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军整整半个月都被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填满了,他憧憬着各种可能性,向许许多多狐朋狗友报喜,然后大家张罗开个PARTY,给他送行。
他没有请陈纪衡,那天说实话他也有点后怕,当时陈纪衡的反应,明显是要把他掐死。他觉得陈纪衡有点不正常,他不是害怕他或者厌弃他,只是认为在这么个欢乐的时刻请陈纪衡来,对谁都是一件尴尬的事。
他们玩得很HIGH,喇叭震天响,从敞开的窗户中无遮无挡地轰动整片天空。也喝酒了,啤酒红酒随便开。酒是孙父买的,他对儿子这一次的疯狂破天荒的支持。
小翠在大家醉醺醺的扭动中从外面走回来,手里拿着一摞报纸,把一本书递到孙建军眼前:“邮箱里有本书。”
还没等孙建军拿过来瞧仔细,被人一把抢走:“呦,《牛虻》,哈哈,文学名著,我靠你还读这种书啊。你认识字吗你?”
“这么旧了,也不是礼物啊。”
“谁跟你开玩笑吧。”
孙建军在喝得头脑混沌和一屋子吵吵嚷嚷中,隐隐觉得这本书很重要,连忙拿过来;口齿不清地道:“你…你们懂什么”瞪着醉眼瞧,画面都是双影,看不清,随手扔到一边,“来来来,再喝一个!”
这个PARTY一直闹到半夜,有人回家,有人没回,横七竖八地躺在厅里的地板上。
孙建军清晨口渴,好不容易从床上爬起来,迷迷瞪瞪往外走,拿起桌子上的茶壶倒一杯,咕嘟咕嘟喝下去,心中清凉不少。一低头看见茶壶旁的书,牛虻冷眼瞧着他,带着一种深刻的冷峻。
孙建军陡然一惊,我靠,这书是陈纪衡的!他什么意思?孙建军慌忙放下茶碗,打开书翻看。没有任何异常,还是当初他看到的那一本。
“富家大少爷?……被人骗了就离家出走?”
“嗯。”
“有没有搞错,他傻吧?”
“可能是,嗯,信仰不同。”……
孙建军抖了一下,彻底清醒过来,他茫然地看看四周,只剩下一屋子混乱和几个人睡梦的鼾声。
他想,陈纪衡离家出走了。
27
27、十年之后 。。。
十年之后。
“不是说只有拉菲和勃艮第才可以称作好的红酒。品红酒和欣赏美人一样;不在于姓名;而在于品质本身。每个女人都有她美丽动人的一面;每种红酒也有它独特的滋味内涵;你得善于品鉴。”孙建军往酒杯里倒了一点红酒,眼睛却瞅着对面的女人。他的声音低沉柔和;像空气中散发的淡淡的酒香,有一种令人痴迷的气质。
女人的脸红了;不知是为了酒的醇厚,还是孙建军话中的意味深长。
孙建军对着灯光仔细观察一番红酒的色泽,然后轻轻嗅着杯口的酒香;啜饮一口,面颊微微起伏,用舌尖感受着酒的韵味。慢慢地道:“西班牙的桃乐丝,深宝石红,像血,所以也叫公牛血。气味很复杂,单宁如同丝绒般细腻柔软,有丰富的黑莓香气,回味悠长。你试一试?”
“哦,Lance。”女人凝视着孙建军,眼里有不加掩饰的崇拜。
对面的男人拥有一切女人向往的成功人士最优秀的品质,面容英俊、高贵沉稳、外加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优雅不俗的品味。女人喝了一口红酒,却几乎品尝不出滋味。
孙建军向旁一偏头,冲着女人身边的男秘书,谦逊地道:“我说的不一定对,你也尝尝。”
“谢谢。”男秘书有一张斯文白皙的脸,无框眼镜,见孙建军把酒杯往他这边稍稍推移过来,连忙双手去接。
孙建军及时地收回了手,指尖在男秘书的手背上掠过,仿佛一只蜻蜓在水面上点下轻痕。这一切迅速地隐藏在玫瑰红色的阴暗的灯光下,似有若无。
男秘书抬起头瞥了孙建军一眼,随即飞快地低下头,喝一口酒,道:“是的,很不错。”
“Lance,看样子你对红酒大有研究啊。”女人侧着身子,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一只手支着下颌,另一只捻动着颈中光闪闪的项链,轻咬下唇。
“学过一点点,略懂皮毛。”孙建军坦然道,“酒倒是其次,关键在于意境,在于跟谁喝。”
女人的脸又红了,眼中水汪汪的,蕴含的情意宛若溢满的甘泉,随时可以倾泻而出。
她专心致志地关注着孙建军,丝毫没有留意到身旁男秘书难耐的挪动。男秘书向后躲闪一下,随即又停住了,任孙建军的腿在桌子下磨蹭着自己的。
他又瞥了对面的孙总一眼,对方似乎只顾和自己的女老板倾心交谈,可也正因为这样,桌子下面暧昧的举动,才令他更加心痒难搔,S动不安。
一顿饭很快吃完了,孙建军的幽默风趣让女老板娇笑连连,嘴里不停地道:“哦,Lance。哦Lance……”她离开的时候颇有醉意,还有一份别的意思。她期待着孙建军能给她打电话,应该发生点什么的,她想。
只可惜,等一晚上,那个电话也没有来,晚餐中的眉目传情和美酒佳肴转变成一场迷离的梦。
女老板无法确定梦境的真实性,也许只是自己太醉了。
她当然不会看到,孙建军把他们送到门口时,特地扶了一把根本没有喝多的男秘书的腰,顺势将一张字条塞进他的上衣口袋里。
男秘书快到家时才拿出来,上面写着:凯利大酒店,532房间。男秘书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去了。
开门的是孙建军,显然刚刚洗过澡,穿着雪白的大浴袍。
男秘书道:“我……”孙建军一把把他拉进来,紧紧关上房门,狠狠吻了上去。唇齿间残留的红酒的芳香让男秘书瞬间沉沦,两个人仿佛久旷已久寂寞难耐,迅速扒光了衣服,一前一后躺在酒店的大床上。
男秘书很放得开,身后的冲撞带来的强烈快感让他尖叫出声,高C时他甚至觉得自己大脑缺氧,平复许久才缓过劲来。
孙建军坐在床边吸烟,被子拉到腰间,裸露出大片光洁的肌肤。男秘书黏上去道:“你可真猛。”
“是么?”孙建军淡淡地道,仿佛刚才的迫不及待出自另一个人,他伸出手指勾起男秘书意犹未尽的脸,笑,“怎么,还想来一回?”
男秘书不说话,低头亲吻孙建军深褐色的乳首。孙建军不耐烦地拉起他的头发:“你弄错地方了。”夹着烟的手指指自己的腿间。
男秘书跪在那里,含住他的,慢慢套弄。
孙建军半眯着眼睛,好整以暇地吸烟。男秘书一边卖力地伺候一边挑媚眼勾搭,孙建军仰靠在床头,随手扔过来一个套子,道:“给我戴上。”神色只是无所谓的样子。
不可否认,他那张脸配上这副表情,有一种特别的魔力,总想让人迫不及待地知道,当他痴迷疯狂的时候,将会是什么模样。
男秘书如愿以偿地又被干了一回。这次孙建军躺在床上,让男秘书一上一下地动。他自始至终闭着眼睛,偶尔舒服地哼出声。这样男秘书觉得不是他要干自己,而是自己上杆子找他来干。可往深里一想,不就是这样么?
羞耻紧紧抓住了他,却只令男秘书感到隐秘的快感,他像个男妓一样费力地取悦,直到孙建军终于爬起来,将他按在厚厚的被褥上,用力贯穿。
男秘书不得不承认,那种从未有过的力度简直让他发狂,他连声高叫着喷出去,累瘫在床上。
孙建军喘着粗气走下来,将套子扔到垃圾桶里,去卫生间洗澡。
男秘书听到传出的哗哗的流水声,他也想洗,但没有力气。
不大一会孙建军出来了,一样一样穿好衣服,他的头发刚刚吹干,碎发垂在额前,叼着烟卷,显得很浪荡:“钱我付过了,你可以在这个房间里好好睡一觉。”拿起钱包抽出一千,想了想又放回去五百,其余的扔在床头——脱了才发现,男秘书身材太糟糕,也就值这个价。
他转身出门,下楼开车。黑色的奥迪Q7在路灯下闪过一道明亮的光线,随即隐没在夜晚的车流里。
孙建军当然开得起宝马奔驰,但他不买,他觉得土,土得像他的老爸。孙建军上了大学之后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老爸那样没文化又特别有钱的,只有三个字可以形容——暴发户。
孙建军是富二代,但他绝不愿意贴上富二代的标签,并且竭尽全力要摆脱这种名声。他喝红酒、吃西餐、穿阿玛尼、戴劳力士、喷古龙香水。发型每半个月搭理一次,面部皮肤照顾周到得随时可以去拍特写。他起个英文名叫Lance,原因是Lancelot是圆桌骑士里最英俊潇洒的一个。他最厌烦听到别人叫他中文名,建军,土得掉渣!名片上只有英文名,没有中文名。
他曾经自学法语,买了全套书籍磁带,还报了个班,只是他当然没这份毅力,十天之后全抛到九霄云外。拜高考所赐,他会说英语,时不时蹦出两句,可也仅限于这两句。他品油画、弄兰花、对古典音乐情有独钟,但注意,别深谈,深谈肯定露馅。
他唯一不感兴趣的就是雪茄,那玩意太冲,试过几次,均以失败告终。
足够了,在这个非大都市经济相对落后的二线省会城市里,足够了。
孙建军住在S城北边的莫肯山庄,一处相对高档的别墅。上下三层,独门独院,完全欧式的装修,极为奢华。门前绿草茵茵,还有露天大游泳池。
孙父骂他败家子,说什么也不肯搬过来,仍住在原来的地方。别墅里有一个保姆、一个司机,还有周婉婷以及她的母亲。
周婉婷听见房门响,忙走过来帮孙建军脱下外套,问道:“晚饭吃了么?用不用来点夜宵?”
孙建军身上的味道很干净,干净得没法让人不起疑心,那是刚刚沐浴过才有的清爽。周婉婷没说什么,只是把外套挂起来。
孙建军脱下鞋子,松开衬衫上的纽扣,道:“不吃了。”边说边上楼回卧室。
周母走出来,用眼光询问了女儿一句,周婉婷摆摆手,跟着孙建军走到楼上。
孙建军正在换睡衣,周婉婷坐到梳妆台前摘耳环,道:“老家来电话,说二妹妹要结婚。”
“嗯?什么时候?”
“八月份吧。”
“行。”孙建军不在意地道,“给她拿两千随礼,替我祝她新婚愉快。”
周婉婷沉默一会,道:“二妹妹从小跟我长到大,感情很好,和亲姐妹一样,我想和妈一起回去参加婚礼。”
“好啊,去吧,穿得漂亮点。”孙建军笑,“明天去逛街,买身新衣服。给你妈也买一身,参加婚礼嘛。”
周婉婷转过身面对着他:“你去吗?”
“我?”孙建军皱皱眉头,“我就不用了吧,最近比较忙。”
“公司不是有吴稚在打理吗?我瞧你一天也不干什么。”
“什么叫不干什么?除了公司我还有别的事呢。”孙建军显然不想对此问题继续讨论下去,掀开被子躺下。
周婉婷低声道:“你都没和我回去过几回,我家那边的人都念叨,总是只有我和我妈回去,太不好看了,你毕竟是……”
“行啦,说我忙,就这样。”孙建军拧灭了床头灯。
周婉婷在月光下静坐了一会,脱下长长的丝质睡衣,只穿着睡裙钻到被子里。伸出手臂去摸孙建军,却被他一把拉住了,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今天太累……”
周婉婷收回手,靠在床头。月色很亮,冷冷地照进来,衬着孙建军入睡的鼾声,格外地寂寞。
第二天孙建军一早起来,对着镜子摆弄发型穿衣服。今年流行休闲风格,暗灰蓝的半袖宽松西装外套配黑色T恤衫,窄腿西裤衬黑色休闲鞋。这一身含蓄内敛,却又足够时尚,绝对符合孙建军的风格。
他满意地对自己打了个响指,风风光光走出门去。
本来要去公司,他已经两天没去了,虽说有职业经理人吴稚打理业务,但作为副总的他也该时不时地去瞧瞧,免得老爹一见面就骂他不务正业。
只是孙建军正往市政府大路开车,接到了罗赫的电话。孙建军见他难得起来这么早,而且还这么清醒,正要打趣,只听罗赫道:“你来我这里一趟,让你见个人。”
“谁呀,神神秘秘的。”孙建军嗤笑,“未来嫂子啊?”
罗赫不愿多说,只道:“你来吧,来了就知道了。”
“好吧好吧。”孙建军放下手机,趁着周围没警察,双黄线调头,顺来路返回去。
28
28、不认识我了? 。。。
罗赫是五年前回来的;一回来就在S城连开三家俱乐部;风风光体体面面。S城都知道有个罗老大;跟高层领导关系很近;甚至到了称兄道弟的地步。
三年前罗赫的母亲病逝,送葬的队伍一直排到一公里以外。
罗赫买了一辆法拉利;也是S城第一辆法拉利,黄灿灿的颜色;老远都能见到它的与众不同。这是送给弟弟罗桥大学毕业的礼物,让他练练手。只是罗桥胆子小,怕把这辆价格昂贵的座驾弄得惨不忍睹;一次也没开过。罗赫只好退而求其次,给他再买一辆本田奥特赛,让他上班下班开着玩。
孙建军往罗赫的俱乐部里进时,罗桥正往外走。他考上东北师范大学,毕业后哥哥走后门给他安排在S城重点高中。
孙建军问道:“哎,去哪啊?”
罗桥躲躲闪闪地道:“出去转一转。”
孙建军一眼瞧见他手里精致的包装盒,嘻嘻笑道:“是去会女朋友吧,你小子,终于谈恋爱啦。”
罗桥脸上一红。工作三年了,他却仍是那副高中生的模样,青涩得很,跟孙建军这种老于世故拈花惹草的社会油条大不一样,性子腼腆,把包装盒藏在身后。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半天才道:“你快进去吧,他们等你很久了。”
“让我见什么人啊?”孙建军追问他,“还卖关子。”
“上楼吧,上楼你就知道了。”罗桥撒腿往外跑,“我走了啊,再见。”
“切——”孙建军晃着车钥匙,一手C在裤袋里,慢吞吞上了电梯。正遇到罗赫的小秘书Linda小姐,孙建军夸她今天衣服品味不俗,又说她妆容漂亮,逗得Linda掩口娇笑。然后孙建军问她:“你们老板让我见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