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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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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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楼兰,心灵和爱情都几乎觉得要枯竭,几乎已经要受不了这样暗无天日的相爱带来的压力,隐隐约约被忽视的感觉,再加上这样一个方顺顺,离崩溃不过一线之遥。直到在街上,她远远看见楼风和方顺顺并排走着,从容而且自然。

她心里的天平,终于倒塌。

楼兰闭一闭眼,那一段回忆,是她最不愿意去回想的。她记不清是怎么开始的,她歇斯底里的和楼风吵起来,她几乎也记不得吵了些什么,只是后来,他坐在沙发上,离着她几步远,皱紧了眉头问她:“你还有完没完?”那种神情,生生在他们之间割开一道鸿沟,他的神色,像是已经很疲倦也很厌倦了。

李汉维送人还没回来,楼兰觉得几乎要呼吸不下去了,她豁然站起来,把病房的窗都打开,一阵冷风扑了过来,包围住她马上要沸腾的皮肤。冰冷的空气终于让她冷静了下来,再怎么样,时间也已经过去了两年半,就算是普通恋人,也早就不过再见亦是朋友了,何况他们。

楼兰把窗合上,只留下一小段开着换气,慢慢坐回楼风的病床边去。

“打算和她结婚了?”

“年底领证。明年五一办酒。”

“和爸妈说过没有?”楼兰平静的问。

“还没,打算十一的时候回墨海去一次。”他看着她的眼睛,回答的也很平静。

她恩一声,垂下眼,取过一个苹果来,一点一点的削皮,一刀一刀的把苹果切成块,如果她不问,不回来,那么,在她拿到学位的时候,他也成了别人的丈夫,就这么轻轻巧巧的,事易时移,时光翻过生活的篇章,一页又一页。这是他们之间,一早就预见到的,没有悬念的结局,各自嫁娶,永不相干,可是怎么到了现在,想起来,心里仍旧刺刺的痛,终于一切还是要成灰,成为过往,再熟悉的人,都要变成陌生。

楼兰停下手,眼前的苹果块在碗里堆成了小山,她擦干净手,拿了牙签扎在上面,递给楼风。他没吱声,一口一口,把这座小小的苹果山消灭掉。

“我先走了,安颂后天就是婚礼,还有很多事要布置,晚上有事的话,给我电话。”楼兰站起身,没有回头看楼风,推开病房的门。

冬末的风,真是冷啊,楼兰搂紧大衣,把下颌缩进围巾里,之前她怎么还会以为,他们之间不是陌生的,其实在她当初转身的时候,在她不注意的时候,他们彼此已经跨越了太多不同的东西。

整整两个晚上,楼兰都做了整晚的梦,早晨起床的时候,脸色都是灰的,她想她真的是钻牛角尖的典型,总也不能接受过去的典型,哪怕在梦里,颠来倒去的,也是过去的一切,好的时候,分手的时候。化妆师来给伴娘上妆的时候,都嘀咕,抹了那么多粉底上去,还是盖不住那种惨淡。

安颂的婚礼很热闹,一早李汉维来接新娘子的时候,被安颂的几个姐妹和伴娘折腾得面红耳赤,楼兰只躲在一旁看着,直看到李汉维好不容易进了门,敬了岳父母的酒,抱着安颂出门,她抹了抹眼角,都是眼泪。

酒店那里安颂和李汉维的亲眷朋友,战友早就汇聚了不少,有些人楼兰认识,有些不认识。她陪着新娘新郎一桌一桌的敬下去,两面的亲戚们还好说话,新人稍稍抿一口酒也就过去了,轮到朋友同学和战友的时候,伴娘和伴郎就当仁不让的被推了出去。安颂的大学同学就是楼兰的大学同学,两个人都被逼着喝了不少。轮到李汉维的战友那几桌,楼兰眼尖,看见方顺顺也在席上,找个理由就想走开,却被安颂拖住。

“好歹你是楼风的妹妹,他们不敢拿你怎么样,替我挡一下。”安颂抓着她的手不放,“小李的两个伴郎都快不行了呢。”

楼兰想往后挪,席面上已经几个人站了起来,开始起哄,方顺顺也笑着站起来,说:“今天楼风来不了,我替他敬小李和小安一杯。”

旁边有人哄笑起来,“看,咱们未来的嫂子都发话了,赶快喝。”

安颂和李汉维扭不过,各自喝了一杯,就急忙把楼兰和另外一个伴郎交代出去。楼兰已经喝了不少,前一晚也没有休息好,明晃晃的灯光下只觉得头晕,耳边的声音一忽儿很近,一忽儿很远,有时候真切,有时候听不分明。但是神智却还是清醒的,她听见方顺顺说,“楼兰,少喝一点。”“楼兰,你明年回国么?”

楼兰一味的笑,和桌上每一个人喝一杯,他们是李汉维的战友,也是楼风的战友,大概,也算得上是方顺顺的战友。

她最后支撑不住,到化妆室去吐了个痛快,醇厚香浓的红酒吐到后来,都是苦的。

酒店送了套房给新人,还有一间客房做备用休息室,楼兰半夜醒过来,捧着脑袋半天才知道自己在哪里,窗户外面月色清亮,映得酒店的米白色毛毯像一层厚厚的雪,她把脸埋在松软的鸭绒被里,终于嚎啕大哭。
第 18 章
李汉维人忙事多,新婚第三天就回基地值班,安颂新婚的快乐找不到别人分享,通通倒在楼兰头上,趁她还没有回D城,天天扯着她一起逛街聊天。楼兰心里郁结,却没有人可以倾诉,也正好借着和安颂每天吃吃玩玩发泄一下。

路遥的电话如约而至,楼兰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委婉的拒绝方法,只好拉着一个大电灯泡安颂一起去吃饭,希望路遥能够不必她点破就明白。

路遥在电话里听楼兰说要带一个朋友一起来时,语气里彷佛有点失望,见了面,倒还是相谈甚欢。

安颂充分尽了陪客的义务,也显示了她一贯的口才,和路遥谈的喋喋不休,楼兰这个主人倒在一边几乎无话可说。

“楼兰,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安颂和路遥熟悉了点,迫不及待就提出这个问题。

“我的同事是她的朋友的男友,所以……”路遥抢着回答,安颂听了笑的意味深长。

“那你这次回平南,是做什么来的?”楼兰不得不接过安颂的话题,免得她后面问出不知所云的问题大家尴尬,她带来的这个电灯泡,看来几乎要倒戈过去了。

路遥咳嗽一下,正经起来,“平南这里部队要做一个项目,采购一批仪器,所以公司派我回来参加招标。”

难得的,安颂竟然没有跳起来说自己就是部队家属,只是好奇问:“国防的东西,也能让国外公司参与招标?”

路遥笑一下,“只是外围一些简单设备,没太多技术含量,但是对质量要求比较高,所以公司才想试一下,我是中国人,于是义不容辞。”

楼兰也从来没有在他和卢文云面前说起过楼风,这个话题含混了一下就带了过去。

吃完饭时间不早,路遥也没有多留,只是趁着楼兰落在后面的时候轻声问她,“你在平南呆多久?这次招标我要留上差不多两个月,你要是还留在国内,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去玩。”

楼兰没想到他还是热情,怔一下才说:“下个月就要开学了,过不了多久我就要回D城。”

路遥哦了一声,不再勉强。


第二天安颂照例找楼兰逛街,过了年,店里的人不多,营业员就热情得过分,逛了几家店,安颂和楼兰实在受不了被人围追堵截,找了个茶馆歇脚。

还在寒假里,玻璃窗外街上走的,都是年轻的面孔,楼兰看多了,忍不住抚住自己的脸,“哎,说起来也不过大学毕业两年,可是怎么觉得自己,和他们差那么多呢。”

安颂白她一眼,哼一声道:“我还没抱怨呢,我现在都是已婚妇女了。”

楼兰被这个已婚妇女的说辞呛到了,咳嗽很久才能说话,“哪里哪里,你还是一朵鲜花,小李不过就是给你营养的牛粪罢了。”

安颂突然正经起来,“其实,昨晚那个人,不错。”

楼兰叹一口气,似乎每个人,都要对她说,路遥不错。

“你不是总问我,怎么和方剑华分手的,怎么会和小李在一起?”安颂喝了一口茶,“其实这个世界上,大家的故事都差不多。毕业了,你不是出了国,方剑华也想出国,可是我不想。他又想开公司赚大钱,我也不想。我只想着两个人在一起就好了,我只觉得他的想法太浮躁。他最后听了我的,进了一家公司做事,可是他其实不喜欢,过得不开心。于是我们就总是吵架,吵着吵着,感情就没有了。”

安颂偏一下脑袋,“其实也许不是感情没有了,只是太累了。你知道,小李跟我一直很熟,那个时候,我也是哭得天昏地暗,你又在国外,我没处找人说话,他的周末,就都贡献给我了。他不会说好听的话,只会听我说。然后和我说,别哭了别哭了,你这样的姑娘,到我们队里,那叫一个金贵,成排的优秀男人给你挑。”

“哭多了也就不哭了,周末也习惯和他一起了,慢慢觉得他好,他不会说话,可是细心,而且我觉得他顾家,他愿意牺牲一些他想要的东西来迁就我。我觉得我就想找个这样的。你知道么,后来方剑华还是自己开公司了,他做得不错,才一年多已经有声有色,听说赚得也不少。我后来想,我和方剑华,其实也许不必分开,我们那时候都不懂得,也不愿意为了对方牺牲自己,就算迁就了,也觉得自己委屈大了,那时候我们太年轻了。可是后来,没有了回头的路,也不必回头了。”

安颂认真的看着楼兰,“两个人在一起,我想最重要的就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小李是我在对的时间里,遇到的那个对的人。”

楼兰侧过头看她,过去的安颂一向活泼有余,计较不足,可是现在看起来,这两年半,她没有白过,可是自己的两年半呢?
 
安颂继续说,“我觉得你现在也差不多了,应该认真定下来,路遥这个人,还行吧,虽然我觉得他商人气挺重的,但是看起来,对你挺好。”

楼兰笑起来,“你昨晚都不肯说小李是部队里的,是因为你觉得路遥商人气重,所以不想和他牵扯上这样关系么?”

安颂转一转眼珠子,一下子活泼起来,“那个路遥,看着就精明,要是让他知道小李是部队的,找不准就要帮忙呢,我看在你面子上,也不好意思说不呀。可是我又不想小李沾这样的事么。”

楼兰笑着摇摇头,“还和我说人家好,闹半天还是不待见。”

除去和安颂逛街吃饭,楼兰隔一两天仍旧去看望楼风,她觉得自己像墙头草,心情一会往东一会往西,只是她的心情再怎么不好,时隔两年半之后,似乎修复起来比以前还是快了很多。

她去看望楼风的时候,总能遇到方顺顺。只是次数多了,她慢慢有点疑惑,方顺顺就像她的名字,温婉柔顺,并且得体,只是永远有一层疏离,即便是对着楼风,楼风对她,也几乎一样。他们之间,真是“相敬如冰”,未婚妻方小姐每天的使命,就是来站床头,温婉得体的问几句话,看着楼风吃完某一顿饭,然后告辞。

楼兰心情稍好时候,会忍不住坏心的想,如果他们结婚,以后的夫妻生活,是不是也会这么客气,方小姐站在床头,和他互相谦让,还是会并排躺在床上,像曾经报道过的某些不谙人事的呆子们一样,等着孩子自动降临,楼兰想到这,偷偷在心里笑一下。可是,他会这样么?她难免想起过往和他的温存,他的温度、呼吸,他的皮肤、手臂,他的热烈和不知满足,她抿一下嘴,别过头去,这一切都不再是她应该想的,他属于另外一个女人。


楼风的伤多半是外伤,恢复得很快,只有左手的贯穿伤口,就算努力复健,和以前比起来,还是差了许多。楼兰问过几个医生,医生们顾左右而言他,言外之意不过就是想恢复到以前,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楼风倒不是很在意的样子,对楼兰说:“其实不直接带兵,也没有什么不好,也有很多东西我想总结一下。”他看看窗外,对她说,“外面太阳不错,陪我出去走走。”他早就不乐意穿病号服,换了自己的常服披着。

楼兰点点头,拿起自己的大衣跟在他身后。刚走出病房门口没几步,就听见背后的脚步声,和路遥的声音,“楼兰?”

楼兰转过身去,路遥大步的跑了上来,“真是你啊,真巧,还以为要回了D城才会见到你了。”

楼兰有点不知所措,也许是不愿意在这个时刻见到任何现在她现实生活中的人,楼风似乎仍旧是她心里一个隐秘的所在,不愿意为任何生活中的人所窥探。

路遥却一贯的自来熟,看着楼风问楼兰,“这位是?”

“我哥哥。”楼兰简短的介绍,悄悄的往后退了一步。

“你好。”路遥伸出手去,虽然是右手,可是看到楼风的伤,又缩了回来,“这是?”

“一点小伤。”楼风笑了笑,“你是楼兰的朋友?”

“我们都在D城,所以认识。”路遥这次解释的很简单,又掉头对楼兰说,“你从来没说过你哥哥也是军人,我今天正好来看望一个住院的朋友,真是巧。”

楼兰喏喏的应几句,恨不得路遥早些走,可是路遥站定了,好像对楼风特别感兴趣,攀谈起来。楼兰听了一点,路遥虽然不明说,可是每一句,都虚虚实实的打探着和他那笔生意有关的内容。楼兰突然觉得灰心,卢文云这么说,安颂也这么说,路遥还不错,她渐渐也会想,他是不是那个正确的人,可是现在,她明白了,他永远不是那个正确的人。

路遥说了半天的话才走,临走前对楼兰和楼风说,“再联系啊。”楼兰想,到底他是要联系她,还是要联系楼风。

“你这个朋友挺有意思的。”楼风望着路遥的背影,“他是不是对你有兴趣?”

“你真的想让我和别人在一起?”也许是被别人几次三番和路遥扯在一起刺激了,久别的勇气突然冲进楼兰的胸膛,她反手握紧门把手,一字一句轻轻的问。

楼风定了一下,转过身看着她,走廊里的穿堂风有点冷,楼兰觉得自己微微的哆嗦,她有点害怕,有点紧张,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提起这个话题,也许是因为,她马上要回D城了,在她心里,她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不会再来见他,可是有些话,她还是想和他说清楚。

楼风沉默着返回病房,楼兰忐忑不安,跟着走回去。

“楼兰,你刚才说什么?”楼风站在床边,看着她的眼睛,好像他真的没听清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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