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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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寝室- 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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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明知道会有伤害,却始终不忍相弃。
所以,有佛偈:“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但是,身为世人,怎能离于爱者?没有爱的世界,那值得人眷恋吗?
方媛自问,做不到绝情寡义。
她只是喜欢佛法,又不是真的想去当尼姑。即使那方振衣,看上去冷冰冰,似乎无爱无恨,内心深处依然有团热火在燃烧,所以才会舍己救人,以身犯险。
“是不是因为,你长得比我漂亮?”凌雁玉自怨自艾地说。
“不是!”方媛想了想,说:“要说到漂亮,苏雅就比我漂亮多了!”
这话倒不是方媛自谦。如果说,方媛是那种平实的漂亮,苏雅就是那种惊艳的漂亮。方媛是那种苦茶,越喝越有味;苏雅却是那种七彩玫瑰,越看越眩目。
“小玉,你别想那么多了。感情的事,谁能说得清楚?何况,我根本就不喜欢他。嗯,我很讨厌他!”方媛苦苦相劝。
凌雁玉咳嗽了几声,似乎要将整个心肺都咳出来般,好不容易,才停了下来,说:“其实道理谁都懂。可是我就是很难受,不甘心。”
“好了,你病得很厉害,还是先保重身体吧。这些事,以后再说。我先帮你泡杯板蓝根,喝完再陪你一起去医院看病!”方媛翻出备用的板蓝根,用热茶泡了,扶起凌雁玉,端给她慢慢喝下去。
凌雁玉喝完板蓝根后,有些倦意,没有起床,说要继续睡一会。
方媛担心凌雁玉的病情,搬了个椅子,坐在阳台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看书。
她看的是蒲松龄先生的《聊斋》,里面的鬼狐故事让她很是投入。
阳光晒在身上,暖烘烘的。她闭上眼睛,微微打了个盹,做了个奇怪的梦。
她心里一动,坐到大厅的电脑前,将梦里的故事记叙下来。

43、

黄昏,残阳如血,古道凄清,行人渐少。
落拓书生秦天一袭灰衣,牵着一匹瘦马,手里拿着一只玉箫,一脸沧桑地慢慢独行。
他的眼神落寞、迷蒙,嘴唇边总有一丝嘲讽的笑意。曾有佛学大师说过,人生如梦,可他即使想做梦也不能啊!
几次应试进京,换来的只是无限的感伤。天下大乱,本想为社稷百姓出力,谁知满腹诗书竟然屡试不中,登徒浪子却高中红榜,朝中之腐朽可想而知了。
可是梦呢?真的没有吗?近来常梦见有人在轻声呼喊自己,声音充满柔情,仿佛是穿透了亘古的时空,异样的熟悉亲切。他在梦中竭力想看清楚,然而却是模糊一片,只记得有一个淡红色的影子和一轮血红血红的明月。醒来后更是怅惘不已。
身后突然传来骤狂的马蹄声,秦天向后转身看了看。一面巨大的旗帜随风飘舞,旗上大书“威武”两个金字。马上骑士都是一身短打,黑衣黑帽,背后一律背着一把明晃晃的大刀。怒马过处黄土飞扬,使人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威武镖局的镖师看都没有看秦天,意气风发地自驰而去。秦天苦笑,身在乱世,武人耀扬,纵有治国之能,亦只是空负壮志。
他纵身上马,拿起玉箫,幽幽地吹了起来。箫声高古、凄冷,隐有悲世之意。
这时,秦天看到了古剑——一个衣着朴素、浓眉大眼的青衣少年。古剑背看一把古朴的长剑,疾步如流星,从后追上秦天,对着他憨厚地笑了笑。
秦天停止吹萧,朗声问道:“兄台有何指教?”
古剑微笑道:“无他,闻兄箫声绝好,有心相交。”
秦天笑道:“雕虫小技,不入大雅之堂,难得兄台如此看重。不如结伴而行,吾慢慢吹与兄台听。”
古剑亦喜,道:“如此甚好。”
古剑遂与秦天共乘一马,相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夕阳西下,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两人一路行来,竟寻不到一处歇息之地、行至一深山中,远远望见有火光闪烁,循光前行,发现时一处破庙。生火者乃威武镖局的镖师,正在火中烤肉,香气四溢。
两人下马,秦天进庙先拜了庙中神像,取出干粮,分与古剑。古剑坚持不受,隐入林中。
秦天等了两柱香的时间,才见古剑出来,见他精神奕奕,问之,古剑答已食之矣。秦天虽心疑,不好多说,草席铺地与古剑同枕而眠。
月色清冷,枯黄的树叶随风而落,叹息着无奈。光秃秃的树枝愤怒地刺向阴阴的苍穹,仿佛满怀伤痛的样子。
黑夜里突然传来女子哭泣的声音,在风中格外清晰。而后竟有抚琴声,琴声悲切,如泣如诉。
秦天在夜里醒来,转身却不见古剑。起来一看,众镖师亦已醒来,执刀布阵,如临大敌。
为首一黑瘦精干老者,唤出矮小汉子,低声耳语几句。那汉子听后匆匆而去。秦天上前问道:“各位大哥,发生何事?”
老者答道:“如此郊野,竟会有女子之声,疑强人来犯。”
秦天问道:“可见与我同来少年?”皆答未见。
众人沉默,黑夜寂静无声。只听到风声沙沙,寒意侵骨。
突然传来一震耳的惨叫,那矮小汉子从林中狂奔出来,已无头,血犹在喷,双手俱残。
众人色变。镖师们多胆大,常见生死,此时亦骇然。无头的人并不可怕,但谁都未见过无头的人还能狂奔。林中仿佛充满了诡异之气。
老者大叫:“谁都别离开,围城一个小圈子!”
众人倒也听话,缓缓退后,围成一个圈子,相互扶持。
无头之人依然奔向众人,手里竟拿着大刀,挥舞过来。
老者大喝一声,手中大刀如游龙般飞出,正中无头之人,将之钉在树木之上。无头之人手足依然自舞,状甚恐怖。
琴声又传来,是春意无限,融融暖人。众人忽觉睡意,斗志皆消。秦天暗自心惊,拿出玉箫,呜呜地吹起来,萧意清高,清脆凄寒。
可此时众人已醉,有人弃刀冲向林深处。亦是一声惨叫,恍若鬼叫。更听得撕肉牙咬之声,似有野兽争吵吞食。有人突然挥刀砍向他人,状已疯狂,竟生吃同伴之肉。
秦天勉强守住心中清明,吹着萧独自后退。耳边不时传来众人临死前的惨叫,心惊肉跳。
不知走了多久,琴声不再可闻。秦天停下箫声,衣衫尽湿。全身软弱无力,坐在大石上略作休息。
秦天抬起头时,赫然看见古剑。秦天大惊,将刚才之事细诉与听,古剑微笑,竟不以为意。待得秦天诉完,用手指了指天空。秦天抬头一看,明月竟然是血红色,妖艳凄迷。
秦天想起近来所做的同一个梦,恍恍惚惚,心中迷惘。古剑扶起秦天,同行回破庙。只见累累白骨,血水横流,竟无一活人。连所乘之马亦不能幸免,只剩马骨,惨惨发白。
古剑略作收拾,对秦天说道:“妖魅未远,必将寻来,不如在此以逸待劳。”
秦天长叹一声,说道:“剑兄可有良策以应之?”
古剑微笑不语。
秦天又道:“既能应之,何不救众人?”
古剑回答:“生死不过等闲事尔。众人亦沾他人血腥,救之何用?兄不必多言,况我亦只能勉力一试,成败难料。”
秦天心情郁闷,反复难眠。而古剑已沉睡矣。独出破庙,天色阴沉。风中似有狼嚎虎啸。明月依然血红,秦天看着看着竟然痴了。世事如梦,梦醒何处?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情归何处?今夕何夕?
突然看见一红衣女子袅袅然从林深处行来,对秦天视若未见。双手合十,对着明月,跪下虔诚的朝拜。她的衣裳缓缓褪下,露出淡红色的肌肤,不多久竟已全身赤裸,明艳逼人。秦天本不想看,只是事情太过诡异,似乎与自己梦中暗合,遂细细观察之。
明月渐渐由红变白,奇的是那女子肌肤也渐渐地随着明月发生奇异的变化。一道白光从头环绕而下,将肌肤的颜色由红转白。不多时,竟已成白藕般清丽。
女子面露喜色,对着明月不停地磕头。
之后,面对秦天,轻声道:“你终于来了。”
秦天不解,暗想女子必为妖怪,有心不答却好奇,竟说:“姑娘难道认识我?”
女子幽幽地叹了一声,说道:“也怪不得你,五百年的轮回应将所有的事都洗去了。”
五百年的轮回?难道五百年前我就认识她了?秦天想起旧梦,梦中是她在叫我?
女子轻轻地说:“我是修行千年的红狐。修行之妖,每五百年受一次天劫。五百年前我受雷击,你舍命救之。余心感激,化为美女相伴,曾相厮守。无奈人妖有别,我俩约定带五百年后再会。今我已舍弃天狐之道,拜月功成,褪尽妖气,亦不入仙道,化身成人再续前缘。”
秦天踌躇难决,问道:“这许多私人可是你所为?”
女子又叹了一口气,不再回答,只是幽幽地看着秦天。
忽然阴风阵阵,黑雾四起。电闪但无雷鸣。女子色变,突入黑雾中。秦天急进庙,想去唤古剑,却见古剑已然身起。古剑目若寒星,全身衣裳劲飘,冷冷杀气逼人。
两人同出庙门。听到雾中金戈之声乱响,女子清喝与一沙哑尖叫之声相杂。山摇地动,似有千军万马相战。
黑雾越来越浓了。女子忽从雾中飞回,唇边有血,脸色惨白。雾中传来那沙哑之声:“红狐,你若保持天狐之道,我自奈何不了你。没想到你竟会想做人,自毁千年修行,如今又能将我怎样?不如献出内丹,我饶尔等一死。”
古剑瞳孔大张,大喝:“出剑!”身上所负之剑弹出。古剑亦化成一道白光,附在剑上。
“大胆,尔是何人,竟敢与我鬼王作对!三界五行,俱要听命于我。”
“不在三界中,跳出五行外,我乃上古宝剑,斩妖除鬼!”古剑大喝。
“原来只是一把破剑成精,哼,不知天高地厚!”鬼王道。
宝剑突然剑气冲天,发出炽亮的光芒,满天雾气俱被冲散。秦天这时才看清,鬼王头小如山,身却与正常人无异,张着大口,呼呼喷着黑雾,手有一巨大的圆圆铁管。
宝剑幻化成万千剑气,如巨针刺向鬼王。鬼王全身被刺满,仍在狂笑:“我是鬼王,不生不死,你能杀死我吗?”鬼王的尖叫使天地变色。
红狐口中吐出一颗红珠,如流星般掠进鬼王嘴中。鬼王大惊,拼命想呕出来。宝剑乘机刺入鬼王口中,穿透而出。
红狐内丹乃至阳之物,鬼王乃至阴之体,阴阳相通,则相互融化,剑气又到处穿插,使鬼王灵气俱散,如火山爆发一般一声巨响,灰飞烟灭。
一切渐渐归于平静。古剑竟自顾而去。红狐幽幽地看着秦天,一语不发。“我该怎么办呢?”秦天看着红狐那张绝美的面容,低声问自己。

44、

也就两小时,方媛就一气呵成,将这个《狐恋》故事写完。
她虽然喜欢看书,但很少尝试去写。所以,这个故事,文笔技巧并不出色,处处显得稚嫩,可也有些清新的感觉。
这时,苏雅早已洗漱完了,出去吃完早饭,再回来洗完头,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坐到了方媛的身边。
看到方媛写的小说,她很是不以为然,说:“方大小姐,你现在好歹也有二十岁了,怎么还写这种小说?”
方媛愕然:“这种小说不好看吗?”
苏雅笑了:“方媛,你落伍了。这种酸不拉几的小说,现在谁看?现在都要来点儿狠的,如果是男主,穿越到异界大陆,一统天下,纳十几个美女进后宫。如果是女主,穿越到一大群王子、贝勒中间,全都英俊潇洒,个个为女主献身跳楼。最不济,也是总裁什么的。要不,就来段生死恋,将主角往死里整,整的读者直掉泪。实在不行,就写点儿师徒恋、父女恋,甚至是恋尸癖什么的。”
方媛气得直翻白眼。
苏雅意犹未尽,说:“干脆,我给你一个题材,写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女主被变态杀人狂的男主挟持和圈养,最后,女主爱上变态杀人狂,帮助变态杀人狂逃脱,一起犯罪,见谁灭谁……”
“够了!”方媛实在忍不住了,呻吟了一声,“苏雅,写小说的,是不是都和你一样,这么变态?”
苏雅受了天大的委屈般:“你说什么啊!我是叫你写作!别人求我,我还不乐意呢!现在写作,第一要素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怎么疯狂怎么写,怎么招惹眼球就怎么写!只是卖文,又不是卖肉。你没看到,那些大大小小的明星,一个个争着脱衣服卖肉?”
方媛气愤地说:“你怎么净找不争气的比?”
苏雅故意瞪大了眼睛说:“什么不争气!她们可是明星啊,全民偶像,在荧屏里一个个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多少人的梦中情人、白雪公主。穿的是高贵皮草,吃的是上等佳肴,住的是高楼大厦,开的是宝马奥迪。多少人羡慕那样的生活,随便一个选秀活动,都能招来数十万人参加。”
方媛苦笑着说:“好了,苏雅,每次争辩斗争不过你。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人人都在演戏,所有的人都在伪装。这有什么奇怪?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样的资本,可以随心所欲,对不喜欢的人不假以颜色。毕竟,人是群体性生物,需要在社会上挣扎、生存。”
“说到社会,我还真看过一本极好地悬疑小说,一个很有才气的女写手写的,书名很恐怖,叫《第二类死亡》,其实写得很伤感。有空儿的话,推荐你看看。”
“能让苏雅欣赏的书,肯定值得一看。”
方媛知道苏雅心高气傲,她既然如此说了,那本书肯定有其过人之处。可惜,曲高和者寡,素雅喜欢的,不一定被大众接受。
这也是纯文学日益落魄、类型文学却生机勃勃的原因所在。再深邃的作品,没有读者欣赏,也只能是作者自娱自乐。所谓的四大名著,本质就是流传于百姓中间的民间故事。
苏雅意味深长地朝卧室望了一眼,问:“她真的病了?”
方媛说:“是啊。其实,她只是个小女生。”
苏雅难得的没有反驳方媛,说:“是啊,她怪可怜的。”
提起凌雁玉,两个人的脸色都凝重起来。
失恋,以后回想起来,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是每个人成长都要面对的事。可是,在当时,无异于天崩地裂。
也许,正是因为失恋的痛苦,她的身体才会变得脆弱起来,以至于现在真的生病了。
“对了,她怎么还没醒?”方媛也是学医的,对感冒这种小病还是很有信心的。刚才,她已经给凌雁玉喝了杯板蓝根,按理说,起码会稍微抑制下病情。
她走进卧室,踮起脚来看凌雁玉。
凌雁玉的脸色很差,几乎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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