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一隅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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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隅萍水-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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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过双休,周五下午校园里就洋溢着一种节日的气氛,程路被老师叫进办公室,是奶奶打来的电话。
那时候手机还没普及,就算大人也顶多就用个BP机,触屏和滑盖没边没影的事,通讯一般都靠座机,家里有事找学生,一般都打到班主任那里去。
奶奶委婉的说明了意思,爸妈在今天的战争中大打出手,母亲回娘家,父亲在单位不回家,这两天就到奶奶家过周末。
程路乖巧的安慰奶奶,扣掉电话,心口像是赌了铅锤一样沉重。

从小最疼自己的就是奶奶,在家里闹得鸡飞狗跳的时候,奶奶家就成为他的避风塘,慈祥的老人竭尽全力的安抚惊魂未定的孙子,在床头的抽屉里摸出一些小玩意,像是麦芽糖,奥特曼的面具,能打出弹珠的小手枪……这是程路的最爱,小时候程路觉得奶奶的抽屉是一个神秘的魔法盒,永远期待下一次会出现什么。烦恼也就抛到一边。
但随着年纪的渐大,奶奶对那些犹如变戏法的小玩意有些力不从心了,很难在骗过已经上高中的孙子。
但那句“宝宝,回奶奶家好不好”无论在何时都让程路觉得窝心。

从办公室走出来,程路用手去搓红了的眼圈,吸吸气安慰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今天可是周末呢,回奶奶家开心的玩两天吧,不知她院子里的无花果还能不能吃。
回到教室,同学都走光了,只剩下他的书包还孤零零的躺在桌子上,他提起来背在身上,刚走了两步就听见滴答的声音,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往地上一看一滴滴的墨水沿着自己走过的地方撒了一路,他赶紧打开书包,果然,两瓶拧开的墨水瓶正无辜的躺在里面。
程路赶紧将课本拿出来,但为时已晚,课本被浸透,大片墨迹掩盖下得文字已经难以辨别,语文课本和历史课本最为惨重,程路从兜里掏出纸,一遍遍默默擦拭着。
擦到最后,大颗的眼泪滚下来,掉在浓黑的纸页上,晕开一大片。
终于忍不住呜咽出声。

李勋站在教室外面,把头倚在墙壁上,重重的叹了口气。
刚才看到赵凯他们几个商量着卖墨水还觉得奇怪,在他们的对话中隐约还听到程路的名字。
车子骑出去老远,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跟陈笃笃说自己还有点事让他先回去,掉头疯狂地往学校骑,结果还是没赶上,折回学校便看到程路抱着书包哭泣的样子,随着他的抽泣李勋感觉胸口闷闷的……






第8章 哥哥
晚上回家,看见门口43码的球鞋,李勋就知道是哥哥回来了。
“哥!”李勋还没来得及摘下书包,踢掉鞋子就往楼上跑。
一掌推开门,一个金发少年正在写字台前抱着一本厚厚的电脑软件类的书籍研究,颀长的身型,即使窝在椅子里也能分辨出来,宽肩窄腰,皮肤白皙,眉宇间宛如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此时夕阳洒在他的侧脸上,反射着柔和的光,天使般耀眼。
金发少年闻声从书本里抬起头来,看着气喘嘘嘘的弟弟,起身走到他面前,身高180的李勋完全被笼罩在他的阴影里。
抬手揉揉李勋的头发,“勋,回来啦。”

这就是李勋的哥哥李城。

在李勋为数不多的敬佩的人中,哥哥是排第一位的,即使老头子拿鞭子指着自己也没哥哥一句话来的好用,对,没错,李勋是李城的终极脑残粉。
这也难怪。
在每一个孩子的心中都有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整天跟自己较劲,万事比自己优秀,不仅长得好看,写字好看,成绩单也好看,就连他的手指甲都是双眼皮的……在他们居住的军区大院里,李城就是这个“别人家的孩子”。
沉稳,有礼貌,学习好,少年天才,与生俱来的王者风范……
李勋崇拜哥哥可不是因为这些外人看来的光环。
小时候在大院里是李城孩子王,打架斗殴是非不断,带领着一众小屁孩东征西讨,从未败北。 
他学什么都快,而且无人能敌,吉他、篮球、单机游戏甚至是魔方,别人千难万难学半天不得要领,他一小会就能搞定,IQ200。
6年级的时候,李城已经呈现出来人气花美男的潜质,以前顶多算是机灵漂亮的小正太,如今蛰伏的身高开始出现突飞猛长得事态,渐渐成型的身板,加上线条优美的五官,就连初中部的学姐也来送些粉红色肉麻兮兮的信来,而李城从来如gentleman一样优雅的接过信封,回家便转送给弟弟当模范作文。
年岁渐长,李城真的变成一个果敢坚毅,又细心周到的哥哥。每次和李勋一起去泳池,他都会把李勋衣橱上的钥匙套在自己的胳膊上,以防止粗心的弟弟不小心弄丢;去李勋的学校开家长会,也会说些麻烦老师悉心教导之类的场面话,虽然才长弟弟三岁;知道李勋喜欢吉他,带他去朋友家的酒吧,认了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吉他手当师傅……任凭李勋撒娇,做哥哥的尽量满足。
相貌也是,现在的李城被同学们私下称之为“男神”,随便走走就是幅移动的画报,而且越来越cool,开始不轻易表现自己的表情,笑点奇高,一身冻死人的冰山气场,时间久了真的就一面瘫。
大学报志愿的时候,阳奉阴违,瞒着家里报了计算机系,真相大白后,让一心想把儿子捧成政坛新秀的李老爷子气的差点没背过去
创立软件社,招贤纳士,自己开发软件,开始只是做些小东西,后来设计的程序连专业人士也赞不绝口。
以至于出柜,和家里摊牌,哥哥都表现得那么潇洒,以大人的口吻来通知老爷子而不是征求意见。

永远牛逼闪闪的哥哥,是李勋成长的榜样。

晚上李勋抱着枕头站在李城的门口。
“哥,我可以进来吗?”
“不行。”
“哦。”李勋推门而入。
李城在电脑前面写程序,丝毫不理会傲慢的弟弟,他已经习惯了这种过场。
李勋把枕头挨着他哥的放下,掀起被子,钻进被窝。
“今晚我要跟你睡。”
“我能说不吗?”
隔了好久,李城以为李勋睡着了,起来帮他掖被角,却发现李勋睁着亮晶晶的眼睛放空。
“我说……”李勋犹豫着开口。
等了一会不见有下文,李城坐在床边上,估计着这小孩有些什么烦恼。
果然,李勋开口:“哥,你有喜欢的人吗?”
李城站起来去端咖啡,原来是为情所困。
李勋突然像是有所顿悟,“我怎么忘了,你女朋友是谢明灿。”
“小孩子,你懂什么。”李城揉了揉他的头发,把他刚伸出来的胳膊放回被窝里。
谢明灿就是把李城掰弯的那个人。
他和李城小时候都住在机关大院里,比李城小两岁,算的上是竹马竹马,谢明灿也是面瘫,只不过李城是瘫成一座冰山,而谢明灿是瘫成一朵太阳花。
他从小就招人喜欢,大眼睛,自来卷,毛茸茸的,加上那对招风耳,像是从森林里来的小精灵,而且谢明灿喜欢笑,见谁都乐,嘴又甜,长辈们宠他宠的不得了,在李家更甚,家里两个小子都一个冷冰冰一个不听话,长相乖巧性格善良的小精灵不知道要可爱多少倍。
但是小精灵谢明灿不会打架,经常被欺负,这时李城总是及时出现,把他拉到身后,一场恶战下来,李城总是能把对方打得屁滚尿流,然后就用脏兮兮的小手在谢明灿肉乎乎的脸蛋上胡乱的替他抹掉眼泪,最后牵着他回家。
生活上,李城在他面前是无微不至的大哥哥,明明只比自己大两岁,但就是无法不依赖他,在班级里看见高两级的李城在他们教室门前经过的时候,就会向班里的同学炫耀那个哥哥很疼他。
与李勋的盲目崇拜不同,谢明灿对李城更是依恋,乃至后来这样没脑袋的人都发现自己对阿城哥哥的特殊感情,但还未将自己的心事吐露就让人占了先机。
其实李城在上大学以前是喜欢女生的,高中的时候他以秒杀众妹子的天才美少年的形象存在,拥有这么优质的资源却迟迟不肯恋爱,原因是他觉得周围都是没有灵魂不懂欣赏枯燥乏味的笨女生。
想来从小就被当天人一般捧着的男生,多少都有这种清高龟毛的毛病。藐视老师、轻蔑同学,建起碉堡与那些乌合的泛泛之辈隔开,才不要被那些没脑筋的人传染成笨蛋。
然而龟毛少爷的克星就在高二下学期的时候突然撞了地球,好巧不巧的砸在他头上。
夏立是那个学期的转校生,当班主任把这个有着独特气场的女生带到班里的时候引起了一片哗然。
在那个年代,学生都还穿着白蓝黑校服衣裤,头发用根黑色头绳绑在后面,在升上高二更是普及了比酒瓶子底还厚的巨型眼镜片,大家都这样所以没什么感觉,而夏立的到来却让全体女生都自惭形秽。
夏立算不上漂亮,但她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麻质的上衣有广口袖,飘飘欲仙的跟从世外桃源里来的似的,使得身型毕现的牛仔裤是北京没有的样式,还有大波浪的卷发更是挑战了这所传统学校的三观,夏立就站在那里,像一株绿色的植物,让人感觉妖娆而不艳丽。
班主任把身高173的夏立安排在李城的前面,女生在太阳碎光下露出光洁的额头,毫不做作的伸出手,“你好,我叫夏立。”
那是李城的第一次心悸。
在少年的时光。

还没见过像她这样的女生,揪住历史课上老师不小心犯的错误,博古通今旁征博引,一一列举例证,历史老师脑门上的青筋都气出来了,却无话可说。
物理尤其好,当她拿着课外读物上的光学现象询问老师其原理时,物理老师只说不是考试内容,不必过于研究时,夏立“啪”就把书本摔在桌子上,从为人师传道授业解惑的本职讲到国家对实用性人才的重视,调理清晰,逻辑缜密,让物理组的老师目瞪口呆,舌挢不下。
在化学课上引爆蒸馏瓶,说是理论要用实践去证明,不然大家怎么知道甲烷和氯气在强光下可能爆炸,氟氯溴碘的性质那么多,谁能记得住。
英语课上高声背诵济慈的《夜莺颂》,讽刺老师的本本主义。
……
各科老师见了夏立,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都躲着走。
想来这样嚣张的人本该遭人白眼,万众鄙视,而夏立总是有这种本事让人讨厌不起来。

下午两节政治课,李城昏昏欲睡,到了课间休息便溜出去了,学校的后门是常年封着的,不过提供了优良的翻墙条件,李城把书包甩在身后,手撑着栏杆轻轻一跃,稳稳着地。
后门所在的街很是偏僻,偶有行人穿过,李城站起来的时候就看见三米外倚在电线杆上的夏立,她手指间夹着一支烟,黑色吊带背心裹着纤细的腰,胳膊上露出蜘蛛形状的纹身。
发现翻墙过来的李城,便妩媚的朝他笑:“嗨~优等生。”

那个下午是李城觉得过得最快的一个,他跟夏立畅谈古今中外,夏立把他所有的犀利言辞都弹了回来,包括把他引以为傲的天文地理诗词歌赋,让固步自封的李城深刻体验到了什么是棋逢对手,势均力敌。
才子和才女的惺惺相惜让他们很快确立的关系,李城毫不避讳的牵着夏立的手走在校园的林荫路上,一颗饱胀的心,鼓鼓的,青涩。

夏立很独行,就算有了他这个男朋友也是一样,有时候一消失就是一个星期,回来的时候带着云南花色繁复的百褶裙或者西藏湛蓝天空的照片。
夏立喜欢王菲,不,是迷恋,1998年专辑《唱游》红遍大江南北,她带着耳机坐在窗台上,长睫毛垂下来,像个落入凡间的天使。
夏立说王菲面子最大,苏轼都为她写词。
李城喜欢的就是她的洒脱不羁,夏立就像一只猫,忽近忽远,让彼时的毛头小子深深的跌进她的温柔神秘的陷阱里,不能自拔。
永远优雅从容的夏立不疾不徐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没人能够左右她。
就像是当李城又一次从学校后门翻墙下来,看见她和一个蓄着胡须身背贝斯的中年男子亲吻一样,她依旧优雅的转过身,向傻傻定在那的李城耸耸肩,好像在对他说:没错,就是你看到的这样。

那一年,李城十八岁,爱的初体验。

李城学习很用功,大家都以为是因为快要高考的原因,只有谢明灿知道他是用大量的习题压抑泛滥的痛苦,李城以前就很少笑,现在就没见过他有什么表情,在李城唰唰唰在模拟试卷上奋笔疾书的时候,谢明灿总是趴在他身后,把毛茸茸的脑袋凑过去,贴在他脸上,他以为这样他的阿城哥哥可以少苦恼点。
不离不弃,发誓要帮助他心爱的人度过难关。
事情发生在李城高考最后一门结束后十三分钟四十八秒,谢明灿在实验中学的大门口抱住李城,并闭上眼睛在他的嘴唇上落下纯情一吻,像是幽闭已久的人找到了一条出路,从此李城边加入了浩浩荡荡的同志军队伍。
然而,把他掰弯的人并没有成为他的恋人,一个星期后,李城拖着一个金发小男孩的手站在谢明灿面前,笑着帮他介绍:“这是齐沫,我马子。”

谢明灿坐飞机去了英国,在万里长空上哭的像个孩子。
李城喝得酩酊大醉,他的痛比当初和夏立分手时要来多,自问已经不可能再全身心的交付所有的爱,不如放他走,一年两年三年五年,他会找到自己的人生,而那些是他李城不能参与的,与其托你下水,不如让我一个人溺毙。
等你回来后,你依旧是我疼爱的弟弟。

黑暗里,李勋拽拽李城的衣角,“哥哥。”
“嗯?”
“我可能有喜欢的人了。”终于说出酝酿一晚上的正题。
李城翻身,隔着被子抱住他,“有喜欢的人就赶紧告白,免得以后后悔。”
“可是……他是男生。”李勋小心翼翼的试探着答案。
长久才听见头顶上传来声音,“男生也一样。”






第9章 自作主张
陶小东在白冰那里了解到李城今年28岁的时候还一阵唏嘘,“这人肯定过了20岁那张脸就没变过。”
白冰拉着陶小东的手坐在沙发上,“桃子,既然做了这样的选择就不要想太多,这对于你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忘掉过去开始新生活吧。”陶小东心思敏感,碰见这么大的事,他担心小孩钻进牛角尖里不出来。
陶小东躺在白冰的腿上,看着这个一直照顾他的小哥哥,把脸埋在他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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