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很简单嘛!一说我就明白了!”
“…那是因为我解释得简单。”
“对了,凌戍,你那个“戍”字,到底里面是一点还是一横?还有一个长得差不多的,中间空心的念什么?”
“……”
凌戍不再说话,转身打开了书橱,一会儿,一本笨重的词典,狠狠地从书橱里飞了出来,我还没来得及闪躲,就被砸了个正着。
“凌戍!你!”
我大叫着他的名字,一副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的愤怒油然而生,我作势凶狠的扔下词典,向他猛冲过去,抓着他的衣领,顺势就要给他一拳,但如果凌戍真心要躲的话,我是不可能打中他的,他的空手道可绝对不是摆设。但他从来不对我用那样像模像样的招式,总是凭着本能随意的和我扭打成团,也不知道是关心照顾我,还是因为要对付我,根本就犯不着那么麻烦。
“季彦,你在这里做什么呢?…傻乐什么呢?”不知何时,凌戍也踏进了这间书房。
“没什么,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走吧,出去吧。”
关上门的那一刻,我没有回头,既使现实落满尘埃,至少,请让记忆永远鲜亮…
第三十二章 记忆之夏(8) (1592字)
请不要相信我的美丽,
也不要相信我的爱情,
在涂满了油彩的面容之下,
我有的是颗戏子的心。
所以,请千万不要,
不要把我的悲哀当真,
也别随着我的表演心碎。
亲爱的朋友,今生今世,
我只是个戏子,
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
流着自己的泪。
——席慕容《戏子》
“她也唱花旦,但是更擅长青衣。”
记忆中,这似乎就是凌戍对他母亲,仅有的评价。
在凌戍家的时候,几乎每次都能听见他母亲唱戏或者吊嗓,有着丝绸般质感的声线从五楼上缓缓飘来,不懂戏曲的我,只是单纯的觉得很美,只听声音就觉得很美。但我却从没见过她下楼来,她和凌戍一样,饭菜都是齐管家直接送到房间里,家里的饭厅从来就不使用,她也不似我母亲,要工作,好逛街,总爱出外溜达。曾几何时,我一直对凌戍家的第五层,感到十分好奇,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子,住在怎样的一层楼里,每日又过着怎样的生活,但齐管家却告诫我说,凌戍的母亲不喜欢被人打扰,所以绝对不可以上五楼玩。
我虽然一直谨遵告诫,但我终究还是见了她一次。
那是一个比现在更为纯粹的夏日,从每棵道旁树上传来的阵阵蝉鸣,似乎比任何一个夏季都更为聒噪,我内心烦躁无比,顾不上额头上不断滴落的汗水,只是一味的朝着凌戍家急行,想要逃避这永无止尽的噪音和酷暑。
走过城区,走过石子路,走过庭院…我喘着粗气,正欲按响门铃时,却发现大门并没有锁上,门是虚掩着的,门内传来女子婉转流波的唱戏声,出于好奇,我轻轻的将门推得更开了一些,门内,却是另一个世界…
那是柳絮纷飞的烟花三月,那是吴侬软语的水乡江南,那是依堤傍河的高筑戏台,而我,就站在河对岸,痴痴的望着高台上那遗世独立的戏子。
她轻移莲步,眼波流转,一颦一笑都像是对这个俗世的恩惠。一袭藏青色的褶子,绣着生灵活现的朵朵流云,并非是如何华丽的锦衣,却衬得这戏子如青鸟般,只应天上有。她用银簪和青色流苏发饰绾住头发,并非是如何耀眼的头饰,却闪烁着温润的光泽。或许是因为角色需要,戏子并未浓妆艳抹,只是略施粉黛,颧骨间淡淡的胭脂,让人忆起三月的桃花,画眉的淡墨与眉间的白粉,隐隐地透出这戏子骨子里原有的清秀。
——风轻月淡凌波乱,新柳婆娑面遮拦,红颜自古多断肠,春色何见寥弥漫。
娓娓吟唱的戏词,缓慢而空灵,尽管不是每一个字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但仅仅是这么一句,耳中便再也容不下所有的车马喧扰,容不下所有的碎碎零零。戏子声色甜美,却带着委婉伤怀之感。踱碎步,抬玉手,扬水袖,蹙柳眉,浑然天成的一系列动作,一如细水长流般耐人寻味,一如泉水叮咚般目不暇接。
我突然想起前几日在字典上看过的一个词,尤物。
“这不是季彦吗?太太在唱戏,你在这偷看可不好,快和我去找小少爷吧。”
不知何时,齐管家已站到了我身后,拉起我,就朝侧门走去。而我还在那个戏子编织的梦境里,难以醒来…
“齐管家,为什么阿姨唱得这么好,却不让人听呢?”
“……”
“齐管家…?”
“太太的戏,只能唱给一个人听。”
“…谁?”
“…好了,到书房了,快进去吧。”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美丽的人,第一次见到凌戍的母亲,却…也是最后一次。当天夜里,趁着夜深人静,她逃走了,只带了一身戏服,逃离了这个偏僻的小城镇,逃离了这座寂寥的庭院深深,逃回了那场藏在水墨画中的江南烟雨…
凌戍却说,她不是逃走了,她只是走了。因为她离开之前,第一次踏进了凌戍的卧房,去找了他,留给他房屋产权证、银行卡和一句”对不起”。
“凌戍,她哭了吗?”
“没有,她说,她叫柳雨。”
第三十三章 记忆之夏(9) (2187字)
车刚一进巷子,母亲在家门口等着我们归来的身影便映入眼帘,她一直身体很好,并且性格开朗。
“哟!凌戍,你们可回来啦!开了那么久的车,累坏了吧,快快快,屋里坐。”
我们一下车,母亲立刻就迎了上来,不,准确的来说是,立刻就迎上了凌戍,拉着他,好一阵嘘寒问暖。果然,和凌戍一起回来的话,自己就一定会被忽略掉。
“汪汪!汪汪!”我正欲往后备箱走去,却被一阵狂吠挡住了去路,原来我还是没有完全透明化,一双凶神恶煞的狗眼正目光灼灼的盯着我,这龇牙咧嘴之势,大有欲咬我而后快之势。眼前这只后背为棕色,肚子为白色,流着哈喇子的肥胖沙皮,就是我母亲养了六年的宠物狗,似乎是叫…。
“彦仔,怎么了,叫得这么厉害,一会儿街坊四邻该来提意见了,快闭嘴!”
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名字,才搞得它对我一直这么苦大仇深的。
“哟!季彦,原来是你啊,怪不得狗这么生气。你这个臭小子,还知道回来啊!”
“是是,居然是我,让您老失望了,对不住了。”
虽然是许久未见,但不知为何,我和我妈一见面,就忍不住得互相抬杠。
“嘿?!你这小子,怎么说话的!彦仔,给我狠狠地咬!”
语毕,我妈玉手一指,沙皮竟然真的更来劲了,站在原地又叫又跳的,一跳老高,还带旋转,惹得哈喇子四处飞溅。
“妈,不是我说你,你看你养得这狗,什么德行。”
“什么德行也比你这个一年就回来一次的臭小子强!”
“妈,你这完全是…”
“好啦好啦,季彦,伯母,我们还是先进屋再说吧,彦仔也别叫了,进屋进屋。”
一见凌戍插话了,母亲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立马换回了刚才那副喜不自胜的表情,冲着凌戍笑得嘴都合不拢了,一把拉住凌戍,吆喝着自家的沙皮,先我一步进了屋。
我妈一边往屋里走着,一边还不忘丢下一句吩咐,“季彦,你把行李拿进来啊。”
“……”
“伯母,我去给季彦搭把手。”
“不用不用,几件行李他还拿不了吗?!”
“…嗯,没事,你先进去吧。”我对着抽不出身,扭头望向我的凌戍说道。
也不知是不是在每一个母亲的眼中,孩子们的时光都是不会流逝的。至少,在我妈眼中,凌戍永远是那个小小年纪就礼数周到、学识广博的秀气男孩,而我则是她恨铁不成钢、屡教不改的臭小子。对于凌戍家里的事,我也不清楚她知道多少,她从来不问我,我也从来不提起。但我相信她一直心里有数,作为一个成年人,作为一个女人,更是作为一个母亲,她所能洞察到的东西,或许,永远都远超我的想象。
“伯母,这是给您带的一点小心意。”
“哎呀,凌戍,不是伯母说你,回自己家还带什么礼。”
“呵呵,伯母,您这才是客气呢。”
“呵呵,瞧你说的,那阿姨就收下了,你先坐着,我去准备晚饭。”
我拖着两个箱子刚进屋,就碰见凌戍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内,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长盒递给我母亲,看样子,应该价值不菲,很可能是条手链或者别的什么。我妈一脸乐呵,走过我跟前时,还故意将手中的礼盒在我面前晃了两晃,“瞧见没?空手回来吃白饭的臭小子!”
“…你自己刚才不是说了吗?回自己家还带什么礼。”
“所以说,你这臭小子就是缺心眼呢!”
“…行行行,下次我准带。”
“别别别,你愿意送,我还不一定乐意收呢!”语毕,这正逢更年期的老太太,丢下气得牙痒痒地我,摇晃着礼盒,一步一扭的走进了厨房。
“凌戍,你都听见了吧!这就是为什么我和我妈打电话,总说不上两句话原因。”我将箱子暂时扔在了玄关,没好气地走进了客厅,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喝完了一大杯白开水。
“呵呵,我觉得你们就这样,就挺好的。”
“你这家伙还笑呢!自己知道备礼物,也不知道提醒一下我。”
“我备礼物是应该的,你就不必了。”
“不必了?!你是没看见刚才我妈挖苦我那样儿!”
“呵呵,我是说真的,你回来,她就很高兴了。”
“…如果我再带份重礼回来,她就更乐了。”
“那倒未必,如果你带份重礼回来,她又该念叨你了。伯母不会希望你在这些方面破费的,伯母勤俭一生,你要是在她身上铺张浪费,她也不会高兴的。这点父母心,你这做儿子的还能不清楚吗?”
“……”
一瞬间,我的胸口有种拥堵的感觉,不再说话,只是觉得,凌戍,说到底,这么些年了,你却还是把自己当外人…
柳雨走后,凌戍便遣散了家里所有的佣人,家里所有的古董字画等等摆设,全由齐管家做主,分给被解雇的佣人们。从此,凌戍便一个人住在了读雨山庄。但他毕竟是少爷出身,既使是被世人所不齿的私生子,那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家务一类的事情还是离他太远了。最开始是我几乎每天都带着母亲多做的饭菜去看他,后来好多歹说的也让凌戍渐渐的到我家拜访,最后便干脆长期住下了,反倒是山庄那边,他偶尔才回去了。
这么些年过来了,我们就和一家人一样,不,我们确确实实就是一家人。于此尘世,相互扶持,不离不弃,这样的关系难道还不能胜于血缘吗?又或者,血缘对于凌戍而言,根本不值一提,胜不过的是凌戍心里那道高筑的城墙…
第三十四章 记忆之夏(10) (2603字)
卧室,我心情抑郁的坐在窗前,桌上摊着一本书,却连翻都没翻一下,行李也还原封不动的摆在墙角,没有收拾。
晚饭的时候,三人一桌,我妈一直喋喋不休的对凌戍问长问短,凌戍这家伙平时不善言谈,但不知为何,对我妈的问题,却总是能像个小老头似的,絮絮叨叨,叨叨絮絮,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事情,非得掰成十句。不过,这也好,我落得一身清闲,可以安安静静的吃顿饭。
正在我暗自窃喜之际,我妈突然话锋一转:“季彦,人家凌戍这一年可没少忙,你呢?怎么样啊?”
“我还能怎样?学校教书呗,你又不是头一回听说。”
“嘿!我说你个臭小子!多说两句话要死啊!”
“…问题是我确实没什么值得一说的啊,要不,你直接说你想听什么,我说给你听!”
“好啊!我想听你说说你的女朋友。”
猛地听我妈提起这个话题,刚刚灌入喉中的一口饮料,差点没要了我的命,呛得我眼泪都流了出来,我妈见状,不仅丝毫没有生出一丝恻隐之心,反而露出了不高兴的神色。
“看吧看吧,我就知道你小子一年到头不会干一件正事,你说你都多大了,这种事还需要我这个老太婆来给你操心。对面街的刘婶啊,孙子都抱了两年了,我呢?连儿媳妇都还没个影儿!”
“呵呵,伯母,这种事是急不来的,再说,季彦平时工作也确实很忙。”凌戍一边给我递来了纸巾,一边宽慰我妈道。
“就是…咳咳…这事,缓几年再说。”
“什么?!还缓几年?!再缓几年,你老妈我这把老骨头还在不在都是问题!”
“妈!你这说得是什么话?!”
“我不管了,再怎么说,这几年我也是等不了的了,我做个主。明天!就明天!我去把隔壁你徐旭叔叔一家子请来吃个饭,你也好再见见徐芝,你们小时候不也常在一起玩吗?明天你可给我放机灵点!”
“妈!你能不能别这样!”
“我哪样了!你说说我哪样了!我还不是都为了你!人家徐芝刚回阪城,可就问起你了,这不是明摆着对你有意思嘛?!再说,我都见过人家女孩子了,要什么有什么,你还在这儿不愿意个什么劲儿!”
“妈!我!哎!真不知道跟你说什么好!”
“好啦好啦,季彦,我看伯母也是一片好心,再说也只是见个面,就当是老朋友叙旧嘛。”
“凌戍!连你也…”
我完全猜不透凌戍这是安的什么心,即使这家伙没察觉到我的心意,也不至于不了解我的性向吧!
饭后,凌戍帮我妈刷碗,我则瞥着一肚子火,径直回了房间,对着一本书撒气。
“怎么,季彦,还生气呢?”凌戍开门走了进来。
自从上了初中以后,凌戍便时常寄住在我家,但我家毕竟只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房子是普通的一套二格局,所以凌戍要来住的时候,都只能凑合着和我住一间房。
“…我能不生气吗?!我妈瞎安排就算了,你怎么也能附和着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