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身子没了,光有头部也不行,于是沈大兄弟只能一命呜呼。
沈大兄弟人死了,形成的鬼灵还没有消散,而是居然一直在那里悲哭,瞧他身体蛮雄壮的,怎么死了却像个娘们似的呢!?
不过也难怪,就这么欢欢喜喜回家过年,眼看就要到家可以拜见父母、亲热老婆、抱抱孩子,可谁知快到家门口了却遭受了这种横祸?搁谁谁受得了?你行么?
我自是在那里倾听,交警的领队也已经通过电话从他们的队长那里确认了我的身份,因此也就做好了保护现场等工作,就纷纷安静地矗在那里好奇地看着我奇怪的工作方式,却也不敢多一分打扰。
一个多小时后余胜阳到来,正要开口问我什么情况,我却冲她摆了摆手,示意她不要说话打扰我,因为我终于听这沈大兄弟哭啼完毕,说出了一些当时被撞的情形……
第111章准备抓人
余胜阳既是灵者,又是神探,自是明白我的意思,当下不再说话,随口安慰了沈媳妇几句之后,便开始细细查看现场,寻找证据……
沈媳妇悲伤过度,自然也没有闲心拉着表姐余胜阳道长里短,而那些交警对于余胜阳这位百川警界的风云人物自然都是认识且佩服的,因此也没有多加打扰,只有领头的那位交警站在她的旁边简单扼要地说明他们所已经掌握的基本信息。
余胜阳是破案行家,哪怕是处理车祸案件也远比这些交警老练得多,一番听、闻、察、望过后就已经将整个车祸过程推断得七七八八,最主要的是她分析出这宗车祸不单是撞了人就跑,而且那肇事者撞人后不但停车了,居然还丧心病狂地处理过了现场,然后才驱车逃逸。
待我摸清楚沈大兄弟的情况,和余胜阳一交流——得!余胜阳的推理不但是合理的,而且还比那冤死鬼知道的还多,估计那货直接被撞晕,然后遭碾压而死,最后却糊糊涂涂没闹清楚怎么回事自己就玩完了。
不过余胜阳即便能还原事实,却也没有办法能推理出是谁的车,即便能推断出车是往哪个方向逃窜又如何?岔口有岔口还有岔口,而且现在乡村道路基本村村相通,万一人家绕了几绕呢?你又去哪里追寻凶手而去?或许这时那句绝妙的“要一段时间”才是最好的说辞了。
如果没有我,那么即便余胜阳出马,也说不得“要一段时间”了,可你们都能等,沈媳妇能等吗?不要说“绝对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那么虚的,最主要的是她们家两个老的、一个弱女子、一个小屁孩的吃饭问题该怎么办?
凶手是要抓的,但赔偿也绝对是不能少的。
唉!没了人,要钱有什么用?
呸!没了人,再没钱那就什么都没有用了。
不用担心,一切有我在。
沈大兄弟死得糊里糊涂,死后也只哭哭啼啼的伤悲,他对被撞的整件事情前前后后所知不多,甚至被什么车撞的都不知道,但他好死不死却记住了最关键的一个——他记住那辆车的车牌号。
傻人有傻福?
不!他有这傻福那他也不会遭此横祸了,应该说他糊涂人有糊涂福,毕竟死了还能提供最关键的东西,让警察叔叔们轻易地将肇事者捉拿归案,或许因此还能给家里争取点赔偿费用不是?
虽然这个赔偿只能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但一时总比连一时都没有强吧!
至于肇事家是否有经济能力赔偿,哪就另说了,但在这农村的地方,能整得了这四个轱辘的大铁架子的人物,想必多少也是有点经济基础的吧!?
好吧!这个善后赔偿及处罚等与我没有太大的关系,咱就打住也罢,何况肇事着还没捉住呢!万一人家已经逃进深山千年不出或者已经坐上飞机飞往了国外,哪谈这些还有意义吗?
待我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告诉了余胜阳及众位交警,那位交警小头目又惊又喜,对我又敬又佩,余胜阳却没好气地对他道:“发什么愣?赶紧打电话回去查车主是谁啊!”
“哦哦哦!”交警小头目如梦初醒,赶紧应是,一边迅速拨打电话让百川车管所的同事查明那肇事车辆的基本信息。
车牌号就如一个人的身份证号,见一而全。
很快车管所就将那车辆的车主信息全部告知了这边,而余胜阳也马上向刘长风申请调拨史国立率队前来抓捕犯罪嫌疑人,毕竟自己现在还是百川第五派出所的所长,没有权力跨辖区“多管闲事”,起码名不正言不顺不是?
不过余胜阳也不是一般人,即便她现在也只是一所之长,但其他所特别是乡下的那些派出所谁敢将她当作同级同阶的普通所长看待?余胜阳对这些也心知肚明,但她本就不是什么爱摆架子的人,别人怎么看她敬她诋毁她,她都不会放在心上,她也不会端着架子对别人吆三喝四。可现在不行啊,现在必须要把青山镇、双龙镇的两所警员调集起来,迅速抓获肇事者才是正理。
为什么要上边史国立带人下来,这边还要调集两地的警员呢?是不是余胜阳看见自己的亲戚受害了,所以就要玩大的以兹报复?
不!不是这样的!
我和余胜阳甚至其他民警或其他普通老百姓都明白一个事实——进村容易,捉人难。
因为人是本村的人(通常一村一姓一祠堂),那就是自己的兄弟。自己的兄弟相互怎么打生打死都可以,但外人不行,外人一来“闹事”,不用商量,一致对外。
外人是外村人也好,国家干部也罢,村里的人都是必须团结一致的。
当然对于这两者也是有差别的。
外村人?来闹事的人多那就干村架呗!人少?那不好意思——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国家干部来了,这种情形通常都是村里人理亏的了,村民们当然明白是不能明目张胆地跟国家干部干的。那好,他们也不打架,他们就这么堵在路上不让你进村,或者想方设法让当事人逃匿或躲藏,让你们无功而返。
特别是现阶段的形势更不一般,因为春节临近,那些更容易热血冲动的年轻人都回来了,这个群体的人几乎都是外出打工的,在外面憋屈了一年,本来就是没事生事的主儿,难得现在遇到这种场合,岂能不插上一杠子乐上一乐?
即便我们村遇上这种事,也毫无疑问肯定是这种情形。
我上不上?
必须去啊!去了你可以不上,但必须去!否则以后你有了事,谁会理你?
我们这里农村就是这样,愚昧也罢,野蛮无知也好,就如几千几百年前一样,遇到了外敌,无需多说,并肩子上。
时代在进步,传统也会被同化,但现在却还或多或少保留了一些,所以我们现在就不能轻易进去,否则打草惊蛇,怕是会看见一座没有了和尚的庙。
哪找谁说理去?
第112章大义灭亲
不过老天爷这王八蛋就是爱开玩笑,当你将事情无限放大以考虑周全省得顾此失彼忙中出错时,它却让事情一下子变得极其简单,简单得让人无法想象,简直令人叹为观止、难以适应。
本来嘛,肇事者吴有龙所在的高新村是双龙镇第一大村,人口最多,村人最团结,有钱人也最多,大学生也是其他村难以望其项背的,可他们村最出名的却是打架的战斗力是最强的——人多团结还敢打,哪村能敌?
一直等到太阳将近落山,史国立才带这十几个特警到来——没办法,玉林经百川到北海的高速公路虽然经过我们这片,但是项目刚刚开工,全程通车大约还得两年之后。而史国立们下午两点半从百川驱车到这里本来也就大约80公里,按道理最多也就七八十分钟就可以到来,可是临近春节,这万恶的春运也严重影响了国道的交通,特别是穿过途中那些乡镇的时候,人堵人,车堵车,即便他们开响了警笛也是没有什么大的效果,然后就这么蜗牛赛跑,花了两个半小时才赶来和我们会合。
当他们听取了我们的详情报告之后,一个叫吴东辉的特警却苦着脸说:“吴有龙我认识!是我堂哥!”
呃!原来这吴东辉也是双龙镇高新村人,还和吴有龙是堂兄弟?
得!这下要上演大义灭亲的好戏了!
吴东辉是高新村人,自然也少不了高新村人的血性,但他毕竟是人民特警,明白大是大非,知道堂兄这件事实在太过恶劣——撞死人了还肇事逃逸,这是杀人,是犯罪,自己如何能够包庇?
是可忍弟不可忍!
朝中有人好办事。
同理,村里有人也好办事。
吴东辉当下表示会亲自将吴有龙绳之以法,他还提出没必要搞这么大仗阵,以免激起不必要的民变,最后提出就他和两位同事进村即可。
大事变小事,这是好事啊,谁也不想临近年了还把事情搞大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意外不是?
不过史国立最终放心不下,坚持自己一定要前去。
吴东辉眼看时间也挺晚,史国立又是自己的领导,也就不再废话,带着史国立和另一名交警同仁立马回村,要行“大义灭亲”之举了。
而余下的众人则在余胜阳的安排下紧急待命,万一村里有什么风向不对,她们则可随时紧急支援。
防范于未然,绝对是必须的。
虽然事后证明了这个准备完全没有派上用场,但万一呢?谁来为进村的三人的人身安全买单?
一个多小时后,吴东辉们就押着吴有龙出来了,吴有龙对他肇事逃逸的全部事实供认不讳,表示了认罪伏法。
原来吴有龙昨晚在村里和朋友们一直打麻将玩了个通宵,一直到上午十点多才散场,而吴有龙牌运不错,一宿一朝居然赢了四五千块人民币。回家一看没什么好吃的,心情极好的他也不睡觉,开上刚买不久的比亚笛轿车要到双龙镇买点好吃好喝的与家人庆祝一下。
可谁知道到了三岔口的时候由于太困打了个盹,结果却发生了意外,直接把沈大兄弟给撞死了。他撞人之后当然立刻清醒万分,本想如果那人没死就报警或送他去医院,可下车一看——得,那人早已西天取经了,情急之下赶紧胡乱处理了一下现场,立马回家躲藏。
家里人一看他脸色苍白、神情惊恐,不是说去买好东西回来庆祝吗,怎么这副模样回来了?可他哪里敢说?只是粗鲁地推说太困了需要休息,任管谁来都不要烦他。家里见状也没有多想,毕竟都知道他熬了一个通宵,觉得困顿也是情理之中,哪料到他居然撞死了人?而他的比亚笛也被他停在了一间空房之中,家里人也没有发现任何异状。
吴有龙撞死了人,即便反锁房间躺在被窝,又哪里会有半分睡意?他虽然只有初中文化,做的也是小生意,但一直走南闯北的见识过不少世面,自然也明白自己的肇事逃逸极其恶劣。一番煎熬、挣扎之后终于决定去投案自首,可刚走出房门却发现堂弟吴东辉带着警察上门来了,更是摇头苦笑,直接招认了事实。
吴有龙的家人一看祸从天降,相对于吴有龙此时的淡定,家人们顿时都惊慌失措不已,他一个精明的弟弟却在第一时间溜出家门,前去招呼村人前来帮忙。
村里人的不明就里啊,一听眼看就要过年了,自己人却要被警察抓走,这个怎么可以?于是没到几分钟吴有龙家里就纠集了数十人,有拿着锄头的、铲的、菜刀、砍柴刀的等等,这是要干大仗的苗头啊!
史国立虽然强自胆定,但那随来到交警同仁却牙齿打架、小腿乱颤了,幸亏这时吴东辉站出来说清楚了事实。村民一看是自己人就先傻了半分,再听吴有龙说自己也是打算投案自首的,更是完全傻眼。
得!人家周瑜打黄盖,自己这帮人瞎操什么心啊!?
事情最终没有闹大,在交警将肇事车辆拍照等处理后,四人也便回来与众人会合……
余下的事情自然不需要我的瞎参合了,他们该干嘛就干嘛去,我自然也是和他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回我的家吃我的饭菜是正经,饿死个人了。
而余胜阳是死者家属的亲人,却是去帮着处理后事,所以自是陪着她的表妹垂泪……
而沈家遭此大难,家里的经济条件又极其不好,因此丧事嘛——找来人将沈大兄弟直接往棺材一装,随意找个不是太差的地方一埋,就算了事。什么法事斋事自然不搞,我也不用再度出场,毕竟马上过年了,那里都是喜气洋洋的,你这招摇白旗、吹打唢呐也是不合适吧!?
我自然也不稀罕那500块钱出场费什么的,甚至还义务将沈大兄弟的几个简单遗愿告诉了沈媳妇,让她安心照顾老小,只是——
唉!真是难为她了,她的今后日子可怎么办?
第113章笑个屁!你老爸出事了!
如果我是富裕的慈善家,我必定会给她很多很多的钱,以让她可以更好地照顾自己和家人。
如果我是普渡众生的观世音菩萨,我也必定保佑她今后平平安安、健健康康、顺顺利利的。
如果我能尽我本份、竭我所能来帮助她,比如小小资助一下,稍稍缓解一下她的经济压力,我也必定会帮助她。
我是慈善家吗?不是!所以不能给她很多很多的钱。
我是观世音菩萨吗?不是!所以我不能保佑她,只能祝福她。
我有能力小小地资助一下她吗?当然能!所以我回家之后默默地取了5000块人民币,悄悄地递给了余胜阳,让她转交她的表妹,至于什么说辞,随意她了。
其实余胜阳本来不想要的,可一想表妹家里的情况,再一想到我的百万存款,不知什么意思地瞪了我一眼,拿钱就走,连句“谢谢”都没有。
喂!这什么意思嘛?难道嫌钱少?哥——呃!弟赚的钱可都是用生命危险换来的血汗钱,我还要盖房子,给老爸娶老婆呢!要不是沈媳妇是你亲戚,我才懒得搭理呢!世界上贫困苦难的人哪么多,我哪能一一救济得过来?我可不是哪脑子有问题的地藏王菩萨,发什么“地狱一日不空,一日不成佛”的狗屁誓言。这地狱能空的吗?除非三界灭绝,否则地狱永无落空!
其实我也明白余胜阳的表情及不谢——自己人嘛,何须哪么多的废话?
回到现实,我也是满是感概:人生就是这样,生老病死,意外无常,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当下,活好过好。
比如我没见过面的老妈,当年在生我难产只能大小只一的情况下,她毅然选择了我,这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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