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哈哈地笑,“因为今天晚上我是青春美少女,我在实现自己多年前的梦想。”
Karen懒得理我的疯语真言,“Helen已经跟足Elliott七年,从一个文字录入员,做到今天Elliott的第一私人助理,不管公司里发生什么事情,Helen是Elliott的人这点一直没有变过。”
“是吗?”我心不在焉地说。
Karen一脸若有所思,“我觉得Elliott这人只怕不像外表那个样子,应该是个很长情的人,而且应该对人很好,否则Helen不会对他这么忠心。至少,我已经做了好几个老板的私人助理,但我从没觉得任何人值得我对他们效死命,甚至时间一长,我会对他们的很多脾气无法忍受,主动跳槽。”
我咕咕地笑:“也许她暗恋Elliott。”刚说完,就想打自己的耳光,Helen上个月刚结婚,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吐了吐舌头,“Alex呢?你对他什么想法?”
Karen很得体地微笑,“他是我的老板,我是他的私人助理。”她停了一会,却没忍住,小声说:“Alex是非常好的人,是我遇到的最好伺候、最没架子的上司,可就是因为他太好、太有礼貌、太客气,所以我跟了他已经大半年,却仍和第一天认识一样。”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陆励成是用冷漠疏离作为拒绝他人靠近的手段,宋翊却是用客气礼貌作为拒绝他人接近的手段,两个人乍看截然不同,实则殊途同归。
掌声突然响起来,陆励成方再次进球,我不敢再胡思乱想,立即专心看比赛。
宋翊在对方来拦截时,右手一个虚晃,好似球要向右边传,实际却是球从背后转了一圈,向左面传去。好球!我一边鼓掌,一边猛吹了几下哨子,陆励成他们的场地靠近看台,几个听到哨音的人都朝我瞪眼,我毫不留情地瞪回去。陆励成正在后场,却是头都没回,只是背挺得笔直。他手背在后面,迅速打了几个手势,球再传回宋翊手中时,他们的队形已经变换,以陆励成和其他两个人为中心,成倒三角形的防守阵型,一面将宋翊的接应和宋翊隔断,一面阻断宋翊的继续带球深入,宋翊独自一人深陷对方的包围圈中,他借助姿势的灵活,频频避开各种拦截,想努力冲出重围,僵持三四秒后,陆励成利用宋翊和另外两个人对抗的缝隙,从一个宋翊完全没想到的角度,突然切入,成功从宋翊手中抢过了球,看台上爆发出一阵欢呼大叫,Young拿起哨子对着我吹,我嘟囔:“三个对一个,不公平、不公平!”
Karen一边鼓掌,赞叹精彩,一边说:“篮球是团体比赛,通过个体配合取得胜利本来就是它的精神,哪里不公平了?”
我当然知道!只是人都是偏心的。不过,不得不赞叹陆励成刚才的战术精彩,所以也随着大家鼓了几下掌。
本来宋翊的个人战术突出是一件好事,之前宋翊都是依靠他超强的个人技术,带领全队如匕首般插入敌人后场,成功进球,可陆励成偏偏将它化作了坏事,利用宋翊在群队中过于突出的个人技术,队友无论奔跑速度,还是球感、方位感都无法立即跟进配合宋翊的冲锋,所以抓住这个滞后点,将宋翊和队友切断,造成宋翊孤军深入,最终失利。
掌声中,陆励成方再次进球,比分继续领先,并且差距又在渐渐拉大。此时比赛时间只剩十一分钟。
宋翊一边慢速奔跑,一边在四处环顾,看看自己的队友,又看看对方的人。
Karen看着表说:“陆励成他们没有谁的技术很突出,但实力平均,陆励成的战术又运用的这么精彩,我们这边,Peter他们中有一两个偏弱,而宋翊太强,强弱差距太大,配合上反倒漏洞百出,看来我们想赢很难了!”
我盯着宋翊奔走的身影,坚定地说:“不会!我们一定会赢!”
宋翊再次组织进攻,大家立即发现了变化。宋翊刻意放慢自己的速度,他将自己耀眼的个人光辉隐去,化作了一个普通的星子,和队友们共同推进着进攻的速度,球在他们之间有条不紊地传递着,同时,宋翊利用自己对球势的良好判断,随时组织队伍变换队形,对抗陆励成组织的一次次防守反攻。
宋翊之前耀眼的表现,让他越接近篮板,对方越紧张,防守重心无可避免地落在了他的身上,可当他成功地拖住对方,对方也认为成功拦截住他时,球却被他一个低首,从胯下传给了被众人忽略的Peter,Peter接球,绕过一个人就成功上篮。
进球的荣耀凝聚在Peter身上,宋翊只化作了一个传球者。Peter激动地撩起球衣,狂叫,看台上所有的人都给予他最热烈的掌声。
宋翊在赛场上变得平淡无奇,众人再难从他身上欣赏到华丽的弹跳,完美的进球,可是他的队友们开始散发出光芒,虽不耀眼,却能进球。宋翊虽然不进球,陆励成却不能放弃重点防守宋翊,因为他如同匕首尖端的锋利,大家都已经领略过,稍不留神,他就会随时突围上篮进球。
虽然宋翊一个球没进,比分却逐渐拉近,最后两分钟,比分差距也是两分。场上双方是白热化的争夺,两方的支持者都红了眼睛,用尽全身力气喊加油。我反倒叫不出来,只是屏息静气地站着,心里默念着“我们一定能赢”。
双方在场中僵持不下,球一会被白色球衣掌控,一会被黑色球衣掌控。看来陆励成又迅速地调整了战术,利用他们领先两分的优势,将防守线推前,这样即使Peter或其他人拿到球想上篮,他们也有足够的时间调整防守重心,将其成功拦截。
白色进攻,在黑色城墙前寻不到任何罅隙突破,时间在一秒秒飞速地流逝,已经到最后倒计时。
59,58,57,56……
球又传到了宋翊手中,在最后四十秒钟,而他的身周有三个人防守,其中包括陆励成,他已经绝对不可能突破防线投篮。
30,29,28……
宋翊突然翘着嘴角,笑起来,一边笑着,一边猛烈地带着球向右面撞去,陆励成迅速向右面移动防守,同时形成一个右倾圆锥形,将宋翊笼罩在圆锥形的防守势力圈内,宋翊的身体却不可思议地在高速运动中突然停止,而防守他的人的身体仍在惯性中向右面奔跑,他在身体停止的瞬间,右手外翻,一个弧线,球从他的背后进入了左手,他的身体原地高高跃起,身子在空中左倾,左手将球远远地送了出去,球从众人头顶飞过。
9,8,7,6,5,4……
球进篮,当球落地的瞬间,比赛结束的哨声响起。看台上静了一瞬,才爆发出尖叫声。
73:72
最后一个三分球,确定了宋翊的胜利。Karen不能置信,一边抱着我跳,一边说:“赢了!我们赢了!”
Peter他们也不敢相信,愣了一会,才疯狂地彼此拥抱,又都冲过去抱宋翊,不顾他的反对,把他高高地抬起来,一边欢呼,一边走。他无奈地尴尬了一瞬,终于大笑出来,高举着双手,接受大家的恭贺,弯弯的嘴角边是毫不设防地笑意,眼睛里面也全是得意喜悦的光芒,这一瞬,他就像个孩子,或者说,他们都像孩子,他们用男孩子最本能地方式欢庆他们的胜利。
我低下头,偷偷印了一下眼角的泪水,我终于再次看到他这样的笑。他现在只是他,而不是各种名衔在身的一个男人。
抬头时,看见陆励成独自一人在看台的角落,静静地喝着水,满场的欢声雷动中,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肆意欢笑、庆祝胜利的男儿身上;他所在的角落出奇得安静。他喝完水后,安静地提起行李袋,衣服都没换地就向外走去,赛场内灯光明亮,越到边缘灯光越暗,他的身影也越来越模糊,很快隐入了黑暗中。
Chapter 84
他走后很久,才有人反应过来问:“Elliott呢?”所有人都摇头,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也许在更衣室。”“大概在冲澡吧!Elliott有轻微洁癖,容不得汗臭味,每次打完网球,都要立即冲澡换衣服。”
Helen刚才被陆励成吩咐去照顾一个有点扭伤的同事,也没注意,所以此时面对大家的询问,只能摇头,“应该是在冲澡吧!”
我张了张嘴,却又闭上了。
比赛结束,大家陆续离去,体育场内的人越来越少,只有我们部门以及和Peter他们私交好的一些同事还在,Peter个夜猫子,嚷嚷着要去庆祝,Karen给他看表,他不屑地说:“才十一点,夜生活才刚开始。”
宋翊一边收拾衣物,一边说:“你们去放肆地玩,费用我来负担。”
大家欢呼,“你呢?”
宋翊朝赛场边磨蹭着没走的几位女士看了一眼,“我去了,你们怎么玩?我这个老人,还是自觉点,回家去睡觉。”
Peter他们哈哈大笑起来,也知道宋翊所说属实,他毕竟是上司,我们一个部门的人,和他混熟了,知道他不拘小节,可其它部门的人不会这样想,所以,Peter他们一群人都“抛弃”了宋翊,去开始他们才刚开始的夜生活。
Sandy的男朋友来接了她走,Karen和我商量结伴打的回家,宋翊听到,笑着说:“加上我,更加确保你们的安全。”
都知道他回国后,一直没买车,此时有人主动愿意付账,Karen立即答应。
我和Karen先送谁都一样,都无可避免地要再走回头路,我和她相互谦让着说先送对方,Karen是真客气,我却是充满了私心,所以两人的动力完全不一样,眼见着我就要赢了,宋翊却替我们做了决定,“先送Armanda吧!”
我的心一紧,眼角的余光看他,他微笑如常,无丝毫异样。萦怀的失望中,我也只能释然。妾有心,郎无意,我总不能怪人家不解风情,毕竟Karen是他的私人助理,算半个自己人,他这样做,才是待客之道。
理智归理智,心情却是无法派遣的郁结,他对我也就是如待客人了!
下车后,礼貌地和他们道了再见后,第一件事情是给麻辣烫打电话,“我很烦,需要喝酒。”
“姑奶奶,我现在在父母家,出不来。”麻辣烫的声音很低。
我无奈,只能挂了电话,想上楼,却总是难受,索性跑回路口,叫了的士,一个人冲到家附近的一家酒吧。
这个酒吧,不是什么名酒吧,地段也算不上好,所以虽是周末,人也不多。不过,我恰好喜欢它的清静和离家近,所以常和麻辣烫在这里喝酒聊天。
刚进门,就发现我们惯坐的位置上已经有人,而且是一个熟人。陆励成仍然穿着那身球衣,只是在外面加了一件挡风的夹克,他此时的行为显然不符合一个有轻微洁癖的人的举动。
他听着吉他手的低唱,自斟自饮。在这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小酒吧里,他将他内心的情绪终于稍稍释放了一些出来,眉宇间不见凌厉,只有落寞,还有压抑着的伤楚。那么浓烈的伤楚,似乎不压制好,一个不小心,就会让他全然崩溃。
我想了想,走到吧台侧面问老板要了支啤酒,付账的时候,小声和老板打招呼,“帮我盯着点那个人,如果他喝醉了,一定不能让他自己开车走,帮他叫辆计程车。”
老板爽快地答应了。
我悄悄离开酒吧,拿着啤酒,边走边喝,寒风配着冰啤酒,让人从头到脚的冷冽。
宋翊,他就如笼罩在一团大雾中,他的客气友善,让每个人都以为他很好接近,可他用他的客气友善和每个人都恰到好处地保持了一个不远也不近的距离。我努力着走近他,每次当我以为自己成功的时候,他又总是轻易地把我推了回去。
他已不是他。当年的他,唇角的微笑从不是用来保持距离的面具,眼底深处也不是看不清楚的灰暗。可他也仍是他,今天晚上,篮球场上的他,和多年前一模一样,眼中的明亮一如当年在阳光下灿笑的少年。
不过,我也不再是当年的我,当年的我,绝无勇气去做我今天晚上所做的一切事情。可我也仍是我,我仍爱他,只比当年多,不比当年少。
半个小时后,我打开门,把空啤酒瓶扔进垃圾桶。随手打开电脑,宋翊的头像在跳动。
“你在家吗?”
“在吗?”
“在不在?”
“如果上线,请和我联系。”
一连四条信息,虽然每一句话都很普通,可连着一起,却让人感觉出发信息的人对于我不在线上很着急。
我忙坐了下来,“不好意思,刚回家,有事吗?”
“没事。现在很晚了。”
“晚上有活动,活动结束后,我又去酒吧喝了点酒。”
“一个人?”
“一个人。”
“开心的酒,不开心的酒?”
我认真地想了想,才回复,“既开心,也不开心。开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他,不开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么样子,他依然不爱我。”
一会后,他的信息才到,“为什么不放弃他呢?天涯何处无芳草,三步之内必有兰芝。”
为什么不放弃?我撑着下巴,想起了那一天的雨和阳光……
宋翊一直是学校里的王子,因为他学习好,长得好,还打得一手好篮球,关注他的女生很多,可真正敢喜欢他的却没几个,毕竟是重点高中的学生,智商都不低,大家的心智也都早熟,一早就抛弃了琼瑶,看的是亦舒,本着爱帅哥更爱自己的原则,没有几个人愿意做言情小说中的傻飞蛾,所以对宋翊,女生们有默契地保持了远观近赏,却绝不亲近的态度。我也是这些芸芸女生中的一员,我们会在宿舍卧谈会上谈宋翊,会为了看宋翊打篮球逃课,会在宋翊经过我们的教室时,脑袋贴在玻璃窗上偷看,扮演漫画少女的花痴角色,但是,我们没有一个人会去想像宋翊做男朋友的感觉。
如果一直这样的话,我的人生轨迹也许就不是今天这样,按照我的成绩,我会上一个普通的重点本科,也许会认识一个男孩,然后我们谈一段校园恋爱。多年后,我也许会在感叹青春似水年华时,想起宋翊,但是他的具体长相肯定已经模糊。但是,一切在十七岁那年的一个雨天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
当时,宋翊已经高中毕业,考上了清华上学,也许是朋友邀请,也许是他怀念故校,在一个下着小雨的夏日午后,他和几个朋友在篮球场上打球。一直以来宋翊打球,必定观者云集,可这次因为是暑假,所以学校里没有什么人,篮球场上只有他们在奔跑、在欢呼。
我已经忘记我那天究竟为什么去学校,反正就是我去了,而且我听见了他们的欢叫声,所以顺着欢叫声,走向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