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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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可藏-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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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客》赫赫然登出的大标题就是“中国何以对斯诺登放行”,文中这样写道:“他几乎不再具有任何价值。《纽约时报》援引情报专家的观点称,他们相信中国政府‘已经设法拿到了斯诺登称自己随身带往香港的4台笔记本电脑中的内容’。”

对挑战政治权力的任何人的人格品行进行妖魔化处理,这是美国政府、包括媒体长期以来惯用的伎俩。在此方面首个最突出的实例非丹尼尔·艾尔斯伯格莫属,作为五角大楼文件的泄密者,在尼克松政府时期,他所遭受的境遇让人闻之变色,甚至有特工闯入他的心理医生诊所,盗取艾尔斯伯格的个人档案,暗中调查他的性史。尽管这种手段荒唐至极,那么缘何要将他令人尴尬的私人信息公之于世,来作为对他揭露欺上瞒下的政府的回击呢?艾尔斯伯格清楚地明白这一点:谁都不想和身败名裂或是名誉扫地之徒产生任何瓜葛。

同样的伎俩也曾用在了维基解密的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身上,他因在瑞典性侵两位女子遭到指控而声名狼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攻击阿桑奇的报纸恰巧还曾与他合作过,并从阿桑奇和维基解密事件中泄密的美军士兵切尔西·曼宁那里受益颇丰。

当《纽约时报》发表了它所谓的“伊拉克战争记录”时,其中涉及了详细记录战争期间美军及其盟军滥杀无辜暴行的成千上万份保密文件,这篇报道位于头版重要位置,爆料内容本身也分量不俗,系出自主战派记者约翰·伯恩斯(John Burns)之手,目的不外乎是将阿桑奇打成异类、怪胎、妄想偏执狂,而根本没有尊重事实的本来面目。

他笔下的阿桑奇经常“用假名登记入住酒店,染发变装,为了安全通常睡沙发或地板,而不敢躺在床上休息,使用现金而不用信用卡,以免遭人追踪,因此隔三岔五还得向朋友借钱”。文中称他“举止古怪、独断专行”且沉溺于“夸大妄想”,还说有人诋毁他“与美国政府有深仇大恨”。除此之外,在对他的心理分析方面又添一笔,文章援引一位维基解密心怀不满的志愿者的观点,认为“他的精神不大正常”。

给阿桑奇贴上疯狂和妄想的标签,又是美国政治话语的惯用把戏,也是《纽约时报》寻常伎俩。在一篇文章中,当时的《纽约时报》主编比尔·凯勒引用了该报记者的文字,这样描写阿桑奇,称他“头发凌乱,仿佛一个无家可归露宿街头的妇人走在路上,身穿一件脏兮兮的浅色运动上装,配一条工装裤,里面的白衬衫也同样污秽不堪,足蹬一双破破烂烂的旅游鞋,肮脏的白袜堆在脚踝,身上的味道好似已经多日未曾洗澡”。

《纽约时报》对待美军泄密士兵切尔西·曼宁(当时还叫布拉德利·曼宁)也是如出一辙,执意称促使曼宁做出如此大规模的泄密,其背后的动机并非是坚持信仰或良知,而是人格障碍以及心神不定。有诸多文章毫无根据地妄加揣度,从军队中的性别斗争到反同性恋歧视,再到曼宁与父亲的不和,这些都成了导致本次重大文件泄密事件的主要动机。

将持异议者归为人格障碍并非是美国的发明,苏联的持不同政见者也曾被送入疯人院进行例行“治疗”。在目前这种关键时刻,发起人身攻击的原因显而易见。若想让批评意见不那么行之有效,那么上述手法的确很好用,因为很少有人愿意与疯子或怪人为伍。这种手法还可起到杀鸡儆猴的效应:当异见者被逐出社会,被贬为情绪不稳,则会令社会中的其他人也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然而最重要的一点是,挑战现状的行为要有逻辑必然性。对现状的捍卫者而言,现行秩序和主流机构都是公正合理的。因此若是有谁提出不同见解,特别是当有人认为自己动机足够强大而采取极端行动时,显然势必是因为情绪不稳及精神错乱。

换言之,从广义来讲,人们有两种选择:或者对制度权威俯首称臣,或是采取极端措施与之抗衡。既然前者是理智和正当的选择,那么后者势必就是疯狂和非法的举措。在社会现状的捍卫者看来,仅仅把反对主流正统思想的极端举动和精神病画上等号分量还不够,极端异见本身就是证据,乃至足以证明该人存在严重的人格障碍。

这一算式的核心内容就是彻头彻尾的欺骗:认为与制度权威意见相左就涉及伦理道德或意识形态上的选择,而一味顺从则不会带来这许多麻烦。在这样的错误前提下,社会将会对异见者的行为动机投入极大关注,却无人对我们的制度机构有丝毫质疑,结果导致后者可以掩人耳目,继续我行我素。对权威俯首帖耳被默认为是理所应当的。

实际上,两种做法都关乎道德选择,两种行事方法能够揭示出相关个人的重要特点。普罗大众大多会认为极端的反对意见体现出一种人格障碍,但其实恰恰相反:在面对严重不公的情况时,拒绝提出异议才是性格缺陷或道德缺失的体现。

哲学教授彼得·路德兰姆(Peter Ludlam)在《纽约时报》刊文,谈及他所谓的“令美国军方、民间和政府情报界头痛不已的泄密、揭发、黑客入侵事件”,与这些行为有染的人群,他将之称为“W一代”,其中以斯诺登和曼宁为典型代表,并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媒体希望将W一代的成员进行精神治疗,这种想法倒也并不意外。他们想要了解这些人何以如此特立独行,迥然异于大型媒体机构中的其他成员。那么以此类推,如果泄密揭发和黑客行为需要心理动机,那么在系统中向当权机构靠拢的心理动机也需要揭示,而在这样的系统中,大型媒体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同理可知,系统本身可能就是病态,即便在机构中的从业者是按照组织规则行事,并遵循内部的诚信机制也仍旧如此。”


这类探讨是制度权威最不愿见到的。对泄密者进行妖魔化是美国主流媒体保护当权者利益的一种手段。这种对权贵的谄媚态度是如此根深蒂固,乃至媒体界的游戏规则几乎变成了争当政府的喉舌和传声筒。

就以泄露机密信息被视作某种恶意或犯罪行为为例。持这种观点的华盛顿记者若不是因为这些泄露的文件信息令政府不快或有损其形象,他们根本不会对斯诺登或我的所作所为加以谴责。

事实是华盛顿的情报泄露事情屡见不鲜,以颇有名望的著名华盛顿记者鲍勃·伍德沃德(Bob Woodward)为例,他就会经常性地从高层知情人那里获取机密信息,并将之公之于世,还能保住自己的职位不受影响。奥巴马手下的官员会经常前往《纽约时报》爆料机密情报,诸如无人机杀人、行刺本· 拉登等等。前国防部长莱昂·帕内塔(Leon Pata)及中情局官员都曾向影片《刺杀本·拉登》(Zero Dark Thirty)导演透露机密情报,希望影片能为奥巴马的最大政治成就歌功颂德。(与此同时,司法部的律师告知联邦法院,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不得透露有关抓捕本·拉登的相关情报。)

没有任何体制内记者会对泄露情报的相关官员或是获悉情报并将之公之于众的媒体撰稿人提出起诉。若有人提议将多年来披露最高机密的鲍勃·伍德沃德及其高层政府信息来源作为犯罪分子来对待,定会贻笑大方。

正因为这些情报泄露都是得到华盛顿的支持,符合美国政府的利益,因此才被视为得体并可被接受的。只有当所泄露的情报涉及了官方想要隐匿的内容时,才会遭到华盛顿媒体的谴责。

当《会见新闻界》栏目主持人大卫·格里高利提出,我应该因就国安局监控所做报道遭到逮捕时,请看看前一刻发生了什么。在采访伊始,我谈及海外情报监控法庭于2011年做出的一份绝对机密的法院判决,其中认定国安局国内监控计划的大部分内容都违宪,且违反了监视的相关法律。我也是在斯诺登给我的国安局文件中看到这一判决的。在《会见新闻界》栏目中,我要求将之公布于众。

可格里高利却试图争辩,称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判决并非此意。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所谓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意见与此事根本无关,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判决是针对政府的要求而做出的,是说“你可以得到这个,但是不能动那个,因为那些实际上已经超乎了你可以被允许的范围”。也就是说,这一要求已经发生了变化或不复存在——这才是政府的完整观点,实际上是属于司法审查的结果,而并非是政府滥用权力。


上述观点与海外情报监控法庭的观点完全不符(不过判决于8周后得以公布,从中可以明显看出,这份判决的确将国安局的做法视为非法)。更重要的是,格里高利声称自己了解这份判决,是因为他的线人这样对他讲,接着他又将这一信息公之于世。

在格里高利妖言惑众、称要因我所作报道而将我捉拿归案之前,他自己泄露了他从政府的消息来源那里获得的绝密消息。可没有人会认为格里高利的做法也应被绳之以法。将这一套逻辑运用到《会见新闻界》的主持人及其线人身上,会让人觉得滑稽可笑。

的确,格里高利也许无法理解他所透露的信息和我的所作所为其实可以相提并论,只不过他是应政府之要求,力求在为其行为进行辩护和支持,而我则是要与之抗衡,违反了官方的意志。

当然,这与新闻自由所要取得的效果截然相反。所谓“第四等级”是要行使最大权力,应对敌对阻力,坚决实现信息透明;媒体的工作就是要对当权者为保护自身利益不断散布的不实信息予以揭露。没有这样的新闻工作,权力滥用在所难免。若没人需要美国宪法保障新闻自由,那么媒体记者就只能对政治领导歌功颂德,高唱赞歌,有了宪法的保障,媒体记者才能不至于如此。

在发表机密信息方面的双重标准在对“新闻客观性”不成文的要求中则更显突出。正是对这条规定的所谓违反才使我成为了一名“激进分子”而不是“新闻记者”。我们被不断告知,记者要报道事实,而不是表明观点。

这明显是个借口,还假借职业之名。人类的看法和见解本身就存在主观性。每篇新闻报道都是各种高度主观性的文化、民族主义和政治假设的产物。所有的媒体记者都在服务于某些层面的利益,非此即彼。

相关区别并不在于有些记者存在个人观点,而有些没有——不具备个人观点的记者其实根本就不存在。区别在于,有些记者会坦诚地表明自己的观点,而有些则掩耳盗铃,仿佛自己并不拥有什么观点。

认为记者不得拥有个人意见的观点,与这一工作长久以来的职业要求相去甚远;这实际上是个相对较新的手法,它的效果就是使我们的新闻业遭到阉割,即使这并非出于它的本意。

正如供职于路透社的媒体专栏作家杰克·谢弗(Jack Shafer)认为的那样,美国人最近的这种观点表明,这是“媒体丧失自我而对国家机器投怀送抱,着实可悲”,同时“对历史缺乏认知,令人心痛”。自从美国建国以来,最重要的最佳新闻报道通常是极富改革精神的新闻工作者所做出的,他们身上有着力主与不公正现象进行斗争的献身精神。体制内记者不带观点、毫无色彩和灵魂的工作模式已经极大影响到了新闻工作最重要的属性,导致了机构媒体的尸位素餐:这不会对任何权威构成威胁,而且还正是此举的初衷所在。

要求记者进行“客观报道”这种观点的逻辑错误显而易见,而那些声称自己笃信这条规则的人却几乎从来不按照这条规矩行事。。体制内记者就各类具有争议性的话题不断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他们的职业身份却从未遭到过质疑。但如果他们所给出的见解是经过华盛顿官方认可的话,就会被视为合法合理。

就国安局监控所引发的争论来看,哥伦比亚广播公司《面对国家》(Face the Nation)节目主持人鲍勃·希弗谴责斯诺登的做法,并为国安局的监控行为进行辩解。《纽约客》和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法律记者杰弗里·图宾也是持如此观点。报道过伊拉克战争的《纽约时报》记者约翰·伯恩斯事后承认自己支持美军入侵伊拉克,甚至将美军称作是“我的解放大军”和“救死扶伤的天使”。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克里斯蒂安· 阿曼坡(Christiane Amanpour)在2013年的整个夏天都在鼓动美军向叙利亚动武。可是鉴于对“客观性”的尊重,这些立场观点并未让他遭到沦为“激进分子”的下场,因为实际上并无明令禁止记者不得有自己的见解。

正如反对情报泄露的所谓规则一样,所谓“客观性原则”其实也根本就无从谈起,不过是为了维护占主导地位的政治阶层的利益而巧立的名目罢了。因此,“国安局的监控是合法且必要的”、“伊拉克战争也是正义之举”、“美国理应入侵伊拉克”这些都是可接受的媒体记者观点,他们一直以来也都是在如此这般“各抒己见”的。

所谓“客观性”不过是在反映偏见,是为了维护华盛顿根深蒂固的利益而服务。只有这些观点与华盛顿正统观念可接受的范围有出入时,才会被视作存在问题。

媒体对斯诺登所表现出的敌意并不难解释,而对将此事见诸报端的记者,也就是我所表现出的敌对情绪,则或许内涵更为丰富:部分是出于竞争性的考虑,部分是多年来我对美国媒体明星所作的专业批评引发的后果,其中包括反体制报道所引发的愤怒和耻辱感——这种报道揭露了许许多多华盛顿羽翼下的主流媒体记者的真正角色:充当政府的传话筒和扩音器。

不过显然,这种敌对情绪的最重要原因是,主流媒体人士接受了为政权作为忠实代言人的游戏规则,特别是当涉及国家安全问题时更是如此。接下来他们就会效仿政界官员的做法,若有人对华盛顿权力中心提出挑战或是进行破坏,就会遭到鄙弃。

以往传统意义上的记者都的确是局外人士。很多进入了这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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