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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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枪手-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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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拐角,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袅袅的冒着青烟。这是一个人类的尸体,看得出来也是经过训练的士兵,旁边丢着一把m14冲锋枪。尸体穿着陆军迷彩服,脖子上挂着标识身份的军牌。由于脸已经被炸的无法分辨,杰森只能从军牌上分辨出这个人的身份。

唐?法道?约翰,隶属美国103空降师第五大队,军衔少尉。杰森看到军牌上的讯息很奇怪,美国?半个世纪以前存在的国家,曾经很强大的国家。不过,它的士兵怎么还能存活到现在?

杰森检查了一下尸体,根据尸体的肌肉状况来看,这个少尉已经年过半百了,可以说是一个老人。因为手上的老年斑很清晰,皮肤也很松弛,肌肉完全没有年轻人那样的活力。“该死,我居然杀了一个老人!”杰森后悔不已,一个老人能有什么威胁呢?就算是他拿着m14冲锋枪,对于自己身上的防弹衣根本就没有什么威胁嘛!

不过人已经死了,那也就算了。杰森生长在这样的环境,每天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有人死去,对于死亡,大家已经看得太多,已经有点麻木了。但是因为对方是一个几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老人,杰森还是有一点后悔的。

杰森端起步枪,继续前进。也许不止一个老人,还有更多的人生存。

转过拐角,杰森猛地站住了。不是因为死胡同,而是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

十几具人类的尸体,准确的说是骨骼,被挂在墙上。有的用手铐靠在栏杆上,有的用军用绳索捆住,吊在风扇上。旁边还散落着一堆堆在一起的人骨,有一具尸体很明显的被吃了一大半!是的!是被吃掉的!

堆起的骨头,血迹斑斑的军刀,还有啃了半截了手臂,以及军用睡袋都证明了那个唐?法道?约翰的老头子做过什么!原来他竟是这样生存下来的!靠吃掉同伴维持了自己的生命!怪不得刚才他没有回应,原来他竟然想把杰森也给吃掉!

杰森不是没有见过死亡,但是从未想过人吃人的惨剧会发生在自己眼前!忍住想要呕吐的欲望,杰森拉开了角落里的冰箱,看来这也是那个混蛋从警察局的办公室拖过来的。拉开冰箱的瞬间,杰森弯下腰,被强烈的血腥味冲的干呕起来。

冰箱里面放的是人头,心脏,肾等。还有人血,居然被小心的用塑料盒装起来冻成块状,他想做什么?难道想做一道人血杂烩汤吗?!杰森根本无法忍受这样的惨象,杀丧尸是一回事,但是把人杀掉再吃掉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第十七章 无休无止

杰森恼火的一把甩上冰箱的门,这都什么事儿啊?好不容易碰上一个活人,居然是个变态的吃人的。越想越恼火,杰森拿起血迹斑斑的军刀,返回去在那个老混蛋身上又捅了十几刀才算把心里的恐惧和愤怒给发泄出来。

不过,管他吃人也好,被吃也好,现在的时代就是这样子的。那些聚集在一起的,有着管理层管理的人们还面临着饥饿的折磨,何况这个独自生活的老家伙呢?杰森想了想,便取下了老家伙的军牌,放进兜里。算了,好歹他也是抗拒了丧尸,保卫着枪械库的军人。

也许,他只是吃尸体而不是活人吧!杰森自己安慰自己,虽然看到的和想象的明显不是一回事。但是杰森不愿意相信一名军人会这么做。

不过,杰森很快就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热成像并没有扫描到这个老家伙呢?他可是活人,难道他的衣服有问题?已经走到了枪械仓库门口的杰森停住脚步,又走了回去,仔细的翻看老家伙的服装。

这是一款陆军绿色迷彩作战服,看上去和普通的迷彩服没有什么区别。翻开衣领,杰森找到了一些英文,这些是军服上可以写明自己名字,部队番号以及所属单位,包括血型,年龄等。和一般的军服并没有什么太大差别。

尸体刚刚死去,还没有凉透,杰森再次带上热成像扫描。这次发现了,黄色的颜色代表尸体的温度正在下降,但是被衣服遮盖的位置依然是黑色的。取下夜视仪,杰森终于发现了,原来是这款作战服的原因!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但是很明显,它可以阻挡人体散发的热量!

这可是好东西啊,杰森查明了服装型号和特点之后,立刻跑向库房,这类服装应该是制式装备,库房一般都有存货。跑进库房东翻西找的对比之后,杰森看着眼前的柜子哭笑不得。柜子上贴着醒目的英文大写:mAdeinchinA!

原来这又是中国出品的军用货,拉开柜门,杰森找到了自己能穿的型号,顺手将破烂的军靴换了下来。毕竟这种军用品还是成套的穿起来比较安全,能够阻绝人体温度的作战服,怪不得发现不了。穿着这种衣服作战,恐怕就算是血族都会头疼吧!

穿好的服装的杰森忽然想到,如果中国军人配备这种服装,那么,这场和血族的战争中,血族很可能在中国吃大亏了。因为这种服装可以阻绝热量散发,那么血族赖以生存的热成像视觉神经根本就看不到隐蔽起来的中国人,而中国人则可以在夜晚偷袭血族。说来也奇怪,中国在这场战争中似乎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好像这场战争和中国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是从这些方方面面来看,中国一直在背后支援着欧美国家,从服装、武器弹药、食品,恐怕还有药品和别的什么。这个中国到底有着什么样的背景呢?

杰森一边思索,一边走进武器库开始挑选武器。

首先,只有一把长枪是不行的,一长一短的配置明显的不符合现在的环境。需要挑一把火力强劲的武器作为副武器,看来看去,杰森选择了原产于德国的smgⅡ型9x19mm冲锋枪。

这种冲锋枪短小精干,全重只有2。63kg;加长弹容量50发。子弹初速500m/秒,虽然说射程不是很远,但是它的射速相当的高,短时间内喷发出的子弹简直就是可以用一窝蜂来形容。杰森拿了两把装满子弹挂在背后,然后将子弹装满三四梭大腿上的专门用于放置弹匣的位置。

然后又找到了较为古老的m67式破片延时手雷,这玩意儿小巧的很,看来中国人研究得很透彻,还专门给服装上配备了手雷挂索,一件衣服上能挂八枚。不过八枚也算是极限了,毕竟一个人不可能带着一箱手雷和几大箱子弹跑出来打仗的。

至于棒球手枪,这玩意儿速射能力不错,不过,还是没有制式的武器好用,毕竟商店卖的手枪属于民用。这把81式么,可能是商店老板走私弄来的,不过好在81式的子弹和Ak子弹是属于通用,警局里面当然也有这样的子弹可以补充。杰森还选择了9mm的伯莱塔92fs手枪,无他,因为棒球毕竟属于大口径民用手枪,只有7发的弹容实在是不太适合作战。

伯莱塔92fs手枪弹容量是15发,而且相比棒球来说较轻,而且在所有的警局基本上都能找到它的子弹,补充起来比较方便。这是杰森连续在三家空枪械店之后得出的结论,不管怎么说,警察局的弹药储备量总是比民用的要大很多不是?

全部焕然一新的杰森,还顺手拿了一把xm1014自动散弹枪,这玩意儿虽然只有7发的弹容量,但是突出了一个快字,7发子弹能在2秒内全部轰出去,对付蜂拥而上的丧尸是绝佳的武器,当然,如果能装上几十发子弹就更爽了。不过这也只能想想而已,杰森遗憾的将一盒散弹子弹拆开放进上衣宽大的口袋。

已经武装到了牙齿的杰森趾高气昂的踏出警局大门,刚想宣称一下自己已经占领了这里的豪言壮语之时,看到眼前的景象立刻老鼠一样的又缩了回去。

街道上零散的走着几个丧尸,这可是白天!很明显这是已经经过二次血之拥抱具有智慧而且不再害怕阳光的丧尸,不然怎么敢在白天在大街上寻找?而且这些丧尸很明显的具有正常人走路的特点,天哪,难道他们已经有了记忆不成?

杰森躲在门边寻找丧尸们的视觉死角,在两个丧尸刚刚转过身的时候,杰森兔子一样的窜出大门就跑。杰森十分谢谢。。那个中国的产品,这双战靴不但柔软,而且跑动时发出的声音非常小,以至于杰森跑了将近百米远,丧尸才偶然转头发现杰森的背影。

一声愤怒的吼声,还尚未完全恢复语言能力的丧尸通知周围的伙伴们已经发现了杰森这个屡次从他们手中逃掉的食物。很快,丧尸们从城市的各个方位蜂拥而至。形成了一道黑褐色的洪流追赶着杰森,杰森一人在前面奔跑,后面是黑褐色的丧尸大军,从空中俯览,场面十分壮观!

“天哪!没完没了了!”杰森在心中哀嚎:“我怎么这么倒霉啊?这么大的城市,难道真的没有活人啦?你们就认准了我能吃吗?老吃人你们难道不感到口味太单调了吗?你们可以去找找老鼠什么的啃一啃换换口味不行吗?”

忽然,杰森前面拐角冲出了一个丧尸,张牙舞爪的扑了过来。杰森不假思索的一边向前冲,一边端起散弹枪搂火。嗵的一声,丧尸被强大的冲击力打飞了起来,身上七个弹孔噗噗的冒着绿色的血液在地上挣扎。

又一个!嗵!飞了。又来了!嗵!又飞了。

呃?!杰森一看前面三个丧尸并排挡住了去路,手快速的扣动扳机,嗵嗵嗵,烟雾散去,杰森一边飞跑一边从兜里掏出子弹压膛。身后,是三个丧尸在地上扭动。这样是打不死丧尸的,但是可以很有效的缓解压力。

因为散弹枪近距离射击,强大的冲击力经常将丧尸打的站不起来。毕竟丧尸也不是无敌的,运气好的被打中胸腹还能爬起来,运气不好被打断了腿脚,那就慢慢在地上爬吧!

就这样,杰森一路上只管向前跑,有挡路的就直接抬手一枪,打死打不死不管,轰飞了事。至于后面的,追吧,有本事你们追上。反正杰森也豁出去了,跑出去就跑出去了,跑不出去那就和他们拼了。

就这么追逐着,杰森看到路边有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赛车型(怎么又是自行车?),虽然破了点,但是明显的比自己刚来的时候那一辆要好一点,最起码轮胎不是瘪的。杰森将散弹枪往背囊上一插,飞速的跑过去,推起自行车就跑,然后纵身一跃,骑上这辆赛车,如同火烧屁股一样飞速逃掉了。

丧尸们根本追不上这种比赛用的自行车,只能远远的在后面怒吼。这一路下来,丧尸们再次让杰森逃掉不说,自己这边还被杰森的散弹枪轰翻了几十个,其中大部分已经无法快速行动。

邓肯看着自己刚刚有了智慧的部下如此惨状,愤怒至极。发誓非要把这个特别会逃跑特别能逃跑的食物给抓到手里,于是,邓肯带领整个城市里面所有强壮的丧尸开始了对杰森的追杀。

那个……自行车的问题嘛!我故意的。总不能给他安排个摩托或者汽车什么玩意儿,毕竟地球上的资源都几乎耗尽了,城市不可能还有能开动的燃油燃气的机动车辆,所以呢,嗯,为了让主角能逃跑,施舍给他一辆自行车好了(谁扔的砖头?!下次记得扔票,扔砖头可以,不是有鲜花,贵宾,盖章吗?那里扔,越多越好!哎呀!!)

第十八章 普赖斯的游魂

塞拉游荡在夜晚的街道上,刚才吸食了一个人的血液,让她感到舒服了很多。虽然还是对那种行为感到恶心,但是,对血液的味道,塞拉并没有感到不舒服。对于塞拉来说,看到街道上的样子和飘飞的报纸上的消息,一切都明白了。

原来是战争毁灭了一切。塞拉漫无目的的行走在街道上,不过,自己是什么时候变成血族的?这点让塞拉感到迷惑不解。塞拉对于自己成为血族并不感到有什么排斥,毕竟变成血族之后,可以永葆青春和美丽。

而且这种美丽可以维持到很久,直到几百年死去依然保持,算是每一个女人的奢望吧!如今已经实现了,到不算什么坏事。除了要吸食血液比较让塞拉感到有些不妥之外,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么,我究竟在人类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塞拉一边游逛,一边思索。记忆很模糊,有很多碎片一闪而过,仿佛有什么,又仿佛没有了。远处,一栋大厦在燃烧,远远望去,貌似是一个巨大的火把照亮了脚下的城市。

街道的角落里,老混混詹姆斯和另外一个混混缩在破旧的汽油桶边上,汽油桶里燃烧着他们从周围收集来的任何可以点燃的东西。已经没有了春夏秋冬了,任何时候都和春天一样,白天暖和,晚上依然很冷。

“詹姆斯,罗姆去了很久了。”年轻的混混凯斯颤抖着说道。

“嗯,这家伙总是那么冲动,看来是凶多吉少了,唉!”老混混詹姆斯摇头叹息。

“我们还剩下多少食物呢?我觉得这个城市不能再呆下去了,总感觉有危险。”凯斯紧了紧身上的破皮衣,向着汽油桶蹭了蹭,伸出手取暖,嘴里冒出白色的哈气。

“不多了,不过想离开这个城市,恐怕不是我们能做到的。我们需要食物和水以及足够防身的武器。现在已经很难找了,到处都是丧尸和僵尸。”詹姆斯缩在阴影里,沉闷的回答。

“看看吧,等天亮了,我们再去找找。罗姆没有出事之前,我觉得我们过的还是比较好的,现在,我的感觉很不好,真的,很不好。”凯斯担忧的说道。

火光忽明忽暗的跳动着,映出周围物品的影子,忽明忽暗的光线让那些影子变得光怪陆离。一个身影斜斜的倒映在墙壁上,一瘸一拐的向两人靠近。

凯斯年轻,很快就警觉到了,站起身来看了一眼来人惊讶的叫到:“哦,老天,罗姆你怎么了?”

罗姆手里提着一只死猫,摇摇晃晃的走向两人,并不回答。

“哦,天哪!罗姆!你终于回来了!”詹姆斯睁开带着倦意的眼睛,模糊的看到了罗姆的身影就笑了起来。

“你怎么混成了这副德行?抓一只猫也能把你给搞成这样?你真是越来越有能耐了,哈哈……”凯斯的笑声嘎然而止,惊恐的盯着罗姆的胸口,一只手指着罗姆说不出话来。

“怎么了?”詹姆斯站起身,努力的睁开眼睛。

“噢!上帝呀!凯斯快跑!!”詹姆斯一眼看到了罗姆胸口的大洞,拽着凯斯用和年龄很不相称的灵活和速度转身就逃。

“罗……罗姆他……他……”凯斯一边跟着跑一边结结巴巴的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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