心灵有所贡献,因为真正的圣人并不很多,要顺从自己的天性,并诚实地面对它,总会让无知无识、充满偏见的人不满,当然,比起朝圣之路,诚实无疑更加容易。
比起与他同辈的作家,他显然更具勇气,但这种勇气不是出于理性要求的责任感,而是出于北京人的天性――争强好胜,我认为他有一种总要在各个方面胜出的虚荣心,在这种虚荣心的督促下,他的好胜心及坦诚的天性被激发出来,以至于他可以不计后果,率性而为,这使他在文坛独树一帜,不幸的是,他也并未有意识地发展他的独树一帜,而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从事他不自觉的飘忽不定的文学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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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此人,我急于向他打听的不是别的,而是在文学成功之后,是否有艳福上身,我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这令我十分欣喜,我一向认为,文学是贫瘠的事业,要想在上面有所作为,不得不放弃很多世俗快乐,但他居然为我闯出一条乱交之路,怎能不令我有如耳闻仙乐,感到由衷地高兴呢?
此外,我还向他征询了一下我的文学能力,以此来决定我是否走上文学的人生方向,我认为,只有具有一种特殊能力的人才能理解别人的相同的能力,说的话才可信,如果一个无才能的文学笨蛋鼓励我,我还真不能当真,因为我认为这样的人不具备基本的判断能力。事实上,他对我十分坦率,有时还表现出北京人特有的仗义,他向我介绍他的写作情况,对我有问必答,帮我分析了一下当代别的作家,鼓励我写作,听到他的话,我窃喜不已,我就像从他那里领到写作通行证一样喜上眉梢,要知道,有文学才能是搞文学的基础,没有这个,就是废再大劲也白搭,我有一个深刻的苦恼,就是一直无法对自己的文学能力做出判断,因此,创作方向十分摇摆,一会儿觉得应当投身电影,但被电影无情踢回之后,又放眼文学,伸脚试试深浅后,却举棋不定,有时,人生就是这样,维特根斯坦见到罗素时,最强烈的念头就是想从罗素口中得知,自己有无哲学才能,虽然他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几次差点利用这种才能把罗素逼到绝境――当然,我的心里总算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的话令我搞文学的豪情顿生,怀里揣着他发的这张通行证,不管是真是假,我都认为我此行真是有所斩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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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那天晚上,文学前辈一直致力于磕药,HI得十分高兴,根本没工夫搭理我, 我们压根儿就没怎么说话,上面所言都是我们以前见面时发生的,在包房里,他不是骑在姑娘身上,就是被姑娘骑在身下,两只手拉住姑娘,做圆周运动,他喜爱与姑娘拉拉扯扯,摇头晃脑,纠缠不休,这是他来劲的时候,而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也是在与姑娘说话,或与别人说话,他极少一个人坠入孤独,这使得他的个人状态缺乏一种力度,看来他跑到这里,就是想急于摆脱孤独与寂寞,他的存在是建立在与周围人的关系之上的,只有在与周围环境发生关系时,他的存在才得以确定及保证,我想,他若不是作为一名作家向这个世界倾诉,也会作为一名情人,向遇到的姑娘倾诉,或者,作为一个在社会上担任角色的人,向所有有关人员倾诉,总之,他一定且必须是一个倾诉者,若是他倾诉成功,那么,他的文学便会出现新意,但若是老调重弹,那么就会因乏味而失败――由于他具有这种擅长倾诉才能,无论如何,我相信,在世间,他必是一个精于讨好姑娘,并使姑娘倍感风趣的小情圣,不然,也会成为一个与这个社会死缠滥打不休、令社会不胜其烦的奸滑斗士。
我坐到他身边,只见他把坐在腿上的小妞推到一边,然后转过头,兴致勃勃地对我说:"咱俩一人写一本HI小说,怎么样?"
一句话就激起了我的好胜心,我差点马上伸手从裤兜里掏出笔就写,以此来证明我对这个提议的赞同,因为我早就有此打算,特别是见到有些土鳖作家把HI小说写得一塌糊涂的之时,做为对他们的纠正,我也觉得这件事值得一做,我当即答应,并在片刻间就开始了构思,临来前早已服下的右旋安非他明使我的思路突飞猛进,但由于线索太乱,无法理清,这使我十分生气,我恨不得把早已服下的药吐出来,因为那些以前的剩药本来我就不想吃,而且,由于自负,我感到胜算在握,因为对于此种磕药生涯,我十分熟悉,而前辈作家则刚刚开始,由他陪着我写,令我感到有一种找到对手的快乐――要知道,写作是需要相互激励的,没有对手的写作就像单独狩猎一样,只会令人扫兴,而坏对手只能让你的丢人现眼,想想我下面列出的一种倒霉情况――我与一个笨蛋猎手一起比赛看谁先能打到一只野兽,我与他一起出发,向目标飞奔前往,一声枪响之后,猎物走失,倒是他先发制人,一枪把我撂倒在地,这种情况该是多么地令人遗憾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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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躇踌满志、却又不得要领之际,包房的门开了,皮皮走了进来,后面跟着荣容以及她一班小伙伴,我与皮皮招手,皮皮举起胳臂开始跳舞,荣容手拎一个盘子开始发药,她的身影从我面前一闪而过,然后坐在不远处的桌边,我见她穿了一件浅黄色的比本人应穿的大一号T恤,手里拿着一张卡片,在盘子里熟练地分药,状如聪明伶俐之小男孩,然后一手拿吸管,一手拿盘子,一个个递到需要的人手里,前一次见到的失恋导演摘下墨镜吸过之后,盘子便递到我手上,我推拒了,然后盘子向下传,片刻,音乐忽然换了,比先前的为之一新,随后,在片刻之间,大家高兴起来,纷纷起来跳舞,令人精神为之一震,只见失恋导演挥动手臂,双眼眯成一条缝儿,像是试图拨散黑暗,下定决心,再恋一次,争取再受伤害,好让倒霉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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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人的眼睛是自有道理的,在心灵的指引下,它会主动追寻那值得一看的事物,而把心灵不关心的东西忽略过去,透过包房里的微弱的灯光,我发现,我的眼睛已在不受控制地转来转去了,我知道,它自己在寻找它的目标,右旋安非他明在我体内起了作用,看样子并没有过期,借助两根大麻,我主动诱使自己沉入一种意识轻浮的状态,我发现,我的目光在包房里扫视几下,停在荣容身上,她的移动能够牵动我的目光,如果她站在某处不动,我的目光就停在某处,她要是走来走去,我的目光就会跟随着她,我发现,她明显与这里的其他姑娘不同,但我说不出不同在哪里,我放弃掉头脑中要写的小说,干脆踏踏实实地观察她。
我发现,她十分灵巧,在灯光下显得很好看,更重要的,她脸上没有常人所有的那种愚蠢的淡漠,而是有一种高兴,这种高兴随着音乐,或者与她一起跳舞的伙伴而显示出不同的层次,但看起来都很令人愉快,有些人就是这样,会长出一副令人愉快的模样,具有这种模样的人并不是很多,即使在很多美女身上,令人愉快的表情也是一闪即逝,通常独自一人的时候,人的脸部是呆滞的,而在有人在的时候,多数人脸上会出那种所谓客气的表情,但那种表情十分虚假,是被社会长期训练出来的,因此,没有任何不敬的含义在内,为的是大家在彼此看来看去的时候,不使别人感到难堪,也就是说,人的表情难得有生动的一刻,但凡生动,必然含有某种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