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利斯朵夫(女朋友们)》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约翰·克利斯朵夫(女朋友们)-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在这个黯淡的童年只有一线光明:

    有一天,一个和她常在小沟边上玩儿的孩子,因为父亲是戏院里的门房,便带她冒着禁令去看了一次排戏。他们在黑暗里躲在戏池的尽里头。舞台上神秘的景致,在黑暗中愈加显得光华灿烂,那些人说的美妙而不可解的话,女演员那副王后一般的神气,——她的确在一出浪漫派的音乐话剧中串演王后,——把她看呆了。她紧张得浑身冰冷,心跳得很厉害……“对啦,对啦,要做个这样的人才好呢!……噢!要是办得到的话……”——等到排演完了,她无论如何要看一看晚上的公演。她假装跟着同伴一起出去,却又偷偷的溜回来躲在戏院里,伏在凳子底下,在灰尘中捱了三小时。戏院快要开场,观众已经来了,她正想从躲的地方钻出来,不料被人当场捉住,大受羞辱,结果是被押送回家,又挨了一顿打。那一晚要不是已经知道她将来能够对这些恶徒报复的话,她一定会『自杀』的了。

    

第一卷 女朋友们 第七章

    她打定了主意,投到一般演员们寄宿的剧场旅馆去当侍女。她字也没识多少,写也不大会写,一本书也没看过,也没有一本书可看。但她愿意学习,发愤用功,在客人房中偷了书,拿来在月夜或是黎明的时候读,免得耗费灯烛。因为演员们生活毫无规律,她这种偷窃的行为很久没有被发觉:至多是失主发一阵脾气了事。并且她把书看过了也还给他们;——可不是完璧:因为她把喜欢的几页撕了下来。书拿回去总是塞在床底下或是家具底下,让失主发见的时候以为从来没出过房间。她常常把耳朵贴在门上,偷听演员们念台词。随后她自个儿在走廊里轻轻的学着他们的声调,做着手势。人家撞见了,便拿她取笑一阵,羞辱一阵。她只得气愤愤的不作声。——这种方式的教育可以长久继续下去,要不是她有一次偷了一个演员的脚本的话。失主大发雷霆,因为除了她,谁也没进过他的卧室,就咬定是她偷的。她拚命抵赖;演员说要教人搜查,她便吓坏了,立刻趴在地下招认了,同时也招认了别的窃案和撕掉的书页。他大骂了一顿,但他的心地不象外表那样凶。他追究她为什么要干这些事,一听到她说要做一个女戏子,不由得哈哈大笑,随后又仔细问她:她把记得烂熟的脚本背了好几页,他非常奇怪,问道:“喂,你说,要不要我教你?”

    她快活极了,吻着他的手。

    “啊!”她打断了话和克利斯朵夫说,“那时我心里多喜欢他啊!”

    不料那家伙立刻补上一句:“可是,孩子,你知道,什么都要付代价的……”

    那时她还是个处女,人家对她的袭击,她一向是拿出蛮劲来躲过的。这种野人似的贞『操』,对不洁的行为,对没有爱情的『性』欲的厌恶,是从小就有的,是家里那些悲惨的景象感应她的;她至今还保持这『性』格;——可是,唉!她受到多么惨酷的惩罚!……命运弄人,竟然到这个地步!……

    “那末你答应他了?”克利斯朵夫问。

    “啊!那时倘若能跳出他的魔掌,我连跳在火里都愿意!可是他威吓说要把我当贼一样送去法办。我无路可走。——这样我就投进了艺术……投进了人生。”

    “那该死的混蛋!”克利斯朵夫嚷着。

    “是的,我当然恨他。但从此以后,我见得多了,他还不算是顶坏的呢。至少他对我没失信,把他所知道的——(也并不多!)——一套本领教给我。他介绍我进了剧团。我先得侍候大家,替每个人当差,串戏也只串跑龙套。后来,有一晚,扮侍从的女角儿病了,人家临时把我补上去。从此我就当上了这个角儿。大家认为我要不得,滑稽可笑。那时我长得很丑。我始终是丑的,直到有一天人家忽然认为我是超特的,理想的“女人”……嘿!那些混蛋!——我的演技被认为一点不照规矩,荒唐胡闹。看客不赏识我。同伴们取笑我。但人家始终把我留着,因为我究竟还有点用处,而且薪水很低。不但薪水很低,还得给人代价。每学一点东西,每次的升级,都要用肉体去报酬。同伴,经理,戏子掮客,戏子掮客的朋友……”

    她不出声了,脸『色』发白,咬着牙齿,睁着恶狠狠的眼睛;但你可以咂『摸』到她心中流着血泪。一刹那间,她又看到了当年那些耻辱,和支持她的那股非战胜不可的强烈的意志;每经历一次新的污辱,她的意志就锻炼得更加坚强。她很希望死;但就在这些屈辱中间倒下去是太可怕了。要是在以前『自杀』倒还罢了。要不然等胜利以后也行。可是在已经堕入泥犁而还毫无取偿的时候死掉,未免……

    她半天不作声。克利斯朵夫气愤之极,在屋子里来回走着。他恨不得把磨难这女子、污辱这女子的那些男人一起打死。然后他不胜怜悯的望着她,站在她前面,捧着她的头,扶着她的前额,亲热的抱着,叫了声:“可怜的孩子!”

    她挣扎了一下。他说:“别怕。我很喜欢你。”

    于是眼泪在法朗梭阿士惨白的脸上淌下来了。他跪在旁边,吻着她美丽的细长的手,把两颗泪珠掉在上面。

    随后他重新坐下。她也定了定神,很安静的继续讲她的身世。

    终于有个作家把她捧了出来。他在这个古怪的女人身上发见有魔『性』,有天才,认为她是一个“戏剧的典型,代表时代的新女『性』”。自然,在那么许多人之后,他也把她占有了。而她在那么许多人之后也让他占有了,不但毫无爱情,甚至还有跟爱相反的情绪。可是他造成了她的名片,她也造成了他的名片。

    “现在,”克利斯朵夫说,“人家对你可没办法了;轮到你来随心所欲的支配他们了。”

    “你以为是这样吗?”她辛酸的回答。

    于是她又讲起另外一件被命运播弄的事。——她对一个自己瞧不起的坏蛋发生了热情:他是个文人,拿她最痛苦的秘密作了写文章的材料,然后把她丢了。

    “我瞧不起他,把他看做跟我脚底下的泥巴一样。可是我爱他,只要他叫一声,我就会跑去向这个该死的家伙低头;想到这点,我气坏了。可是有什么办法?我的心永远不爱我的理智所喜欢的对象。感情和理『性』,两者必有一个受委屈。我有一颗心。我也有一个肉体。它们叫着,嚷着,都要求满足。我又没有制服它们的武器,我没有信仰,我是自由的……哼,自由!老做着我的心和肉体的奴隶,它们要这个要那个,往往都是我不愿意要的。它们使我屈服,我只觉得惭愧。可是怎么办呢?……”

    她停了一会,呆呆的用钳子拨着火灰,然后又说:“我看到书上说做戏的人是麻木不仁的。事实上,我所见到的那一批,的确是虚荣的大孩子,除了些争面子的小问题,什么思想都没有。我不知道他们和我,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戏子。我相信决不是我。总之我替他们付了代价。”

    她打住了话头,时间已经到了夜里三点。她站起身子想走。克利斯朵夫劝她等天亮再回去,姑且在床上躺一躺。她却宁可坐在熄灭的壁炉旁边,继续在寂静无声的屋子里谈话。

    “你明天会累的。”

    “我惯了。可是你呢……明儿有事吗?”

    “我是闲人。要十一点才替一个学生上课呢……并且我身子很棒。”

    “那就更需要睡觉了。”

    “是的,我睡得象死人一样。无论什么痛苦都抵抗不了瞌睡。有时我恨透了。糟掉了多少光阴!……偶尔熬上一夜,对睡眠报复报复,我倒是挺高兴的。”

    他们继续轻轻的谈着,中间隔着长时间的静默。克利斯朵夫睡着了。法朗梭阿士看着笑笑,扶着他的头不让它倒下来……她胡思『乱』想,靠窗坐着,望着漆黑的园子,园子不久也亮起来了。七点左右,她轻轻唤醒了克利斯朵夫,和他道别。

    在同一个月里,她又来了一回,恰好克利斯朵夫不在家,门关着。以后克利斯朵夫把公寓的钥匙交给她,让她能随时进去。果然,好几次克利斯朵夫都出去了,她在桌上留下一小束紫罗兰,或是在纸上写几个字,涂几笔速写,漫画,——表示她来过了。

    一天晚上,她从戏院出来,到克利斯朵夫家谈天。她发见他在工作,两人谈了几句,就发觉彼此都没有上回那样的兴致。她想走;可是太晚了。并非克利斯朵夫阻止她,而是她自己的意志不允许她再走。于是他们留着,都动了欲念。

    他们便互相占有了。

    这一夜以后,有好几个星期不见她的踪迹。他久已麻木的欲火被她在那一夜挑了起来,竟少不了她了。她不准他到她家里;他便上戏院去,躺在最后几行的位置上,心里又是爱,又是冲动,浑身打战。她演戏的时候所发泄的悲壮热烈的情绪,使他跟她一样的筋疲力尽。他终于写信给她:

    “朋友,你恨我吗?要是我使你不快,还得请你原谅。”

    一看到这种谦卑的话,她立刻跑来扑在他怀里,说:

    “大家简简单单的做个好朋友倒是更好。但既然不可能,也用不着勉强挣扎了。咱们听起自然罢!”

    他们过着共同生活,可是并不住在一起,各人保持各人的自由。法朗梭阿士不可能和克利斯朵夫过有规律的同居生活,她的地位也不容许。只能由她到克利斯朵夫家里来,或是白天,或是黑夜,和他消磨几个钟点,但每天都回家去过夜。

    在戏院停演的暑假中,他们在巴黎郊外,靠叶弗那边租了一所屋子。虽然不免有些凄凉忧郁的时间,他们的确过了些快乐的日子,心心相印和刻苦用功的日子。他们有一间精美的光线很好的卧室,居高临下,一望无际,眼底尽是碧绿的田垄。夜里,他们在床上可以从窗内望见奇奇怪怪的云彩,在阴沉黯淡的天空驰骋。他们互相抱着,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中听着蟋蟀的欢唱,听着雷雨的声音;泥土的呼吸,——金银树,仙人草,蔓藤,割下的干草的气味,——透到屋子里来,透入他们的身体。黑夜那么寂静。两人睡得那么甜。万籁俱寂。远处几声狗吠,几声鸡鸣。晨光透『露』了。在灰暗寒冷的晓『色』中,远钟传来早祷的声音,使身体躺在温暖的床上打着寒噤,彼此靠得更紧了。群鸟在爬墙的蔓藤上醒来,嘁嘁喳喳的聒噪。克利斯朵夫睁开眼睛,屏着气,抱着一腔柔情看着身旁这个朋友的可爱的脸,看着她在爱情激动过后的惨白的颜『色』……

    他们的爱不是自私的情欲,而是肉体也要求参预一分的深刻的友谊。他们不相妨碍,各做各的工作。克利斯朵夫的天才,慈悲,人格,都是法朗梭阿士非常重视的。在某些事情上她觉得自己比他年长,因此感到一种母『性』的快乐。她很抱憾一点不懂他所弹的东西:她不能领会音乐,除非在极难得的时间,才觉得有一股犷野的情绪把她控制了,但那种情绪还不是直接从音乐来的,而是由于她当时感染的热情,由于她和她周围的一切、风景、人物、颜『色』、声音,都感染到的那股热情。但她在这个莫名其妙的神秘的语言中,同样能感觉到克利斯朵夫的才气。仿佛看着一个伟大的演员讲着外国语做戏,她自己的『性』灵也被鼓动起来了。至于克利斯朵夫,他创造一件作品的时候,往往把思想与热情都寄托在这个女子身上,看到这些思想与热情比在自己心中更美。跟一个这样女『性』、这样软弱、这样善心、这样残忍、而有时还有天才的光芒闪耀的灵魂,心心相印的结果,简直有种估计不尽的富藏。她教了他许多关于人生和人的知识,——关于他不大认识而为她清明的目光判断得很尖刻的女人的事。他尤其靠了她而对于戏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她使他深深体味到这个一切艺术中最完美,最其实,最丰满的艺术的精神。他这才知道戏剧是创造梦境的最奇妙的工具;她告诉他不应该为自己一人写作,象他现在这种倾向,——(那是多少艺术家都免不了的,他们学着贝多芬的榜样,不肯“在有灵感的时候为一张该死的提琴写作”。)——可是为了某一个舞台面写作,把自己的思想去适应某几个演员:一个伟大的诗剧作家也不以为羞,不觉得这种办法会把自己变得渺小;因为他知道,倘若幻想是美的,那末实现这幻想当然是伟大的。戏剧象壁画一样是最严格的艺术,——是活的艺术。

    法朗俊阿士所表现的这些思想,正和克利斯朵夫的思想符合。他那时在艺术生涯中所到达的阶段,正倾向于一种和人类沟通的集体艺术。法朗梭阿士的经验,使他体会到群众与演员之间的神秘的合作。法朗梭阿士虽然那么现实,毫无自欺其人的幻象,也感觉到那种互相感应的力,把演员和群众联系起来的共鸣的电波,她咂『摸』到一个演员的声音便是无声无息的千万人的心声。当然,这种感觉是间歇的,极难得的,从来不会在同一出戏同一个段落上再现。其余的时间,只有演员个人的没有灵魂的演技,巧妙而无热情的呆板功夫。但值得重视的就是例外的情形:那时仿佛电光一闪,一刹那间照出了深渊,照出了由一个人来表白而实际是千百万人的共同的灵魂。

    大艺术家的责任就在于把这共同灵魂具体表现出来。他的理想应当象希腊古时代的诗人一样,先摆脱了自我,然后把那股吹遍人间的集体的热情放入心中。法朗梭阿士尤其渴望这一点,因为她没法达到这个无我之境,老是要表现自己。——一百五十年以来,个人抒情主义过分的发展,已经到了病态的阶段。一个人想求精神上的伟大,必须多感觉,多控制,说话要简洁,思想要含蓄,绝对不铺张,只用一颦一视,一言半语来表现,不象儿童那样夸大,也不象女人那样流『露』感情;应当为听了半个字就能领悟的人说话,为男人说话。现代音乐唠叨不已的讲着自己,遇到无论什么人都倾箱倒铺的说心腹话:这是没有廉耻,不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