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不等了,你们会离家出走,我就不会离家出走啊。”
荆长歌收拾收拾那堆漓安的小厮衣服,又跑到曲凉风屋里翻了几张银票塞到怀里,临行前还特意在曲凉风的书桌上留了封信,上书——
最近承蒙莲大丞相盛情款待,本公子感激不尽,因离去匆忙,特在此借走银子几两,他日必定奉还。
另:外出不便,大白就拜托你多多照看了。
署名:荆小公子
荆长歌背着行囊一步一步往外走,院内寥寥无几的十几个仆人进进出出,对此视而不见。
对啊,视而不见,公子亲自吩咐了,对于后院的人,就算看见了也要当作没看见,没看见更是没看见。
荆长歌莫名其妙的看着目光穿透自己的众人,无奈的耸了下肩。眨巴眨巴的眼眶中,漆黑的眼珠子从眼眶的这边转到那边,又从那边转到这边。
飞身翻上院墙,一路轻功直奔马厩,转眼之间已经想好了自己的去处——爹爹和哥哥不正是在西北的军营,投奔的好地方啊,还没去过呢。
喂马的小厮眼睁睁的看着荆长歌取走了丞相府中最好的一匹马——丞相亲自喂大的玲珑,闭上眼狠命的催眠自己,这才忍住想要冲上去阻止的冲动:我什么都没有看到,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荆长歌将小包袱吊到马背上,骑着玲珑一路西去。
却说远在天山的孤城雪四人,纵使孤城雪医术了得,荆行还是陷入了昏迷之中,醒着的孤城雪三人每日忙着外出寻药,孤城雪纵使如何放不下荆长歌,也还是拿不出时间和工夫,更不可能找人送信了。
曲凉风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陪着皇帝用了晚餐才回来的。
曲凉风和皇帝游烈天自幼就相识,用游烈天的话说,你一出生我就认识你了。
那时游烈天三岁,游烈天的祖母孝慈皇太后还在世,孝慈皇太后听说音和郡主生了个儿子,而游烈天正好在她身边,便带去了丞相府。
由此,三岁的游烈天认识了新出生的曲凉风。
然而,曲凉风对游烈天的记忆却只停留在六岁那年。
游烈天一出生就体质不好,三天一大病,两天一小病,他吃的药多于吃过的饭。
那是曲凉风六岁的时候,游烈天九岁。
那是十月的天气,曲凉风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在不该下雪的日子下雪了。
天很冷,雪很白。
曲凉风抱着胳膊哆哆嗦嗦的向着太后居住的“永德殿”跑去,因为太后病危,母亲就守在那里。
天太冷,曲凉风想走近路,他沿着水潭边上的那条直通永德殿的小路拼命的跑,拼命地跑。
“太后轰天了——”
远远地传来一声尖锐的叫声,曲凉风一惊,整个人倒在了地上。
他人太小,而被采石的路太滑。圆滚滚的身子骨碌骨碌的滚进了尚未结冰的水潭。
因为太后病重,大家都守在永德殿,这里根本就没有人。
曲凉风只来得及哭了一声,就沉入了水底。
然则,那天的皇太子游烈天也正因为身子羸弱,死人晦气,被赶出了永德殿,恰好走的也是这条路。
向来被众人捧在手心里的皇太子,因为太后轰天,只能独身一人。
然后呢,身体羸弱的皇太子跳到了水潭里,救出了曲凉风。
一个多么俗套的故事啊。
然则,曲凉风的却得救了,但皇太子却一病不起。
那天,曲凉风穿着湿淋淋的衣服,站在床边看着游烈天大口大口的往外吐血。
年幼的曲凉风第一次明白,原来死亡距离自己如此之近。
游烈天那一场病一直病到来年开春,直到木槿花开的季节,曲凉风才再次见到他。
年幼的曲凉风挺着脊背站在游烈天面前问游烈天:为什么要救我?明知道你自己可能会死。
那时游烈天的回答,曲凉风一生都不会忘记,游烈天笑着说:因为我们早就说好了啊,未来我做皇帝,你做丞相,我们一起来守护这烈火王朝,造就一个盛世太平。
曲凉风当时就跪在了地上,举手发誓:曲凉风此生,只尊游烈天为帝,只忠烈火王朝为国,愿为造就太平盛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然则,那次之后,游烈天的身体却是彻底的毁了根基。
游烈天不能习武,所以曲凉风要学,而且要学到极好,因为那样才能保护好他。
游烈天不能长久操劳,所以曲凉风要批奏章,曲凉风要处理大大小小的琐碎事件。
游烈天不能吃海鲜,所以曲凉风要吃进贡上来的海鲜。
游烈天有许许多多的事情不能做,除了早朝,他大多数是躺在床上或者坐在椅子上。
曲凉风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必须做,除了批游烈天剩下的十分之九的奏折,还有各种各样的事情,他每天躺在床上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时辰。
曲凉风忠于烈火王朝,曲凉风心中只有天下,所以游烈天信他。
游烈天救过自己的命,游烈天是烈火王朝的皇帝,游烈天不是昏君,所以曲凉风帮他。
〖这轰轰烈烈的烈火王朝,汝一心想要的盛世太平!〗
曲凉风看着桌上的信件,哭笑不得,明明拿走了自己半年的俸禄,却硬要说是几两银子。丢下大白不说,竟然还骑走了玲珑。
真的,曲凉风第一次见到这样子异类的人。
荆长歌就像黑暗世界里的一片光,大刀阔斧地撕裂了曲凉风所生活和认知的世界,硬生生地闯了进来。
然则,最可悲的不是荆长歌的闯入,而是曲凉风的放任,甚至带着丝丝期待的惊恐,就像小时候听鬼故事,明知道很害怕,却还是忍不住去听。
就像阳光下颤栗等待的花骨朵,曲凉风想,自己一直都在期待着某个人能够打破这循规蹈矩的世界。
然则,她真的出现了。
你呢?你敢接受吗?
曲凉风抬手将信纸放到蜡烛上,瞬间灰飞烟灭。
他是曲凉风。她是荆长歌。
仅一个名字,便注定了彼此的一生。
如果只是一个寻常女子,曲凉风不介意自私一次,他想,游烈天大概也不会阻止。
要不要试试呢?如果说为了大烈将她困在这里。
那以后呢?要仇恨入骨,拔刀相向吗?
既然不可能,又何必呢。
曲凉风从不做徒劳无功的事情。
正文 第10章 名四方
荆长歌一路西行,上好的宝马玲珑溅起一地的尘土。
西关战事正吃紧,三百年前叛离大烈的伯赏世家只花了几十年就一统西北,成立起一个马背上的国家:骁勇善战,即使女子,也能弯弓射雕。
从此,史上原本唯一的泱泱大国烈火有了敌国——澜泱。
澜泱世代,以灭烈火王朝为旨。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铁骑军。传承了二百七十年的铁骑军。
荆长歌下马的时候,军营没有多少人,荆强和荆雷已经上了战场。但留守在门口的“神射手”博涵却差点腿软的跌在地上。
他刚才只看到远远的一个黑影过来,手中的重弓已经张开,来人没有表示自己人的暗号,如果刚才松了手,博涵不敢想象。
博涵是认识荆长歌的,在孤城雪没有加入荆家之前,那群每天跟在荆长歌后面跑的小厮之中,就有一个是博涵。
年过三十的博涵虽然名字文雅,但长得却剽悍,满脸的络腮胡子。所以,荆长歌嫌弃丑,那群小厮之中,一脚踢出来的第一个人。
“小姐,你怎么来了?”博涵背上弓箭跑过去,双手习惯性的做出抱小孩的动作,一双眼睛瞪的老大。
其实此刻的博涵内心正在泪流满面:娘呀,混世小魔王为什么会来……
“吆,大胡子,你现在成看门的了。”荆长歌伸手拍掉博涵作势“抱抱”的双手,撇着嘴跳下马,“张什么手,没看到我都长大了。啧,你还是一点都没变。”
博涵挺挺胸膛,那是,他可是天天锻炼,很注意保养的。
“还是一样的丑!”
原本挺起的胸膛塌了下去,博涵内牛满面:小姐,不要总讲实话好不好。若不是因为丑,现在也不会找不上媳妇啊。
博涵牵起那匹雪白的玲珑,垂头丧气的带着荆长歌往营地走,还不忘回头吼一嗓子站岗的小分队:“你们都给我看好了,不然放进奸细来老子要你们的命。”
荆长歌无视掉那张变得更丑的苦瓜脸,漆黑的眸子滴溜溜一转,抱住博涵的手臂笑道:“博涵哥哥,我爹和我哥呢?”
博涵被那嗲声嗲气的口气吓得浑身一哆嗦,抬手推开抱着自己左臂的双手,悄悄地后退一步:“小姐,我不知道。”
“小涵涵,你告诉我好不好,你说了,我就把你一直一直一直以来最最喜欢的冷凝姐姐嫁给你,你说好不好?”
博涵咽了口口水,内心狂点头,但现实中却死命的咬紧嘴巴摇头,再摇头。根据以往经验,小姐对你笑的时候,肯定是你倒霉的时候,小姐对你好的时候,肯定是有求于你的时候,而且,往往这个时候,一定是做一件绝对不能做的事情。
荆长歌眨眨眼,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在博涵眼前晃了晃:“嘿嘿,冷凝姐姐的卖身契哦,你不想要?”
博涵默默的从怀里掏出一叠卖身契,一张一张的拿到荆长歌面前,细数每张卖身契的由来,数到最后一张的时候,博涵狠狠的瞪了一眼荆长歌,就是这张卖身契,不仅没把冷凝嫁给自己,还从此分开了自己和冷凝这对青梅竹马。
荆长歌拿着纸,看着上面稚嫩的笔迹,目瞪口呆。
“啪——”拍了一巴掌在脸上,这才闭上了嘴巴。
荆长歌抬头,可怜兮兮的看着博涵,努力的让自己表现的无辜一点:“博涵哥哥,那是我年幼不懂事,这一张是真的,绝对是真的。”
博涵扭头,他拒绝相信。真的?真的!在荆长歌身上,就没有半点是真的。
荆长歌用力的咬了一下嘴唇,眼中瞬间溢满了泪水:“博涵哥哥,你是不是不相信歌儿了?”
博涵打了个冷战,瞬间离开荆长歌三步远,他可没忘记小姐身上的那堆整人的平瓶瓶罐罐。
难道以往被试毒的日子还不够苦吗?为什么还要再见到她。
蒲扇般的睫毛委屈的垂下,眼泪一滴一滴的落了下来:“博涵哥哥,我可是你亲手抱大的哦……”
不不不,其实我一点都不想把你抱大的。博涵的小心肝一紧,先往来处看看是不是福伯也跟在后面。见到没人这才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小姐,我义父和你师父呢?”
“哦,他们啊?”荆长歌抬头望天,许久之后叹息一声。
“小姐,你倒是说啊。”博涵有点急了,荆行绝对不会让小姐来边疆的,难道朝廷又有什么动静。
“哎——冷凝姐姐的卖身契你确定不要?”荆长歌无精打采。
“要,当然要!”博涵咬牙切齿的拿过那张纸,就算有半分的可能是真的,他也不想错过。
“小姐,我求求你了,你就说吧。”博涵双手合十,觉得自己就差跪地磕头了。
“唉——”
“小姐。”
“我怕我说了你会接受不了。”荆长歌仰天,满是无奈与沉痛。
“小的心理能力超好,您说,您说。”
“福伯带着师父,秋香带着冷凝,他们……他们……”荆长歌仰天长叹,泪雨朦胧。
“他们怎么了?”博涵只觉得自己的心拔凉拔凉的,难道他们都出事了?小姐是来求援的。
“他们私奔了啊——”
博涵一下子坐在地上,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还好还好,冷凝不是跟着孤公子私奔。好个脑袋啊,想什么呢,还好还好,他们都没事。
那边的荆长歌还在哭诉四人的恶行:“丢下我这个孤家寡人,没人疼没人爱,风吹日晒雨淋霜欺,最最可恶的是,他们连银子都没留给我半点,我只能用脚一路爬山涉水,吃的是别人丢弃的剩菜剩饭,喝的是河边上的凉水啊……”
博涵伸手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这也太假了吧,你没钱你会骑着最好的汗血宝马来啊,汗血宝马是不少,但这白毛的却是少之又少啊。你风吹日晒雨淋霜欺?那你这水润润白嫩嫩的样子是怎么回事。你爬山涉水?你这一身整齐干净的公子装是怎么回事。欺负我们窝在边疆没见识是不是……
这边的荆长歌哭的正伤悲,那边的战争却是早已结束,荆雷带着木森林等人已经回来了。
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偶尔传来马的嘶鸣。
荆雷骑在马上,九尺的身高早已超过父亲荆强,远远地骑着马走在最前方,一身银色铠甲威风烈烈。
荆长歌张着嘴巴,忘记了哭诉自己的悲惨,她已经有五年没有见过父亲和哥哥了,虽然清晰的记忆还在,但也只是记忆而已。
漆黑的眸子眨了眨,眼睁睁的看着马队从自己面前驶过,荆长歌低下头,愤愤然的鼓起腮帮子,原来父亲和哥哥都已经不记得自己了。
父亲?马队里怎么没有父亲啊。
想到荆强,荆长歌再次抬起头来,却被一袭闪着银光的铠甲挡住了视线。再抬头,却见荆雷咧着嘴笑着站在自己面前。
荆长歌觉得自己和荆雷长的一点都不像,荆雷长的像父亲荆强,长歌长得像母亲,但长歌没有见过母亲,所以想当然的认为母亲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
但终归是兄妹,总有些地方是一样的,比如爷爷总说眼睛一样,父亲说鼻子一样,福伯说是下巴一样。
尽管五年没见,荆长歌仍是觉得荆雷笑得格外亲切。
但她还在生气,所以鼓着腮帮子,瞪圆了眼睛不肯说话。
荆雷其实远远的就看到了荆长歌,他一眼就认出坐在木桌上晃着两只脚的是自己妹妹,几年过去了,她调皮捣蛋的样子一点都没变,只要看一眼坐在地上猛擦汗的博涵,荆雷就能想象出自家小妹欺负人时理直气壮的样子。
只是走近时才猛然发现,原来以前不到自己腰间的小孩子已经长大了,眨着一双漆黑明亮的眸子,水灵灵的可爱样子,原本圆圆的脸盘抽长了些,肉乎乎的双下巴也变得尖尖的。原来那个胖乎乎的小丫头也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小美女。
只是,为何那双骨碌骨碌直转的眼睛还是那么古怪精灵,一点淑女气息都没有。
等到荆雷将面前的这个荆长歌和记忆中的那个小野娃联系到一起的时候,马队已经路过了荆长歌,也许是他有意为之,骨子里总有些荆长歌的恶作剧心里,想看看那小丫头的反应。
果然,他看到了预料中的结果,那鼓鼓的小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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