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美国,最后还聊北岛那傻哥们的诗歌。我们之间的实际距离也就十来米吧。
我还在房间里大声对他们说,我在南京有一个朋友老鱼,他的诗比那北岛西岛的写的好。有几秒钟,我感觉小蓝也要进来了,但是我还停不上来。米也不想停止,她似乎在我的腿上和我联在了一起。这感觉真是天大的刺激。我们真的和这美国一起疯了!或者说在学习如何真正地疯狂。这样的疯事试多了肯定脑溢血而死。
第二天,我在家里睡了一整天,也没和小蓝说一句话。感觉她成了一个陌生人。”
那年冬天,张林还在苏州忽然做起了几个月的爱情守护神,苏州人说这种玩法叫“撇情操”。他走动在两个有男朋友的女人身边。他说他感觉这是他医治他所谓的心灵创伤的另一种办法。他两个女友,一个是小百花唱越剧的,一个在金陵饭店卖内衣。他说那感觉很纯。她们痛苦的时候,他就去陪她们聊天,逛街,去跳舞。据他讲,最深刻的关系,是拉手或浅吻唇角。总之几乎是一些完全的心灵上的交流。张林一度说,他已经彻底告别他携带避孕套的年代,也就是告别过去,那个让他受心灵创伤的时刻。
而老龙则继续为了他能在有生之年可以睡一百个女人而奋斗(几年后这数字升到八百个甚至上千)。
“撇情操”后的大胡子张林已经很少出现在了南京。他的客户都在苏州和上海。但有几次,他在外地,还是带了艾月,他的第一号情人。一次,他给我打电话说:“艾月让我阳萎了。一天,我正和她做那个,突然一抬头,发现有人拿把刀正要从我窗口翻进来,一开始我以为是她爸,最后是一个喜欢她的同学,追来了上海!一个读高中的小子。说要来杀了我。我那东西立马缩成一小团。这几个月,我都不行了,还去医院看了几回,也没效果。刀在那个时刻出现的感觉真坏。”
而那刻,在电话边,我说:“张林,我分不清你的女人谁是谁了,她们比你的胡子还乱。是不是她们都用不同牌子的套子?”张林哈哈大笑。然后,我则和牛京一样想,张林和他的艾月以及其他女友,那一切真美?我经历的一切,美不美,和在南京的夜色里,白天的光,白天的人影和说话的声音,也那么苍白直至发灰发黑,就这么回事。
是的,就这么回事。
5
就这么回事。自从吻过何羊以后,我很少再见到她。那个吻让我非常悲伤,简直难以用语言描述。我怀疑一切真的很美但那美和我无关。由于一个寒冷的吻。我会悲伤得觉得自己和冬天很冷的没有暖气的南京都有了一种友谊。有一个下午,我又走到她住的地方,途经随家仓的精神病院,何羊会画画的弟弟就经常住在那里。这天,他或许出院了,或许正好在那里。到了何羊住的地方后,我依然趴在了门上。我好像又听见了那有节奏的类似鸟类相爱的声音。
它就像水流过的声音。我没有敲门,也没有睡去就离开了。有时候,何羊和那个意大利女诗人会来我住的地方找我。找不到我,就会在门上留言。有时什么也不写只画两个女人,一个高大卷发的当然就是那意大利人。其实我有点喜欢那个中文名字叫芬的意大利女人,在夜里想过她一定很丰满,在床上诗意更浓。她的胸可以我把头埋在里面然后构思中外合壁的诗歌。但何羊老这样,是想见我,还是要送我,一个吻过她的男人,一个外国褐发碧眼的女朋友?实践她刚认识我时说的话。这就是她的后现代人生艺术?
1990年,我就这么继续漂流在我自己的心灵周围,我敲自己的门,我又关上自己的门。我修那门,然后又踢它,让它响了又响,成为人类世界通向秘密的必经之地。我还渴望把那门放在地上,然后那个意大利女人就脱光了衣服,躺在上面写诗。南京,巨大的城市,把长江当衣服一样绕在身上,在一边陪着我听她写。
有时候,我还约大学时代的最后一年才真正认识并交下的好友英英去打网球。我从没有告诉她,在我不认识她时,我还单恋过她,第一次手淫时就是想着她。这成了我和她之间的一个巨大的秘密看见英英,我有想重温大学时光的感觉。英英比过去打得好多了,她反手有力,飞跑起来可以救十几米外的小球。她跑的时候,头发散开,一根根好像很直,使我觉得她如今很美,美得让我感伤。我在大学真正认识她也是在网球场。以后还知道她喜欢和小敏唱二声部。当时,大胡子张林大力劈杀的时候把自己的头砸了一个大口子,血流了他一脸。
是路过的英英拿了一块手帕还帮他擦血,扶他去休息。我则站在一边发呆,梦中情人就这么走进了我的生活,梦一样!然后,当夜大胡子张林就做了一个英英在悬崖边拉他上来的梦。他去讲给英英听,意思是爱上了她,她可以拯救他,让他不再孤独。英英却一点感觉都没有。英英喜欢和我聊天,我还拿我写诗的本子给她看,还给她看我过去为写了很多遍的,其实是写给她但没有寄出的情书。我说,是写给一个中学同学的。她看了后直笑!她还背颂顾城的诗句给我听。英英,是一个比我还高的美丽女孩,我单恋过的梦中女人。她喜欢和我一起,说她和其他男人的故事。我总是心不在焉地听,我觉得她的声音太柔软,太让人发麻和心酸,我怕自己听多了会真的爱上她,或者早就爱上她了。
打球时休息的时候,我问她:“读书的时候,我们一起在雨中踢球,我过了你射门,还吻过你一次。”
她说:“那是两年前了。现在我和别人恋爱了。”
我说:“哎!现在我则真想抚摸,这网球。”我没好意思说是抚摸她。我突然感觉女性的乳房和这网球有相似的地方。
她说:“网球毛绒绒的。像小孩子的头发。打多了,就秃了。”
我问她:“恋爱的感觉好吗?”
她说:“他想出国,在考托福。我们的爱情生活就是出国。说不上喜欢。”
我问:“你不是也想出国。要是我还在南京,你会和他恋爱吗?”
她想了想说:“不知道。谁知道。”
不知道?不知道力大了球会不会出界还是得分?
谁知道?谁知道我们今天还能像过去一样在南园修缮过的网球场温柔地抡拍练球。
英英说:“昨天一个男人带我去他家,他说是带我去看他的托福资料的。结果他不怀好意。想起来都气。”
我说:“谁让你那么漂亮?”
英英开始仰头喝可口可乐,她拉长了脖子使她看起来真美丽。她说:“看来不能随便上你们男人家。”
可乐一嘟噜一嘟噜地流过她的咽喉。我说:“男人需要地方做案。你给了他机会。”
英英说:“我不喜欢他。不过,老鱼你带我去任何地方,我就不怕。”
最后,我说:“我呀,最多是在那地方想吻吻你而已。想想而已。其实做了,也是那样。”
我没有再说什么或做什么,其实吻一个女人只是可以让我暂时迷失一下,吃了药一样。但我还是想,这世界上,会有一条路,是给我的。在英英拾球的时候,我又想起以前的大学生活,我的初吻,在飘满银杏树叶的地方打球或歌唱,安静的时候可以听见时间落在那叶子上时的滴哒声,就是月光穿透时那滴哒声也那么清晰。虽然老是考试不及格,但还是觉得非常的留恋那过去,因为那是我最年轻的时候,充满痛苦和希望,还以为诗歌可以治好我所有的毛病。
那时候,最多只吻过或想吻过女人。拉拉手,跳个舞,也会激动得连读一夜兰波的诗歌,那首《醉舟》,让诗人大哥伟地走上诗歌写作的光辉道路的东西。自写诗以来我一直喜欢自杀的艺术家,里面最吸引我的是荷兰的独耳画家凡高。
凡高,我一直以为他飘在天空中在画天空,埋在麦地里画麦子,他可以看见我,他永远戴着帽子,空虚但高尚的帽子。他看见一个孤独的中国男人,不再写诗,继续幻想去流浪。想到他,我以我有两只完整的耳朵而羞愧。这刻,我的耳朵正听着电脑里的忧伤吉他曲。我的耳朵正长在那里,微微地震动。我有两只耳朵!这或许是我写不好诗歌找不到方向的主要原因。
你不美的时候,就有可能发现其他的一切都美。美,是夜色里正长大的夜色。犹如一个美女,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她在夜色里洗涤她美丽的双乳和双腿间毛色浓郁的地方。她散发出的身体的芳香,就是夜的味道之一。
我在白天的时候,也看见了这样浓郁的黑夜。
第三章 欢乐的感觉
更新时间2009…5…6 21:47:38 字数:11026
1
进入1991年,一个长得很似自画像里的凡高的样子的流浪诗人瓦瓦来南京找我和诗人大哥伟地。他还带了他情人,漂亮性感的女诗人辛红红。几年后,我才知道辛红红是瓦瓦的情人。他们早在北京就上过床了。当时,瓦瓦不顾以后可能要去讨饭的危险,用卖江苏民间画家他老婆丝丝的三张画换来的钱,当然也几乎是他所有的钱,在北京饭店开了一个套房,住了三天。
第一天,瓦瓦睡在外面的沙发上,第二天,瓦瓦睡在卧房里地毯上,第三天,终于感动了辛红红,睡在了辛红红诗歌般美妙的裸体的上下以及周围。
瓦瓦说:“那天的她,真的让我吃不消。不过以后的她,对性的要求也同样是很高。”来南京时,辛红红却和瓦瓦约好了,不说他们俩的关系已是上过床并还会上床的情人关系,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做过爱,是纯洁的友谊。她不想暴露这一点。也许,她想保持她在男人面前的魅力,这是她单身生活的一个动力。
大家刚开始的时候只知道辛红红以前是另一个因写西藏问题小说而跑到香港的小说家的女朋友。在北京,还有一个当画家的干哥哥。的确,我还从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女诗人。有一次,和他们去郊游,我一边听辛红红读自己的诗,一边通过她的无袖的衣服口子看见她美妙的微微翘起的乳房,以及一粒暗黑色的地方。看来,辛红红和何羊一样,都有不喜欢戴胸罩的癖好。也许,因为她们都热爱艺术,所以不喜欢有东西束缚她们身体上最艺术的地方。
那无意中的窥见让我不觉有了沉醉的感觉。女人,弯曲的身体,张开的唇,诗歌,有云的天空,郊外的风,让我认为这就是艺术的衣服正穿在大地女人的身上。管她是好女人还是坏女人。我眯着眼看着辛红红,感觉她也是一句毒诗化成的毒毛毛虫再化成的五彩蝴蝶。据说她迷倒了北京很多二十岁以上男诗人。我想这绝对可能。
辛红红说:“过去我为了男朋友、买衣服和一千块钱一个月的工作而活着,现在为诗歌。”
我说:“你这是诗歌式的大话。”
瓦瓦说:“我看辛红红的诗,缺少点沧桑感,但还有潜力。只要她找到真正的爱情,就会找到那真正的生活的感觉和方向。也许,她就是中国诗歌界未来的普拉斯。”
辛红红说:“我写过献给美国女诗人普拉斯的诗歌。我喜欢自白和自白派诗歌。不过,我可不认为死亡就是一种艺术,死亡就是死亡,最简单不过。我也不会白白死给你们看。”
我说:“我看辛红红将来一定比瓦瓦写得好。”
夜里,我们就一起到诗歌大哥也会画点油画的伟地那里蹭饭。每当见了美女,伟地都会很高兴。他会变得活跃和有幽默感。平时他则不喜欢说话,阴着脸让生人害怕。
到了那一年,诗人的社会地位已经很低。美女们开始远离伟地和诗歌。以为写出了南京这里很伟大诗歌的伟地和一个小书店的相貌平常的收银员谈恋爱都没有成功。他说他把她请到宿舍里,摸了她的全身后就放她离去,结束了他们三个月的谈婚论嫁。他孤独了几乎一年。然后,他决定不做老师了,去新华社当了记者,搬到了新街口去居住。
后来的那段时间,他唯一的艳遇是在出差的时候,和一个有男朋友的电视台女记者在外地黑夜的公园里相互抚摸亲吻,在满地的星光下,伟地还隔着裤子拱了她十几下,让她如真的进入般喘息了起来。
最后,那女人对伟地说:“你该出现的时候不出现。当年,我失恋了,很痛苦,所以就跟了现在的这个没有啥有关爱的感觉的男朋友。但他是我男人。”
伟地说:“你有男朋友或是有丈夫,也还是可以来找我呀。我不在乎你有。”
那女人笑了:“我也不在乎。我男朋友在乎。”
2
瓦瓦那时在北京认识了一个年纪老一点画却挺前卫并能在东南亚卖点钱的画家。那老画家给了瓦瓦点钱,让他去民间寻访真正的诗人。老画家本来还想多给些。他说:“我起码还可以多给你二十万。”条件是美丽女诗人辛红红要陪他一夜。
那年头,二十万,都没有买到一个美丽女诗人的一夜。这是我迄今为止为中国女性诗歌最感自豪的一回。
有一天,诗人大哥伟地请我们大家去他新街口的宿舍吃咸水鸭和旺鸡蛋。那天,去了很多人,有吉他薛薛,流浪诗人瓦瓦和美丽女诗人辛红红。另外还有两个口语诗人。其中一个拿着一个砖头大的手机,这使日益平常化的诗人也有了一股豪情般的财气。还有就是英英。英英的二外的俄语,她还翻译了不少俄国小说和诗歌。知道诗人大哥伟地喜欢俄国文学,所以赶来凑热闹。但她的到来使我心里自感非常狼狈。因为,现在的她属于另一个男人,但别人却都以为我和她有一手!于是,我开始隐藏那狼狈。
先喝了几口酒后,大家开始用快板的节奏读了北岛的诗歌,又在薛薛的吉他曲《彝族舞曲》的伴奏下,让英英用俄语读普希金的诗歌。在座的估计除了她自己谁也听不懂。当英英吃到旺鸡蛋里的小鸡的屎时,英英没叫,倒是瓦瓦尖叫了起来。
他说:“美女吃了鸡屎!”
我则一直非常拘束,好像别人都知道了我的第一次手淫是想了这个美丽的南大女研究生英英。如今却是别人的女朋友。那夜英英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