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喆…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兀自思索着,下意识的将手探进衣兜,找寻香烟和火机,不曾料想,却再次碰到了那张便签。第七街区吗…?是不是所有问题的解…都早已准备就绪…都早已放在了第七街区…就看我有没有勇气去拿了。
既然如此,那这周末晚…
正在此时,伴随着震动,手机里传来了熟悉的铃声,是凌戍的电话。
“凌戍,什么事?”
“怎么?已经睡下了吗?”估计是我问话问得有些急了,或者,是口气太过冷淡,倒让凌戍流露出了些许歉意。
“啊,不,没有,只是…稍微有点累而已。”
“这样啊,那挂了电话就早点休息吧。是这样的,我刚和衣典通了电话,约在周末晚上小聚一下,你也来吧。”
“周末晚上…”
“怎么?你已经有安排了吗?”
“不,没有,我会去的。”
“嗯,那行,就这样吧。晚安。”
凌戍,是一回来就急着见衣典吗…还是只是碰巧接到了衣典的电话呢…
算了,无论如何,现在是我和凌戍在一起了。既然这已成事实,有的事情,我相信凌戍自有分寸,而我也应当弄清楚现状,别轻易被感情牵着鼻子走了。
凌戍这个电话,还打得真是时候,这就是所谓的天意吧。
我再次将便签揉做一团,攥在手中,却又像是攥着一团剪不断理还乱的情丝,再三犹豫,终还是一狠心,将便签扔进了垃圾桶,只是不知道这萦绕心中的千万情丝是否也可以,如垃圾一般,说弃便弃……
第四十二章 记忆之夏(18) (2868字)
周末晚上,人约黄昏后,依旧是我们三人常去的那家清净的小酒吧,或许是因为时间尚早,店里的人寥寥无几,除了我们这桌,也仅有一对情侣,嘻嘻笑笑,轻酌两杯淡酒而已。
这家小酒吧,一直为凌戍所钟爱。用凌戍的话来说店主是个癫狂又沉静的画家,因为极端,所以难于被世俗接受。墙上挂着许多店主早年的画作,凌戍最喜欢的是店主临摹的一幅“佛的眼泪”和原创的一幅尚未取名的油画。
“佛的眼泪”,画面上是一尊面容安详的佛祖头像,无痛亦无喜,双目闭合,唯有一行清泪,从佛祖右眼中低垂而下。世间清浊闹静,既使不入眼,也丝丝扣心,纵使六根清净,但凡尘之事,确有太多可悲可怜可泣可恨之处。只是不知,这掷地亦有声的清泪,是否就能洗净凡世浑浊,是否就能看透红尘往事,是否就能普渡万万千千的众生……但我每每睹画,都会不由自主的被打动,或觉内心宁静,或觉悲从中来,或觉难参难悟…每次的感觉都不尽相同,却执迷于此,有时候,就这样,任凭凌戍与衣典聊得天马行空,我却始终盯着画作,或放空大脑,或无尽联想。生命之于佛,是不是也就是这滴千斤重的清泪了?
另一幅是店主的狂放之作,画布的篇幅远大于店内的任何一幅,用色极其随心所欲,甚至肆无忌惮,看似没有逻辑的线条,没有刻意搭配的色彩,没有形状边界的图案,最终在画布上却聚集成一男一女的私密之处,两两相对,势欲结合。周遭是疯狂的色彩线条,疯狂到整个世界都似颠倒成影,毫无章法。仔细看的话,还能发现整幅画各处都爬满蜘蛛蜥蜴蜈蚣一类的冷血毒虫。最初我并未看出这幅画的端倪,倒是凌戍,一进店便看中了这幅,然后一脸意味深长的笑了,随后便指给我看,但可惜我眼拙,真正看明白是在来了店里数次以后,期间问了凌戍几次,他也都笑而不答。
而凌戍倒经常和店主一副惺惺相惜的样子,两个人碰面的话,总会就画作的事情,聊很久,两个人都相当开怀。
可见,聚散,其实是太过简单的事情。
我们会因为任何一点小事与任何人相识,也就会因为任何一点小事与任何人分离。
忘了说,这家小酒吧的名字是“三十四”,那是店主妻子逝世的年龄。
“回去还玩得愉快吗?伯母的身体还好吗?”
“嗯,还不错,她精神着呢。”
凌戍和衣典依旧有问有答,我依旧习惯性地保持沉默。我不善于说谎,也不想说谎。凌戍口中的“她”,和衣典口中的“伯母”显然不是同一个人,这么多年,凌戍始终对衣典隐瞒着自己的身世,所以衣典也想当然的认为凌戍是哪户人家的大少爷,父疼母爱,家庭圆满,而凌戍也因此常回去看望他母亲。我原本以为这些是不用多做隐瞒的事,但凌戍却不这么认为,他说,自己是想了解衣典的一切,但却不想太多的介入衣典的生活。关于自己的那些破事,不说也罢。
所以关于我和凌戍的事,在衣典面前,自然也归属于“破事”一类,不必提起。
只是这或许是我首次觉得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光是如此的难熬。凌戍的全身心都倾注在衣典身上,如此认真的注视着他,似乎生怕错过他的任何一句话,任何一个动作。明眼人一看便知,凌戍的心事,只是衣典…或许因为彼此同为男性,所以便从来没有往那方面考虑过吧。过去的聚会,我都是习惯性的寡言,只静静注视着凌戍,看着他因为衣典的一句话而欢喜,因为衣典的一蹙眉而担忧,而我自己的心事,全都扔到九霄云外。但今日,不知是不是那层窗户纸被捅破的原因,我总是竭力避免自己的目光落到凌戍身上,因为如今他的喜悲都只会让我难受到不能自拔而已,因为我知道他的喜悲依旧只来源于那个人。
明明是早已预见的事情,真正发生在眼前的时候,却还是血淋淋的……
“对了,衣典,嫂子呢?”
也不知是什么心理作祟,我故意见缝插针地在凌戍面前挑起了这个问题,像是刻意想要提醒他,衣典现在是什么立场,而他自己又是什么立场。
“她啊,出差去了,美国,这一去整整得走两个月,突然又变成了一个人独居,有时候还真是觉得不习惯,呵呵,一个人在家经常连饭都不想做。”
“那就来我家做饭给我吃吧?哈哈”
“哈哈,好啊,那我明儿个就收拾行装过来。”
“恭候大驾。”
两个人谈笑风生,亦真亦假的说着合住的事情,虽然我着实没能挤出一丝合群的笑容,但估计这也只能当玩笑听听。
“对了,说起来,凌戍,我还真有一事想要拜托你。”
“房租的事?没事,我自己的公寓,你就卖身抵债吧。”
“呵呵,这么便宜我。”语毕,两人又双双相视笑了。“和你说正经的,我们公司最近出了一个新的广告方案,还差一幅广告插图和一首广告主题歌,这次公司别出心裁不想用电子图,就要用油画,你看你能不能…”
“没问题。”衣典话音未落,凌戍便一口答应了下来,“但是我拖稿的习惯,是在业内出了名的,你可要常常贿赂贿赂我,给我点动力啊。”
“我看你哪里是缺少动力,根本就是没有压力。那行,就和刚才的事,一并解决了,我就在你家住着,天天催你,不画不给饭吃。”
“好啊,到时候…”
“凌戍,借一步说话。”我冰冷的打断了他们二人的愉快,拉起凌戍的手腕,径直往店外走去。
店门外,是盛夏夜特有的闷热烦躁,没有微风,没有星光,没有月明,有的只是令人窒息的烦闷,犹如裹上了一层又一层的保鲜膜。
路灯下,两个修长的身影,没有交集。
“…怎么了,季彦?”
“凌戍,你不是真的要让衣典住你那儿吧?”我语气异常的严肃,目光直直的盯着他的双眸。
“只要他愿意,就没问题。”
“凌戍,那我算什么?!”
“…季彦,你生气了吗?…请你不要这样。你应该清楚,即使他在我那里住个把月,一切也不会有什么变数的。”
“凌戍,你觉得我能保持冷静吗?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搬到你那里去吗?我知道,我都知道,我知道你爱他爱到不能自拔!”
“……季彦…?”
对于我的失控,凌戍显得有些出乎意料,嘴唇微微张合,却至始至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我们的谈话,也就这样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算了,对不起,凌戍。”最终,还是我先妥协了,收敛起自己孩子般的无理取闹,重新淡淡的说道,“我曾以为我一直是衣典的替身,直到今天我才明白,是我高估了自己,衣典…在你心中是无可替代的…而我…连做个替身的资格都没有…”
语毕,我转身离开。
“…季彦!”
凌戍伸出手想要抓住我的手腕,却被我轻易的躲过了,他抓了个空,口中呼喊着我的名字,但却迟迟不肯迈出这一步,我知道…只要衣典还在那个地方,他就不可能迈出这一步,迈出朝我走来的这一步…
人在盛夏,记忆却又回到了那个雪夜…只是这一次,似乎是我在那场雪夜里酩酊大醉,不辨东西,不同的是,却没有人能带我回家…
一面巨大的霓虹招牌静静伫立在车水马龙的商业中心,抬头一看——“第七街区,夜不能寐,只为等你到来。”
第四十三章 记忆之夏(19) (3496字)
“自己只是进去看看,就看看,不惊扰任何人,便离开。只是这样的话…应该…也就无所谓了吧。”
徐徐踱步到“第七街区”的路上,我一直暗自对自己重复着这样的信念,只是看看,并不想与任何人碰面,更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来过这里。
“第七街区”,和想象中一样的声色场合。仅仅是站在门外,就能听见里面的音乐轰鸣;仅仅是站在门外,就能想象里面的灯红酒绿;仅仅是站在门外,就能闻见里面的烟酒飘香…这让我不禁有些迟疑,七彩的霓虹招牌下,我开始想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来到这里的…而看上一眼,又能如何?
犹豫之际,身边不断有三三两两的男女,左拥右抱,笑逐颜开的进入店内。不想与任何人有眼神接触,因而,我的目光,只是游移在一双一双闪亮的高跟鞋之间。
“店里驻唱的那个乐队你知道吗?”
“不知道,我是第一次来这家店,这里似乎没开张多久吧。”
“嗯。但是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这里的。那个乐队的主唱,真的好有型!我超级喜欢!上次我趁他们唱完曲,蹭到台前,请了那个主唱一杯酒,近距离一看,真的长得好帅!!我敢保证,店里好多女生都是冲着他来的。”
“没有那么夸张吧,你是犯花痴了吧。”
“真的啊!!快快!别抽了,十点,他们的演出就开始了。”
语毕,在我跟前的两双高跟鞋前,又兀自多了两截ESSE的烟头,红色的高跟鞋试图用鞋尖踩灭细小的烟头,还没来得及沾地,便一个踉跄,随着褐色的高跟鞋紧赶慢赶的匆匆进了店。
既然来了,又为何不进去…不进去,又何必要来…我灭掉手中的香烟,踏入了这个夜不能寐的“街区”。
店内人声鼎沸,摩肩接踵,灯光昏暗闪烁,音乐嘈杂,杯酒交错,欲望横流,很难想象会有人安安静静地听完他们的歌。人群中,隐藏起自己的踪迹,寻得吧台的一隅,要了一杯调酒,看了看手机,21:57,静待那个人的出现。
“第七街区,今夜依旧为各位带来三首歌。”
低头饮酒的时候,毫无预兆,乐队已然登台,未见其人却先闻其声,透过话筒的声线,更显磁性与沉稳,一丝奇异的电流,随着这声不卑不亢的开场词,游走全身。随即,场内一呼百应般,异口同声地爆发一阵尖叫,无数酒杯被高高举起,各色酒精摇曳涤荡,在迷离的炫彩灯下,像极了一根根热情的荧光棒。
曾经,一夜一夜地看着苏喆他们的排练,我无数次地想象过他们登台时的场景,或热情或绚烂,但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切竟是如此的完美无缺,惊世骇俗却又遗世独立…艳压群芳。几经磨练的默契,几乎无可挑剔,整齐又个性的服装,将每个人的魅力渲染到了极致,场内的气氛都为之一变,很少喧闹,很多瞩目,以至于那个人所唱的每一个字词,每一个音符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我的目光长久地停在了那个人的身上…近乎全黑的套装,配搭几点精致的金属饰品,无可挑剔的俊俏面容,很少笑容却尽显不羁,倾尽全力的演出,伴随着他一贯优质的声线,闪烁明灭的彩灯下,那个人,完美得似乎只应天上有…此时此刻,他的一切,都足以让我忘记身在何处,足以让我忘记所思所想,足以让我忘记时空天地…只将身心全权交给台上的少年,交给他的歌声,交给他的演出…
——苏喆,我回来了。
曲风正值高潮,我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身边,什么时候竟多出了一个人,肩膀被人重重的拍了一下,一种被打扰的不快油然而生,我有些火大的扭头盯着来人。
来人是一个似有几分面熟的男子,手执两杯威士忌,正对着我诡异的笑着。一看竟是不认识的人,我的情绪更是一个劲儿的往上窜,我向对方抛出一个带着几分怒意的不解眼神后,便沉默地等待他说明来意。
“没想到在这儿也能遇见你,果然是缘分!不过,才隔了这么些时日,你就不认识我啦?是真不认识还是装不认识?”
语毕,男人将其中一杯威士忌递到了我面前。
我无意接过酒杯,扭转视线回到了台上,“我不认识你,请你走开。”
“呵呵,你还真是健忘,只是不知道…”男人顿了顿,故作神秘地凑到了我的耳际,小声又挑衅的继续问道,“你的身体,是不是也这么健忘?”
这句话,如晴天霹雳般地击中了我,让人头皮发麻。
“哈哈,看你吃惊的表情,应该已经知道我是谁了吧。”男人不顾形象的哈哈大笑起来,似阴谋得逞般的快慰。
“…记得又如何,请你离开。”
男人却丝毫不理会我冰冷而直接的拒绝,依旧自顾自地说道,“我看你是一个人吧?来买醉?买醉不如尽欢,不如今夜,城市酒店…我们…”
“请你自重!你不走,我走!”
语毕,我起身,拨开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