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迷不悔》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执迷不悔-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问。。/ 】【夭桃仙仙】整理 
  !


(书本 。。)







执迷不悔

叶梓第一次见到傅启俊是在W市的一家高级会所,当时叶梓去W市参加大学好友夏汐的婚礼,夏汐的未婚夫戴铭远就在这家会所定了包厢为叶梓接风。夏家是W市的书香世家,戴家在W市政界也是呼风唤雨,两家算是门当户对的。大学时候一直听夏汐提到戴铭远,两人是青梅竹马,但是叶梓一次都没有见过,所以对戴铭远很是好奇。当夏汐带叶梓来到会所大门时,叶梓才知道戴铭远为她接风的会所是W市最好的,之前只是在杂志上看过该会所的介绍,虽然叶梓在W市呆了四年,但是一次了没有来过这里。因为这一带是W市的夜生活最“繁华”的娱乐街,并且东西都贵得吓死人。叶梓在大学时被同学戏称为“乖宝宝”,她连自己学校的舞厅都不会去,这种娱乐街对她来说简直是另一个世界,如果不是夏汐带她来,她想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来这里。但是她也没有太大惊小怪,觉得见识一下也好,这样一想也便坦然了。
在会所门口夏汐给戴铭远打了个电话,因为会所是会员制的,她们进不去,只能让人出来接。不久叶梓便看到了戴铭远,之所以这么确定,是因为看到他望向夏汐时眼里深深的宠溺。相互寒暄完后戴铭远便带着她们进去了,饭吃到一半戴铭远接了个电话叮嘱了夏汐几句便出去了,直到吃完饭也没回来。等了一会两人便决定先走,但一出包厢便看到了戴铭远,说是遇见了几个朋友,正要喊夏汐一起过去打个招呼。叶梓原本想回包厢等他们的,但话还没出口便被夏汐拖走了。
路上夏汐问戴铭远:“遇到谁了,怎么去了这么久?”戴铭远说:“傅启俊来了,所以我过来喊你去打个招呼。”他还要说什么,便到了包厢门口。推门进去,瞬间叶梓便觉得被里面的风景迷了眼。
从小到大叶梓的生活环境简单,接触的人也就是家人亲戚同学。今天能来这么高级的会所也是因为好友夏汐,这里与她的生活圈子实在是相差太远,但是不愿让戴铭远觉得夏汐的朋友太小家子气。
现在站到包厢门口看着里边的人,叶梓便觉得里边的人晃了自己的眼。包厢的桌子边上围着七八个人,吸引叶梓第一眼的并不是关莹莹这位当红女星,而是紧挨着关莹莹的那个男人。尽管叶梓离他们那桌人有点距离,但是还是一眼便能看出那是一个长相很好的男人,她想不出能用一个什么样的词语来描述,只能低叹一声“真是好看到点子上了”。但是吸引叶梓的并不是他的长相,而是那人浑身所散发的气场。虽然包厢里的灯光很暗,那人也只是懒散的坐在那里,穿着一件深色的衬衫,开了三颗扣子。边上还有关莹莹这样的美女相伴,但是他周身的气场却很摄人。
那人看他们三个进来,也只是懒懒的打了个招呼,戴铭远走过去和他们一圈人喝酒,夏汐也只是喊了一声“启俊哥”,那人“唔”了一声便又跟身边的朋友说话去了。叶梓觉得这样的情形很诡异,也不便打招呼,于是便把自己当透明的,便跟夏汐走到离他们很远的一个沙发里窝着说话去了。
大学的时候叶梓和夏汐是室友,叶梓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可以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虽然这梓说有点夸张,但是也是很能描述叶梓的大学生活的。她整天除了宿舍就是在教室上课或在图书馆自习,很少出去逛街,最多也只是去学校边上的超市。因此虽然叶梓在W市呆了四年,但也只是熟悉学校周围的一片地,其他地方是没有去过的。而夏汐在文艺方面很优秀,钢琴舞蹈样样好,经常参加学校的晚会。按说这样性格差距大的两个人应该交集不深的,但是她俩却成了闺蜜。大学毕业后叶梓去B市继续读研,而夏汐进入W市一所不错的中学当老师。
晚上离开会所后叶梓便跟夏汐去了夏家,因为从B市来时比较匆忙,叶梓没有定宾馆,所以只能来和夏汐睡,顺便还能聊聊天。晚上两人躺在床上聊天,叶梓才知道晚上见到的人叫傅启俊,他姥姥家和戴铭远他们家是一个大院的,他姥爷以前是省里的干部,戴铭远的父亲就是他姥爷一手提拔上去的。傅启俊小时候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便和戴铭远他们混熟了。这次来W市办事,正好碰到戴铭远结婚,便留下参加他们的婚礼。夏汐也只是跟着戴铭远见过他几次,每次也紧紧是打个招呼,算不上熟悉。叶梓这次来W市还没有跟老板打招呼,所以也不敢在W市多呆,夏汐婚礼结束后叶梓便回B市了。
叶梓的导师秦博琛年近七十,在密码界很是有名,大家都尊称“秦老”,叶梓算得上是秦老的关门弟子。叶梓住的是两人宿舍,另一个室友向凌薇是学生物的,人跟名字一样的有气势,也是叶梓现在的闺中密友。向凌薇是B市人,但是叶梓却极少见她回家,也不怎么和叶梓提家里的情况,叶梓也不多问。现在回来看到寝室没人,想来向凌薇应该是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叶梓薇便把从W市带回来的鸭脖放出来晾着,鸭脖子是W市特产,这是叶梓去W市之前向凌薇点名要的,叶梓不敢怠慢。正收拾着东西向凌薇便回来了。
“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好不容易去一次应该多玩几天的。”
叶梓手里边忙着边说:
“我走的时候没有和老板打招呼,再说人家都去蜜月了我在那里也没人玩。喏,那是带回来的鸭脖。”叶梓边说边往向凌薇的桌子上指了指。
“哎呀哎呀,带回来了这么多,叶子最好了,我去洗下手。”
向凌薇喜欢称叶梓为叶子,说两者音一样,只是调有所有同,并且喊叶子显得亲昵很多。还曾多次感叹叶爸爸叶妈妈有先见之明,给叶梓起的这个名字既可以做学名也可以做昵称。
“刚刚在实验室呆了近十个小时都快累死了。”向凌薇边啃着鸭脖边向叶梓抱怨,“对了,我下个星期要去C市一趟,我们上次去采的数据不够,做出来的结果不是很理想,老板让我和师兄再去一次。”
“嗯。”
对于向凌薇的经常性出差叶梓见怪不怪了,向凌薇现在在做一上关于毒品的实验,已经去C市采了几次数据了。相对而言叶梓就轻松的多,她是学密码的,而且她的方向是以理论为主的,所以极少有出差的机会,大多数的时候是啃课本和论文。
其实读密码学的研究生是很枯燥的,整天对着一大堆的理论知识,啃起来也是相当困难的。叶梓一直在学校这样单纯的环境中长大,她的思想也比较简单。要说她有多热爱学习那也不对,只是她习惯了以学习做为自己的精神寄托。并且她很执着,甚至于偏执。她将学习做为一门事业,说不上多热爱,但是却也对它足够的用心,这也是她虽然不喜欢学习却仍能取得一个好成绩的原因。她不喜欢逛街,不喜欢参加各种活动,也不喜欢和很多人打打闹闹,要说她的休闲方式,大概要数看电视剧和看小说了。叶梓也没有什么大理想,将来毕业后进高校当老师,因为虽然工资不高,但却很是轻松安逸。然后找个不太优秀也不太差的老公,安定平稳的过一辈子。
叶梓再次见到傅启俊是在导师秦博琛的生日宴上,宴会是在老师自己家里举行。乍看到傅启俊出现在大厅,叶梓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觉。离上次在W市见到他已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虽然当时傅启俊给了叶梓很大的震撼,但是不至于让她对他念念不忘。但是她也实在是不理解傅启俊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傅启俊走向秦老,很是恭敬的问候:
“秦伯伯,祝您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
“好好,阿俊来了,你父亲身体好吗?”秦老对着傅启傅笑的很是和蔼,可见他对这个年轻人很是喜欢。
“父亲身体很好,原本打算亲自过来的,却又被事情给缠住了,脱不了身,说过几天再给您赔罪呢。”
“呵呵,好啊,我等着他。”
叶梓听着他们之间的寒暄,才知道他们是认识的,并且可以看得出他们认识的时间还不短。正想着便看到傅启俊朝她的位置走过来,当时外面的阳光正好落在他的身上,使他全身像是笼了一层光芒。他个子很高,有一米八三左右,身上穿了一身银灰色的西装,将他整个人显得更加的修长紧抿双唇,散发出一种威严。叶梓觉得自己的心跳有点加速,还有点慌神。然后他在自己身边站定,将手上的礼盒递给师母:
“伯母,这是家父准备的给秦伯伯的礼物,请笑纳。”
“好好,替我向你父母问好,这是博琛的学生,叶梓。叶梓,这是傅启俊。”
直到师母点到自己的名字,叶梓才回过神来,然后伸手,笑着说:
“您好,我是叶梓。”
傅启俊也伸手微握了一下说:“你好。”然后他又与师母寒暄了几句便先行离开了。














第二章







向凌薇一回到寝室便看到叶梓一个人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做,只是一脸的傻笑,于是也便笑着打趣道:
“傻笑什么呢,都要流哈喇子了,是不是在秦老寿宴上遇到了白马王子,瞧你那一脸的花痴样。”
“嗯,是啊是啊,他真的好帅好帅啊,你知道吗你知道吗,他居然还跟我说话了哎,啊啊啊,我完了我完了,如果下一次能够再次见到他的话,我一定要去追!”叶梓边说边激动的手舞足蹈,她现在急需有个人来跟她分享这份喜悦。
虽然是叶梓主动打的招呼,虽然傅启俊跟叶梓说话只是出于礼貌,但是叶梓对此还是觉得有点飘飘然的。
“你眼光太差,随便一个男生在你眼里就是一匹白马。”向凌薇对于叶梓的眼光很是怀疑,“不过能让你去主动追的人想来也不会太差,他是干什么的,是秦老以前的学生吗?”
“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他和秦老很熟。”提到这个叶梓马上就焉了。
要说才见过两次面,叶梓要对傅启俊有多喜欢那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叶梓是一个很理性的人,一见钟情这种事是不会发生在叶梓身上的。只是傅启俊的长相和气场给叶梓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现实生活中叶梓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样的人,因此对他很是崇拜和欣赏。
叶梓这个学期很忙,她现在研二,主要任务是写论文,论文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将来能找什么样的工作,所以叶梓对这很是重视。
连看了一段时间的文章叶梓很累,便和向凌薇约好去放松一下。原本叶梓打算去爬山的,但是向凌薇说她正好有一张KTV的团票快要到期了,所以两人改去唱歌。却又觉得两个人没有气氛,向凌薇便约了她师门的师兄师姐一起,于是一群人便浩浩荡荡的去了。到了KTV门口叶梓便知道这样的地方不是能团得到的,但是向凌薇不说,她也不好问。而其他人也只是感叹这里的辉煌,没有往深处想。可能是在学校压抑的太久了,一开场大家便开始鬼哭狼嚎。平日里那么谨慎的人,现在个个都有做麦霸的潜质。
中间叶梓出去透气,刚走到楼梯口便看到一群人走进大厅,在人群中叶梓一眼便看到了傅启俊。他正被一群人簇拥着进大厅,在一群人里显得鹤立鸡群,边上的人对他很是恭敬的说着什么,傅启俊也只是偶尔点下头。叶梓觉得那个正在与傅启俊说话的人有点眼熟,想了一会才记起是这间KTV的大堂经理,刚刚他们一群人进来的时候见过,看他对傅启俊恭敬的样子,叶梓便对傅启俊这个人更加的迷惑。
“在这里干嘛,怎么不进去唱歌?”
向凌薇唱完一首歌发现叶梓不在包厢,等了一会也不见人回去,担心出事便出来看看,没想到叶梓在楼梯口呆呆的望着大厅,想事想得入神。
“什么事把你吸引成这样?”
向凌薇顺着叶梓的目光望向大厅,只一眼便微微的变了脸色。她看的并不是傅启俊,而是傅启俊边上那个笑得一脸妖孽的男人,心又隐隐的疼了起来。
叶梓看她不说话,又看她盯着大厅看,便以为她也有看傅启俊,于是便说:
“中间被人围着的那个就是我上次跟你说的在老板寿宴上见到的白马,你说我要不要现在去表白?”语气里有一点自我调侃。
向凌薇没作声,她知道叶梓是在开玩笑,也知道叶梓是一个严谨的人,断不会做这样的事。于是便笑笑:“回去唱歌吧。”便拉着叶梓回了包厢。
从KTV回去后叶梓觉得向凌薇经常发呆,隐隐有些不同,却又说不上具体哪里不一样,便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也没有太在意。
接着叶梓便又忙着写起自己的论文,人一旦忙起来日子也就过的飞快,转眼间学校便放暑假了。叶梓暑假一般只回家呆一个星期,其余时间全呆在学校里。暑假刚刚开始叶梓便接到秦博琛的电话,让叶梓去他家一趟。秦博琛儿女都在国外,家里只有他们夫妻两人,叶梓是他的关门弟子,人又很是乖巧,很能讨得两位老人欢心。他们经常会喊叶梓过去吃饭,顺便聊聊家常。
 叶梓去的时候离开饭还有一段时间,于是便陪着师母在院子里修剪些花花草草。快结束的时候师母突然问:
“叶梓二十三了吧,有男朋友了吗?”
师母以前很少与叶梓聊这方面的话题,因此叶梓有点懵,不过也瞬间反应过来,于是说:
“还没有呢,不急。”
“那也应该抓紧了,趁着现在是最好的年纪。”师母有点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叶梓便只能点点头,表示明白。
其实说来惭愧,一直到现在叶梓还没有谈过恋爱。记得刚刚读研的时候,有一次和向凌薇聊天说到恋爱问题,叶梓讲的头头是道,向凌薇还以为她很有经验的,至少应该是有过男朋友的。谁知后来接触久了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叶梓有的时候与男生说话还会脸红。在向凌薇的威逼利诱下叶梓才坦白说自己那些都是跟小说和电视学的,全都是纸上谈兵,为此还被向凌薇狠狠的嘲笑过一阵子。
其实并不是叶梓自己不想交男朋友,刚入大学的时候校学生会给每位新生发了一本大学生活指南,上面有一句话让叶梓印象深刻:“没有谈过恋爱的大学生活是不完整的”。只是叶梓大学读的是师范学校,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像叶梓这样的人很容易被忽略。这并不是说叶梓长的不好看,而是叶梓整天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