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特种兵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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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特种兵夫人- 第3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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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比这样的评价更让人绝望的了。

吕欢再也不见了以前的高傲和冷艳,如同其他失恋的人一样,都是满脸伤心欲绝的。

“如果没有其他事,那我就先走了。我很忙。”

高鸿见吕欢半天也说不到什么让自己关心的事情,起身就准备走了。

他确实是想从这个人口中得到一些别人所不知道的内幕。可是,如果想要用那件事为理由要求什么的话,那就是不可能的了。

那些事情,知不知道都无所谓。

反正,无论过程如何,结果都是已经确定了的。

想到这,他的眼神又变得幽深了几分。

见男人毫不留情地转身就准备走,吕欢终于有些慌了。其实,如果是平时的话,她还不至于这样。然而在发生了那么多事,现在又面对这个一直如同她肋骨的男人时,就没了半点招架之力。

“难道你不想知道你和彤彤的真实关系吗?你不想知道为什么你会突然冒出来这明明一个女儿吗?”

吕欢是真的被逼得没办法了。

她知道,既然自己被抓到了这里,想要出去的话已经是不太可能的事了。

别的不说,单就她那些事情牵扯到的人,就不可能这么轻易地饶过她。

简单来说,这个地方,在别人看来也许艰辛苦闷,但对她而言也许却是世上最安全的地带。

“知不知道都无所谓,她已经出国了。而且,我和阿昌说过了,她永远都是阿昌的女儿,我只会有两个儿子。我连亲子鉴定都懒得去做,你以为我真的会在乎这件事?”

高鸿这话一出,完全就是直接给吕欢判定了死刑。

吕欢身形抖了抖,最后化作了上涌的绝望泪意。

“看来我又自作多情了。”她想到自己忙碌了一辈子,算计了一辈子,最后是一无所有,甚至连唯一的女儿都失去了,现在只能孤零零地待在这个别人视为豺狼之地的地方寻求庇佑。她甚至都想不起来,如果自己不待在这里的话,又能去什么地方呢?

最重要的是,现在,她终于是死心了。

知道,这辈子子,不管她做了什么,和这个男人,都是没有半点可能了。

这个认知,彻底击垮了她。

“彤彤确实是你的女儿,这件事我没撒谎。但是我们没有发生关系,本来那时候我已经买通那个叫阿兰的女人在你喝的酒里下药了。可是谁想到你昏了之后不管我怎么挑逗你都是没有反应,所以最后我们什么都没发生。不过我拍了几张照片,我跟景岚说的是你借着酒醉强了我,而且我还有了你的骨肉。这个,就是那时候景岚选择离开的主要原因。至于彤彤,是我后来通过人工授精怀上的。我买通了你家里一个女佣,将你们夫妻房间里的垃圾交给了我,从那里我得到了你的精子……”

说完这最后的秘密,吕欢像是一下子放松了。

她嘴角噙着笑,配合着那张虽然有些憔悴却依旧美艳动人的脸,依旧如同那个迷倒众生的天生尤物。

“有件事我确实没有撒谎,景岚和你在一起,一直觉得背叛了我,很心虚。所以在我说了那些话后,就选择了离开。不仅如此,她的那个初恋男友,却是真的。而且,我告诉你哦,那个人,现在真的回来了。而且吧,还是个大官呢……”

最后那句话,她是附在高鸿的耳边小声地嘀咕着的。

说完之后,也不管高鸿有什么反应,只是深深地看着她几眼,才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走。

走到半路,她背对着高鸿站了一会,才自言自语地说了句话:“希望下辈子,不要再遇见你!”

第二天,就传出来了吕欢在狱中自杀的消息。

至于到底是不是真的自杀,就没人知道了。

她的艳照门涉及到的人和事太多太复杂,就算不经过司法途径,也会有不少人不想再见到她。

知道吕欢自杀的消息后,高翰带着老婆孩子去了妈妈的墓地。

在那里,他们遇到了早就到达的高鸿。

“老公……”

感觉到男人的步伐突然停了下来,宁芮夕有些疑惑地朝他看了过去。

高翰收回打量着那边的目光,幽深的眼睛里带着一丝难掩的叹息:“父亲来了。”

宁芮夕懂了男人的意思,顺着男人的目光看过去,果然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某块墓碑前,手上拿着一块洁白的丝绢,正在温柔地擦拭着。

“那我们还过去吗?”

宁芮夕询问着自家男人的态度。

高翰迟疑了下,想了想说道:“你跟饭团在这等会,我先过去。”

宁芮夕点点头,接过沉甸甸的小团子,目送男人离开。

“你来了。”

看到儿子出现,高鸿倒是一点不意外,只是擦拭的动作稍微停顿了下,像是被儿子看见了自己这样煽情的动作有些不好意思般。

高翰先是对着墓碑上盈盈浅笑的人照片鞠了一躬,这才回答父亲的问题:“嗯,我带小夕还有饭团来看看妈。”

高鸿也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儿媳和宝贝孙子,感觉到这一家三口的温馨,也不知道是出于羡慕还是什么的心态,他说了句:“你妈妈看到你现在这样,肯定会很欣慰的。阿翰,不要重蹈我的覆辙。男人,只有变得足够强大,才能守护好自己在乎的人。我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失败。”

高翰的眼神变得坚定:“我知道。”

“好了,你带小夕过来吧。我就先走了。还有,你们在这不要待太长时间,一恒年纪还小,这地方阴气太重。等他长大点你再带他过来。”

高鸿说了这句话,恋恋不舍地看了看墓碑上的照片,才步履踉踉地离开。

看着父亲离开的背景,高翰突然发现,不知何时,父亲一直笔挺的脊背已经弯了下去,人虽然还是高大的,却多了几分年迈的佝偻。

这一瞬间,他的心里涩涩的,突然有种冲动想要叫做那个男人,可是看看旁边的妈妈,又默默咽了回去。

“爸。”

宁芮夕和高鸿之间的相处倒是要自然很多。

也许是因为只是公公和儿媳关系,所以宁芮夕一直保持着对客气而不亲昵的态度。

这样一来,倒是在很多时候要自在许多。

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宁芮夕只要保持最起码的礼貌就行了。

高鸿看着宁芮夕的时候是面无表情的,但是目光落在她怀里那正叼着奶嘴睁着大眼睛的饭团时,眼神就变得柔和了许多。他迟疑了下,最后还是忍不住走了过来。

宁芮夕注意到他的动作,先是愣了下,而后反应过来,赶紧将怀里的小包子挪个位置递过去。

高鸿抱着孙子,看着那张粉嘟嘟的小脸,心都软成了一团。只是这样子的他不太想被其他人看到,所以就对儿媳说道:“你去阿翰那吧,一恒我抱着。”

宁芮夕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放心:“爸……”

她倒不是担心公公把儿子哪里磕着碰着了,她担心的是她公公。要知道,饭团的性子也不知道是随了谁,每次都会让他爷爷吃点亏。第一次见面是尿了他一身童子尿,第二次见面把头发给抓着了,之后几次见面,也都会出各种各样的状况。

说来也奇怪,饭团平时都很乖,除了现在有些调皮之外,基本上还是很听话的。然而每次碰到公公都会变得很不安分。哪怕前一秒还在傻兮兮的笑着,下一秒被公公抱着,就会化身炸毛的小猫。

看出儿媳那欲言又止的话带着着什么,高鸿也僵了下,看着怀里正乖巧地吸着奶嘴的孙子,怎么看怎么一个可爱,完全看不出捣蛋时那调皮样。

“没事的,你去吧,一恒很听话的。”

见公公还是这么坚持,宁芮夕也无奈了。

饭团眨巴着眼睛看着麻麻突然就越走越远了,有些搞不懂状态,看看麻麻,又看看正抱着自己的人,奶嘴都顾不上吸了,小嘴扁了扁,作势就要嚎啕大哭了。

高鸿看到这样,赶紧笨手笨脚地抱着饭团颠着:“一恒乖,爷爷在这里陪你啊。”

饭团对“一恒”这个名字根本没有半点认知,平日家里人都是叫他饭团的,连那些叔叔阿姨都是。所有人中,也只有他这个古板的爷爷才会无论什么时候都叫他的大名高一恒了。

现在听着一恒什么的,也完全就是听陌生人。

本来还只是扁着小嘴,现在就是眼睛都开始发红,水汪汪的,小胖手也开始朝着宁芮夕离开的方向伸着,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看得高鸿又是心疼又是头疼。

他又重复念叨了几次那笨拙的安慰,见孙子还是完全不给面子,继续委委屈屈的样子。下意识地看了看那边的儿子儿媳,确定他们应该是看不到这边的情况了,才跟做贼似的小声说道:“饭,饭团乖,爷爷在这里陪你。饭团乖……”

对于孙子这个稀奇古怪的小名,高鸿是非常不理解的。

要他说,小名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不应该存在的。

可是奈何他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弱小了,就算他这边叫着大名叫一恒,那边依旧照常“饭团”“饭团”地叫着。最重要的是,因为和儿子之间那有些复杂的关系,直接导致他根本没有直接插手孙子教育的权利。而这个,才是最致命的一点。

所以他能做的,就是坚持自己叫孙子大名。无奈的是,孙子对自己的大名根本没有归属感,一点都不熟悉。叫他人就当叫陌生人一样,完全没反应。

也不知道是因为听到了那个熟悉的称呼,还是发现粑粑麻麻虽然离得远但一直站在那里还能看得到的关系,饭团倒是慢慢冷静下来。

他突然对抱着自己的人产生了好奇,小胖手在半空中自由地挥舞着,最后直接落在了高鸿西装上那枚精致的领扣上。

看着那小胖手抓着自己的衣服,高鸿突然间就紧张了。

哪怕面对几亿的合同都是眉也不皱一下直接签下大名的高鸿,在这个时候,居然紧张了。

他小心翼翼地看着宝贝孙子,生怕自己一不小心让他并不舒服了。

宁芮夕赶到的时候,高翰正在小声地和妈妈说最近发生的事情。

宁芮夕先是叫了声“妈,我来了”,然后就站在男人身后,安静地聆听着。

等到男人把所有的事情说完,感觉到自己的手被牵住了,宁芮夕才意识到自己走神了。

她扬起笑容,回应着男人。

高翰面无表情的脸上,也浮现出浅浅的弧度。

等到两人赶回原来的位置,看到那边的一老一小两个人时,宁芮夕脸上的笑容更大了。

高鸿是因为好不容易变得乖巧的孙子又再次活跃起来,伸着小手往什么地方挣着时才注意到儿子和儿媳过来的事情。

他有些尴尬地咳嗽了声,掩饰般地说道:“你快回部队了吧?什么时候找个时间回家一家人一起吃个饭。”

高翰应下了。

等到高鸿离开,宁芮夕才轻声说道:“老公,其实爸也不容易。现在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也很孤独。不过你放心,我以后会记得带着饭团时不时地去看看他的。”

听着妻子的话,高翰轻轻地点了点头:“嗯。”

“我们回家吧。”

“好。”

你来我往间,两人一同往外走去。

而饭团,则是窝在自家粑粑的怀里,异常的乖巧。

——(完)

第001章 那些年

“你们先去忙吧,我去看下东西。”

黄煜穿着便装,笑得痞痞的,拍着身边战友的肩膀大声地笑着。

他们现在每个月都可以出来放风一次。

基本上都是几个人一群,然后大吃大喝一顿,然后再四处逛逛,用此来弥补和普通人过着完全不同日子的自己。

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身材高大,双腿修长,就算是走路的时候,腰杆也是挺得笔直,昂首挺胸的。这样子一群男人出现,走在大街上,吸引到的注意力可不是一星半点。

多少年轻的小姑娘,还有刚刚做妈妈的少妇,又或者是三四十岁的大妈们,都是忍不住回头探头探脑地打量着这样一群人。

他们身上,有现在男人越发缺少的男人味。那种雄性的霸气,在他们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哪怕是在大街上,他们笑着的时候也是大笑的,露出雪白的牙齿,却不会让人觉得粗鲁,反倒是比现在那些笑不露齿的人看着好看多了。

黄煜自然是注意到了这些打量的目光,只是他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注视。

跟一般性格木讷严肃的军人不一样,他的思路比较活,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魅力在哪。在进部队之前,从小学的时候开始,他就开始和漂亮的小同桌传传小纸条了。等上了初中,就开始拉拉小手。到高中的时候更了不得了,竟然搭上了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一直躲在学校旁的树林里亲亲小嘴什么的。然而,还不等他进一步展开自己的计划,就被家人找关系扔到部队来了。

谁知道,这一待,就是十年。

本来刚开始的时候还想着两年的服役期过了后,就转业回家随便找个什么工作混日子的。反正他家又不穷,兄弟几个,他最小也最淘,所以才会被扔到部队去。父母也早就不对他有所指望,只要他不在外面闯祸惹事就要烧香高叫阿弥陀佛了。

那时候他正和校花小女朋友恋得热火朝天的,两个人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天天腻在一起。那个小女朋友更是体贴地每天给他买早点,打球的时候在旁边帮他送水抱球衣。更是不止一次地说以后要嫁给他,他们两个要一直在一起,要生孩子好好过日子的。

他虽然记事得早,也很早就知道了谈恋爱那件事。

只是他其实一直都是懵懵懂懂的,他并不懂恋爱的真正滋味,只是觉得好玩。

就连那个小女朋友,他也都是一直抱着这样的心态。想着,这样也挺好的。如果一辈子过下去的话,也没什么不行。

谁知道,后来他就进了部队。

刚开始的时候,小女朋友还是每个月一封信,每次信里还夹带着她最新的照片。有时候是单人的艺术照,有时候则是时下很流行的大头照。共同点就是里面的人都长得很漂亮。

那时候,住一个宿舍的战友不知道有多羡慕他,羡慕他有一个既漂亮又贴心的女朋友。

做为一个男孩,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没点虚荣心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慢慢的,他开始想着,这个女孩其实挺好的。

如果自己两年之后回去,一定要和她好好过日子。

然而,那时候的他还不懂,距离和时间,是年少的爱情中最残忍的刽子手。

一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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