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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风书苑_荒村归来(蔡骏)
荒村归来·第四日
夜(3)
在上午我看到的DV里,她不是说自己只剩下七天的生命吗?那么四天前她就应该“死”掉了(假定幽灵也有“死”的话),为什么现在又会出现呢?她还是来明信片亭子自拍照片,然后把印有自己脸庞的明信片丢弃的吗?或是如苏天平推测的那样,是一个害怕被人遗忘的幽灵,终日游荡在城市的黑夜,留下自己的照片?
为什么要把她送到我的面前,甚至让我紧紧抓住她在手心,却让她从我的手指间溜走。她的出现就像一次“闪回”画面,刚刚被我看见惊鸿一瞥,又立刻切换掉镜头,如烟雾般消失在夜色中。
与“明信片幽灵”的失之交臂,使我的心又沉了下去,也许她就是那水中花、镜中月,只可见闻而不可触摸。
我懊丧地走过路边的小酒吧,忽然想起了四天前北京后海的冬夜,相形之下我还是更喜欢后海,远甚于新天地、衡山路或三里屯。
突然,我听到一阵拍打玻璃的声音,旁边是一家酒吧的落地玻璃,有个男人在里面向我招着手。
居然是孙子楚!怎么又见到了这个家伙?酒吧里的他显得很兴奋,一边拍着玻璃一边向我挥手,嘴里还在叫着什么,但我一点都听不到。
(不好意思,也许在我的小说里,世界永远都很小吧!)
如此意外的相逢,让我心里直感叹:大概今晚上帝对我特别眷顾吧。
我立刻跑进了酒吧,在昏暗的灯光下,找到了孙子楚的座位。
已经半夜十一点钟了,不过对于酒吧来说生活才刚刚开始。
此刻的孙子楚真是声色犬马,丝毫没有大学历史老师的样子,拍着我的肩膀说:“怎么你也来泡吧啦?”
可我的心情依然很糟糕,苦笑着摇了摇头:“别嘲我了,我怎么会有你那份闲情雅志?你经常来这里泡吧吗?”
孙子楚呷了一口啤酒说:“不,平时我都去我们大学附近的酒吧,那里消费便宜朋友又多,今天是我第一次到这里来,感觉还不错吧,就是价钱太贵了。”
我只要了瓶雪碧,用眼角瞄着酒吧里的男男女女,就这么看着都有些犯困了。很想把刚才那奇异的经历说出来,但话到嘴边又活活咽了回去,我该怎么向他解释呢?说自己在苏天平的电脑里,听到了三年前孙子楚听到过的歌声,几分钟前又在附近见到了那唱歌的女孩,而这女孩是四天前就该死去的“明信片幽灵”。
听完所有这些故事后,孙子楚会不会把我当作脑子有病呢?
当然,侃侃而谈的永远都是孙子楚这样的家伙,尽管嘴上有许多啤酒泡沫,但他没有丝毫醉意,故作神秘地说:“知道今天我去哪儿了吗?S大的法医研究所。”
“法医研究所?”听到“法医”两个词,往往会使人联想到在一片惨白的灯光下,一具尸体静静地躺着,等待法医的解剖刀深入他(她)的身体......我心里禁不住一哆嗦,“去那里干嘛?”
“为了一具头骨。”
我忽然感到有些恶心:“头骨?你说话怎么越来越吓人了?”
“那是一具特殊的头骨,当年从太湖边的良渚古国遗址出土的。”孙子楚微微一笑,绘声绘色地说,“你不是对神秘的良渚古国很感兴趣吗?那个遗址规模非常巨大,有五千年前的宫殿和金字塔式的陵墓,尤其是还发现了一个良渚女王墓。”
“女王?”
“对,考古队员挖掘了古墓,发现了大量的人殉。”
“用活人殉葬?”我的脑子里立刻浮现起了那极度残忍的一幕,“可是中国最早的人殉是在夏商时期啊,五千年前就有人殉了吗?”
“这些考古资料极少公开,只有很少的人知道这个情况。同时,考古队员还在墓葬里发现了许多玉器,良渚文明是玉器时代,玉器并不稀奇,但最重要的是,这些玉器都以某种奇怪的方式排列着,就像是远古时代的巫术仪式。”
“奇怪的排列方式?巫术?”
心里忽然想到了什么,但又没有立即说出口。
孙子楚继续说下去:“是的,考古队员还找到了完整的墓主人骨骸。”
“就是良渚女王?”
“没错,从墓主人的骨盆形状判断,极有可能是位女性,从陪葬的规格来看,她无疑具有最高的宗教地位。于是,良渚女王的骨骸被‘请’了出来,送到一家考古研究机构长期保存。”他又给自己的杯子倒满了,拍拍我的肩膀说,“不过,最近良渚文明的研究又热了起来,有了许多全新的重大发现,这里面可能也有你的功劳吧。”
“你们学术研究的事情,关我什么事啊?”
“谁叫你写了那本畅销书,不但把我给写到书里去了,还引起了许多学生对于良渚古文明的关注,这样把学术界的热情也带动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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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风书苑_荒村归来(蔡骏)
荒村归来·第四日
夜(4)
哇,他说的也太夸张了,听得我都要冒冷汗了,我只能摇着头说:“不至于吧?”
“前几天,那家保存着良渚女王骨骸的机构,把女王的头骨送到了S大法医研究所,请他们为良渚女王做头像复原。”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这种事还确实是要请法医出马,世界上曾有许多疑难凶案,只发现一具不见面目的骨骸,连受害者是谁都不知道。警方只能通过头像复原技术,证实受害者的身份,从而将真凶绳之以法。
“是不是像法医鉴定?但头像复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技术,许多工作要在电脑上完成,需要最有经验的教授来做,不是短时间内能出结果的。”
我点了点头说:“嗯,据说马王堆汉墓女主人的容貌复原,就曾经花了很长的时间。”
“下午我已经去法医研究所看过了,有幸看到了传说中良渚女王的头骨,当我面对她的时候,忽然有了种奇怪的感觉——”孙子楚仰起头深深吸了口气,仿佛那头骨就悬在酒吧天花板上,“可我说不清楚,也许是我受到了你的影响,也变得敏感起来了吧。”
“别说这个了,你刚才说当时在发掘现场,发现古墓里的玉器有着奇怪的排列方式?”
“对,那些玉器以墓主人的骨骸为圆心,排列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圈,看起来就像这个——”
孙子楚赶紧从包里掏出纸笔,写上了“①”这个符号。
当大大的“①”显现在纸上时,我的脑子里突然蹦出了!
对啊,刚才我就隐隐想到了,在《梦境的毁灭》这本书里,同样也提到了良渚遗址的发掘,说在墓葬中发现了这个符号。
我立刻从包里拿出了《梦境的毁灭》,翻到第二章关于良渚文明那一页,接着把书上的符号给孙子楚看了。
借着昏暗的灯光,他仔细地看了看说:“许教授写的没错,当时这个符号确实多次出现。对了,昨天我们在许教授的实验室里,不是也见到了这个符号吗?”
“所以当时我才会非常惊讶。”
“我真是弄不明白了。”孙子楚苦笑了以下,仰天叹了一声,“哎,世界上有多少未解之迷啊,你要是一个个都想解开来,岂不是要泄露了天机吗?”
“别再插科打诨了!下面那串玉器上的刻划符号呢?”
我指了指书上的一组符号,它也是那张神秘的书迷会通票的寄件人“地址”。
孙子楚眯着眼睛看了半天,点点头说:“几年前我就在文物杂志上看到过这串符号,当时很多学者都研究过,但始终都不能成功破译。但是,上个月有学者发表了篇论文,说他已经破译了这组符号的意思,从左往右算起:三条波浪代表太湖;三角形代表金字塔;两个Y连在一起代表宫殿;圆圈下面一竖代表统治者的权杖;圆丘体代表陵墓;一横下面马鞍形代表地宫。”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把那些符号的意思连起来说:“太湖边的金字塔和宫殿,还有统治者陵墓的地宫?”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
但我依然没有满足,指着书上的问道:“最后这个圆圈的意思呢?”
“对不起,那篇论文把前面所有的符号都解释了,但惟独这个圆圈没有被破译出来。”孙子楚耸了耸肩膀说,“也许又是一个千古之迷吧。”
“可它才是最重要的!”
孙子楚又呷了口啤酒,微微笑了笑说:“生命中总是有遗憾的,留点遗憾也是一种美。”
他这句话就像块美丽的石头,悄悄压在了我的心口上。我缓缓吁出一口气,把目光投向了酒吧的另一边,在烟雾缭绕的光线下,一群奇装异服的男女在那喝酒聊天,其中还有两个老外。酒吧的背景音乐是BEYOND的《光辉岁月》,虽然音响开得很轻,但在家驹激扬的歌声中,我也不自觉地打起了拍子。
忽然,在吧台对面的光影里,有个女服务生的背影,牢牢抓住了我的眼球。难以说清楚的感觉,虽然没看到她的脸,却仿佛是块磁铁般吸引着我。
“你在看什么?”孙子楚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随后发出了暧昧的微笑,“怎么,还没看到脸就给迷住了?嗯,从后面看身材倒是不错,不知道从正面看是想‘自卫’还是‘撤退’?”
我没理睬孙子楚的话,依然凝视着吧台对面的背影。终于,她缓缓转过身来,收拾一个女老外留下的杯子。
她的脸暴露在酒吧奶黄色的灯光下,一道慵懒的目光扫过人群,好个惊鸿一瞥。
“阿环!”
我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声音却低得连孙子楚都没听清。
没错,就是她——虽然那件白色的滑雪衫不见了,整个人全都换了套行头,变成了最普通的酒吧女服务生。然而,那双神秘莫测的眼睛,那张在DV里夺人心魄的脸,那个印在明信片里的幽灵,却分明呈现在吧台的对面。
不管她打扮成什么样子,我都能认出这个叫阿环的“明信片幽灵”,刚才让她从我手心里跑掉了,短短几十分钟之后,她又来到了我面前,看来冥冥中早已注定了今夜。
就当我起来要走过去时,忽然看到对面有个秃头的酒鬼,竟一把抓住了阿环的右手。
阿环的脸色立刻变了:“你干嘛?”
酒鬼的嘴里发出含混的声音,听不清他说了什么,他又得寸进尺地把阿环拉到椅子上,看起来要强迫阿环陪他喝酒。
阿环的表情充满了厌恶,她用左手敲打着酒鬼的秃头,但酒鬼根本不在乎。周围的人们发出了暧昧的笑声,个个都像无聊的看客,竟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为她解围。
瞬间,我的脑袋又发涨了,孙子楚要拉我却没有拉住,我不顾一切地冲到吧台对面,推了推那个酒鬼说:“放开她!”
“滚!”
那家伙张开充满酒气的嘴巴,那臭味差点没让我昏过去。而阿环依然在拼命地挣扎,并且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
于是,我举起吧台上的酒杯,将酒全部倒在了酒鬼的秃头上。这混蛋没提防我还有这一招,立时打了一个冷战,松开了抓住阿环的手。
阿环趁机脱身了出来,惊魂未定地躲到我身后。而酒鬼显然被我激怒了,他大发雷霆地向我咆哮起来,整个酒吧都被他的破嗓子笼罩着。
算了吧,我可没有打架斗殴的习惯,于是我转身又抓住了阿环的手,飞快地冲出酒吧大门。
幸好我的包正背在身上,《梦境的毁灭》也放在了包里,阿环穿着服务生薄薄的衣服,我几乎捏到了她的骨头。
在我推门而去的瞬间,只听到身后传来众人的喧哗,秃头酒鬼的高声叫骂,似乎还有孙子楚的声音:“你疯了吗?”
真是一个美妙无比的瞬间——
好畅快啊,我感到了极度兴奋,似乎自己已飞了起来,体内所有的血液正在燃烧,把这黑夜把这酒吧把所有这一切都烧得通红。
跑出了这鬼地方,寒冷的街道上空无一人,我抓着阿环狂奔在夜色中,似乎不是在逃避那可恶的酒鬼,而是某个吃人的幽灵。
几乎一眨眼的功夫,我们已飞奔出去两条马路。当我们停下来,气喘吁吁地回头望去,酒吧早已不在视线范围了,那酒鬼大概也不会追来了吧。
当我们重新站直身子,互相看着对方时,都不自觉地笑了起来,就像小孩子做游戏成功了那样畅快淋漓。
但是,我的笑容又很快僵硬在了脸上,我幽幽地注视着阿环的眼睛说——
“子夜十二点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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