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诗词》发刊
在网络上因为《诛仙》而闹得沸沸扬扬时,在现实中,一件有关叶予的事又再次引起了轰动。
“老板,给我来份《诗词》文刊。”
李清风是个标准的文艺青年,而且相比于文章,他更为喜欢诗词。而每周日发行的《诗词》文刊便是他最为重要的精神食粮,因为《诗词》是这一领域内全国最具权威的杂志,很多知名的诗人都会投稿给它。
也因此,李清风常常能在其上发现让他眼前一亮的作品。而这,简直比公司发奖金更让他兴奋。
“不好意思,今天进的《诗词》文刊都卖完了。”报刊亭老板回答道。
“卖完了?这《诗词》文刊也不是很畅销的东西吧?怎么这么快就卖完了?”李清风疑惑地看了眼报刊亭老板,道,“不会是老板你忘记进货了吧?”
报刊亭老板一听,顿时急了,道:“你在我这儿买了好几年《诗词》文刊了,我的信誉难道你还不知道?”
李清风闻言,想了想几年来,老板确实从没忘记过进货,便点了点头道:“嗯,也对。那今天怎么没了?难道少进了?”
老板闻言,苦笑一声,道:“哪里少进了?就按照以往的进货量来的。只不过今天《诗词》文刊上出了一首非常非常优秀的诗,很多人都说,这是今年写得最好的一首诗了。而且,这首诗的作者又是个话题人物,买的人一下子暴增了。唉,早知道多进点的,今天少赚了很多钱啊!”
李清风闻言,顿时撇撇嘴道:“今年最好的一首诗?即便是真的,跟狂生叶予的《浪淘沙·北戴河》一比,估计弱爆了。想当初,同事给我推荐时,我可是惊为天人啊!只可惜,在这之后,狂生叶予只在那篇文章中又写了几句诗,但并不是整首的。而整首的诗词,却是没有再出过了。唉!不过,算了算,现在距离《浪淘沙·北戴河》也就半个月时间,是我太贪心了。那些知名诗人几年能出一首经典诗词,就算不错了!”
报刊亭老板古怪地看了眼李清风,道:“那首诗……也是狂生叶予的。”
“哦,狂生叶予……什么?!狂生叶予的新作?卧槽!那你还在这儿跟我闲扯,浪费我时间。我得赶紧去下一个报刊亭买了!”丢下这么一句话,李清风一溜烟儿地便跑了,只留下身后在风中凌乱的报刊亭老板原来文艺青年也能跑这么快!
连着找了好几个报刊亭,李清风才如愿以偿地买到了这一期的《诗词》文刊。
一拿到手,果然只见封面上印着一行大字“狂生叶予继《浪淘沙?北戴河》之后的又一最新力作”!
作为一个对诗词极为虔诚的人,李清风是不会允许自己以现在这幅状态阅读的,尤其是在其中还有狂生叶予新作的情况下。
缓缓平复了下因为剧烈跑动而显得急促的呼吸,李清风郑重地翻到目录,找到了叶予的诗词位置在最前面。
一首叫《浪淘沙·北戴河》,另一首叫《错误》。
又欣赏了一遍《浪淘沙·北戴河》后,他才双手略有些颤抖地翻到了下一页。
“咦?是首现代诗。”李清风有些讶异,原以为狂生叶予擅长写古诗词,毕竟除了那首《浪淘沙·北戴河》外,他在报纸上那篇文章中写的几句诗也都是古诗,却是没想到他居然还擅长写现代诗!
现代诗入门门槛低,这是毋庸置疑的有些人甚至把几句话拆成几行,就敢称现代诗!
但真正能写得好的却是没有几人,好作品也难出!
心里嘀咕了一番,李清风便轻声念起这首名为《错误》的现代诗: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蛩音不响,三月的春帏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念完诗,又细细回味了一番,李清风不由赞道:“好诗!真是好诗!看来,今年的最佳诗作和最佳词作都是狂生叶予无疑了。他简直就是诗词中的天才啊!”
旋即又想起了叶予的一些事情,李清风顿时不屑道:“上语文课?狂生叶予还需要上语文课?我上你一脸!照我看,他根本就不需要上课,多浪费时间啊,用来专心搞诗词创作多好?去学校上课简直就是浪费他的才华!那个逗比教务处主任!”
……
“主编,很多报刊杂志打来电话,要求增订这一期的《诗词》文刊。”《诗词》文刊的一个编辑向主编张晨报告说。
“什么?!要求增订?难道我们这一期印少了?”张晨有些怀疑地问道。
“没,我们就是按照以往的印刷量来印的。我调查了下,这次会造成供不应求,是因为这一期里面有狂生叶予的两首经典诗词,而且他本人便是个话题人物,离他在报纸上发表那篇文章甚至还没过去半个月,所以,我们投放到市场上那些,很快便被消化掉了。”编辑有些兴奋地说道。
张晨有些目瞪口呆这……狂生叶予还有这么大的加成?
回过神来,连忙道:“快,赶紧加印!”
吩咐完手下后,张晨不由一声苦笑原以为每首诗词给了3000元,自己够厚道了,现在看来,却是自己占了大便宜。
……
这是一间装饰并不奢华,却颇为古典雅致的客厅。
此时,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沙发上看报,神态虽然放松,却不自觉地流露出几分威严,想来应是常年身处高位。旁边,一个知性优雅的中年女子正看着手中的一本杂志,整个人散发出一种知书达理的味道,一看便知是出身于书香门第。
在中年女子斜对面,一个眉目如画的少女盘腿坐在沙发上,纤细修长的大腿上摆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而在不远处的书桌上,正堆着好些纸张,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子趴在那儿写写画画,不知是在干嘛。
许是保持这姿势久了,盘腿在沙发上上网的少女慵懒地伸了下腰,露出虽还有些青涩,却已初具曲线的身材。少女抬眼看了眼中年女子,奇道:“妈,你在看什么?看得这么认真?”
若是叶予在此,必会惊讶地发现,这名少女便是自己身体前主人暗恋一年多的同桌林诗儿。
第二十六章林家有女
林母抬头,看了眼林诗儿,嘴角微微露出一丝笑意,道:“这一期的《诗词》文刊,里面有你同桌的新作。”
“叶予?”林诗儿有些惊讶。
说实在的,林诗儿对于叶予近半个月来的变化感到颇为惊奇。
自从去年高一第二学期末,六月份文理分班后,自己便和他成了同桌,而他似乎对自己一见钟情……
在这一年多的相处中,叶予表现得普普通通学习成绩普普通通,体育成绩也普普通通,平时为人还算不错,但和班里同学的关系也就一般般而已。哦,对了,杨陆除外,他们二人似乎是发小。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一直以来没有丝毫闪光点的人,在那次广播操后却是突然崛起!
一首《浪淘沙·北戴河》震惊了所有人,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高中生”虽然自己觉得这外号有些庸俗……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首词非常的优秀!常年受母亲诗词文化熏陶,也极为喜爱诗词的自己,更是从这首词中看到了叶予气吞山河的胸襟,这种笑看古今英雄人物的挥洒恣意,说实话,很是吸引人……
此后,针对外界说他学习态度不认真的批评,他更是在都市报上进行了还击,整篇文章将他的年少轻狂展露得淋漓尽致,从那篇文章开始,很多人似乎便喜欢叫他“狂生叶予”?
而今天,自己还在都市报上发现,他居然开始连载武侠小说了!报纸上虽然才第一章,但文笔之老辣,用词之精炼,连父亲都赞不绝口,连称好久没看到这么正统、有味道的武侠了。
究其原因,大概就是他所说的他不再韬光养晦了,不再低调了吧。
而现在听母亲的意思,他还在《诗词》文刊上发表了新的作品?
林父也惊讶地抬起了头又是他?
想到这儿,林父不禁微微一笑,暗道:“有意思,这小家伙还真有意思!”
只有那趴在书桌上写写画画的娇小女孩充耳未闻,只顾埋头做着自己的事。
“妈,给我看看。”林诗儿不禁道。
接过林母递来的文刊,林诗儿正准备看,却听林父道:“诗儿,你给我念一下吧。”
见林母和林诗儿不解地看着自己,林父解释道:“你们也知道,最近部门在征稿,上次看到了《浪淘沙·北戴河》后,这小子便在我初步考虑范围内了,我最近在考虑要不要给他发邀请函。其实在我看来,以他的才华,绝对是够资格了。但这小子太轻狂了,很多老一辈的人看不太惯,对他有些看法。所以,我考虑他时要慎重些。诗儿你把他的新作念一下,让我再参考参考。”
听到林父的解释,林母笑了笑,道:“我想你会大吃一惊的。”
“哦?你这样说,那我可就期待了啊!”林父也笑道。
给叶予发邀请函?这对叶予来说,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啊,要是他的作品被选用了,他的名气将实现一个大的飞跃!
想到这儿,林诗儿不自觉地便拿出了十二万分的专注,低头看向了手中的文刊,先将那首名为《错误》的现代诗看了一遍。顿时一阵恍惚在他那气吞山河的胸襟、年少轻狂的姿态下,还有这么一颗细腻柔软、多愁善感的诗人的心吗?
“诗儿,怎么了?怎么在那儿发起呆来了?”林父的声音响起,打断了林诗儿的思绪。
林诗儿脸色微微一红,道:“没……没什么。”
林父久经官场,察言观色的本事早已如火纯青,而林母出身书香门第,自幼便沉浸在文学之中,如今更是知名大学的教授,心思可谓细腻至极,此刻,二人看到林诗儿这般姿态,不禁对视了一眼。
……
很快,这一首现代诗便在林诗儿饱含感情的声音中结束了,林父点点头,道:“不错,这小子在诗词方面确实才华高得惊人。这种经典之作,几年能出一首便算不错了,这小子连着出了两首,实在是了不得啊!”
“那……爸爸,你要给他发邀请函吗?”林诗儿问道。
林父微微沉吟了会儿,道:“还是再考虑考虑吧!”
林诗儿有些急了,道:“这首《错误》非常优秀啊,这有什么好考虑的?难道爸爸你不清楚这首诗的经典之处?你不清楚的话,可以问妈妈呀!”
林父有些好笑地看了眼林诗儿,道:“我跟你妈在一起几十年,也被熏陶了几十年,而且,我的工作也是文学这方面的,怎么可能连这点都不懂?”
“那,爸爸你怎么还要考虑考虑呀?”林诗儿有些不解。
林父道:“我们部门这次征稿要的是古诗词,一来,古诗词更符合国人口味;二来,这能宣扬传统文化,要知道,国家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一直是非常重视的;三来,古诗词更能写出契合主题的气势,现代诗很多时候在气势上不行。”
顿了顿后,林父接着道:“你看,这首《错误》算是非常经典的现代诗了吧,但在气势和胸襟上却是比《浪淘沙·北戴河》差了不止一筹。虽然,这种差异和这两首诗词的主题不同有关。但现代诗总体而言,文青的气息太重了,主题多是展现诗人的多愁善感。纵观国内的现代诗中,有几首是写得有气势的?这也是现代诗的一种通病,跳不出的怪圈。在诗词方面,你和你妈都比我懂,应该知道,那些最经典的、能流芳百世的现代诗中,有多愁善感的,有富含人生哲理的,有表达心中情感的,却少有能如《浪淘沙·北戴河》这般大气魄的。而古诗词中,这种气势很足的经典作品,却是比现代诗多多了。这次征稿,部门想要的,便是这种有气势、有气魄的诗词。”
林诗儿考虑了一下,疑惑地道:“爸爸,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但这和你还要再考虑考虑有什么关系呀?《浪淘沙·北戴河》不就很有气势吗?”
林父解释道:“《浪淘沙·北戴河》确实很有气势,我前面也说了,在我看来,他的资格足够了。但问题是,老一辈的很多人对他有些看法。所以,我要在此基础上再加些筹码,去说服他们。这首《错误》,叶予展现的是他写现代诗的才华,用它去说服他们的话,筹码不太够。如果他能再写出一首经典的古诗词,即便也是这种婉约类型的,也有足够的说服力了。因为,我要向他们展示的,是他写古诗词的才华。”
再写出一首经典的古诗词?这谈何容易啊!林诗儿有些失望……
林父看了眼显得有些失望的林诗儿,笑着道:“怎么?你很在意?”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二十七章叶予的恶趣味
“啊?!没……没有啊,他是我同桌嘛!关心下不是很正常嘛!而且他为人还不错,我能帮他说几句,自然是要说几句的喽!”林诗儿连忙否认道嗯,没错,因为他是我同桌嘛!自己如果说几句话就能帮他大忙的话,自然是要帮的啊!
想到这儿,林诗儿不由松了口气。
见到林诗儿这般说道,林父和林母对视了一眼,便也不再提年轻人的事,他们也不想多管,无论经历什么,总是人生。
……
“叶予,《错误》写得不错。”
星期一早上,叶予刚到自己座位上,便听到林诗儿这般对自己说道。
叶予有些讶异,回忆了下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便知道林诗儿平时最喜欢的便是诗词文化这般说来,会这么快知道自己发表了《错误》,也不足为奇。
愣了一下神,叶予对她微微一笑,道:“谢谢。”接着便在座位上坐下了。
林诗儿有些奇怪,直觉地感觉到叶予对自己的态度有些不一样了,或者说,自从他开始崛起后,他对自己的态度就有些不一样了。
女人的直觉确实可怕。
叶予出于谨慎,一直在尽量模仿前主人对待班里同学的态度,打算慢慢改变,调整成适合自己的方式,这样不会让人感觉突兀。毕竟才华展露可以说是以前在韬光养晦,但为人处世什么的也一下子来个180度大转弯的话,就不太好了。
虽然应该不会有人真的相信穿越这种事,但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