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鹏程看到谭莎莎空的是白裙子,这样长距离地搬动行李,保不准就得把裙子弄脏,那可就不好了,所以毛鹏程干脆把大件的行李一人包了,只叫谭莎莎拿拿一些小物品,这样以来,谭莎莎就不必担心有什么不妥了,本来毛鹏程只搬自己一个人就可以了,不帮谭莎莎搬也没什么,毕竟自己的行李已经很多,可是毛鹏程就是这么个人,看不得别人受委屈,受窘,你说一个女人家把大件的物品搬来搬去的,像什么呢。所以毛鹏程就主动帮她把行李搬回了住处,这也不是什么献殷勤,毕竟毛鹏程还爱着杨娜娜,他也不会轻易地就喜欢另外的一个女人,他并不是那种见了女人就想入非非的男人。更不像生活中的某些同志,一见到漂亮美丽的女人,就像丢了魂似的,甚至连老祖宗是哪里人都忘了。
大约二十多分钟左右,毛鹏程将所有的行李都搬回了住房,当然这也免不了有谭莎莎的功劳,只不过毛鹏程负责了主要的重物品。
第三十七章 与美女第一次共进午餐(1)
两人也不想忙着整理各自的房间,毕竟离睡觉还早,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吃饭,于是毛鹏程把行李放到了自己的住房便走了出来(因为他先帮谭莎莎搬完后,再搬自己的),走进隔壁谭莎莎的房间,对谭莎莎说:我们去吃饿吧,我想你也应该饿了,我都已经饿得快要趴下了。这样跑来跑去,很是消费体力。谭莎莎一听,顿时拍手称好,因为她也饿得不行了。
各自锁好了自己的房门,两个便相跟着便往校外走去,毛鹏程与谭莎莎走在向前中学的校园内,不清楚的还以为是一对情侣呢,你不别说,毛鹏程与谭莎莎走在一起,还是很般配的,乍一看,还真像是情侣,一个英俊魁梧,一个美丽出众,如果实在要用一个词来加以形容,我想用“男才女貌”来概括也并不为过。走在学校里,他们不愧是这里一道非常独特的风景,不时引来一些周围人的目光,因为这会儿,大家都已经回家吃饭午睡去了,所以在校园里逛的人似乎并不多,只是一些学生在校园里的不同地方分散着。
毛鹏程现在并没有什么心思去观赏这个学校的景致,一开始,他还想下了车就跑向自己的目的地——向前中学,看一看她的芳容,看看她与自己理想中的中学是不是一样或者大致相似,现在看来,向前中学并没有对他的到来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更别说有什么特殊的举动了,如果硬要说有的话,那就是首先给他来了一下人下马威,这不,首先是他妈的汪校长汪大刨不接电话,接着是碰到痴呆型的关主任关英雄,再是古里古怪的教务处主任古大方,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啦,真他娘的,最让他不高兴的是,向前中学迎接他的是以一套年旧未修,看上去建立于六七年代的老房子。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便是它,毛鹏程是既气又恨,可是似乎也没有什么办法,不接受又能咋地呢!
他看着向前中学,心情已经完全没有来之前的那种兴奋,既而带之的是一种窝火,一种不快,可是他又找不到什么突破口与发泄点,只得把这种心情压制在心底,想想的确是会有点难受,总不能把自己内心里现在的真实想法对身边的这位大美女去讲吧,人家也是受难者,可谓同是“天涯沦落人”。
走出向前中学的校门,毛鹏程长吁一口气,不禁在心里骂道:啥破学校,真他娘的,怎么就这样对待老子呢!想想,真他妈的气人,可是现在是气得受,不是气也得受住着,谁叫咱没有别的本事,没有别的能耐呢!人生不就是这样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有种,别人就不敢把你怎么着,就得把你当爷看待,否则,你的日子就不会好过,甚而是被人欺,被人骂,被人穿小鞋,更惨的还有可能不被别人当人,而当孙子对待。那才真叫一个窝囊,毛鹏程虽然说,大学一毕业就碰到了这些不顺心的事情,与自己的理想相差甚远, 可毕竟还没有窝囊到被别人当孙子的份上。再说了,谁的人生能够一帆风顺呢,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挫折与坎坷吧,如果没有了艰难,那又何来幸福与美好呢?凡事都要有一个参照吧。这样想想,毛鹏程心里稍微好受了一点。
一看学校周围的环境,毛鹏程发现这里因为地势较高,可以看到镇上的一些主要高建筑,无非就是邮政局啦,建设银行啦……
虽然白水镇只是一个镇,但是由于他距离天鹏市没有多远,而且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发展起来还是非常迅速的,这个从学校的校门只要往镇里一看,便能明白个七八成,镇子还是挺大的。
毛鹏程一边走着,一边看着白水镇的一些建筑,一边与身边的谭莎莎说着话,心情也慢慢好起来,似乎刚才的不快已经一扫而光。
两人从学校的校门走到马路上不到四分钟,这里本来也就属于镇子的一部分,而且也不算是镇郊,虽然说没有镇汽车站那么繁华与热闹,但这里买菜购物也还是挺方便的,这个是毛鹏程后来才发现的。
一走下学校门口的这个小小的斜坡,几个开摩托车的马上就跟了过来,而且其中有一个还戴着墨镜,毛鹏程一看那三个骑摩托车的,以为他们要来干什么呢?走近了才知道,原来是来拉客的,他们一看毛鹏程与谭莎莎从学校门口出来,便已经注意上了,原来是几个搞摩托出租的,毛鹏程顿觉无趣,摩托车司机问他们要不要坐乘车,毛鹏程有搭不理的,他没有兴趣与他们闲聊,更不想与他们有什么话说,因此,一句话也没有对他们说,只顾着与谭莎莎继续聊着天,看着街两边店面不少,可就是没有看到一家像样的饭店,毛鹏程突然间有点烦了,他妈的,怎么都是些小饭店,大多只有一间大厅,里面是做菜的小单间,加卫生间,这么小的饭店怎么好意思叫谭莎莎一起吃饭呢,毛鹏程肚子早已日饿得不行,可是像样的饭店又是那样的难找,毛鹏程好心烦躁,越走越要消耗体力,那岂不更饿,可是他又实在没有脸面没有胆量去那种小饭让吃饭,自己如果只是一个人,吃吃也无妨,可是身边有这么一位姿色出众的大美人……毛鹏程没辙,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身边走着的是谭莎莎,也是没有办法,毕竟毛鹏程是第一次来白水镇,他怎么会知道哪里有好些的饭店呢?他又不是神仙,看来谭莎莎也是够饿的了,因为他走在毛鹏程的旁边一开始还谈兴很浓,慢慢地他也不怎么说话了,因为她也饿得很,毛鹏程连饥带渴,心情可想而知了,他既是如此,相信身边的美女谭莎莎也不会好到那儿去,他们现在的目的非常明确,那就是找一家饭馆,说具体点是一家过得去的饭馆就行。
第三十八章 与美女第一次共进午餐(2)
毛鹏程真想折回去到刚才自己看到的那几家小饭让随便吃点什么算了,饿得实在有点难受,可是毛鹏程还是怕谭莎莎到时候笑话自己,这时候,肚子与面子究竟哪个重要呢?其实对毛鹏程来说,都很重要,不过,对一个男人来说,有的时候,肚子问题其实远没有面子那么关注,不是有种说法“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吗?所谓脸不就是面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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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莎莎似乎看出了毛鹏程内心的难受,于是笑着说道:干脆我们随便买点什么吃得了,或者我们就去小饭馆吃吧,这地方要找家好一点的饭馆还真有点难,不说难于上青天,至少也是难得你不想再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毛鹏程终于发现了一家不错的酒店,还几层楼呢。毛鹏程脸上立马堆上了笑,对着一旁的谭莎莎狂欢道:哇,终于找到了。
说着,毛鹏程招呼谭莎莎往酒店奔了过去,进了酒店,才发现,这里面场面并不是太大,不过比起那些小饭馆来说,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毛鹏程与谭莎莎找了一个靠窗的餐桌坐了下来,这里是一楼,是大厅式的,不有二楼的包厢,毛鹏程本想去包厢的,但继而一想,我和谭莎莎还是第一次见面,而且是因为同事的关系才认识,第一次吃饭就去包厢,有点不妥,更有一点不雅,再说了,我也没有打算要追她呀,算了,干脆就吃大厅吧。
一会儿,服务小姐走了过来,毛鹏程问谭莎莎:你喜欢吃什么菜呀?
“我随便,什么都吃”。
“真的呀”。
“那还有假,我是口吃四方。夸张了一点。”
“两人每人点了两个菜,毛鹏程喜欢吃猪肚,他一看菜单上有猪肚这道菜,于是二话没说,就点了它,毛鹏程还特别喜欢吃鱼,于是他又点了一个他特有吃的清蒸草鱼。
谭莎莎喜欢点了一道啤酒鸭与一道猪大肠。再要一个小菜,这就算齐了,就两个人吃饭,再说了,这也是一次普通的吃饭,没有必要搞得太隆重,两人点好后,都说好,于是菜就算是点好了。服务小姐写好了菜单后,问道:要喝酒吗?这一问还真是把毛鹏程给问愣了,因为刚才饿得两眼发昏,毛鹏程已经没有喝酒的念头了,只想着快点能够有饭吃,不至于让自己的胃再闹抗议,再闹抗议,说不定就真要得胃病了。毛鹏程一看服务小姐站在原地没有动,于是立刻将眼光扫向了谭莎莎,谭莎莎发现毛鹏程看着她,知道他是在向自己征求意见,于是微笑着对服务小姐说道:我听他的。
毛鹏程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既然听我的,说明她是喝酒的,一般来说,女人都是这样,如果她不会喝酒,他一般不会说“听他的”,她会直截了当地回复说“我不会喝酒,你喝吧”。于是毛鹏程对着服务小姐说道:给我们来两瓶燕京啤酒吧。
两人无事可干,于是无话找话说,无非就是问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无关痛痒。不一会儿,就开始上菜了,毛鹏程一看首先就来了一盘水蒸草鱼,心里那个美呀,简直无以言表。不过毛鹏程再饿总不能马上就开吃吧,于是他拿起一瓶啤酒,打开了盖子,为谭莎莎倒满了一杯,谭莎莎并未拒绝,看来,毛鹏程的确没有说错,谭莎莎确实会喝酒。
毛鹏程举起酒杯对着美丽的谭莎莎道:来,为我们自己接风洗尘,同时也是我们第一次认识干杯,谭莎莎随即应声道:干。于是两人一扬脖子,都把一杯啤酒喝了个见底。
毛鹏程又将酒给倒上,又很热情地叫谭莎莎吃菜。谭莎莎看来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一点都不慌乱,更没有表现得不自然,她好象就是在自己家里吃饭一样,显得很随意,这让毛鹏程很是高兴,觉得谭莎莎这个人还好相处,不像有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让人猜不准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谭莎莎不是这样的人,谭莎莎其实也发现毛鹏程这个人挺有意思的,所以才会与他说话这么投机,这么有话说。俗话说,人逢知己千杯少。想想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呢?当然毛鹏程与谭莎莎还算不上什么知己,可是人世间往往就是这样,有缘的人有一天总是很熟识对方,会走到一起,当然,这个走到一起并不是说一定就要结婚,有时只是一种子很要好的朋友的意思。所谓知己也是朋友中的一种,而且知己并不一定指异性,同性之间同样存在知己,或许更多。
喝了一杯酒后,毛鹏程便叫谭莎莎添饭,不过他并没有帮谭莎莎端饭,他只是把饭盆递给了谭莎莎,叫她自己盛,谭莎莎盛了一平碗饭,毛鹏程便也端起来了饭碗,往饭碗里盛了一碗饭,因为他确实很饿,再说了,空腹喝酒并不是什么好习惯,一方面容易醉,另一方面也伤身,毛鹏程觉得没有必要这个逞什么英雄。吃了一碗饭,两人又开始喝酒,不过这一次谭莎莎没有再喝满杯,毕竟他是女人,他怕自己喝醉了丑态百出,或者出什么洋相,毛鹏程也没有勉强她,人家是女人,你勉强别人干吗呢?莫非你对别人有不良用心,或者垂涎别人的美貌。其实毛鹏程是个性欲很强的人,但他绝对不会乘人之危,或者下流无耻,他还是很讲义气的。
吃饭的时候,毛鹏程了解到谭莎莎来自天鹏市区,她家就住在天鹏市内,家里就她一根独苗苗,父母并不是什么高官,他父亲是天鹏市文化局的一个科长,他母亲则是天鹏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内科医生。
谭莎莎自然也知道了毛鹏程来自天鹏市属下一个县城的小镇。父母是个体户,家中也只有他一根独苗。
他们还知道对方,一个是学中文专业,一个是学美术专业。
当然这些并不是对方要刻意去问,而只是一种无意聊天时捕获的信息。你说,两个初识不久的人能够聊什么呢,无非就是问些诸如出生地,毕业学校,个人喜好,家庭情况等等。
说话的时候,毛鹏程并没有太过注意到谭莎莎的脸部变化,当他吃完饭,准备去结账时,猛一抬头,才发现,原来谭莎莎喝酒红脸,你看他的脸上有不少的红块,乍一看,就像新娘子出嫁时脸上的红晕呢,要有多好看就有多好看,要有多迷人就有多迷人。毛鹏程不看不知道,一看差点被惊呆,没想到谭莎莎喝了酒的样子这么可爱,毛鹏程忍不住多看了她几回,谭莎莎用余光一扫,发现毛鹏程正聚精会神地看着自己呢,不免一下子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这样以来,她的脸更红了,样子更是诱人了。毛鹏程一看,如此情形,赶紧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毛鹏程结了账,两人便相跟着走出了这家酒馆。
第三十九章 帮谭莎莎整理房间
走出了刚才喝酒吃饭的酒馆,毛鹏程发现谭莎莎的脸还是有点红,于是有点于心不忍,是自己叫喝酒的,这不,现在弄得别人成为这个模样,这样要是走到学校去,别人看了,没准会说什么呢?毛鹏程最担心的倒不是这个,他担心的是万一谭莎莎要是喝醉了说胡话怎么办?哪可就真麻烦了。不过他看见谭莎莎步伐还很稳健,没有看到有喝醉酒的迹象,而且她说话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毛鹏程观察了几番后,发现谭莎莎并没有因为喝酒有什么不佳状态,只是脸有些红而已,更要命的是她的这种红不是一般的红,而是那种很诱人的红,让人看了第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