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起了歌词作者这个行当,这对我不难。第一首歌词面世也是这位编辑的帮助才得以成交的。
我内心还是迷恋诗的,最后我以自费的形式出了一本诗集向诗歌作一个郑重的告别一式。出版社给我的回报是500本诗集,我留下十本,其后将那490本统统卖给一个收垃圾的了。回报为29块6毛。收垃圾的还多占我7分钱。我平素不怎么为钱计较的,但这一回,我偏对那收垃圾的家伙通娘骂老子的大发一顿脾气,收垃圾的家伙吓坏了。就这样,我愣是把那7分给争回来了,还多倒赚了3分。事实上,我并不真的生收垃圾的家伙的气。
当然,我并未因为填写歌词而大发了一笔,我还是一个无名小卒,买我歌词的也是不名不闻之人,且多数是穷光蛋。说是买,其是也是白拿。写歌词也没让我挣多少钱。我还得以到各大小歌厅翻唱当红歌星的情歌敛取生活费用。不过,应付简单的生活倒不用费心。
可见,编辑对我的建议是带着浪漫意味的。
尽管现在挣的钱使我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我内心平静。我总告诉自已:这没什么!我丝毫不抱怨谁与谁没有刻意在乎过我。因为人们为了生活也活得很累。
再累也是有明天的。明天会更好。即使明天还是那么那么的累,可人们就是愿意这么说和这么想。
我理解。这年头,容易得到的东西固然很多,但容易失去的东西也很多。普天之下,芸芸众生,在得与失之间徘徊辗转的人何其多?先是为过日子,然后再为生活,最后再把自已的生活弄回到日子的状态,直到弄得乱七八糟……
人生是一个轮回。既是如此,难免不被命运的车轮给轧伤的。我只在世上活了二十来个年头的时候,我目睹了人间部分的悲喜和罪与悔。我曾经乱写过一首诗,题目叫做《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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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梦不是破碎了就是变得湿搭搭的
由什么时候开始的?
无所谓
爱情像入冬以来的初雪
落地及化成什么体统?
无所谓
一个孤单的身影被倒贴在午夜广场
怎么看怎么都像一堆新鲜的骨灰?
无所谓
嘴角叼着香烟的少年一路行走下来
为何爬满带菌的眼神?
无所谓
爸爸昨天公然和相好的年轻寡妇跑了
妈妈翻箱倒柜握着存折才肯擦眼泪
难道她的生命单纯得只剩下一个现实的胃?
无所谓
邻家的被阉割的爱犬使别家的波斯猫怀上了它的种
一夜之间整个城市为此变得争论不休
“避孕手术是怎么做的嘛”……如此下去怎么了得?
无所谓
菜市场的女人面色潮红的脱掉布底鞋抽打自家孩子的小屁股
孩子虽然惊惶万状却不跑也不避仍然笑嘻嘻
也许早熟的孩子由妈妈脸上看出这是她月经不调或遇到了更年期?
无所谓
明知道现在世界上自杀的方式越来越便利
比如铁轨或高层建筑
干吗还有人要去研究并模仿拜伦或屠格涅夫是怎么死?
无所谓
十六七岁的学生在儿童和少年的范畴里犹豫徘徊
鬼鬼鬼祟祟地在网上或小说里寻找如梦似幻的浪漫
却弄不清楚是大陆版的好还是港台版的妙?
无所谓
繁华的街道上一个瘾君子在唠唠叨叨
坚决主张说什么人在微笑的时候其实才最丑陋
理由仅仅是“微笑可以藏纳一切污垢”?
无所谓
我的还剩下三天就要同我结婚的第七任女友拎着伏特加来只为跟我说拜拜
我不用问就知道她已经傍上了虚岁六十实岁七十的大款老头儿
我不按她说的“放爱一条生路”又能怎么样?
无所谓
我常常坐在天桥的阶梯上唱无所谓呵无所谓
边抽着烟边数着心跳然后再把自已关进冬天一样深邃的沉默
只为等待着下一个女孩的爱情将我再度磨成灰?
无所谓
无所谓…………
后来这些分行的句子无意中被我的一个会作曲的朋友谱上曲子当成摇滚歌唱了。当初,我觉得他是个傻瓜。我怀疑我这样沉重的词儿他能“摇滚得动”吗?
尽管我这样认为,他还是有点郑重的对我说:“我喜欢你的这些句子,它们就像是端在我手中的一杯冒着热腾腾的雾气的咖啡。淡淡的香,沁出淡淡的雅;淡淡的涩里,透着真实的人生……”。他是拿着一杯咖啡说这话的。我想,他若是拿一杯白开水恐怕就说不出这种话来。我确信他是在借助咖啡抒自已的情怀而并非是在赞美我的句子。这家伙,跟女人似的动不动就爱乱抒情!我可没觉得词儿真有这么好。
不过,他抒完情后,就给我一张“红色的老人头”。看到“红色的老人头”后,我就确信我写的词儿真的好。至少有点好。
我用一百块钱买下了。以后这句子就不是你的了。他说。象个十足的阔姥那样把钱往桌上一搭,又象个尖脑袋商人做成一笔划算的交易一样得意。我一点都不讨厌他那副扔钱的样子,一点儿也不觉得我吃了亏。反而,我很惊喜呵。那可是我连续三次寄到某报社退回来的句子!说具体一点,那是被编辑宣判“一文不值的垃圾”。我哪里想到,这世界上竟有这样昂贵的垃圾!——真的是有“变废为宝”这档子好事儿?!我好象遇到了。
我和他相处过一两个月的时间。虽算得上是好朋友,但彼此之间很少说话。我的这个朋友是一个流浪歌手,长得白白净净的、清清瘦瘦的。他是自愿流浪的,他跟我一样,也是家里的独生子。但他家里有点钱,他从来不在我面前显山露水。我和他在一起相处的一段日子里,他从来就不提他家里的情形。他穿得也不怎么样。我想,这家伙别是担心我会找人合伙绑架他讹他家里的钱吧?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倒看不出他在哪儿使着小心眼儿防着我。
渐渐地,我便生出一丝感动来。我感动的想,呵,有钱人或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在别人面前提自已有钱,这在咱们国家可真是一种十分难得见到的品德。咱中国百姓骨子里最大的毛病就是爱“斗富”,“拼富”,“显富”,“露富”,有了点银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我的这个买走我字儿的朋友有些腼腆劲儿,就跟处女似的,容易脸红,容易羞答答。他什么也不缺,正儿八经的念完了大学,读的也是我从前选的那个专业——经济管理学。这个专业是非常适合他及他的家庭的,可以学以致用,半点知识也不会被糟踏浪费的。谁都知道,知识的产物就是经济。他家里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加工厂,他的爸妈等待着他读完大学回家接班。但这专业不适合他。
他大学毕业后,没有接班。只是没有立刻回家接班而已,但早晚还是会接班的。他不接班谁接?不过是暂且趁着青春依旧时,先玩玩激情,玩玩个性,玩玩前卫。现在最流行的是颓废。越颓废仿佛也就越美,颓废成为时尚和美的代言,也是自由和个性的象征。你看看,街舞、街头行为艺术、任性的面孔,把子弹头当作项链挂在脖子上、懒洋洋地把破旧的帆布包斜挎在肩膀上、看人不正眼看人偏拿眼斜你、天生的债主儿的模样儿……世界咱都不放在眼里,我还会把你放在眼里?!去你的,我都把我自个儿抛弃了呢!瞧瞧,一切都变得可爱起来了。没良心的可爱。
你颓废了吗?
庄严的文学也退到了庄严的面纱,不再像修女似的,再美也美不过套在身上的那套黑袍子……还是就此打住吧,我对文学缺乏审慎和专一的态度,缺乏宏观的认识。即便是我也写点小玩意儿,小诗句,那纯粹是为了再现生活。再现的是不被或不应被拿到台面儿上的局部的生活。具体一点的说,是生活里的一个痂,是人们或自我被不小心盍碰、被蜜蜂蚊蝇咬啮的疼痛的感觉。
你能不颓废吗?
那是我写的第一首歌词,所以我记得非常牢。人生的“第一”一般都是不易被人忘却的。
《无所谓》完全是一副颓废的状态下写的,最后又被原汁原味地用歌声表达出来,就越发的颓废了。将它唱出来的是我的这个作曲的朋友。这首歌在小酒吧、小歌厅里唱,倒是受到不少年轻朋友的喜爱。
但对于中老年人,他们都会板着一副不耐烦的面孔,虽然什么也不说,但面孔里已经说了:这是什么歌什么词儿?狗屁不通。
中老年人始终还是迷恋一代歌后邓丽君的情歌,迷恋《甜蜜蜜》。
我怎么也记不起来我的这个朋友的名字。早知道他不缺钱,我该狮子大开口一回:至少把那句子卖出2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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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我还没弄清楚那个阔小姥叫什么来着。但我终生难忘我从他那儿挣回来了200块钱。是的,我喜欢钱。特别是在我缺钱缺得特别厉害的时候,我没法不爱。简直爱得有些病态。
我想,缺钱的人是能够理解我的病态的。
不是吗?大凡一切活着的人,都爱钱这玩意儿。这爱,是有别于人与人之间的爱的。因为它并非是出于主动、真诚的意愿,反倒更像是一种恐惧的结果。谁敢得罪自已的胃?可是,只有赚钱的人,才真正体会到钱的好处。用父母的钱,是永远也体会不到的。
我的结论是:爱钱就同有钱一样都算不上是罪过。倒是许许多多的罪过都是从无钱开始的。
钱那玩意儿真的不坏,至少能够安慰和满足理想中的胃。
随着人的逐渐成长和在社会及生活中的身份不断增加,人们越来越能体味到钱于人的重要意义。
说到钱,我常常会想起一个叫老麦的歌厅老板对我说的一句极为现实、原始、赤裸裸的话。
老麦说,人活着就是为了他妈的‘两巴’来着:###和嘴巴!
刚开始听老麦说这话时,我感到心里特别别扭。要是出自别的地痦流氓之口,倒也可以现解。问题是,老麦曾是个文化人,一个中学里的美术教师。
怎么?我这话说得不妥?老麦看出我在冲他“假正经”的小样儿时,颇有些咄咄逼人的气势问我。
我一时哑口无言,只是嘿嘿嘿地笑,耳根子都有些发烫了。我觉得我还没有成熟。我被老麦问得弯了脊梁骨。要知道,当初我对老麦这一句话表示过不屑,并戏称这是所谓的“老麦哲理”。流氓地痦似的哲理。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仍然拿不出有力证据去反驳“老麦哲理”。
当然,老麦不是流氓地痞之辈。但肯定是个十足的现实主义者。做生意的人都是十足的现实主义者。而且,经济社会已经全球化,这注定都要成为现实主义者,物质主义者。
那时,我还是学生。刚进北京某电影学院没一年。
春色和夜色
第三章
经济虽然意义广泛,但很多时候被浓缩成一个字:钱!不过,归纳起来,男人真正认识钱的时候,是因为女人;而女人认识钱的时候,是因为爱慕虚荣的天性。
男人调教金钱;女人调教男人。金钱的价值就是这样淋漓尽致地给体现出来了。
这是我进入电影界之后的体会。这也是市场经济社会下的“症结”。这“症结”就像人们系在腰间的钱袋,鼓得越大,也就越可爱。
总的来说,我目前活得还算惬意。惬意得完全就像蒙田说的一样:“想跳舞的时候我就跳舞,想睡觉的时候就睡觉”;当然,想唱歌的时候我就唱歌、想做爱的时候我就做爱。
我的生命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崇尚和信仰自由的。
自由决定我的意志;爱情造就了我的自由。我不清楚别人是不是也这样?
但我知道人们把爱上自由的青春少年叫做叛逆;把爱上自由的成年人叫不务正业或游荡的野狗。
现在想想,我似乎把这两样都具为已有了。
我是在刚刚进入南京某著名大学时开始叛逆的。但我更多的体验到,人的叛逆并非是故意的,多数是缘于自身生理变化的缘故。一种本能。一种自我与“本我”的分离。只有青少年的叛逆才可以解释成是一种本能。
这是因为温顺的、沉寂的思想跟从前单调的身体一样变得成熟而丰富起来,更变得骄傲起来。
在南京大学没读几个月,我就背弃父母的意愿,擅自作主同我的一个叫顾阿帆的朋友一齐考进了北京某电影学院。现在已入了北京的户籍,也算是南京来的北京人。
因为读书成绩优异,几年前,如父母小愿,我顺利地考入我所在的南京城一所名牌大学。父母的大愿是,希望我能考上清华或北大。
说真的,我本人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从未因为考入南京城的名牌大学而感到骄傲或得意。
因为我的理想压根儿不在南京。也就是说,除了南京之外,哪座城里的大学都是我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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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渴望着飞!这样说,并非是说我父母在家对我管教有多严。有退路可走的家庭,都不会有多么不自由的。所谓退路,即是父母有自已经营的店啦、厅啦的,子女即使读书不成才,好歹可以继承点什么,将来也不至于饿肚子的。有家业,在我们中国,无疑是给自已的子女备下了一张“长期饭票”。我考上大学时,我父母经营着一家小型成衣店。
我渴望飞,只因为觉得我在南京这座城怎么飞也像是在笼子里飞。考进南京大学,意味着我还将在笼子里继续飞。这让我觉得极度的惶惑和郁闷,仿佛自已就是一只无形的笼子里的鸟,始终是为他人而活的。
加上那期间我父母成天无休止的唠唠叨叨和无限的争吵,这些更加深了我的惶惑和郁闷,因而使我一天天的变得沉默。我感到恐惧。
我侍机等待机遇,等待着能够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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