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蔚蔚坐起身,迅速地捡起地上的衣服,逃也似地跑出了洗手间。
十分钟后,我们在客厅相遇,吴蔚蔚已经重新换了一套衣服,端庄文雅很淑女的那种。她手里拿着两只漂亮的高脚酒杯,优雅地倒一种浅棕色的酒,然后递给我一杯。
“陪我喝杯酒吧。”
还没喝酒,她的脸就已经酡红。
我接过来,两个人撞杯,我想说:“为我们的认识干杯!”刚说了一个字:“我——”吴蔚蔚手里的酒杯就已经见底了。
我也赶紧陪着喝光,然后给两只杯子都倒上。
把酒杯递到吴蔚蔚的手里的时候,我才发觉这酒的度数可能很高,我已经有很明显的晕眩的感觉了。
吴蔚蔚又一口喝下去。
我说:“别喝太多了,这酒后劲儿大。”
吴蔚蔚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把再次倒好的酒递给她:“陈兆亦。”
“名字很好听。来,干了这杯!”
她依然一饮而尽,我也只好舍命奉陪。
那天我们就这样一杯接一杯,直到满满的一瓶酒见了底,两个人也已经东倒西歪地倒在沙发里人事不醒了。
在喝酒的过程中,吴蔚蔚也大致跟我说了一些关于她的那个“王八蛋”的事情。那是一个很老套的痴情女和负心汉的故事。
两年前他是一个外地来京的大学生,由于工作无门,穷困潦倒,几乎到了食不果腹的地步。后来他认识了吴蔚蔚,两个人很快坠入了情网。在吴蔚蔚的帮助下,或者准确一点说是吴蔚蔚竭尽多年积蓄给他投资了一家文化公司,并且利用自己在出版界多年打拼积累下的关系给他介绍承揽下了大量的业务,现在的他已经是腰缠万贯的小老板了,春风得意意气风发。
他们原定于下个月结婚的。然而就在今天下午发生了这件事。
事情的开头是吴蔚蔚想给他一个惊喜,所以就没提前打招呼到他每天下班必经的西单文化广场等他,然后就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
艳遇开始(5)
吴蔚蔚说:你知道吗?在等那个王八蛋的时候,那个女孩跟我在一起聊了二十多分钟,聊得很开心,真有点相见恨晚的意思,我们还相互留了电话号码……我们都在等人,所以我们就无所事事地闲聊。她告诉我她快要结婚了,就是和她现在等着的这个男人,我还傻乎乎地恭喜她……当那个王八蛋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想给他一个惊喜,就悄悄躲在一个广告牌的后面。然而,当他走过来的时候,我却看到那个女孩儿欢喜雀跃地迎上去……他给了我一个更大的意外,但却不是惊喜……王八蛋……
3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吴蔚蔚早已经梳洗完毕,并且做了一点早餐。我们在一种奇怪的氛围里默默吃完了早餐,留下了彼此的电话号码,然后很客气地互道珍重和再见。
分开一分钟后,我打通了吴蔚蔚的电话。
我说:“我以前给一些三流的杂志写过故事,我知道如何把一篇故事写得好看,那就是要把主人公的经历尽可能写得丰富和离奇,有高兴的、有不幸的、有浪漫的,当然也要有痛苦的,这样故事才精彩,读者也爱看。我们的生活也正像一篇故事,总得有各种体验才够得上完整,所以我们要享受每一段不同的生活。我们就是那个写故事的人,生活是我们的作品,所以永远不要在一个章节里止步不前。一个段落结束了,点个句号,另起一行,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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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吴蔚蔚开口说话,我就挂了电话,然后快步走出了大门。
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我才突然发现,原来吴蔚蔚家的这个小区就在我的住处的附近,彼此相隔也就几百米,昨天来的时候竟然没有发觉。
从此,我就和吴蔚蔚熟识起来。但最终我们并没有像老套的爱情电影一样成为恋人,而只是一种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朋友关系。
本来我们之间也不是没有可能从朋友关系继续发展下去,我也曾经为之付出和努力过,但成效并不显著。
准确一点说,我们的关系是在彼此认识后的第N天戛然而止。
——对不起,我说的“戛然而止”并不是我们之间的关系结束了,而是有一天它突然就不再向前发展,保持在某一个感情层面上停了下来,而且这种停下来的速度很快,也很突然,仿佛一股正当汹涌澎湃的潮水突然遭遇到一股极其强大的寒流,在零点零零零一秒钟内被迎面冰冻住了,它甚至来不及将水花散落下来,就以漫天飞舞的昂扬之势停在了空中……
并且,时至今日,“N”这个数值究竟等于几,我也已经完全弄不清楚了。
一直以来我只知道这个数字是我和吴蔚蔚认识后的第某天,也就是在这一天,我和吴蔚蔚的关系从高歌猛进到突然间戛然而止。
两年前的那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真的记不住了。在我的模糊的记忆里,那好像是一个异常闷热的上午。
那天没有太阳,也没有风,天空压着黑色的云,低低的,几乎到了房顶上。从一睁眼,耳边就响着隆隆的雷声,像声音嘶哑的叫早的鸡……
好像只有这些了,我已经再也无法回想起那一天的情景。
但还好,我们还保持着一种“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朋友关系”。深究这种关系的根源可能是来自于我们之间毕竟还曾经有过一种特殊的肌肤之谊,所以,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关系要较之普通的朋友更深一点。
深到什么程度呢?如果在“爱情”和“友谊”之间加一个点的话,是“友情”,因为有情;如果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再加一个点呢,我称之为“爱谊”。因为有爱!我想我和吴蔚蔚之间的关系暂且可以用“爱谊”这个词来定性。
吴蔚蔚大我一岁,在后来的生活中她总是时时处处表现得像个大姐姐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和照顾我。两年时间过去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始终牢牢地固定在这样一种层面上:“爱谊”。从没变得更差,也从未有所改善过!
秋风沉醉(1)
1
现在是公元2003年的9月。
一个普通的周末,无风、无雨、无欲、无爱、无所事事、秋风沉醉的下午。
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我一个人戴着耳机,举烟、呷酒、运笔、静卧……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
本人陈兆亦,男,芳龄二十又八,花儿一样的年龄。除了花一样的年龄之外,本人还有一个花一样的部位,那就是胸部:由于很瘦的缘故,胸前肋骨条条,与马路上的斑马线颇为神似,加上若干年前吾心爱的摩托车留下的几个硕大的疤痕点缀其间,某种程度上也有一点像花儿的感觉。
虽然看起来瘦了一点,但总体来讲我还是比较帅的,记忆中好像至少有二十个人当着我的面这样直白地跟我说过,这其中包括十八个女人和两个男人。他们第一次见到我,大都以一副痴迷的模样看着我,然后很含蓄地说:哇噢!
我现在的职业是北京某国际出版公司编辑兼选题策划,业余写手,薪水加上稿费不多也不算少,大致属于小康偏下,温饱偏上;虽然生活懒散、起居不定,但作风还算正派,交游广泛、乐于助人(尤以漂亮女孩为甚)、乐观豁达、积极向上;偶有沉默自闭故作深沉之状,有理想、无前科……
大家都知道,饱暖思淫欲嘛,而对于一向勤于思考的我,饱暖之后“思”的内容除了“淫欲”之外可能还会更多,多到我都不好意思一一描述。所以每当吃完了饭的时候,我脑子里的妖蛾子就开始噗噗啦啦地乱飞乱撞。
譬如今天早上,我的脑海里就冒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不知是不是有某根筋在某种时刻受到了某种触动——后来想想可能是早晨在街边喝豆浆吃油条的时候听了一首爱情歌曲并受到一定程度蛊惑的缘故——本来以写黄色小说和打油诗见长的我,在回家的路上一边用一个小棍棍剔着牙息肉一边突然就萌发了奇想:写一篇关于爱情的剖析文章。
这种念头一旦闪现,便好像戒烟多年的人猛然生出想抽支烟的念头一样,挥之不去,欲罢不能。
于是,正如您现在所看到的:我把自己在关在小屋里,戴上CD机硕大的耳机,像模像样地点上一支烟,在右手侧放上一瓶打开的啤酒,然后吸纳真气、吐气如虹,然后伏案作势、提笔展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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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为今天会和以往不同,然而结果让我再一次备感沮丧并且怫然。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依然保持着相同的姿势,香烟自燃自灭了十五支,啤酒灌进了两瓶半,而手中的圆珠笔却像便秘一样,任我如何运气发力,依然颗粒未出。
这时候我才突然发现:今天我又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对于爱情,我依然无话可说。
我又一次被爱情这狗东西愚弄了。
长久以来,对于“爱情”这个词我一直保持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在我所有的文章和生活语言中,我都尽力避免提到它。我想我上辈子可能是婚姻上受过什么巨大的打击、或者是某个女人极大地刺激和伤害了我,弄得我这辈子对女人有一种无法排遣的本能的排斥和对抗心理,除了美妙的性给我带来快感之外,我对男女之间的感情有一种强烈的破坏欲望——在双方相处最融洽的一刹那,我的心却已开始飘远了,接下来就只有尽快离开。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心理障碍。有时候我自以为做得还不错,周围也有很优秀的女孩围绕,胖的、瘦的、漂亮的、长相平平的、受过各种教育的、从事各种职业的、甚至还有职业混混,和鸡。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相处得很好,其乐融融,四目相对的时候偶尔也会有瞬间的过电反应,但过去也就过去了,我很少去正经地思考未来。
记得一次酒后和一帮朋友聊天,当时大家在聊到时下充斥于荧屏和报端的现代的和古代的真实的和虚构的各类爱情故事,鄙夷之情和调侃之意溢于言表。
后来大家总结出一个观点:爱情是一件衣服,很美丽很耐穿而且有遮风挡雨和避弹的功能,无论你做了什么对不起朋友对不起亲人对不起爱人对不起祖宗八代甚至对不起自己的事,只要你说:“我这都是为了爱情……”我保证什么流言蜚语和责难都与你无缘,说不定这时在你的身边,还会有一两位善男信女为你流出两行同情的眼泪……
秋风沉醉(2)
本人还曾经在某大型网站的BBS上写过一篇标题为“狗日的爱情”的文章,赚取过很高的点击率,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论点:
一、爱情是莫须有。它本身是一个虚化的或是叫唯心的东西。它就在你我心里、它就在我们身边,它的作用实实在在,但却永远无法证实。没有人见过它,它也从不单独出现,它更多的时候是表现为一种渴望与一个人无限亲近的感觉——即使这种感觉也是倏忽即逝,没有人能够——哪怕是短短地喝一杯咖啡的时间内——把握住它。在你刻意摆好温馨浪漫的烛光晚餐挽留它、或是布下天罗地网搜捕它的时候,它早已经悄悄溜走了。
二、爱情是一个活跃的存在。它的活跃表现在它时刻在变,一个不成功的家庭聚会、一次劳累的逛街、一份难吃的饭菜、一次乏味的性爱、一次超时的等候、一个难看的脸色等等,即使什么也不为只为两个人在一起待得太久也会影响到它……套用一句古代先哲的话:你永远不可能两次拥有同一份爱情!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有了爱情就有了一切,可以像买一筒冰淇淋一样买回来放在冰箱里随时享用。爱情不会长久属于一个人、一个家庭,它时刻在改变并且准备溜走。所以当你失去爱情的时候,请不要诅咒爱情,多用一点愤恨给那个曾经与你相爱过的那个人吧……
我很清楚我这样的分析可能会给读者和我自己带来伤害——譬如吃一只美味的烤鸡,如果你非要在吃之前将它掰开了揉碎了并且放在显微镜前细细地勘测分析它的结构组成什么成分对人体有利什么成分有害什么部分颜色较好什么结构看上去真的很恶心等等,恐怕你再也不会有胃口去享用它了——爱情也一样,弄得太清楚会伤感觉。但我就是这么个人,明知故犯,这是不是就像北京人常说的那句:你丫傻B呀!
可能是吧,我想。
傻B归傻B,但有一点我必须说出来:我虽然排斥爱情,但我并不拒绝装载爱情的每一个可爱的女人。
我一直认为,在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能够实实在在地得一红颜知己,此生足矣!
当然,一定要是“红颜”知己。因为对一个男人来说(起码我是这样的),一个极丑的女人是不会让你一诉衷肠的,当然也就更谈不上成为知己;相同的,一个浅薄粗俗的女人也不会引起你的太大“性”趣,即使是漂亮女人,若不知己,几次身体力行之后,你也很快会感到乏味,不会牵挂太久。
但如果要在知己和红颜之间仅选其一呢?我想这对于我来讲可能是人世间最难的选择题了,有时候,我会思考到花儿也谢了。
大言不惭地奢谈女人的脸蛋儿和头脑,这让别人看了可能会吐得一塌糊涂,尤其是认识我的人,因为在他们眼中,生活中我也许应该算是一个失败的小男人:没有优裕的家庭和一份可以时时拿出来炫耀的好工作(当然是相对于日进斗金的总裁及总监及总统之类),没有房子没有车因为我没有钱,甚至没有户口,至今漂流北京,工作中见谁都傻笑,假装很客套,生活中见谁都不笑,假装很高傲,一个十足的卑鄙小人!
但有时候我想即使我是一条狗,今生也应该会有另外一条狗来陪我,而对另外一条狗稍加评判也是无可厚非的吧?所以,说出我的想法,我心跳但绝不脸红。
2
在我苦苦酝酿了一个半小时后,爱情这东西还是从我的膝间溜走了。文章没写成,我还是找了个理由让自己待了一整天,听歌,然后乱想。
不知道你有没有尝试过:在一个阳光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