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只有那个男人会叫他Ian。
那年他正值反抗的年纪,事实上,每个男孩到了这个岁数时,或多或少都想做些叛逆的举动,他沉溺在这个时期体内源源不绝的焦躁与叛逆情感中,却又不甘心自己跟大多数人一样,被这股几乎无法反抗到近乎麻痹神经的冲动牵着鼻子走。
但是那天他还是跷家了,身上带着从家中搜出来的十几块英镑,背包里背着一只肮脏的小熊,就这样流浪在飘着雨的伦敦街头。印象中这个城市下雨时总是灰蒙蒙的,连行人都像褪为黑与白一样,手中拿的伞很一致的,全是黑色。
他们匆匆低着头走过这场雨,没有发现在街边的角落,有个小男孩竭尽所能地将自己缩在角落,抱着背包瑟瑟发抖。
事实上就算他们看到了,也不会做什么吧。
将背包打开一小角,小熊安然躺在里头,这让男孩稍稍松了口气。
都已经十四岁了……带着小熊,一定会被笑吧。
他咬咬没什么血色的唇,用力将背包抱紧。
逃家前他想过各式各样可以带的东西,钱、书、食物,或是一些让自己看起来更帅气更潇洒的东西都可以,总之不是带这只熊。但是在他偷偷摸摸离开房间前,忍不住往房内看了一眼,那只从小到大陪着自己的熊娃娃就安安静静躺在一小角,像睡着了一样。
他一咬牙,竟把背包里的东西全倒了,只留下这十几块英镑、一两套衣服,以及新加入流浪旅途的一只破旧小熊。
为什么带上这只熊呢?一边游走在街头时,其实他很认真地想过这个问题。
其实从以前他就不太信任布偶这种东西。
布偶总是软绵绵的,随时随地和善地笑着,诱使人抱着他说出心事,或是抱着他一言不发的流泪,然后布偶总是安静地听着,嘴上还是那个弯成漂亮弧度的笑容。
可是它真的有在听吗?
男孩总会这样质疑。当自己抱着它痛哭的时候,小熊真的在听吗?意识到其实根本没有人在听自己诉说心事时,恐惧跟遭背叛的感觉就会一口气涌上喉咙。
小熊总是装得一副有在听的样子,其实它根本没有在听!
然后自己又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从头到尾哭给一个没有人的房间看。
不过即使他如此不信任玩偶,在离家出走前,他还是忍不住抓了熊娃娃与自己同行,上头还沾着幼年时期自己的口水眼泪跟鼻涕,这些彷佛会让他的胆怯不安稍微镇定一些。
其实他是想离开伦敦的,最好跑得远远的,可是一想到自己真的要离开从小长大的城市,又忍不住感到一阵恐慌。
少年比同年纪的男孩长得要慢一点,也许是他体内大半东方血统的作用,他的长相不若同年龄的孩子这么成熟,身材也较为纤细,奶奶留给他的唯一英国血统,只来得及将他黑色的眼珠褪为墨绿色,黑色的头发化为漂亮的淡金色,鼻梁挺直得很漂亮,但东方血统又将他的五官线条柔化的纤细一些,整体看来是一张非常秀气的脸,只是稚气未脱,脸颊还肉肉的,不像一般孩子此时已经渐渐削为漂亮的瓜子脸蛋。
他白嫩的手用力抹掉脸上的雨水,突然有些无助。
干脆回去好了……忍不住会这样想,可是又不甘心这时候回去,只好坐在这处角落,与心中叛逆的心态僵持不下。
其实男孩有个还算美满的家庭。
父亲与母亲长年经商在外,他便与爷爷奶奶同住,爷爷奶奶待他很好,是彷佛会在童话故事中出现的慈祥老人,家里住在郊区,有一处颇大的房子,以及一个总是开满漂亮花朵的花园,少年总是能在花园里看见奶奶照顾花朵的身影,以及温柔地与小花们对话的画面。
爷爷喜欢在早上坐在餐桌前,藉着身后落地窗所投射进来的温煦阳光看报纸,窗外便是那一大片花花绿绿的园地,而奶奶会先准备好早餐,微微驼背着往站在厨房门口的男孩一看,温柔笑道:“早安啊,真谦。”
在家里,爷爷奶奶总是喊他的中文名字,英文名字是学校那群讨人厌的同学喊的,所以少年很讨厌自己的英文名字。
这样子的家庭好像没有理由让他离家出走,不过少年已经替自己找好藉口──因为爸爸妈妈总是不在身边,所以他很生气。
很生气……当然就要离家出走了。
不过他知道自己如果这么说的话,奶奶肯定要露出很伤心的表情问:“真谦不喜欢住在英国吗?”
他的确是不喜欢英国,他讨厌学校里面那些因为自己跟他们不一样就欺负自己的同学,讨厌他们讨人厌的嘴脸,可是他不讨厌跟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反正他对老是在搭飞机的父母一点兴趣都没有。
那么他给自己找好第二个藉口,那就是学校的同学都欺负他,他不喜欢去上学……
不过身上只有十几块英镑,他迟早要回家的。
悲伤地抱着背包,他开始有些昏昏欲睡,不停打在身上的雨水很不舒服,他眨眨淡金色的睫毛,粗鲁地抹掉脸上跟前发的雨水,更加委屈。
突然一阵黑影挡在头顶,少年眼前多了双皮靴,他下意识抬头看,高大的男人微微弯着腰替他撑伞,笑容很好看:“你好啊。我想这场雨会下很久喔。”
男人比自己高大上很多很多,跟自己又瘦又窄的肩膀不同,男人的肩膀很宽很厚,衬衫收入牛仔裤内,拉出漂亮的身体线条。少年注意到男人身后背了一个长长黑黑的袋子,好奇地多看两眼。
男人兀自说:“哇,近看年纪更小了,你跟家人走散了吗?需要任何帮忙吗?”
少年不满地皱眉:“我十四岁了。”
男人扬起浓眉,明显诧异的表情让少年气闷地别开脸。男人笑:“好吧,小少年,你打算一直坐在这淋雨吗?”
“不要管我。”
“……噢当然了,说得也是。”
男人英俊的脸挤成一个夸张的表情,然后点点头带着伞离开。
看他大步迈开的挺直背影,少年咬咬唇,很不甘心,只好胡乱扬声喊:“等、等一下──”
男人回过头,好笑道:“是的?”
胡乱喊了却不晓得该说什么,他焦躁地咬咬下唇,只好随便选个话题:“……我,我的名字是-─”他下意识想说中文名字,却一下子噎住了,怕眼前这男人像学校那些同学一样,知道他是混血儿就欺负他……只是他又不想说那个让自己讨厌的英文名,只得胡乱掰一个:“我、我叫Ian……”
男人扬扬眉,走了回来,并且重新将伞撑回他头上,微笑:“你好啊,Ian,很高兴跟你认识。我想你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叫我Giles。”
2
“I……哀?哀……an……哀恩?靠,什么难听的名字。”
沈真谦用力用棉被蒙起耳朵,不想听身旁没水准没文化的男人说话。
昨晚酒喝多的时候,男人突然问起他的英文名字,当下几杯烈酒下肚,沈真谦的意识早就蒙了,一听“英文名字”四个字,直觉想起那个很多很多年前的下雨天,Giles与自己的第一次相遇。
这么回想着,眼前粗鲁的男人在酒精的催化下,模模糊糊化为当初那个站在伦敦街头,有礼又英俊的高大男人,于是Ian这个名字便脱口而出。只是酒力很强,他说出来的字不成字调不成调,男人问得很不耐烦,便塞了笔跟纸给他,要他写下来。
然后一夜过后,自己全身酸痛到不想醒来时,身边那个神清气爽的臭男人便开始研究起昨晚的纸条,因为醉酒而拿不稳的笔有点丑的在白纸上乱画,落下“Ian”这个名字。
可惜男人终究是那个粗鲁又没文化的男人,在怎么变也不会变得又有礼貌又英俊。
他咬着烟,眯眼研究这三个字母:“欸,是不是这样念啊?喂,哀恩?”
沈真谦心情很差很差,脸也很臭:“不要叫我哀恩,没水准。”
“靠,那要怎样才有水准?我昨晚那样卖力,够不够水准?”
沈真谦恶狠狠瞪他一眼,忍着大腿的酸痛下床,气愤地套上散落一地的衣服。
男人呼出一口烟,总是带着轻薄意味的眼睛眯成一条黑线,嘴边的笑很猥亵:“哀恩你的背好漂亮──呃哇!”
沈真谦随手抄起皮带就往半裸的男人身上鞭去,下手毫不留情。冷冷瞪向那个痛得惨叫的男人,漂亮的古铜色皮肤脆弱地泛起一道红痕。
慢慢穿上衬衫,他冷淡地低骂:“嘴巴不干净。”
“不乾不净吃了没病啊,”被打的地方不痛了,男人又开始不正经。见沈真谦皮带握紧,他赶紧跳出棉被闪远远的,下半身只穿一件没品味的四角裤。“喂……不要火气这么大嘛。”
男人虽然没水准穿着没品味,身材倒是很好,漂亮的肌肉线条与没有一丝赘肉的腰完美到让人不敢相信这家伙平常最大的休闲就是窝在家里写歌跟弹吉他,饿了就吃吃饱就睡。
男人长得也很帅,却不是像Giles那种五官精致的帅,那双不大的眼睛放在别人身上或许不够好看,但长在男人脸上,却变得又迷蒙又漂亮,鼻梁很挺,不够饱满的唇总是微微勾着轻薄的笑容,性感到会让人窒息的程度。
男人最帅的时候就是手上搭着吉他、站在舞台上那副不可一世的样子,沈真谦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他会为了那样的他而心跳加速。
但是男人很下流,又很没水准,穿着更是没品味,一点即将出道的自觉都没有。
沈真谦对他的第一印象其实很糟,事实上一直到现在都很糟,跟这家伙演变成这种关系,他不只一次深深懊悔过。
男人在他身后换好一件宽松的七分短裤跟又脏又旧的大T…SHIRT,让回过头的沈真谦露出发自内心的鄙夷眼神。
注意到沈真谦看他,男人笑得很自信:“怎样?很帅吗?”
“……真是受不了。”
男人更加欣喜:“真的假的?受不了的帅吗?”
沈真谦火气逼到喉间,又硬生生压下去。跟这个厚脸皮的家伙生气,他气十辈子都不够。
见他穿了衣服就往外头走,男人连忙问:“欸,你要去哪?”
“你管我去哪。”
“不是啦,我是想说我肚子饿了──”
沈真谦停下脚步,瞪着男人的眼神足以杀死他几万次,并且准备这个家伙要是胆敢叫他煮饭,他就会真的杀了他:“……然后呢?”
“那个啊,”男人笑得很性感,手却像个欧吉桑似的深入衣服内抓肚皮:“我们去淡水好不好?”
3
沈真谦脸色难看地走在前面,快了男人许多步的距离。他长腿越迈越大步,眼看就要淹入人群中,身后那个一手一只小卷的男人终于说话了,语气懒懒的,永远是惹人火大的口吻:“喂,亲爱的,你走这么快干什么啊?”
沈真谦低着头继续走,绝望地闭上眼低喃:“我没听见我没听见……”
男人眯眼看他僵直的背影,咳了两声,运足力气喊:“我说亲爱的──”
“闭嘴!”
怕他又丢脸地在人群中乱吼,沈真谦只好硬着头皮踱到他身旁,脸色依旧很难看。
男人拉开笑容,将小卷递到他面前:“欸,要不要吃?”
别开脸,他语气僵硬:“不要。肚子饿干么特别跑到淡水吃东西啊?”
男人打个嗝,看看已经逐渐暗下的天空,海的那头与夕阳交错抹成碎乱的暗橘色。傍晚的海风很舒服,即使老街上人潮不断,却又异样地感到宁静。
他抓抓肚皮:“唉,老公我用心良苦,想说出来一起散步聊聊天,藉此机会贴近彼此心灵一点,你怎么就是不能体会呢?”语毕,又无限哀伤地咬一口小卷,然后将另一只凑到沈真谦嘴边戳了戳:“吃不吃?吃不吃?”
睨他一眼,沈真谦不甘愿地接下,小小地咬了一口。
男人看他小口小口地吃,忍不住叨念:“拜托,你嘴巴有这么小吗?干么这样吃?你含我的时候──”
偏头冷冷地瞪那个嘴巴又开始不正经的家伙,夕阳馀光映入沈真谦眼中,彷佛真的愤怒到烧起来一样。他咬牙道:“你给我闭嘴。”
“好好好,闭嘴。”男人伸出双手遮住嘴巴,努力瞪大眼睛眨了眨。“亲爱的别生气。”
瞪了他几眼,沈真谦干脆不理他。
看向沈真谦别着头看海的侧脸,纤细的线条画着几抹淡橘色,将平常接近苍白的肤色抹出生气,脸颊红扑扑的,看得男人心痒难耐,不过他知道如果他在这里亲了亲爱的,亲爱的一定会毫不考虑地将他摔下淡水河。
唉,他的亲爱的就是这样,又别扭又爱生气,可是真可爱。
“欸,我陪你逛街又陪你吃东西,你还在生气吗?”
“……我没有啊。”
“那你干么摆臭脸?”
“……”斜着眼将男人从头到尾打量过一遍,沈真谦厌恶地说:“你穿成这样,我不想跟你走在一起。”
男人扬起眉,也低头看看自己:“我穿怎样?大家不都穿这样?”
“我不想跟一个衣服活像几百年没洗、裤子跟咸菜一样的家伙说话。”
“哦,不错嘛,亲爱的你的国文程度有进步喔,会用咸菜形容我的裤子,有进步有进步哦。”
见男人还给他拍拍手,沈真谦内心的怒意飙升到极点:“你有一点你要出道的自觉好不好?”
男人搔搔脑袋,表情很困扰:“我是来淡水逛街,又不是来当模特儿给人家看……”
“……那算了,我不理你。”
偏头看嘴巴又紧紧抿起的沈真谦,男人觉得好笑:“好啦,我下次一定穿得跟演布袋戏一样漂亮好不好?”
“你真的穿那样我一定打你……”
男人大笑,殷勤地将饮料凑到沈真谦嘴边。“喝不喝?喝不喝?”
“不喝。”
“真的不喝?为什么不喝?”
“就说不喝啦!”
“亲爱的你脾气好暴躁,等等我等等我哦,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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