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点半,霍竹起床了,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手机进了厕所开始蹲马桶,菲安斯于是也封闭了自己的嗅觉。
霍竹坐在马桶上,估计是开始刷起了微博或者微信,时不时发出一阵傻笑,菲安斯有些无语,觉得这样傻笑的霍竹很傻,可是这样监视他,还封住了嗅觉的自己更加傻。
于是回到了卧室,等待霍竹梳洗完毕。
九点,霍竹出门,去附近的早点摊买了一个煎饼。此时已经恢复嗅觉的菲安斯实在是忍不住,于是猥琐地跑到小巷子里撤掉隐身,跑出去也买了一个豪华无敌帝王煎,然后跟在霍竹后面没有被发现地吃完了煎饼,又继续隐身了起来。
真是吃货误国啊!
然后九点半,霍竹到达教室,又玩起了手机。十五分钟后,开始上课。
霍竹是理工科的学生,这节又是专业课,菲安斯听得真的很无聊,霍竹又一直坐在那里没有跟人交谈。
哎,无所事事的菲安斯开始四处张望,不张望不要紧,一张望他就开始忧国忧民了。
整个教室五十多个人,至少有十个人在玩手机,发短信的,刷微博的,上论坛的,看小说的,玩游戏的……总之都没在听课就是了。
菲安斯都忍不住想要现形苦口婆心地劝他们了,喂,好好念书啊,你们爹妈花钱让你们上大学,不是专门来玩手机的啊,而且连手机都是爹妈给你们买的吧?爹妈在捧心哭泣啊!
再回头,菲安斯发现,霍竹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在一次拿出手机,噼里啪啦不知道在做什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五章
当了一段时间的跟踪狂,菲安斯只想做一件事,就是拍着霍竹的肩膀告诉他,要好好读书啊少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你没背过吗?才大一就堕落至此,天天玩手机,你爸妈知道吗?
总之,根据菲安斯的观察,霍竹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大一学生,大部分时候认真听课,偶尔拿出手机,下了课不是电脑手机就是和同学出去玩,总之看上去和其他的学生真的没有什么差别。更重要的是,完全没有在他的生活中发现什么暧昧的对象。
这让菲安斯不得不相信,霍竹的那个桃花,现在应该还只是在发芽状态。
说不定甚至都没有种下去,种子大概刚刚买到手吧……这么想着,菲安斯不禁叹了一口气。
但是如果几年后的菲安斯穿越时空来到了这里,听到菲安斯的这一声叹息,说不定会抡圆了给今年的菲安斯一个大嘴巴,然后告诉他,你这个迟钝到无药可救的二百五,眼睛长臀部上了啊!?
当然了,没有穿越这种事情,所以菲安斯也完全不知道,这几天他错过了多么晃眼的一个□□。
霍竹的桃花早就开了,对象正是他的高中同学齐阁,也就是那位难得的和他一样从北方考来南方,上了艺校的同学。
当年霍竹为了不靠谱的传言和齐阁大打出手的时候,完全没有想到最后自己竟然变成了齐阁的男朋友,具体是怎么回事,自己是怎么动心的,霍竹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他只知道,现在自己正在和齐阁热恋,并且他很认真地想要和齐阁走下去。
也许自己天生有同性恋的潜质?霍竹不止一次这样才测过,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
这件事也和菲安斯没有关系,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察觉到霍竹的恋情。
其实菲安斯跟了霍竹两个多星期,直到放了寒假才停下了这种行为。
说到寒假,就不得不提现在人去楼空的菲安斯的公寓了。
三个学生党自然也都回家了,而且王谦这次回家还带上了勺子。
由于勺子是背着王家父母偷偷养的,所以为了不暴露这件事情,上一个暑假王谦甚至几乎都没有回家住,理由说实在学校参加了一个课题组,实际上虽然课题组的确有那么一回事儿,但是每星期只要去两天半,绝对用不着王谦一直住校的,那时候王家兄弟俩刚买下勺子,正是最黏糊的时候,王君子都特以伪造了一张家长签名给学校,得到特许不再学校内住宿参加高三补习,然后搬到了他哥当时租的公寓里一起照顾勺子。
这一次过年,王谦当然是再也瞒不下去了,也觉得是时候让父母知道一下勺子的事情了,否则也不能永远不回家吧?
而且王谦临走的时候十分有信心,因为他觉得这么可爱的勺子必须人家人爱花见花开。
小插曲是有关勺子和蒸蛋的,她们在分别之际耳鬓厮磨缠缠绵绵,都是一脸“我愿意跟你走”私奔嘴脸,看得顾黎晓和王谦都哭笑不得。
当然了,无论是作为gay的顾黎晓,还是作为直男的王谦,都只是觉得她们之间是纯洁的朋友关系,完全没有往百合的方向联想。
菲安斯只能看着干笑不止,因为在他的耳朵里,蒸蛋和勺子就一直在说依依惜别的情话,尤其是蒸蛋,简直就是一个情圣,那甜言蜜语不要钱似的一筐一筐往下倒。
这个时候,菲安斯终于有了一种把纯洁的小朋友引入早恋之路的罪恶感,尤其是家长在场的情况下。
本来菲安斯还和顾黎晓说好过年一起在L市好好玩一下,想不到L大的法律系今年不知道在哪里发了一笔横财,反正系里大手一挥,就让所有老师参加新年旅行,而旅行的内容也很高档,除了去某市走一走之外,最重要的是集体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交流会。
根据顾黎晓的说法,那正是一个非常有地位的研讨会,虽然不知道系里是怎么做到带去这么多人的,但是自己实在是不想错过这个机会。
对此菲安斯表示理解,男人么,事业为重。
于是一个礼拜之后,菲安斯又挥着小手绢送走了最后一个房客。
“好无聊啊……”菲安斯没有了目标人群生活迅速空虚了起来,虽然……咳,有云谚陪着过两人世界也挺不错的。
昨晚是一个具有历史性突破意义的日子,因为云谚终于一树梨花压海棠,成功推倒了菲安斯同学。
虽然身为西方神祇,菲安斯本身一点都没有羞涩的感觉,所以这个推倒的过程是十分顺利的,但是这好歹也是两人之间的第一次,所以气氛更加甜蜜了。
甚至菲安斯都会像现在这样,对云谚说出类似于撒娇的话来。
云谚并不懂得情调之类的乐趣,菲安斯说无聊,他就很认真地考虑起不让他无聊的方法。
最后,云谚得出了一个仔细思考的结果,他对菲安斯说:
“不如一起去东方仙界吧。”
按照规定来说,菲安斯能涉足东方仙系的下属人间领地,已经是特例了,想要去东方仙界,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是就好像厄里斯可以通过当年玄留给她的玉牌去找对方一样,其实这种禁制也只能做到大部分实施。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东方仙系无论是在面积上还是人数上目前都是排名在所有仙系里的第一名,真的要把每一条规定都完成到一丝不苟根本就不可能。
想厄里斯和玄这样的情人相会,或者云谚这样带着菲安斯这种实力不高的小神过来,只要没有做什么破坏或者身份敏感,就算被察觉到了,东方仙系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没办法,像玄或者云谚这样的,虽然没有职位但是实力强大的仙人,想管都管不住。
菲安斯自然也是好奇的,所以云谚再说出这个建议的第一时间,他就一口答应并且迅速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云谚有些好笑,带着菲安斯去了洞府,然后再辗转去了东方仙界。
他们的第一站是一座山。
“这里是比禾山,”云谚介绍道:“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灵兽灵草颇多,也算是带你来领略一下与你们那里不同的景色。”
菲安斯四处张望,心中还是挺期待的,灵兽灵草这些东西,当然每一个仙系都有,但是却根本不会出现一样的品种。
很快菲安斯就发现了新大陆,“这是什么?”他指着一株红色的,像兰花一样形状的植物问云谚。
那种红色十分地艳丽夺目,好像真的是一团火焰化成的一样。
云谚看了一眼,“这是三味草,是用来催化三味真火的,如果有人类修士修的是火灵根,那服下这株草会大有进益。”
菲安斯不解,“人类修士?那神仙吃了呢?”
云谚想了一想,“差不多就是吃零食吧,这些东西对成神者来说没有什么大用处了,有喜欢它的味道的才会去吃吧。”
菲安斯囧了,合着就是不值钱的玩意儿呗?
“这些长在平常地方的都不是什么稀罕东西,若你要看稀有的,我带你去。”云谚觉得菲安斯现在有点像土包子逛闹市的样子,看什么都新鲜,所以也想带他去见识一点好东西,开阔一下眼界。
菲安斯欣然应允。
所谓好东西,在修真界基本就要和危险划上等号了。果然云谚才带着菲安斯走到山深处的一个水潭边上,就有一条通体银白的类似蛇的生物从水里窜起来。
这怪物看着和一个人长不多长,身体和蛇没有什么区别,但是脑袋却更像是一条鱼,只不过从张大的嘴就可以看出它的牙齿有多锋利,把菲安斯吓一跳。
吓是吓了一跳,但是现在菲安斯的实力可以不用再怕这个级别的灵兽了,三下五除二就在云谚的指导下完成了第一次打怪任务。
打完了他还有点小得意,自己的实力进步实在太明显了,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
总之在比禾山,菲安斯玩的还是挺尽兴的,毕竟他从来也没去过动物园或者植物园,而比禾山算得上是仙界的野生动植物园,也算是唤起了他迟到的童心。
下一站是一个面积很大的湖泊,至少如果不是这个湖面平静无波再加上周遭的环境,但以面积来说,菲安斯会以为这是一片海。
“这又是哪里?”菲安斯觉得这片湖面出奇的平静,甚至菲安斯感觉不到这里有任何生命在波动,不是没有生命,而是这些活物都没有任何动作。
云谚这次掩饰了一下自己言不尽实的的尴尬,故作淡定地把这里介绍称一个普通的“景点”,“这里是玄湖,嗯,灵气很足,让你来感受一下。”
“哦。”正好之前在比禾山玩得也有些累了,菲安斯也觉得散散步不错,就和云谚沿着湖走起来。
走着走着,菲安斯终于觉出这里的不同来,这片叫玄湖的地方虽然平静得有些吓人,但是灵气充足让人每呼吸一下都心旷神怡,而且这么安静,且只有菲安斯和云谚在活动,菲安斯心中也有了一点执子之手的浪漫感。
这么想着,菲安斯就抬起头看着云谚,发现云谚也在看着他。
不用多言,菲安斯和他对视了几秒就越来越凑近云谚。
在这样一片云雾缭绕的湖面边,嘴唇之间的厮磨被逐渐催化成了更加激烈的纠缠。
一切都显得很浪漫。
只有在湖底,一条黑色的龙气得差点浑身发抖,用尽了全部的理智才阻止自己破湖而出打断那对狗男男。
云!谚!!我把儿子交给你照看一段时间,你就是这么照看的!?
这条龙的名字,就叫作玄。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开始就是最后一卷了~
☆、第六十六章
又是一年开学季,今年L大的新生们质量特别高。这个质量高不只是成绩上的,外貌值也是如此,来迎接新生的学长学姐们简直目不暇接。
一个学长看着各种生嫩可口的小师妹,口水都要留下来了,拽着旁边的同学兴奋地问道:“你觉得那个怎么样?就是那个穿白裙子的,嗷!简直是我的梦中女神!”
同学冷笑,“刚才有一个黑衣服你还说是梦中情人,你不怕在梦中她俩遇到了打起来啊?”
这个学长这才有些讪讪地收敛了一些,但是很快又忍不住把目光放到这些各个类型的美女身上,一边委屈地嘟囔,“反正这些美女最后不是跟帅哥跑了就是跟学霸跑了,没我的事,我发挥一下想象力怎么了?”
然后又站在校门口等了了十几分钟,这位男生终于有些站不住了,“清余,你究竟要等什么人啊?”
李清余看了他一眼,无奈道:“我都说了你要是有事先走吧,我来接一个熟人的弟弟入学。”
他的同学挺了挺胸,“那不行,我还是要奋战在第一线,掌握新生的第一手状况!”
李清余回了他一个没救的眼神,“随便你。”
这是李清余的手机响了起来,他一看来电,正是他要等的人,“喂,王君子?”
电话那头的男生声音差点埋在嘈杂的人声里,提高了音量才把话说清楚,“李哥,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我就在学校正门呢,不过人实在太多了,你在哪儿呢?”
李清余也视线四处搜索了一下,发现要在新生入学时的人山人海里找到某个没见过两面的人实在有点困难,于是回道:“你就往校门那里走吧,我在左边的那扇铁门那里等你。”
“好的,谢了啊李哥!”
打电话的人正是王君子。
他成功考入L大的金融系,众望所归,连本来因为王家兄弟俩悄悄养狗的事情生气了小半年的王家父母,都实在憋不住那副生气的嘴脸,逢人就夸自家儿子考得好。
本来今天是王谦要来送自己的弟弟报道的,但是谁想到今天项目组临时缺个人手,而且还是很重要的测试,所以没办法,王谦只得留在项目组里,特地请的假也算是白请了。
而王家父母向来忙碌,也觉得儿子考入了这么好的专业虽然值得骄傲,但是培养一下自理能力让他一个人去报道也不错。毕竟当年王谦考到理工最好的T大的时候他们也没去送,当然了,当年不去送的最大理由是王谦瞒着他们改了志愿去学什么游戏制作的关系,和自理能力关系不大。
但是经历过独自一人拼搏在陌生校园里面的王谦却深谙其中痛苦,不得已之下求助了同为L大金融系的对门李清余。
好在李清余看着有点冷,还是挺乐于助人的,当下答应了就跑去了学校,并在校门口收获了流着口水守株待兔的同班同学一枚。
“李哥!”王君子总算是突破重重包围,和李清余正式会师,见面的时候满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