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浓,胭脂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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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浓,胭脂乱-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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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地抬起一只手,她将手掌轻轻拍上了万嘉桂的头顶,“我……”
这一刻,她的手指冰凉,她的声音沧桑。她不知道其他十六岁的姑娘是不是也会像自己一样痴一样狂,总之她是孤注一掷了,她是不知羞耻了。
“我、我给你做小老婆吧!”她凝视着万嘉桂微微低着的头,凝视他光洁的额头和笔直的鼻梁,“凤瑶做大,我做小。”
说完这话,她突兀地笑了一下,同时眼泪划过眼角,滚烫地淌过面颊。她并不想哭,尤其是不想在此刻哭,所以,统共就只有这一滴泪。
哭泣本是她的武器,她知道怎样哭是狼狈丑陋,怎样哭是楚楚可怜。但是此刻,在真应该哭一哭的时候,她却又不想运用这件武器了。
小老婆,小老婆,她的娘就是个小老婆。她在白家住过的那一处冷宫小院里,也曾经死过一个小老婆。死的那个她不认识,也不关心;可她娘她总认识,她娘那一身杨梅大疮,她也还没忘。小老婆也叫老婆?做小老婆也叫嫁人?得宠的时候,绫罗绸缎穿着,金银首饰戴着,仿佛是很风光很得意;可一旦失了宠,连老妈子都能上前啐她个满脸花!老婆前面加个小,太太前面加个姨,那就不是真正的老婆、真正的太太了。
一辈子也都翻不过身了,哪怕生了儿育了女,儿女也要低人一等了。
在茉喜的眼中,小老婆和婊子是可以画等号的。她从小就立志不做小老婆——哪怕自己出去胡混,混成个乱七八糟的女光棍,也要自己给自己做主,也不能当小老婆。
可是,在她立志的时候,她还没有遇到万嘉桂。手掌轻轻抚摸着万嘉桂的短头发,她像是抚摸着自己的心,心软了,软得都要化了,化得攥不住拾不起,都不成一颗心了。怎么会这样?她自己也想不通——怎么爱一个人,会爱成这样?
他要不是万大少爷就好了,不是万团长就好了。他要是个穷光蛋就好了,他要是个残废就好了。
到了那个时候,烈火见真金,谁也不要他,只有她茉喜对他不离不弃。她性子野胆子大,哪怕去偷去骗,也一定能弄到吃喝回来给他。有好的,给他吃好的;没好的,给他吃歹的,总而言之,他俩相依为命,有她一口粥,就有他一口饭。
到了那个时候,他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到了那个时候,他就知道她值不值得他爱了!
万嘉桂闭着眼睛,抬手捂住了头顶那只小小薄薄的手。
捂了片刻,他攥住了它。把它从头顶拉了下来,他睁开眼睛站起了身。
松开茉喜的手,他握住了茉喜小小的肩膀。低下头看着茉喜的眼睛,他正色说道:“我不会纳你为妾,也绝不会让你去给别人做妾。你以后会遇到更好的、更喜欢的人,如果遇到了,告诉我,我会给你预备嫁妆。等你嫁人了,如果他对你不好,你也要告诉我,我会替你打断他的骨头。”
说到这里,他想微笑,可是嘴角动了动,他并没能笑出来。
“茉喜,我们就只能是这样了。”他哑着嗓子说话,“我们再多走一步,都会害了彼此和凤瑶。我年纪比你大,你要听我的话。”
茉喜一言不发地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他。面孔埋进他的胸膛,茉喜一下接一下地深呼吸。万嘉桂连气味都是美好的,都是可贵的,她抱着万嘉桂,像信徒抱住了神庙的廊柱。万万不能放,一旦放了,就是凡人错过了天堂。
然而握着肩膀的手加了力气,她还是被万嘉桂推开了。
于是她抬头去看万嘉桂,该说的都说尽了,她无言地只是看,可怜兮兮、眼巴巴,求他一句话,求他一点爱。
不过是片刻的工夫,万嘉桂居然显出了几分憔悴相。显然,他也在受着折磨。如果他不是万大少爷、万团长,如果他只是个无家无业的浪荡小子,他相信自己会像一阵风似的,跟着茉喜这个野丫头吹向四面八方。和茉喜在一起,他眼中看见的人会变成花,口中喝下的水会变成酒,该走的时候他会想跑,该说的时候,他会野调无腔地想笑想骂。茉喜是个痴头倔脑的小丫头,茉喜也是个眼睛水汪汪、胸脯鼓溜溜的小女人。新制的小袄怎么这样薄?鼓溜溜的胸脯贴着他蹭着他,他又怎么受得了?
所以,他趁着自己理智尚存,很坚决地推开了茉喜,又告诉她道:“听话。”
茉喜迟钝地、一点一点地垂下了睫毛。这一刹那间,她看起来忽然又幼小了,像个很小的女孩子,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
她活了十六年,从来没乖乖听过任何人的话。她爱万嘉桂,但是万嘉桂的话,她同样也不听。
爱万嘉桂,和信万嘉桂,是两回事。她爱万嘉桂,爱得迷了眼疯了心,可是她不信他。他若是说爱她,她会欢喜,但是未必全信;他若是说不爱他,她会悲伤,但也未必全信。爱像野火,是可以一见钟情的,可以一瞬间蔓延千里的;信却不同,信是日久见人心,是烈火见真金。
所以茉喜只信自己。
也信凤瑶。
茉喜离开了万嘉桂的屋子。
这一趟没有白来,万嘉桂没有给她任何承诺,甚至没有说出一句中听的好话,但她并非毫无所得。
至少,她看出自己的感情对于万嘉桂来讲,不再是儿戏了,不再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自己搂抱着他的时候,他的心脏跳得如同擂鼓一般,隔着一层马甲一层衬衫,她听得清清楚楚。不要自己,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他好,他规矩,他正经。
像个鬼似的,茉喜独自走在夜色寒风之中,一边走,一边自己拨算盘,“他和我那个王八蛋爹倒是不一样,给他做小,我将来大概不至于落到我娘那一步。可是,我也姓白啊,我爹也是白家大爷啊,凭什么凤瑶就是白家大小姐,就可以明媒正娶地进万家?”
思及至此,茉喜忽然发了狠,恨爹恨娘,恨自己命运不好,甚至嫉妒了凤瑶。也非得是在这个时候,她才能想起自己姓白来——平时,在心底里,她一直认为自己姓唐,是唐茉喜。白家不认她,她也不稀罕非得去姓白。
“一辈贱,辈辈贱!”她在心里骂自己的娘,“你当年也是个半大不小的红角儿,怎么就不能正经嫁个男人,非得给人家去做小?害得我现在没名没分,也要去给人做小。万嘉桂要凤瑶不要我,兴许就是因为我没个好出身!”
斥天骂地地,茉喜回了下榻的小院。
凤瑶正坐在床上读一本过了期的杂志,听闻堂屋门响,立刻隔着房门问道:“你上哪儿去了?这么半天不回来?”
茉喜没言语,只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大喷嚏。
凤瑶坐起身,伸了两只赤脚下去,满世界地找拖鞋,“去茅房了?有马桶不用,非得去蹲茅房,冻死你!你快过来。我的拖鞋呢?快过来吧,我不下地了!”
茉喜心中此刻正含着怨毒,所以不肯面对凤瑶。含糊地支吾了一声,她要往自己的卧室走,一边走,一边又听凤瑶隔着卧室房门问自己:“今晚你自己睡吗?”
茉喜重重地嗯了一声,然后快步走进卧室,把房门关严实了。
既然知道万嘉桂心里还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茉喜就决定趁热打铁,再进一步。可这一步应该怎么进,她一时间却是还没有好主意。关闭电灯上了床,她披着棉被抱着膝盖,团团地坐到了黑暗中。人是一动不动了,心在腔子里却是跳得生欢,一跳一个主意,一层递一层,越想越险,越想越乱。女亡命徒的劲头又生出来了,为了达到目的,她可以暂时地豁出命去。
颠颠倒倒地又过了几日,茉喜感觉自己像是要疯魔了。
她夜里梦里是万嘉桂,早上清醒了睁开眼睛,心里依然活动着万嘉桂。万嘉桂像是在她的脑子里扎了根,无论他人在与不在,她的眼里心里都有活生生的他。
她很想静静地独处一阵子,把这个无处不在的万嘉桂好好看清看透,然而凤瑶忽然变成了个碎嘴子,嗓门也大了起来,人站在堂屋里,字字句句声声全是说给她听。一会儿是告诉她出来喝热橘子汁,一会儿是叫她出去吃早餐,她不理会,外头索性得寸进尺了,唠唠叨叨地告诉她早餐是小笼包——她最爱吃的,正热着呢。
茉喜火了,人在卧室里,她直着喉咙吼了一声:“不吃!不饿!”
一声过后,更糟了糕,因为房门一开,凤瑶很惊讶地走进来了。径直走到了她面前,凤瑶摸摸她的手又摸摸她的脸,最后还捧着她的脸蛋低下头,和她贴了贴脑门。
“不饿?”她很诧异,因为茉喜从来没有“不饿”的时候,“是不是身上哪里不舒服?昨晚出去冻着了?”
茉喜急促地叹了一口气,随即上床滚到了床里,身上是素色的单薄裤褂,她最得意的那几套新衣裳,今天也难得地没有披挂了上。
凤瑶紧张了,“到底是哪里不舒服?还是没睡好?做噩梦了?”
茉喜闭上眼睛蜷成一团,背对着凤瑶不言语。怨毒的情绪忽然又缓缓地滋生出来了,因为万嘉桂不属于她,属于凤瑶。那么好看的一张小生脸,那么魁伟的大个子,那么正直的好性情,全是凤瑶的。凤瑶真是走了狗屎运,她救过万嘉桂吗?她替万嘉桂担过惊受过怕吗?她为万嘉桂撕心裂肺地流过眼泪吗?她什么都没做,可万嘉桂偏偏就死心塌地地只爱她,她就有这能坐享其成的狗运气!右小臂有点痒,是当初被剪子尖戳出的伤口结了硬邦邦的厚血痂,早知道就不该替她跑去校长那里出头,让校长欺负死她好了,让那个姓冯的把她抢去当老婆好了。凤瑶一没,万嘉桂就是她唐茉喜的了!
这个时候,凤瑶又伸了手去推她,“茉喜?说啊,到底是哪儿不对劲?我好去给你买药回来。”
“用不着!”茉喜用冷硬的声音做了回答,“没睡好,头疼,多躺一躺就好了,你别烦我。大清早地就听你一个人在外面叫,吵死了!”
听了这话,凤瑶讪讪地红了脸,“我也没说什么呀……”
然后她转身抱过棉被展开了,为茉喜从脚到头盖好,然后悄悄地走了出去。
房门一关,卧室里重新安静了。茉喜背对着房门,磨牙霍霍的,颇想找茬和凤瑶吵一架,然而凤瑶从来不和人吵架,她还不好追出去死缠烂打——如果她死缠烂打地挑衅不休,凤瑶想必也不会生气,只会怀疑她是有了心事或者疾病。
不能让凤瑶起疑心,她想,现在自己还完全没有胜算,所以得把这盖子捂严实了,等到事情有七八分成功了,再向凤瑶摊牌。大不了凤瑶做大自己做小,她敢不同意,自己就闹——要论闹,她哪是自己的对手?不把她闹老实了,自己不姓唐!
一上午的工夫,凤瑶进来了两趟,每一趟都是屏声静气,生怕吵到茉喜。如此到了中午,茉喜实在是躺不住了,并且饿得发慌,故而不等凤瑶呼唤问候,她自动地伸腿下了床,推门出去问道:“中午吃什么呀?”
凤瑶像个小女孩子一样,正坐在堂屋桌旁折一张彩色电光纸,忽见茉喜恢复了元气,她心里一轻松,端丽的白皙面孔上立刻有了笑的模样,“大概还是那几样。你要是有精神,下午跟我出去走走,不要他,就咱们两个,怎么样?走累了,我还能请你个小客。”
茉喜暗暗地瞪了她一眼,“逛逛?再说吧。天怪冷的!”
茉喜虽然嘴上对凤瑶的提议百般嫌弃,其实心中蠢蠢欲动,也恨不能四蹄生风地跑出去撒一圈欢。吃过一顿顶两顿的午饭之后,她细细地洗漱一番,又把自己那套璀璨行头也全部穿戴了上。最后系上一件大红斗篷,她走到院子里,对着天地雪树做了几个深呼吸,心头冰凉得一阵畅快。
伴着凤瑶走出了宅门,两个人漫无目的地沿着大街往前走。此时年关将近,街上尽管冷,然而从早到晚总热闹,店铺门面也是格外地花红柳绿有喜气。凤瑶买了两对浅粉色的小绒花——孝期未满,大红的绒花不能戴,用浅粉色的充充数,也就算是过年了。
然后,她看到了一家照相馆。
这是文县唯一的一家照相馆,平时凤瑶偶尔经过它,也不曾留意过,如今见了,却是心中一动。从斗篷中找到了茉喜的手握住,她扭头笑问道:“我们还没有一起照过相片呢。今天就去照一张,好不好?”
茉喜一路一直噘着嘴,听到这话,她那嘟嘴才略略地收回了些,“照相?”
下一秒,她的眼睛里有了光,“好哇。”
茉喜第一次进照相馆,或者说,是第一次看见照相机。
她解开了她宝贝一样的大红斗篷,和凤瑶并肩坐在一张西洋式的长椅上,背景是一块画着洋楼绿树的粗布。凤瑶自己理了理头发,又把茉喜两鬓的碎头发也尽数掖到了耳后。然后在照相师傅的指挥下,两人微微地歪了脑袋凑近了,又一起抿嘴露出了笑容。
照过相后,两人继续东走西逛,因为都是年纪轻身体好,所以也并不喊冷喊累。及至觉着天色隐隐地有些暗了,两人才打道回府,一路相携着走回了万嘉桂的宅子。
茉喜总想勾着凤瑶说说万嘉桂——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然而凤瑶似乎认为万嘉桂是不值一提的。不值一提,不是说他不好,正是因为他处处都很好,所以凤瑶才对他无话可说、无可挑剔。仿佛在凤瑶心中,万嘉桂的好,如同日月星辰的光,理所当然,是真理、是天道。而她在散尽了心中的寒意之后,也便全身心地依靠了这好这光。她不会赞美他,因为他和她将来会是夫妇一体,而她怎好自赞自夸?
凤瑶越是不说,茉喜心里越是犯嘀咕,怀疑对方是茶壶里煮饺子,嘴上不吐,肚里有数。
如此溜达到了宅子门口,她们正和万嘉桂走了个顶头碰。万嘉桂刚从门内走了出来,见她二人意态悠然地踱过来了,便抬手摘下军帽合到胸前,风度翩翩地对着她们一躬身,“两位大使回来了?”
凤瑶一愣,感觉万嘉桂是在拿自己和茉喜开玩笑,“怎么是大使?”
万嘉桂抬起戴着雪白手套的右手,微笑着重新戴好了军帽,“马路巡阅使。”
凤瑶反应过来,忍俊不禁,勉强控制着自己不要笑得失态。茉喜没听明白,但是笑得很欢,露出了一口小白牙,表示自己也是万嘉桂的知音。而万嘉桂继续含笑说道:“老苏来了,我这就要去见他。晚饭不必等我了,您二位自用吧。”
说完这话,他龙行虎步地走向前方汽车,一弯腰便钻了进去。
凤瑶带着茉喜径自进门,想起“马路巡阅使”五个字,她忍不住边走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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