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脆弱的肥皂泡一样,顷刻间消失无踪。
天选者的附脑,终于觉醒了。
在这一片蠹痕中,冯斯感到自己的头脑从来没有那么清晰澄明过,过往的思维死角似乎都被一把无形的巨锤狠狠砸成了碎片,与巨鼠有关的所有谜团开始连接在一起,形成一张密密的网,真相就在网的中央。
兀鹰组织的信仰……尼古拉?勒梅与《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辟谷失败活活饿死的喇嘛……疯狂的欧洲人……刘鑫在雪山里的遭遇……自己和曾炜在冰天雪地中的挣扎……吞没雪山席卷天地的大洪水……
冯斯笑了起来。他拖着脚链,一步步地走到重症室门口。由于先前池慧在墙上轰出了两个大洞,他不必再做出趴在地上的狼狈姿势,也可以通过其中一个墙洞看到金刚。金刚浑身的毛几乎都要竖起来了,在铁笼子里瑟瑟发抖,幽深的绿瞳里充满了恐惧。
对力量的恐惧,对比他更强大的敌人的恐惧。
“谢谢你,金刚。”冯斯冲着金刚挥手致意,“谢谢你帮我激发出了我的蠹痕。而我也终于弄明白了,巨鼠也好,妈妈也好,到底想要干什么。”
他平伸出自己的右手,闭上眼睛。附脑又开始剧痛,但这一次,是出自冯斯主动的操控。他没有任何怀疑,没有任何迷惘,用不可阻挡的信心在脑海里描画着一个具体的形象。蠹痕在闪光,周遭的一切仿佛也随着这闪光而发生振动。空气中隐隐有电光在流转,隐约的轰鸣声有如遥远的天雷。
这就是答案,尽管还只是第一步的答案,但我已经找到了解开这道题的第一步。无比重要的第一步,开启未来的第一步,改变这颗星球命运的第一步。
“附脑负责力量,大脑负责想象,”冯斯轻声地自言自语,“谁也离不开谁。我过去的猜测是错误的。”
当疼痛达到极致时,冯斯猛然间爆发出一声怒吼,就像一个初上战场的勇士终于射出了他的第一箭。然后他缓缓睁开眼睛,望向自己的手心,刚才还空空如也的手掌之上,此刻却多了一样东西。
一把带着迷人的金属色泽的钥匙。它原本并不存在于这世间,却随着冯斯在大脑中的想象与描画,最终化为实体,化为不可磨灭的物质。
它是冯斯凭空创造出来的。
这就是天选者蠹痕的秘密。
冯斯合拢五指,紧握着这把冰凉的钥匙,心潮起伏。过了许久,他才蹲下身子,把钥匙插进了脚镣上的锁孔,用力转动。
喀当一声,锁打开了。
四、
一月一日的北京,阳光很好,而且没有风。
在精神病院满是荒草的院子中央,池慧躺在一张躺椅上,享受着温暖的日光,似乎是把这间荒芜的疯人院当成了弗罗里达的海滩。当冯斯的脚步声从楼道里传出,并且越来越近的时候,他恍若不闻。直到冯斯已经走到了他身边,他才缓缓地扭过头来。
“看来,妈妈总是正确的,”池慧的语调里充满了遗憾,“我是多么盼望着能亲手给你收尸啊,可惜的是,妈妈还真说准了,你逃出来了。”
他的眼神倒是略有一丝好奇:“说说吧,你的蠹痕到底是什么?能够挣脱那么粗重的脚镣,看来力量不会太小。你是直接挣断的,还是切割或者融化?不过也可能不是那样的力量,而是……比如说变形?你是不是变成一只耗子钻出来的?”
冯斯静静地听着池慧的聒噪,直到对方说完了,他才伸出手,把那把钥匙递给池慧。池慧接过来,一脸狐疑:“钥匙?什么玩意儿?”
“这是打开脚镣的钥匙。”冯斯说。
池慧更加莫名其妙,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开什么玩笑?钥匙明明还在我这儿……啊?不可能!这不可能!”
池慧一下子从躺椅上跳了起来,眼睛里充满了妒火。他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几步,狠狠一脚踢飞了一块石头,又快步走回到冯斯身边:“你骗我!这不可能!一定是那个姓魏的在房间里偷偷藏了备用钥匙,然后被你发现了……”
说到这里,他却忽然住口不说了。因为他发现冯斯已经闭上了眼睛,右手向前平伸,一道带着彩虹般颜色的蠹痕散发出来。池慧下意识地向后连退数步,直到退出冯斯的蠹痕。他握紧了拳头,看着蠹痕里闪烁出雷电般的光芒,耳朵里听到阵阵又像雷声又像海潮的奇响。
大约一分钟后,冯斯摊开的手掌心上忽然爆发出一道极其耀眼的白光,刺得池慧几乎睁不开眼睛,只能伸手挡住面部。白光消失后,他放下手掌,视线投向冯斯的手心,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
冯斯的手心里,摊着一枚银色的金属圆牌,看大小像是一枚一块钱面值的硬币。但池慧锐利的眼神却能一眼看清硬币上的图案。
这枚硬币上,既没有面值也没有花朵图案,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幅图:一个青年人斜靠在一张躺椅上。
躺椅上的那个人,就是池慧自己。
“也就是说,你现在可以凭空地创造出物质?任何东西都行?”池慧咬着牙问。
冯斯摇摇头:“当然不行,我刚才在地下室已经试验过了,越复杂的东西越消耗精神,我现在大概也就能做出钥匙、硬币这样大小的东西。不过,我会学习,会让我的蠹痕越来越强大的。”
“那可真是要恭喜你了。你总算开始像一个真正的天选者了。”池慧脸上的肌肉因为愤怒和不甘而扭曲。
“你如果想要揍我一顿出气,请便,”冯斯镇静地说,“虽然我这个蠹痕相当的神奇,但在我能锻炼到可以变出手枪之前,在你面前仍然是个沙包。”
“没有意义了,”池慧摆摆手,“妈妈不许我杀你,我就算揍你一顿又能怎么样?她还真是聪明……”
“黎微和魏崇义哪儿去了?”冯斯问。
“黎微已经走了,她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池慧说,“但我答应过她要摧毁守卫人世界,她迟早还会主动找我。至于魏崇义,倒是够狡猾,看起来像根火柴棍一样,居然能在我手底下逃走。”
“我会想办法找他的,我还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他。”冯斯说,“那么,那两位鼠兄呢?”
“我交给了有能力去研究它们的人。”池慧回答。
“你所说的这个人,应该就是之前串通魏崇义从救助站绑架流浪汉的那个守卫人,估计也是撺掇刘鑫给黎微移植附脑的人吧?”冯斯问。
池慧没有说话,但冯斯从他的神情里已经得到了答案。他追问说:“那个人是谁?是那个叫王璐的女人么?”
池慧神情犹疑,还是没有说话,冯斯正想再问,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是王璐,是我。”
冯斯没有转身,过了好一会儿才长叹一声:“我一直觉得,在我所认识的守卫人里,你是最像正常人的一个。”
“守卫人的世界,永远不可以常理度之。”身后的梁野淡淡地说。
这家农家乐的烧烤其实滋味一般,肉腌得偏咸,似乎也不大新鲜,但冯斯仍然是一串接一串地往嘴里塞,面前的桌子上已经堆满了竹签。
“还要吗?”梁野问。
“再来五串鸡翅!”冯斯倒是毫不客气。
终于,他吃饱喝足,满意地擦了擦嘴,然后站起身来,开始扭腰做起了滑稽的运动。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后,他倒是看起来人模狗样,不复之前衣衫褴褛浑身脏臭的德行。
“刚吃饱了,小心阑尾炎。”梁野说。
“没听说过天选者会死于阑尾炎的,”冯斯拉伸着筋骨,“在那个重症室里除了满床打滚之外基本没什么运动,憋坏了。”
“但是你还是找到了方向,”梁野说,“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天选者能达到这一步。”
“你早就知道我的蠹痕是这个效果,是吗?”冯斯问。
梁野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一定能把它找出来。这样的效果其实也出乎我的意料,它实在是比我想象的还要不可思议,比我想象的还要——变态。你是怎么想到的?”
“我只是想通了两件事。”冯斯说。
“哪两件?”
“第一件,刘鑫到底是怎么在雪山里存活下来的。”冯斯结束了伸展筋骨,又开始摇晃脖子,“所有人都在猜测,他是得到了巨鼠的帮助,学会了辟谷之术,这才侥幸不死的。但为了隐藏区区辟谷之术,他至于宁可身背吃人肉的恶名吗?作为一个亿万富豪,辟谷术能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全球巡展卖门票么?抵得过他老老实实经营公司?”
“的确解释不通。”梁野说。
“所以我才有另外一个方向的推测:如果刘鑫并没有辟谷,而是就是靠吃了足够的食物活下来的呢?”冯斯说,“在那样一个雪山的山洞里,食物从哪儿来?会不会就是巨鼠凭空创造出来的?”
梁野想了想:“确实是这样,与其去想什么高深的辟谷,倒不如从最简单的思路出发:没有饿死是因为吃了东西。那你想通的第二件事是什么呢?”
“巨鼠曾经两次把我带入它制造的幻域,每次都把我放在极端危险的幻境里,却又并没有直接杀死我。”冯斯说,“我两次都陷入了绝境,但最后却又得到了救援,我一直以为是它救了我,但现在我明白了,救了我的并不是它,而是我自己。”
他把自己两次在幻域里的经历向梁野描述了一遍:“我以为帐篷和火盆是巨鼠给我的,我也以为那个热气球是巨鼠给我的,但事实上,都是我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刻,自己创造出来的。尽管那只是幻域里的创造,而并不是现实中的创造,却已经意味着我的潜意识里开始找到了蠹痕发挥的方式。”
“幻域里的创造也已经非常不简单了,”梁野说,“因为幻域是属于创建者的领地,外人很难进行干扰。”
“所以啊,我其实是在已经逼近真相时候做出了相反的错误判断,”冯斯说,“我两次在幻域里创造出了我所需要的东西,却偏偏当成是巨鼠的恩赐。幸好最后我终于想明白了。不过,那些欧洲人和巨鼠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缺失的信息太多。”
“只要了解到了最大的秘密在于无中生有地创造物质,很多事情就比较容易想明白了,”梁野一笑,“我知道你对我意见很大,作为补偿,我把我手里的拼图和你的拼图凑一块儿,送给你一个完整的真相,怎么样?”
“真相我要听,但你补偿不了我,”冯斯淡淡地说,“也没有必要补偿。如你所说,守卫人世界只有利益,你做什么都不算欠我。”
梁野并没有理会冯斯的讥刺。他的目光越过冯斯,看向院子的另一头,在那里,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在玩耍。但她显得脚步笨拙,表情也明显不正常,冯斯只回头看了一眼,就明白这是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孩子。
“这样的人生,真的有意义吗?”梁野说,“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要被世界嫌弃,一生都要在旁人蔑视的眼光里生存。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她的脑子却决定了一切。”
“她的脑子?”冯斯注意到了梁野的用词。
“一直以来,四大家族都在各自研究着魔王的本质,而我最感兴趣的,并不是附脑,而是普通的人脑。”梁野说,“魔王选择了人类,就说明人脑一定有某些独特的、附脑所不具备的特质。我认为,光研究附脑是没用的。”
“所以你才会和魏崇义合作,你提供病人,魏崇义来实验?”冯斯说,“用那些普通人的命。”
“是的,魏崇义那里只有很少数病人是正规途径收治的,目的是掩人耳目,”梁野回答得没有丝毫犹疑,“剩下基本都是我弄来的。我的目的就是研究人脑的极限。”
“你连一两句冠冕堂皇的借口都不肯说啊……”冯斯叹息一声,“我果然还是不懂得看人。那么,你们采取的手段就是用金刚的蠹痕把他们逼疯或者疯上加疯么?”
“是的,我观察到,重度精神病患者的思维活动可以对附脑产生一种微弱的扰动,反过来,附脑所释放的精神力量,对于精神病人的影响,也比对普通人更强。你能想到点儿什么吗?”梁野说。
冯斯挠挠头:“我能想到……我能想到……疯子和怪物更相配?啊不对,你是想说西藏的那群疯子!他们之所以都显得疯疯癫癫,是因为他们受训的方式就是要精神不正常!越不正常越能激发力量!体育馆里那个家伙,甚至对刘大少时间停止的大杀器都有轻微的抵抗能力。”
“就是这个道理。这样一来,对于西藏家族的前后历史,我们也大致可以得到一些拼板了,”梁野赞许地点点头,“早年间的兀鹰组织,都是一群没有附脑的普通人,但却意外地发现了蛰伏在西藏的那两只巨鼠。它们的性质,大概介于魔仆和妖兽之间,不具备魔仆那种足以独当一面为魔王分忧的本领,但它们的蠹痕,却有着任何魔仆都达不到的能力,那就是无中生有的制造物质,欧洲人们后来把它称之为‘创造’。巨鼠可以自己创造,也可以帮助附脑足够强大的人类创造,那可能是一种特殊的精神共鸣。”
“当然了,只有极少数人才能通过不懈的修炼达到和巨鼠共鸣的境地,绝大多数人都不行。兀鹰组织全都是普通人,自然也是不能的,但他们那种独特的精神修炼,却能够在巨鼠的蠹痕刺激下,体验到一种极度的愉悦,令他们误以为这是受到了天国的召唤。”
“可是为什么这种愉悦达到终极的时候,他们就会自我凌迟呢?”冯斯问。
“你已经成功地激发出了你的蠹痕。那么,在你第一次释放蠹痕的时候,你有什么样不一样的感觉?”梁野反问。
冯斯一呆:“不一样的感觉?那时候就是头痛啊,要说其他的感觉……嗯,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拼命地往外窜。我虽然无法给那个东西定位,但就是一种很强烈的‘有东西在里面想要跑出去’的感觉,那种时候,简直恨不得自己没有皮肤……”
他骤然住口,面色惨白。梁野拍拍他的肩膀:“明白了吧?当蠹痕第一次被激发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感受到有种东西想要往外冲。可是兀鹰根本没有附脑,激发不出蠹痕,那只是普通大脑的精神被巨鼠放大到极致后所产生的幻觉。所以,一旦他们修炼到那种可以和巨鼠完全共鸣的境地后,他们也会觉得体内有东西要冲出去,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