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像个男人么?是不是他把你开除了?其实我早该告诉你,根本不该来,要不是那天着急着那笔生意,再加上最近那么多的事。’她忽然不说话了,我看见她雪白的脸毫无生气,嘴唇上也没有涂口红,上边的牙齿紧紧地咬着嘴唇。手里还提这个黑色的公文包。
‘我是个废物。’我低下头,说了一句。太阳已经快完全下去了,我们俩在阳台的影子被拉的老长,然后在最远处又交叠在一起。
‘你之前的那几个也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他们都是被刘总骗来的。刘总是台湾人,是总公司委派的。他对谁都极其吝啬,虽然是销售部和人事部的负责人,但是他经常以试用期和公司利益不好的借口来搪塞,最后让你们走人。大部分人都在试用期满前离开。像我都是费了很大功夫才留下来。而且,他还挪用了员工的资金和广告费去炒股。我收集了将近三个月的证据。等他走后我会推荐你的,别轻言自杀,要知道,你死了,最难过的是身边的人,离你越近,你就伤他们越重。’女孩说完,拿起胸前的项链看了看,接着,又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走了。我把她的话想了很久,最后想通了。下楼的时候外面已经全黑了,不过月光还是很亮。
那天正好是陶炎冰自杀的第九十九天,也就是说明天就是他的百日祭奠了,我不想再呆下去了,我站在楼下,向陶炎冰死的地方想为他举了个躬。但是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感觉头顶一阵风呼啸而来,一个人如同麻布袋以牙膏砰的摔在我面前,月光直直的照在她脸上,我呆了许久,才认识正是刚才劝我的女孩。
她的眼睛睁着很大,仰面躺在地上,身体还在如同得了癫痫的病人一样,剧烈的抽搐。衣服上有拉扯的痕迹。脑后的浓稠的鲜血像蜂蜜一样,缓慢的身下流动出来,在银色的月光下映出了我那张因恐惧而扭曲的脸。脖子上的项链也断了,洒在了一边。那心型的吊坠也摔破了。居然可以打开,而且里面摆了两张很小的照片,一张是她,另外一张是陶炎冰。两人都笑得非常开心。我捂着嘴,过了好久才让自己缓过来,然后打电话报警,接着坐在楼下的砂石地面上守着她的尸体。
原来她叫谭芮,使陶炎冰的恋人,很快,警察鉴定她为自杀,很容易解释,恋人自杀后的一百天随他而去,同样,谭芮的死也没给这个楼层里的人带来太多的震撼,例行公事的询话后,就都各忙各了。我被刘总勒令离开。但是在现场我找到了一样东西,没有交给警察。因为我看见刘总和带队的警官亲密的交谈着。
是一颗槟榔。我打听过,整个公司只有刘总喜欢吃槟榔。我在谭芮的尸体的手上找到了那颗槟榔,一颗被嚼过的槟榔。谭芮带的那个黑色的包也不见了,不用说,自然是刘总拿走了。
第二天的下午,我没有离开,而是打电话给刘总,我告诉他,如果不来见我,我就把那颗槟榔交给警察。他先是冷笑,不过我对他说槟榔我保存的很好,唾液也是可以鉴定的,然后他不说话,电话那边传来很大的喘气声,他答应了下班后和我见一面。
一百天以前,我站在四楼,看着陶炎冰从我面前跳下去。而这个时候,站在我面前的是那个秃着脑袋,嘴巴里依旧咀嚼着槟榔,穿着考究的公司老总。我把刘总约到了陶炎冰跳楼自杀的地方。
‘我低估你了,以为你不过是个愣头小子。’刘总笑了笑,这次他整个嘴巴都开了,牙齿全都黑了,他背对着红色的阳光,看上去像没有牙齿一样,整个嘴巴宛如个黑洞。
‘说吧,你要多少钱?一口价,然后拿了赶快滚。’他接着说,我看得出他很急。
‘你的普通话说得很标准。’我冷冷地望着他,刘总笑了下。‘不干你的事。’
‘我只想知道到底陶炎冰为什么要自杀。’我接着问。刘总有点吃惊,不过告诉我,原来他亏空了公款,急于找到个替罪羊,他看中了急着结婚需要钱的陶炎冰,并以自己有内部消息来怂恿他,接着他把所有的亏空都栽在陶炎冰身上,自然,所有的事都被刘总赖的一干二净了。而陶炎冰的性格又非常自闭,他知道即便告也告不过刘总,只好自己自杀也不想拖累恋人。而谭芮也是被刘总从楼上推下来的。
‘是这样啊。’我叹了口气。刘总有点不耐烦。
‘你到底要多少,报各价啊。’
‘我不要钱,我只是把你交给他们两个而已。’说完,我便转过身,离开了那栋楼。
‘你搞什么?别以为吓得到我!我可不怕什么鬼神!’刘总在后面歇斯底里的大喊,太阳沉下去了,楼道里一下就阴暗了下来。
‘别走,那颗槟榔呢?’他依旧在我身后大喊,我转过身,从口袋里掏出把钥匙,仍给刘总,他疑惑地望着我。
‘我把他放在陶炎冰用过的机箱里,你慢慢找吧。’说完,我便离开了,刘宗连忙冲了进去,我听见了他的咒骂声和翻找东西的声音。
我到楼下,用以前配的钥匙把搂里的所有出口都封了起来。离开的时候,我依稀听见刘总在里面疯狂的大叫放我出去。”陶涛叙述的时候一直很平静。我打断他说。
“你把他关在那楼里一晚?”
“是的,然后我离开了那栋办公楼,离开了那座城市,后来听说他疯了,有的说他从楼上跳了下来。总之后来我就不知道了。”
“这么说你不是在那里摔伤的啊?”我觉得有点怪异,陶涛终于笑了下。
“是的,我回到了这里,重新找了份工作。但是繁重的压力依旧使我喘不过气,可能像陶炎冰说得一样,即使我能走出那栋办公楼,却走不出我心中的楼。但是当我真的跳下去后我又省悟了,既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自然要好好珍惜,所以前辈放心吧,我不会再做傻事了。”说完,我好像又看到了以前那个性情开朗而阳光的小师弟了。
继续聊了会,他的父母走了进来,我也要上班了,和他告辞后我走出了医院。不过当我走进报社,看着那高耸入云的办公大楼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了一阵恐慌,站在门口老半天也不想进去,我不知道,是否自己也同陶涛说的一样,活在一栋大楼里面。(楼完)
第三十六夜 跑
林斯平在这里呆了几天后就离开了。不过最近城市里总流传着一个说法。那就是在夜晚独自赶路的时候,会经常遇见个怪人。
说是怪人,是因为他老是从后面猛地冲上来,如果你带了包或者其他东西之类的话,他会抢走,然后继续跑。如果去追他,他则会大声高喊。
“跑啊,跑啊,来追我啊!”接着便是漫长的赛跑。似乎从来没人追上过,自然也没人看见过他的容貌,而且据那些遭遇过的人叙述来看,这个人经常会改变穿着,甚至个头的高矮等等,总之是非常的奇特。当然,仅仅是传说罢了,因为起码我和我认识的人都未曾遇见。
周五是比较忙碌的日子,每次都会弄得很晚,因为要把排版好的报纸大样拿去印刷,快过年了,需要写的东西也多,没想到把所有事忙完后居然快十点了,这才想起连晚饭也没吃,匆匆交付好一切后,就提起外套回家里了。由于肚饿,我没有走通常回家的大路,而是拐了个巷子,抄近路,想去吃点夜宵。巷子还算宽敞,但是却非常的漫长,整条路上别说人,连条狗都没有,还好我不是女孩子。由于没有路灯,我几乎是扶着旁边的墙壁走的,走一会儿再用手机照一下,冬夜大家似乎都睡得很早,狭长的路上我居然没有看到一个行人。还好手机刚刚充满电,用来照明到也无所谓。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却听见身后响起了很急促的脚步声,我感觉到身后有人快速的接近,不过没等我反应过来,只是刚转过头,一阵夹杂着汗臭味的风便扑面而来。一个人飞快地从我手中抢去了用来照明的手机。手机的灯光让我稍微看清楚了点,个头中等,但是他在这么冷的冬天居然只穿了件单衣,可是裤子却还是厚实的棉裤。
“来追我啊!”他居然高喊了句,但声音却异常刺耳,甚至带着苦苦的哀求一样,如同滴进池水的墨汁,迅速在巷子中回荡开来。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当他的第二声发出的时候,却已经看不到人影了。你可以想象下,在这样个冬天的夜晚被人抢走手机是什么感觉,我如同一个傻瓜一样呆立了几秒后,只好自认倒霉,扶着墙回家,当然,回去后那裤子就无法再穿了。我可以想象明天纪颜知道后将会是什么表情。
“你是说真的?太有意思了!”纪颜几乎把喝进口中的啤酒吐了出去,一个劲的捂着肚子大笑起来,我则委屈的吧手叉在胸前,鼓着脸斜靠在沙发上,没好气地看着他,直到他稍微停止一点。
“不要再取笑我了,一个手机到不贵,不过要重新去输号码然后还要通知那么多人太麻烦了,下次遇见抢手机的我直接给他钱算了。”
“嗯,是个好办法,你说会不会是冬跑爱好者?”他又在开玩笑了,我没有搭腔,而是要求他陪我去再买个手机。周末的天气和街上的行人一样,拥挤的令人发热,大家仿佛如同刚刚出炉的面包,鼓涨松软。我们选择了步行去,老原因,纪颜讨厌汽车。当我们经过昨天那条小巷子的时候,我执意一起再走一次。纪颜笑我呆——难道人家抢了你的手机还会又在原地叫卖么?这和刻舟求剑有什么分别。我却极认真地说,丢掉的东西,应该去丢掉的地方去寻找。
小巷子里只有几个孩子在玩耍,这里原本是城市的中心繁华区,但依旧有几条这样的老巷没有拆除,倒是照顾了这几个小鬼,不至于让他们玩到马路上去了。黑灰色渗着水滴的墙壁粗糙得很,在白天看去依旧令人不舒服。巷子两边大都是在这里居住了几代的家族了,相互之间熟悉的很,不过也搭了很多竹棚砖房之类的,大概是用来存放杂物,不过使本来就不宽敞的过道更显得拥挤。走在高地不平青色开裂的旧石板铺成的地面上,我们尽量放慢脚步,四处望,还向人打听是否有一个爱跑步的人,结果当时是没有。巷子的出口已经可以看见了,再过去点就是手机专卖店。看来我真的要破财买个新机子了。
“倒不如我直接打打看,说不定他正在旁边拿着你的机器向人叫卖,我们一边打一边四处走。”说完居然真的拨通了。
我刚想笑他,但很快笑不出了。
我听见了自己非常熟悉的铃声。那是我自己设置的。虽然开始比较微弱,但现在已经非常强烈了,我能清晰地听到。
“今天好运气,老狼请吃鸡,请吃鸡,你打电话我不接,你打他又啥用啊。”纪颜也听到了。声音来自于前面。
很奇怪,巷子的出口处好像有个空置的竹棚,门虚掩着,声音是从里面穿出来的。纪颜对我示意,大概是两人慢慢过去,包抄一下,怕他突然冲出来又跑掉了。
我们如同小偷一样摸了过去,甚至还做好了搏斗的准备,如何闪避,如何左勾拳,右勾拳,让他知道惹毛我的人有危险。心里感叹看了这么多年的动作片终于不必在家里对着镜子“自打”了,等到那小偷一出现我就冲上去,我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李小龙成龙释小龙会在那一刻灵魂附体。何况今天还有有纪颜在,我自然更不会胆怯,不过事情并没如我想象一样,直到我们走到门口,里面也一点反应都没有。我拉开了门,阳光透过空隙,恍如拉开了黑色帷幕的舞台一样,里面的东西一下被看了个一清二楚。
里面只有一个人,一个躺在一垛厚厚的草堆上的人,这里的人经常会准备一些干草用来防冻之类的。不过准确点说,那个人应该是具尸体了吧。
他*着上半身,我从以前未见过这个人,剃着个平头,他的脑袋就像一个肥胖的仙人掌一样,额头高耸,宛如一个大包,稀少而短的碎眉如同胶布似得贴在眼睛上面。他就像的了甲亢的病人,本来细长如缝的眼睛被暴出的眼球硬是挣得像铜铃一般大。宽而塌陷的微带着赤红色的大鼻子下面的嘴巴吃惊的张开着,惨白如死鱼肚白般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嘴角边上,胸口有些鲜血,他的脸苍白如纸,似被白色油漆刷过。我看见他的左手正拿着还在唱歌的手机,那正是我昨天被抢的。下身穿的倒是棉裤,不过奇怪的是,他那双平底胶鞋磨损的太厉害了,几乎快磨没了。在他身体旁边,扔着一件内衣,我用脚碰了碰,居然冻上了。他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难道是冻死的?
我们很快报了警,本来平静的巷子被弄得热闹非凡,旁边的住户老的少的忙的闲的还有拿着挂着肉丝的菜刀抱着吃奶瓶的孩子来出来看热闹的,看来鲁迅先生所说的国人爱看热闹的心里倒是亘古不衰。不过这家竹棚的主人可就苦了,哭丧着脸一个劲的和警察解释自己从来都是好人,除了偷过邻居家的几串腊鱼腊肉没事偷看过往裙子太短领口太低身材太好的女孩欺负欺负大人不在身边的小鬼躲在暗地里咒骂几句工商执法人员对着马路上的奔驰宝马排气管吐口水外连蚂蚁都不敢踩死一只何况杀人乎,当然,前天杀的用来煲汤的鸡除外。问话的警察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陈述,对他盘问了几句就开始调查死者身份了。作为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我和纪颜也接受了盘问,不过警察对他抢了我的手机比较感兴趣,当然,手机被当作证物收紧了塑胶袋,结果我恐怕依旧要买部新手机,我想没谁愿意使用一部被死人握了一整晚的手机。
“你怎么看?冻死的?”我问了问对着方面比较专业的纪颜,他从发现尸体开始就没说过一句话,当然,除了应付警察的盘问。如同平时一样,收起了笑容一脸严肃的他摸着光滑的下巴一直望着那具尸体。
“不像。“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哦?那他是怎么死的?”我好奇地问。
“鲜血,你也说当时他在跑步,我觉得他可能是累死的,夺去你手机的时候是他跑的最快的时候,也正是就要油尽灯枯了,最后他一头栽进了棚子里,天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