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帝国三百年:赵匡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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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帝国三百年:赵匡胤时间- 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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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公,让后世为人臣不要效法丁公!”

船山先生《读通鉴论》中评论这个案例说:以“大义”服天下,要出于“诚意”,不能出于“权术”。如果出于“权术”而打着“大义”的旗号,这个“大义”也会遭到戕害。“大义”,是源于内心的东西,不是糊弄天下的名义。刘邦危迫之际,遭遇丁公放还,难道后来丁公是一定有应该被杀的罪名吗?当刘邦决计杀丁公时,难道能忘了丁公放掉自己一条性命不是一件德行吗?刘邦这是要惩罚人臣之背叛其主,却先背叛了丁公之放生大恩。杀了救命恩人,还嚣然曰是天下之公义!这就是“借义以为利”,而人心之恻隐也就丢失了。义,有天下之大义,有吾心之精义。精义,是纯用天良之喜怒恩怨以为德威刑赏,而不杂以利益考虑。让天下知“为臣不忠者”一定要被诛杀的“大义”,但违背了仁慈的精义。这等于矫情,用义来收利。这样的“义”成为戕害“仁”而获利的斧头。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像丁公这样的人,“废而勿用”就可以了;斩之,则导天下人学会“忘恩”了!呜呼!三代以下,以义为名而获利,实在是有悖于“天良”的大奸慝啊!

这一番话移用到太祖杀封丘守,也很适用。

四、逼死张琼实不当

张琼过去曾经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老赵的生命安全。老赵即位后,提拔功臣张琼典禁军。老赵说:“殿前卫士如狼虎者不啻万人,非琼不能统制。”殿前的禁卫士兵如狼似虎的剽悍之人不止万人,非张琼不能统领管制。

张琼性情暴躁,没有机心,对部下多有欺凌。当时石汉卿等人正得到老赵信任,张琼却常轻浮地侮辱他们几个人,史称“目为巫媪”,也即将他们看作“跳大神的娘们儿”。他们对张琼恨之入骨。于是连真带假将张琼告到老赵那里,说他私蓄亲兵百余人,恣作威福什么的。老赵召讯张琼与石汉卿等对质。张琼不服,老赵怒,令击之。石汉卿即举起殿上的铁挝乱下,几乎将张琼打死。老赵令人将他曳出,下御史调查。张琼知道一死不免,走到明德门,将身上所佩戴的带子解下来着人带给母亲,自杀。

太祖后来听说张琼“家无余财,止有仆三人”,甚为后悔,因此斥责石汉卿说:“你说张琼有亲兵百人,今何在?”石汉卿说:“张琼所养者,一敌百耳。”老赵然后优恤张琼全家,因为他的儿子太小,就提拔了他的哥哥。

此案,老赵失察,错怪张将军。

乾隆《御批纲鉴》评论道:“淝桥之役,琼身冒矢石以蔽宋主,濒于九死而不顾,忠壮炳然,岂有宠秩即膺,忽萌异志之理?乃谗人交构,死非其辜。琼因轻率招尤,宋主亦不免失之凉德。”在淝桥战役中(柴荣时代攻取寿州的战役),张琼冒着飞箭礌石,用自己的身体保护老赵,多次处于死亡边缘而不顾。他的忠诚大义很明显。岂有得到信用之后,反而忽然萌生异志的道理?这事乃是小人恶人构陷,张琼死得无罪。当然,张琼因为轻率而得到人的阴毒,但太祖也不免失之于惭愧。

乾隆此议在理。但老赵知错即改,厚待张琼家人,令人欣慰。奇怪的是老赵居然没有制裁石汉卿。石汉卿后来随老赵征北汉时,战死在太原城上,算是“一死报君恩”。





老赵的不正记录(二)


五、名将有罪不惩罚

收江南之役,南唐后主李煜降后,曹彬令他写招降书,晓谕其他江南诸城的太守,放下武器,归附天朝。各州郡接受李煜诏书,相继归顺,只有江州(今江西九江)军校胡则与牙将宋德明杀刺史,据城不降。老赵下诏,令都指挥使曹翰为招安巡检使,率兵讨江州。江州城险固,曹翰久攻未下,从冬天到来年夏天,死伤者甚众。一直到夏四月,胡则在城中因故要杀一个厨子,厨子的妻子鼎力相救,才免予一死。夜半,这个厨子从城中顺着绳子下来,投到曹翰营中,详细报告了城中虚实,曹翰这才破城。城下后,江州兵仍然不屈,有了惨烈的巷斗。当时胡则正在生病,卧床上被擒。曹翰叱责他抗拒王命。胡则道:“犬吠非其主,公何怪也!”曹翰将其腰斩,同时杀了宋德明。

此役之前,赵匡胤任命右补阙张霁知江州,江州下,与曹翰一道入城。

曹翰兵剽掠民家,民家到张霁这里来诉冤,张霁按律将士卒正法。曹翰不爽,又因为江州民曾抗拒大军数月,现在“曹家兵”又遭遇诛杀,越想越不忿,于是“发怒屠城”。史称“死者数万人”,将死尸投入井中,井都被填满;井里填不下了,就都抛入大江。还上奏栽赃张霁,将其徙知饶州(在今江西)。江州士庶家货赀财巨万,都被曹翰掠走。

当初,赵匡胤听说江州城就要攻破,特意派遣了使者持诏来,要曹翰“禁止杀戮”。但使者到独树浦(今安徽安庆)时,正赶上大风,没有及时渡江。延搁一日后到江州,城已被屠。

曹翰回京师时,还用大船载庐山东林寺五百铁罗汉像,到颍州新造佛舍。颍州,在今安徽阜阳,是曹翰做节度使的地方。当时调发巨舰十余艘,尽载金帛,铁像也在船上。当时有“押纲罗汉”的称谓。

收江南,战役之前,老赵反复叮咛;战役之中,老赵多次下诏,主旨就是“慎勿杀人”。曹彬忠实地执行了这个命令,但曹翰没有。不但背命杀人,还纵兵劫掠,最后还破毁当地佛门文物,用来充实自己治所的寺院。凡此种种,皆属于“五代劣习”。此际距离老赵收藩镇兵权也已过去多年,曹翰仍积习未改,可见五代时期的将帅余风还在影响大宋,而老赵试图节制将帅的工作有多么艰难。

此役,曹翰有罪、曹彬有过,赵匡胤节制不当,事后又没有惩罚曹翰,反以颍州团练使曹翰为桂州观察使,仍判颍州,是为江南之役一大败笔,也是赵匡胤不能根本节制藩帅的政治失误。

据说胡则守江州,曹翰攻之危急之际,忽有旋风吹来有文字的一页纸,其词道:“由来秉节世无双,独守孤城死不降。何似知机早回顾,免教流血满长江。”这类文字应该多属于事后追述,好事者所作。当更有好事者编派了因果报应故实说曹翰“世世为猪”。说后世有个苏州先生名刘锡玄,到滇中时,在一个邮亭泊舟,小憩,得梦。梦中曹翰来告知说:“过去因为屠城,之后便世世为猪,受人屠戮,现在刘公您停泊舟船之处,就是我这一次轮回为猪的死所。一会儿,第一个接受屠宰的那头猪,就是我曹翰。有缘跟您相遇,请您哀怜,救我。”刘锡玄梦醒后,赶紧起来,招呼仆人来看。果然,停船的地方正对着一个屠门。不一会,门开了,里面抬出一头猪来,嚎叫之声动地。刘锡玄就用相等的银子把这头猪买了下来,带回了家乡苏州,放在阊门西园内。只要招呼这头猪“曹翰过来”,猪就过来。

这类故实,很简捷地证明一个朴素道理:屠城,不得人心。

六、丹书铁券不当诛

南唐大将卢绛,南唐亡国后,准备割据岭表。

南奔福建时,途经歙州,守卫龚慎仪闭门不纳。卢绛大怒,率兵攻陷歙州。龚慎仪知道不可免,整衣冠,身穿庄重的朝服出府邸见卢绛,被杀。

赵匡胤命卢绛的弟弟去招降卢绛。卢绛弟弟对他说:“兄今不顺诏命,乃独善一身,其如老母一族三百口何?”正好曹翰也派人来见卢绛,并带来了丹书铁券,这是保证不杀卢绛的皇朝证书。卢绛降。

曹翰将其送往京师,赵匡胤当面问他:“卿何不早归朝廷,劳朕诏命?”

卢绛说:“臣受李煜厚禄,只知事李煜,未知事陛下。”

赵匡胤说:“李煜已臣事于朕,卿于草野还在等什么?”

卢绛说:“臣闻李煜归命,但未受王爵,故臣未能归附天朝。”

据说这一番话也曾打动了赵匡胤,认为他“颇忠赤”,很有一颗赤诚的忠心,赦免了他。

但在歙州被杀的龚慎仪有个侄子在政事堂见到卢绛,就用手板击打他,并入殿上奏说:“臣叔被卢绛冤杀!”赵匡胤闻听大怒,就来质问卢绛为何要杀龚慎仪。这时正好曹翰破宣、歙二郡时,卢绛没有金帛贿赂,曹翰也顺势入奏说:“卢绛乃一奸贼,陛下存之,为国家日后之患矣!”

于是赵匡胤命人斩杀卢绛。

卢绛呼叫道:“陛下以铁券诏臣,恕之以不死。今以微罪一旦见杀,千古之下且彰陛下之无信!”

赵匡胤说:“朕为龚慎仪杀贼而已,何负于卿!”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的说法,枢密使曹彬曾上言极力保奏卢绛,说此人骁勇,国家正在用人之际,可以赦免他不死。但是赵匡胤说:“卢绛状貌酷类侯霸荣,安可留也!”

两种说法有异。但前说有“丹书铁券”,自不当杀;后说就因为长得像投降大宋又背叛大宋的北汉将军侯霸荣,就杀人,更属不当。卢绛冤。

七、庇护亲族法不公

赵匡胤的太太孝明王皇后,有个胞弟名王继勋。最初为内殿供奉官,后来做到虎捷左右厢都虞候,领彭州防御使。王皇后是个深明大义的女子,但这个兄弟是一个带有精神病性质的恶人。他在西京(洛阳)做官时,曾强行购买民家子女做奴仆。这倒也罢了,更可恶的是,这些女仆稍稍有点让他不满意,就被杀掉。杀掉也罢了,尤为可恶的是,被他杀掉的人,还会被他吃掉!吃人,也罢了,还要“脔割”了吃,也就是一块一块割下肉来吃!吃人后,他倒是吐骨头,然后用小棺材装上死人骸骨,抛在野外。被他买来的女仆实在是比屠宰场的牛羊下场还要糟。史称这样的女仆,被他杀了一百多人,以至于到他门下来买卖女仆的中间人和棺材铺的老板,要频繁出入于他的府邸。他住在深宅大院之内,外人不晓他的酷虐残忍。直到有一天,他府邸的围墙坍塌,侥幸没有死的奴婢纷纷逃出,跑到宫中来告状,赵匡胤这才知道有这么一个罪恶滔天的小舅子。

赵匡胤很爱他的王夫人,但这一年王夫人年纪轻轻就病死了。小舅子又惹了这么大的祸事。老赵对他的处罚是:削夺官爵,勒归私第,令甲士看守软禁。不久,又下诏将其流放登州。但是还没等他到达登州,又下诏赦免,改右监门率府副率。右监门是宫禁亲兵十二卫之一,率府率是侍卫军中负责山泽土产的官员。王继勋那么大的罪恶,不但没有正法,还给官做,虽然降级使用,但那一百多冤魂如何安息?

这个王继勋又被分到西京做官,而且再次犯法,史称太祖还是因为王皇后的缘故,只是对他给予了“薄责”。

王继勋故实,是圣君管理下的经典案例。这个案例证明了:无论多么优秀的圣君,如果没有司法的独立和公正,都将无可避免地存在漏洞。圣明如赵匡胤,也不例外。赞美圣君,必须看到圣君治理的有限性。

这个叫王继勋的凶妄罪犯,直到太宗赵光义时代才被正法。赵光义将王继勋捉来,同时还逮捕了从事女仆买卖的中间人,甚至还有一个跟王继勋来往,也曾吃过人肉的和尚。

王继勋仗着与皇后的戚族关系,还经常挟势凌蔑将帅。一般人都躲开他,不与他争。但有个大将马仁瑀不吃他这一套。逢到他倨傲待人时,就与他奋争对抗,甚至急眼了还捋胳膊挽袖子要揍他。王继勋因为害怕他的勇猛,只好略微屈让,但是过节越来越深。有一次,老赵要到郊外“讲武”(军事演习),两人都受诏到郊外。他们觉得这也许是个机会,各自命令自己的部下,到时候借机灭了对方。俩人还做了准备,到市上私自买了白蜡杆,准备械斗。老赵得到这个情报,下诏“讲武”取消,还将马仁瑀出放为外官,对王继勋则不做任何处理。

马仁瑀做瀛州防御使时,他的侄子因为醉酒而误杀平民,按律当死。但是苦主爱戴马将军,也知道此案是醉酒误杀,于是来为马仁瑀侄子求情,说是“误杀”可以“过失伤人”论罪即可。马仁瑀说:“我为长吏而侄子杀人,这是他恃势恣横,不是什么过失。我岂敢以己之亲而乱国法哉!”于是令有司“论如律”,按照律法处理。对被杀的民家,还给以布帛,由他出资为之棺敛。

在处理王继勋的公正方面,赵匡胤做得还不如马仁瑀。





《太祖誓碑》


老赵有千错万错,却有一项亘古未见之德政,令大宋在本质上脱略了五代乃至历史上的种种野蛮军政,进入了文明世界,为中国历史提供了了不起的政治和思想的增量贡献,给大宋带来了恒久的光荣。这就是《太祖誓碑》。

按宋陆游《避暑漫抄》,关于“誓碑”的来龙去脉大略是:

赵匡胤践祚第三年,秘密镌刻了一个石碑,立在太庙寝殿的夹壁室内,谓之“誓碑”。“誓碑”用销金黄幔遮蔽,夹壁室门钥封闭甚严。并诏敕有司:从此以后,天子岁时祭祀,及新天子即位,到太庙礼毕后,要由有司奏请恭读“誓碑”上的誓词。届时,只有一个不识字的小黄门侍者跟从,其余的侍从一律站在远处,不得窥见。这时,皇上要到“誓碑”前,拜跪、瞻仰、默诵,完毕,再拜,出。群臣近侍,皆不知皇上在此有何誓言。从此以后,历代帝王都要按此行事。

一百多年,没有人知道“誓碑”的内容。直到靖康之变,兵乱中,太庙各门皆洞开,才有人得以窥见“誓碑”。

据说,碑高七八尺,阔四尺余,誓词三行:

一云: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

一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

一云: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南宋高宗赵构因为起于仓促,没有见过这个“誓碑”。《宋史·曹勋传》说,靖康末(1126)金灭北宋,武义大夫曹勋随徽宗北迁,徽宗还嘱托曹勋,日后若有可能回南方,可转告高宗:“艺祖有誓约藏之太庙,不杀大臣及言事官,违者不祥。”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也说徽宗“又言艺祖有誓约藏之太庙,誓不杀大臣及言事官,违者不祥。”王明清《挥麈后录》也说“太祖誓言,得之曹勋”。曹勋终于有机会从金国回来,他见到赵构,带来了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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