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好像过了很久,终于,吴放歌听见邱千重闷哼了一声,身体颤抖了几下,算是完成了全套的工序。
可是吴放歌还是不能立刻起来,还得忍。
余峰神秘地说:“包你满意啦,我也是才发现这个地方的。
你在云南当过兵,吃过豌豆黄吗?”吴放歌又把头扭向墙笑了一回,余峰挺尴尬的,掩饰地说:“都不知道你笑什么?吃了笑和尚的屎了?”偷窥得逞,吴放歌坏笑道:“这也太高难度了,我都没胆子试。”
邱千重说:“他老婆挺漂亮的,家世也不错。”
吴放歌点头道:“是啊,常言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啊。”
吴放歌见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再要拒绝就不好了,于是寄放了饭盒和余峰一起走出学校。
邱千重这才说了第一句话:“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这里可是书的地方啊。”
吴放歌也说:“原本想去上自习,现在晚了,还是回宿舍看书吧。”
于是两人又慢悠悠的出了小饭铺,在校园了分了手,然后各自去忙各自的事。
“在哪儿?”一句话把余峰说的挺紧张,目光也不由自主地往桌子上瞟了一眼,其实他早就把一切痕迹都收拾的干净了,这么做完全是做做贼心虚。
邱千重不语,只顾看自己的书,吴放歌却转过头看着余峰的书桌,诡异地笑,笑的余峰直发毛。
忍不住,掩饰着笑着问:“你笑什么笑?”‘文‘字‘阅‘‘由于没赶上在食堂吃饭,吴放歌酒喝鮑杰一起在校园外找了个小饭铺,点了两荤两素,鮑杰没穿军装,所有又一人打了四两白酒,也不说话,只是慢悠悠的吃喝。
这一吃喝就耗了两个来小时,期间小饭铺里又进进出出了好几拨客人,多数也是学院的学院,有三朋四友咋咋呼呼吆五喝六的,也有寂寞男女嘤声细语说悄悄话的,吴放歌和鮑杰也都只是旁观,若是别人主动认出来了上前打招呼,也就点点头。
最后酒菜皆尽,吴放歌说:“吃饭吧。”
邱千重摇头说:“找啥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上大学的钱也才还清呢,爸妈也老了,成家立业成家立业,我看立业得在前头才行啊,不然就算娶了媳妇生了娃,也是扯不清的口角是非哦。”
两人在操场上转了好大一阵子,实在是无聊了,吴放歌就说:“算了,咱们还是回去吧,我看老余那家伙的体格,也撑不了这么久。”
吴放歌说:“你也二十七八的人了,别这么死板嘛,人嘛,谁没个**?”难得一晚上没看书,吴放歌和邱千重都觉得轻松无比,两人也没去别处,就在操场上四下乱转,走着走着,吴放歌忽然问:“老邱,你有女朋友了吗?不如你就在学校里找一个吧,身份地位啥的都合适。”
吴放歌叹道:“这就是人性,不同的人,人性也不同。
行了,别坐着了,咱们出去走走,不然人家一会儿完了事,出门迎头就撞到我们两个,尴尬。”
“原来你也不是不是人间烟火的呀。”
吴放歌心中暗道。
余峰摇头说:“不是。”
在这之后,两人成了朋友,常常外出小聚,可就是彼此都很少说话,鮑杰怎么想的,吴放歌并不知道,但是吴放歌仿佛是又回到了在部队的那些日子里,和疯子相处的时光,那时两人就常常默默地看着血一样的夕阳缓缓陷入地平线,用残留的光辉抵抗着夜的到来。
邱千重虽然少言寡语,却不是那种死板没心计的人,不然也就不会有机会来这里深造书了,于是就站起身来和吴放歌一起下了楼。
可吴放歌还有个习惯,那就是酒后一旦觉得头昏,睡上三四个小时后就会异常清醒地醒来,要再等两三个小时才能再睡着,有人说这是酒量好的表现,但吴放歌可不这么认为。
今晚他也按时的醒了,而且觉得尿胀,正想去上厕所,却发现邱千重侧着身子背对着窗,弓着腰哼哼唧唧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吴放歌对这倒是挺理解,毕竟老邱二十七八的人了,又没有女朋友,和五姑娘发生点超友谊关系也在情理之中。
可是这样一来,自己到不方便起来了,虽说老邱干的这个也算不是什么吗好事,可是也不好就这么岔了人家,万一再弄出点后遗症来就不好了,所以只好忍着尿,盼着邱千重早点完事。
第九十五章天涯何处不相逢
余兴见两人都醉的不成样子了,就留他们当晚住下,余峰一挥手吧余兴弄了一个趔趄,说:“留什么留!你这儿又每人陪老子睡觉!要不……”他说着目光满屋踅摸,最后落在帮工女孩的胸脯子上,又笑着说:“现在的女孩子发育的真好啊。”
吓的那孩子啊了一声逃进里屋去了。
余峰这才心满意足的哈哈笑着和吴放歌勾肩搭背的出了店门,余兴送出来,却被夜风一吹,哇地吐了满地。
吴放歌听这么一说,到也觉得蛮般配的了。
不过他每次看到余峰那坏坏的眼神,总是觉得余峰没安好心,因为不管怎么看,余峰都不像是那种愿意主动助人为乐的那种人,就半开玩笑地问:“你不会是……想那个吧。”
吴放歌只得笑笑,以示同意,而余兴更是敢怒不敢言。
吴放歌算是看出来了,这两人的关系可不是余峰嘴里说的‘兄弟’关系。
有关这个话题也就就此打住了,之后两人又喊了余兴出来,三个人一起把酒菜吃了个干干净净,也不知怎么那么好的胃口,最后实在没菜吃了,又把咸菜捞了一碗,切吧切吧拌点味精辣椒油什么的,居然每人又喝了三两多。
这下都醉了。
两人又走过了几条小街,余峰忽然喊着要小解,吴放歌见这里虽然荒僻,却也偶有人路过,正要劝他忍一忍,这家伙却说忍不住了,实在不行就地解决。
吴放歌无奈,抬头一看不远处正是学院扩建的荒地,才围了围墙还未正式施工,有处围墙已经破了,正好可以进去解决水火问题,于是就扶了余峰过去。
吴放歌的脸有些阴沉了,但还是说:“他说的也没错,我要不是和珍珍恋爱,还真得不到这个名额呢。”
吴放歌忽然想起好像还没付钱,就从口袋里抽出两三张一百的票子递过去。
余兴虽然酒醉,却还认得钱,还没等吴放歌递到眼前就一把捏住说:“那怎么好意思,说好我请客的……”吴放歌一看:果然,这个余峰没安好心,不过那女人到很刚烈。
再看余兴,生的五短身材,黝黑的面皮,其貌不扬不说,看上去还给人一股子贱像,真是给劳动人民丢脸呐。
不过余峰这个人审美档次还是满高的,他说余兴的老婆漂亮,想必必有几分姿色,只是不知道怎么的,会嫁给余兴这样的又穷又不起眼的家伙呢?吴放歌见失了手,却也不怕,躺在地上又挥出一拳,又被那黑影挡住,那黑影虽然挡住了吴放歌的攻击,却没有继续向吴放歌攻击,反而一头扎进吴放歌的怀里,亲昵地叫道:“我的亲人呐。”
常人所说的豌豆黄是北京传统小吃,余峰显然说的不是这个,他既然说吴放歌在云南当过兵,那么他说的这个豌豆黄应该是云南靠近傣族聚居区一代所流行的另一种小吃,正确的说应该叫豌豆凉粉儿才对。
吴放歌在云南当了四年兵,这种地方小吃自然也是吃过的,听余峰又再度提起,便笑着说:“吃过,挺不错,只是那东西全是水,不顶饱啊。”
“你呀。”
余峰手往吴放歌肩膀上一拍说“好人呐。
喝酒!”余峰说:“等会儿?等会儿我可就饿干吧了。
弟妹呢?在厨房忙和呢?我去看看去。”
说着就往厨房里探头,结果啪的一声,被一个鸡蛋打的满脸花。
又笑着说:“弟妹就是疼我,每次见面都赏我一个生鸡蛋。”
转瞬间菜都上齐了,居然还有一道汽锅鸡。
余峰就对余兴说:“我说兄弟,菜上齐了,怎么不让弟妹也来吃饭?难道你们家还有封建传统,女人不上席?”整理出桌子坐下了,余峰看来是以这家的恩主自居的,因此大大咧咧地坐上上把位,显然是习惯了,而作为主人的余兴却只能在一旁作陪,吴放歌也算是贵客,但他对座位这东西向来不讲究也不懂,原想和余峰对座,但又被劝到了余峰的右手边。
坐定后,余兴开了酒,帮工的小妹端了些干肉丝花生米之类的东西上来下酒,余峰这家伙,在学校的时候还有个人样,这一出来了完全就跟换了个人似的,说话毫不顾及,连帮工小妹的豆腐都吃,不是摸人家手就是捏人家屁股,还笑着对吴放歌说:“放歌啊,其实女孩子就是这种懂得害羞的时候最可爱,一旦变成了老娘们儿,满嘴的粗话也就没意思了。”
吴放歌笑道:“翻天印?没那么严重吧。”
吴放歌也回敬道:“孔子都说了,食色性也,大家都是男人,有些事,理解理解,理解万岁嘛。”
好像是要应证他的话,话音还没有落,里屋孩子就呜哇呜哇的哭了起来,余兴也不动,只是招呼帮工的小妹:“你还不赶紧的看看去?发什么愣?”两人边说的闲话边走,七扭八拐的来到一家店面前,那店门已经关了,吴放歌一看招牌:正宗云南豌豆凉粉。
余峰早就砰砰的敲门,大声武气地喊道:“客人都来了,还关着门干什么!”余峰进了店,比到了自己家还随便,还让吴放歌不要客气,而店主余兴也忙不迭地迎了出来,讨好地笑着说:“哎呦峰哥,我还以为你要等会儿再来呢。”
现在吴放歌有点蔑视这两位了,甚至有点后悔来吃这顿饭,但是出于礼貌,他还得忍着。
虽说坐着的喝酒的是三个人,但是余兴其实只是背了一个名,他不停的起来坐下,和帮工小妹一起端盘子上菜的。
看来做菜的女主人非常有本事,菜品美味不说,而且量也正合适,也仅够两三人吃而已。
吴放歌和余峰喝了几轮酒,余峰起了八卦的兴致,也看出了吴放歌的好奇,就断断续续,趁着余兴端菜不在的当口说了一下这家的情况。
原来余兴自小有眼有点残疾,家里又穷,自然是娶不上媳妇,出来打工之后就遇到了这家女主人,人虽然漂亮,但是拖着个孩子,又是个哑巴,所以也就将就着搭帮过日子了,而且年初又生了一个儿子。
只可惜祸不单行,余兴在工地上伤了腰,再也干不动重活儿了,断了生计,恰好余峰这个时候出现了,帮他讨要的赔偿,这才开了这家店。
“对,理解万岁。”
余峰笑着又给吴放歌倒满了,随即碰杯,一饮而尽后又说:“不过可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么想啊。”
“看见了?”余峰笑的诡异“那你怎么看?”余峰又和吴放歌喝了一杯,然后微笑着问:“放歌,我那天的事儿你都看见了吧。”
¥文¥字¥阅¥¥¥、¥¥¥W¥。¥¥N“哦……”吴放歌这才恍然大悟地说:“你就说那个呀,我看见了。”
余兴笑呵呵地说:“不是我不让啊,人家做得了菜,就跑啦,最近几天总喜欢和隔壁的张姐呀几个婆娘打牌,我看时上瘾了,孩子也不管。”
“嗯……”吴放歌说“只是没想到妍丽的腿有那么白,脸上的皮肤蛮黑的嘛。”
才进了围墙,余峰还没掏出武器来,吴放歌只觉得黑影一闪。
又喝了几轮酒,余峰用像是吩咐下人的口气对余兴说:“兄弟,你回避下,我跟放歌有几句话说。”
随后就有人开了门,是个十**岁土里土气的女孩子,估计是店主请的帮工。
那女孩怯生生地喊了声余叔叔,便让他们进了店。
你别看这余兴在余峰面前笑的像个奴才,可和自己的帮工说话确实主人味道十足的。
余峰说:“你呀,到底年轻,还是我没说明白?虽然咱们认识不久,但我觉得,你是个仗义疏财的,又肯帮人,没你,他能在图书室勤工俭学?可他说过一个谢字儿没?”吴放歌以为是遇到了打劫的,但也不怵,迎上去挥拳就打,只是今天喝的酒实在太多了,下盘不稳,被那个黑影带住了拳头,一个标准的擒敌动作借势把他摔倒在地。
吴放歌说:“他说的也有道理,也是事实。”
吴放歌故意装糊涂说:“啥?啥事?”吴放歌说:“大家同学一场,也是缘分,我没指望谁报答。”
余峰一听,尴尬地笑了一下,说:“不瞒你说……想过,可你也看见了,人家可是用鸡蛋招呼我的……不过有时候也用烂西红柿。”
说完哈哈大笑,吴放歌也跟着笑了一回。
余峰说:“所以说你这人呀,看起来奸猾,其实憨厚。
你不图报答,可是你知道邱千重和我怎么说的?他让我防着你,说你这个人****,为往上爬不择手段,泡上了市长的女儿才有今天的。”
吴放歌一面点头称是,一面暗想:这一提到了钱,全没有一个糊涂的。
余兴陪着讪笑。
余峰笑着推了吴放歌一把说:“叫你给我装!就是有晚我约妍丽来我们宿舍……就是你说我书桌脏的了那次!”吴放歌知道这话指的是邱千重,就说:“老邱是你的同乡,应该更没有问题吧,不过他这人有点死板。”
和余峰歪歪倒到的走过一个街口,就听得余峰说:“我说放歌啊,这次就算了,下次记得,只要是我带你来的,不要付钱……不是咱爱占便宜,其实我可没往这店里砸钱呢,他多的都有赚。”
“不好!有人偷袭!”反正也不是什么生死的交情,吴放歌顺手就把余峰朝那黑影甩了过去。
那黑影虽然身材矮小,身手却异常的敏捷,只顺势一带,一个手刀切在余峰的颈部,当场就把这家伙打晕了,然后又朝吴放歌扑来。
说完这句话,两人对视了一阵,忽然爆发出一阵开心的笑来,余峰又锤了吴放歌一拳说:“我就知道,你这家伙有人性。”
余峰笑着骂道:“没出息……”当余峰说起那民工老婆人漂亮的时候,他的眼睛也亮了一下,让吴放歌又想起那天在余峰肩膀上晃悠着的白腿来,心说:你一个前途似锦的家伙平白无故的和个民工称兄道弟的,恐怕多半又是瞄上了人家的老婆吧。
“他才不死板呢,你是不知道。”
余峰说着,忽然又觉得有些话还不到说的时候,就又往回收说:“这个你还不了解他,以后慢慢的就好了。
那天之后老邱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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