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情必须告诉你,不过你千万不要紧张。”
“是在我的脑子里找到了点什么东西吗?肿瘤?”冯斯的反应很快,“真像韩剧剧情,除了我还没找到女朋友……别担心,我不会紧张的,您照实说就行。”
医生点点头:“没错,是发现了肿瘤,不过是良性的星形细胞瘤,属于一种常见而恶性程度很低的脑瘤,而且体积还非常小,也没有压迫到神经,短期内很难对你的健康造成影响。但你还是应该尽快复查,好确定治疗方案。”
“会需要开刀吗?”冯斯问。
“进一步检查之前,我还不能下定论,也有保守治疗就可以治愈的可能性,”医生说,“但就目前肿瘤的生长程度来看,即便需要开刀,风险也不大,你不用太担忧。”
“我明白了,谢谢您。”冯斯说。
另一件事就是父亲用冯斯的名字办的那张卡,当初在他考上大学时就给了他,但他一分钱都没用过。父亲多年来四处做法事看风水,认识了不少兜里有点钱的朋友,这些人往往会在春节时登门拜访,给冯斯派发不少压岁钱,或是在冯斯生日时给他塞红包,算是变相地讨好“忘虚子”大师。冯斯平时花钱很不在意,但还是剩下不少,于是上大学时就用它们交了学杂费和住宿费,其后的生活费基本是自己赚来的。尽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压岁钱的来源也和父亲密切相关,但在他心里,还是比直接用父亲替人画符驱鬼骗来的钱要好一些。
在冯琦州遇害之前的最后那个夜晚,他告诉冯斯,又往那张卡里存了一笔钱。由于这年头的丧葬火化收费高昂,冯斯不得不动用这张卡。但是把卡插进ATM后,刚刚点击了“查询余额”的按钮,他就吓了一跳。
——现在卡里的存款数额达到了七位数,并且已经接近八位数,足够在北京城买两套房子了。这哪里是区区的“一笔钱”,恐怕是父亲把他毕生坑蒙拐骗存下来的钱全部转进了这张卡!
自己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千万富翁,这让前一天还在靠卖游戏开局号赚小钱的冯斯实在难以适应。他想了想,先提出了一笔现金用作火化费,决定其他的钱暂时不动用,弄清楚了再说。对这个满脸温和笑容、内心比驴还倔强的年轻人来说,尊严比钱更加重要。或者说,这甚至未必都涉及所谓的尊严或者荣耀之类冠冕堂皇的词汇,这只是一口气,一头犟驴子无论如何也要死咬着不松口的一口气。
而他也想到了,在那天夜里去找他之前,父亲一定就已经料到了未来的结局。所以早早地做了准备,把所有钱都留给他,又给他买好了飞机票,原意是把他送走,自己一个人去应对那六个杀手。他从中体会到了一丝久违的温情,同时又是一阵糊涂,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重要。而这些答案,都需要回到老家去寻觅了。
从火车站出来,冯琦州的助手张圣垠已经在等着他了。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张圣垠这些年跟着冯琦州也赚了些钱,如今一身笔挺的西装人模狗样的,不知道的多半会把他当成大公司的高级白领。但冯斯始终记得此人当年在街边挥汗如雨地卖羊肉串,还用着本名张土根时的样子。不过这个人平素很守规矩,说话做事也有分寸,倒是不招冯斯讨厌。有时候他需要和父亲说事却又实在不想面对面时,也会让张圣垠帮忙传话。
“先去哪里?”张圣垠问。
“麻烦先送我回家吧,”冯斯对张圣垠一向比对父亲更有礼貌,“一路上太累了,想休息休息。”
“哪个家?老房子?”
“嗯。”
张圣垠点点头,发动了汽车。这座小城和中国大多数的小城市相类,火车站周围看起来繁华漂亮,但开不了多久就能看到农田和河流。冯琦州就在能看到农田的郊区有一独栋别墅。这栋别墅是在冯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建成的,但冯斯高中选择了一所寄宿学校,放寒暑假也经常回城区里的老房子住,所以几乎没在别墅里住过。
“你前几天打电话给我,要我帮你卖掉别墅,我已经找好了中介,”张圣垠说,“需不需要先回去清理一下物品?”
“不必了,和我有关的、和我妈有关的,都在老房子里,”冯斯说,“别墅里的你看着办,该扔的扔,值点钱的你都留下好了,他手里应该有不少珠啊串啊镯子啊什么的。家电和家具可以随房子一块儿卖,或者送。”
“那好,我把能变卖的都变卖了,回头钱全部汇给你。”张圣垠说,“这些年跟着师父……”
他从方向盘上举起右手,摆了摆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冯斯听得懂他的意思:这些年跟着师父,我已经赚了很多了,他去世了,我不能再占半点便宜。
这是张圣垠另外一点讨冯斯喜欢的地方:从来不矜夸卖好。
“那随你吧。”冯斯也不多说。
老房子位于城南,那是一个专门为国企职工修建的福利房小区,建筑质量很一般,冬冷夏热,原本是冯斯母亲的单位分给她的,后来房改掏了一笔小钱买下了。在冯琦州发达起来之前,这套两居室外带一个地下储藏室的房子就是家里的全部财产了。
冯斯跳下车,背着行李爬上七楼,掏出钥匙打开了门。大半年没有回来过,一开门就是一股呛人的尘土味儿。他咳嗽了几声,进屋放下行李,先去卫生间拿出一块抹布,细细地把客厅里挂着的母亲的遗像擦干净了。相框里的母亲沉默地微笑着,黑白凝固的青春容颜永远也不会改变了。
“妈,我回来了。”冯斯轻声说。
二
最近十年里,“忘虚子”冯琦州大师的名气越来越响,以至于大学修体育馆都要请他看风水。但在冯斯小时候,他只是一个不成器的街头小骗子,靠着街边摆摊测字问卜赚一点糊口钱,或者说,还不够糊口的钱。那时候是冯斯的母亲池莲在默默地支撑着这个家。她在县城医院里当护士,每周要上两个夜班,非常辛苦。而冯琦州几乎不会做什么家务活,她还得在上班之余打理全部的家务。
“我的爸爸是一个没用的爸爸。”这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冯斯完成家庭作业“用一句话描绘你的爸爸”时所写的话。因为这一句话,他被老师罚站了一个下午,但在心里,他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
当然了,冯琦州也并非全是坏处,至少他温顺听话,在家里从来不会惹老婆生气,挣到的那一丁点儿钱也绝不私藏,一股脑儿全数上交。不过,这样的形象更加让冯斯觉得,父亲是个窝囊的男人。
在冯斯8岁时,也就是他上小学三年级那一年,这个窝囊的男人干了一件极其窝囊的事情。当时他终于积攒了点儿薄名,可以为稍微上点档次的人物服务了,有一次被人介绍去给邻县一个新开张的茶楼看风水。看风水的过程还算顺利,但当冯琦州揣着红包准备走人的时候,茶馆老板的一位朋友叫住了他。
“大师,我妈最近老是精神恍惚、茶饭不思,晚上睡觉还总是无缘无故地惊醒,非要说床底下藏着什么东西……我怀疑她是中邪了,能不能请您看一看?”这个戴着金边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男人说。
能多赚一份红包,冯琦州自然是满口答应,就随他去见了他的母亲,还装模作样地做了一场驱邪的法事,烧了一张符纸制成的符水给老太太喝了。当天晚上,冯琦州回到县里,拿着白天赚来的钱豪迈地带着妻儿下馆子。正在逸兴横飞的时候,手机响了,是介绍他这单风水生意的朋友打来的。他接通手机后,一下子脸色就变了。
“你说什么?老太婆死了?”他失态地喊了出来,“那不是糟糕了吗?”
“还有更糟的,”朋友在电话里唉声叹气,“她儿子是混黑道的,而且是个大哥。”
当然了,老太太的死必然有着多种复杂的原因,区区一碗符水不至于死人,至少在喝这碗符水之前,她的身体脏器一定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病变了,但黑道大哥显然只会把符水作为致命的诱因。
于是冯琦州逃走了。他找不到应对黑道大哥的办法,只好一走了之,但这只是一种鸵鸟把头埋进沙子式的自欺欺人。他逃走了,他的妻子和儿子还没有逃走,还在家乡的老房子里等待着即将落到头上的悲惨命运。
黑道大哥发动手下的小弟们找了一个星期,没能找到冯琦州的踪迹,于是他来到冯斯的家乡小城,推开了冯家的房门。他带着一脸温和斯文的笑容告诉池莲,冯琦州害死了他娘,人又失踪了,他只好从冯琦州的家人身上讨回这笔债。如果池莲也不能还他一个公道的话,他只能拿冯斯开刀了。被吓得魂不附体的池莲别无选择,咬着牙答应了那笔对当时的普通百姓来说算得上是巨款的赔偿。当然,家里肯定拿不出这笔现金,唯一的选择就是卖房卖家当,可就算这样还不够,好在仁慈的黑道大哥允许池莲分期付款。
“不过分期还得加算利息,只能请你多辛苦一点了。”他彬彬有礼地说。
这以后的一段日子里,母子俩过得凄凄惶惶。池莲在医院给实习医生准备的临时宿舍里找到一个不到十平方米的空房间,带着冯斯住了进去。然后每天完成本职工作后还得想办法打工挣钱,而冯斯偏偏在这当口又生了一场病,高烧不退,令池莲不得不挤出本已经很稀少的睡眠时间去照料他。那段时间池莲劳累得天天脸色发黄,黑眼圈从未退过,整个人瘦了一圈,但却坚决制止了冯斯想要去摆摊赚点钱的想法。
“你给我老老实实读书!”她呵斥道,“钱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不久之后,一个下着暴雨的黄昏,在城北雇主家做完钟点工的池莲骑着自行车直奔城南,准备值夜班。也不知道是因为她太疲惫了,还是那一夜的雨实在太大道路太滑,当路过流经城区的那条河时,她被卷进了河里。
几天后,她肿胀腐烂的尸体才被人发现,而冯琦州也恰恰在这时候赶了回来,正好可以料理后事。黑道大哥发现自己逼出了人命,也怕事情闹大,于是不再追究余款,也不再找冯琦州的任何麻烦。但冯斯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母亲。
尸体火化的那一天,冯斯把母亲的遗像紧紧地抱在胸口,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当母亲的躯体终于随着烈焰化为一缕青烟时,他霍然转过头,死死盯住冯琦州,目光中的仇恨似乎能把冯琦州也火化掉。
“你记住,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冯斯一字一顿地说。
冯琦州深深地低着头,不敢朝儿子看上一眼。
几年后的冯琦州发财了,重新买回了那套当年被卖出去换钱还债的老房子,想要讨好一下冯斯。但冯斯见到老房子,对冯琦州的怨憎更深。他借机搬回了老房子里住,尽量减少和冯琦州见面的机会。等到报考大学的时候,他果断地选择了离家千里之外的北京,以为以后可以彻底摆脱掉这个父亲了,却没有想到事情会有惊人的变化。
冯斯回想着那些不愉快的往事,打开所有窗户散气,然后在布满灰尘的家里一面打扫卫生,一面寻找着地下室的钥匙。但地下室原本就是用来堆放平时很少用得上的杂物的,一年不打开都很寻常,找了许久也没找到钥匙,倒是感觉又饿又困。他索性不找了,把自己的卧室草草地收拾一下,烧水泡了一碗坐火车时剩下的方便面吃掉,决定先睡一觉,第二天再慢慢找。
火车上蜷了一天,没怎么好好睡觉,这一觉睡得格外沉,几乎没有做梦。但到了半夜,一声巨响把他从梦里惊醒。打雷了,窗外瞬间暴雨如注。
冯斯从床上爬起来,伸手按向台灯,台灯却没有亮。看来这栋陈旧的老楼电路又跳闸了。他也早就习惯了,反正家里的一切都熟悉,索性手电筒也不打,摸索着去关各个房间的窗户。当他走进当年父母居住的那间卧室时,正好一道电光闪过,把整个房间照得雪亮。冯斯忽然间停住了脚步,一把从书桌上抓起一个仿古花瓶。
房间里有人!在一闪即逝的电光下,冯斯分明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一下子缩进了大衣柜里。那不像是成年人的体型,倒像是一个小孩。
“什么人?出来!”冯斯厉声喝道,身子一步一步地靠近了大衣柜。正当他准备伸手打开衣柜的时候,柜门自己从里面打开了,把他手里的花瓶撞到地上,“哗啦”一声摔得粉碎。与此同时,一个黑影猛地蹿出来,一下子撞到了冯斯身上。那个黑影虽小,这一撞却迅若闪电,而且力量十足,冯斯猝不及防,竟然被一下子撞倒在地上。
而此时,第二道电光也亮了起来,照亮了这个刚刚撞倒冯斯的小小黑影。冯斯一下子惊愕得忘了站起来——那是一只猴子!一只身上的毛像斑秃一样掉了许多、脸上有一个红色大肉瘤的丑陋之极的猴子。
猴子发出一声狰狞的嘶叫,再度向着冯斯猛扑过来,但冯斯这次早有防备,虽然还坐在地上,但手里已经顺手抓起了一块刚才撞碎的花瓶碎片。黑暗之中,他隐隐辨别着猴子的身体轮廓,自己并不发力,只是稳稳地举着碎片,等着猴子自己撞上来。
又是一下猛烈的撞击,冯斯简直怀疑自己的手腕要脱臼了,但猴子也同时惨叫了一声,几滴热乎乎的液体溅到了他手上。那团黑黢黢的影子一下子冲向窗户,随即消失在了窗外如注的雨帘中。
冯斯这才慢慢地站起来,并惊讶地发现,在遇到了这样怪异的突发事件后,自己的心脏竟然跳得不算太快。大概是经历了那个杀戮的夜晚之后,我对于这些紧急的危险状况已经有了适应力?他想着,苦笑了一声。
他从冰箱上面找到了蜡烛,点亮后细细查看。花瓶碎片上沾着血,自己手上也有一些血迹,而手上并无伤口,说明猴子确实被自己刺伤了。而父母的房间被翻得乱七八糟,书桌的抽屉倒扣在地上,衣柜里的衣服也被扔得遍地都是,无疑是那只猴子的杰作。
他一时间睡意全无,一边收拾着满地狼藉的屋子,一边猜测着猴子的来历。虽然之前也听说过有人训练猴子偷窃的传说,但自己第一次遇上,还是难免非常吃惊。他冷静地判断着:这是一个陈旧的小区里的陈旧福利房,住在这里的不会有有钱人,假如是临时起意的盗贼,不应该偷自己家;如果是听说过冯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