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惜,白之王的封神失败,于是导致运河的修建被迫中断。
大概也就修到了加拉凯斯边上还有十几里的地方,在运河的尽头,则是一座半新半旧的城市。
卫城——或者说外加拉凯斯,这便是它的名字。
自从封神失败造成那一场大灾难之后,加拉凯斯大片被毁,剩下的部分也常年被神秘莫测的雾气所笼罩。
其中又发生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异变,传说在那里人类难以存活,还有一些怪物在街上游荡。
就连无比见多识广的琼斯,也没有深入过加拉凯斯的内城的经历。
若非黎恩是从未来归来,他对此也只能靠猜测来行事。
将思绪拉回眼前,一名侍者恭敬地敲开了门,连他手上唯一的一口行李箱都接了过去,黎恩也只好两手空空,漫步走下这游船来。
费加罗子爵世代统治丰饶的红河谷,可算是腰包很鼓了。但他自己用的这一条游船,放在这里也并非最显眼的一条。甚至连排进前十都很勉强。
虽然内加拉凯斯已经没有居住的价值,但它当年附属的外城区和卫星区这些地方还是有许多居民不愿离开。
甚至,还有一批贵族从外地迁来外加拉凯斯。
这里毕竟也是当年的都城,哪怕只是外城,也比红河谷城还要繁华许多。
码头边人头涌动,一船船货物被卸下或装上,古老的双层小楼至今还在忠实地贯彻自己的使命——里面有两打的税务官、税警和会计。
哪怕不经意地一听,都会有几种不同的口音同时进入耳中。
时不时地,还会有几辆装饰豪华的马车在人流中缓缓穿行。
其中正有一辆,向着黎恩的方向驶来,在一位一丝不苟的老绅士的操纵下,马儿就像是机械的造物一般有条不紊,完全没有丝毫可以指摘的缺漏。
“琼斯少爷,您终于到了,请上车。”
尼森走下车来,从一旁的侍者手上接过行李箱,又替黎恩向费加罗子爵传达了感谢。
听到许久不见的尼森恭恭敬敬地这么做,黎恩难得有点得意。
这么一个传奇骗子就算是落到自己的手心里了,当然是一件开心的事。
尼森自然也看得出黎恩是什么心态。
不过,他自己其实很期待,当黎恩知道自己做的一切的时候,会露出怎样的表情……
嗯,自己很久没有这么卖力地全心全意去做一件事了,想必黎恩这小子会大喜过望,甚至乐的两腿一蹬就晕过去吧!
……
大喜过望未必,黎恩现在倒真有一种想晕过去的感觉。
尼森驾车驶向城内,他在那里已经提前租下了一栋宅子。
在船上飘了几天,黎恩已经开始怀念起有仆人伺候的平地上的生活了。
倒不是说他已经蜕变成了懒散的贵族少爷,但就算是佣兵,大多数人也依旧是不擅长水事的。
坐船不晕,就已经是他实力高超的结果了——这可不是海里那种大船,而是河里的小船,平稳程度只能说是凑合而已。
一般几年都不一定坐一次船的人在船上呆几天,那是绝对要在船上头晕,下船了更是会跌倒。
虽然没有晕船,但黎恩也已经有些疲倦了,正想到了住处睡上一觉休息一下。
然而,到了地方,他却发现有些不妙了。
“这些是什么人……为什么一个个都堵在门口?”
尼森租下的宅子不算大,但也带着小院,大门可以容一辆马车进入。
而这个出入的必经之口,却被十几个人堵的水泄不通。
仔细一看,他们似乎都是年轻的男子,身上穿的衣服和普通的行人不同,看起来都是非富即贵。
而更加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至少有七八人佩着剑,还有人甚至把剑拔了出来,无聊地在空中乱挥。
他们聊天,玩笑,看起来很是散漫着。
不远处,几个在城里巡逻的卫兵看着这一群明显是危险分子的家伙,却犹豫着怎么也不敢上前。
当尼森驾驭马车转过街角后没多久,这些年轻人便听见了马蹄的声响,抬头望向马车。
黎恩可以看得出,只是一瞬间,他们就回过了神来。
无聊玩剑的那位立马把剑插回了剑鞘,还有两位在聊天的停下话语,立马开始整理衣领。
而这些人共同的特点是,他们全都注视着这辆马车,有的眼神凝重,有的则是充满了怒火与挑衅的色彩。
无论怎么看,他们的表现都远远超出了一般的异常。
尼森并没有回答,黎恩也不打算纠结他究竟真的不知道还是故意装的。
他只是抚摸着腰间被装进华丽剑鞘里的那一把狼咬剑,待马车在门前停下,他便施施然地走下了车。
虽然剑鞘华丽得如同艺术品,但其中的剑锋却收割过无数生命,一剑在手,不过是这么点人而已,黎恩又需要担心什么?
“你们聚在我的门前做什么?
如果没有别的事,希望你们能够换一个地方集会。
远道而来的旅客可是非常辛苦的,若是有一群人在楼下吵吵嚷嚷,我会休息不好的。”
听闻黎恩这话,年轻人们交头接耳了片刻,随后,一人越众而出。
“你就是琼斯·波诺佛尔吗?”
虽然勉强保持着微笑,但这出头者的口气可没有多么友善。严格来说,只能勉强算得上比较理智。
黎恩眯起双眼,仔细观察着面前的众人:“虽然我的确是叫这个名字,不过,你这样也太无礼了吧?”
“无礼……”年轻人撇了撇嘴,“哼,彼此彼此吧,波诺佛尔先生。”
黎恩虽然表面毫无变化,但内心已经满是疑惑。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正襟危坐在马车上的尼森管家先生,正一脸无辜地吹着口哨。
第二章 无比称职的管家大人
根据黎恩和琼斯的分析,尼森这家伙早已经和普通的骗子不是同一种人物了。
他历次欺骗所得的金钱即使有大半被捐了出去或者被他曾经的后台——木工修士会收走。
但仅仅私藏下来的一点,也足以让他过几百年的优渥生活,如果他能活那么久的话。
就算是叛逃之后,为了躲避木工修士会的追捕,他也应该找个不引人注目的地方长久安定下来。
然而,在黎恩收服他之前,他一直都过着高调的生活。
如果骗局快要露馅,他就立刻换一个身份,却依旧在贵族的酒会上招摇过市,成为社交场上的中心,顺带勾搭几个贵妇人或者大小姐。
严格来说,这也是一种病。
喜好在人前出尽风头,不惜在幕后辛苦准备,甚至独自忍受随时可能被木工修士会的家伙找上门来的忧虑。
扮演什么角色的时候就会做到最好,甚至不受到严重刺激的话,他对自己的认知都会有偏差……
一言以蔽之,他入戏太深了。
原本黎恩和琼斯都觉得,这应该是一件好事,只要不刺激他的话,他就得乖乖认命,拿出深藏不露的全副本领为自己效力。
一个没有什么目标,仅仅为了自己的兴趣行事的家伙都能搅得许多贵族领地鸡飞狗跳。
那么若是给他拴上项圈,让他不得不打起十足精神来做事,效果自然会十分喜人才对。
嗯……的确是做的很好,甚至有些称职得过头了。
那一群非富即贵的年轻人佩着剑堵在门口,面对黎恩的质疑居然还比较理直气壮地顶了回来。
发生这样的事,正是因为尼森这位优秀的管家大人足够称职啦。
“听说琼斯阁下擅长剑术……”
光听年轻人的前半句话,倒还显得正常,黎恩自然不会否认自己的强项。
“……杀进几百条狼群之中,三两下就把一头房子那么大的狼王砍翻;
只出了一剑,就把白银级的大盗打成残废……”
这些……也勉强算是事实吧,黎恩还可以厚着脸皮默认。
虽说击杀那头神性巨狼的时候加上黄金级的帮手都打得艰苦无比,而那位不幸断臂的白银级其实也是某位勋爵的私人保镖罢了。
不过,年轻人最后说出的话,让黎恩的嘴角忍不住抽搐起来。
“……你还说过,现在这些贵族子弟,大多连花拳绣腿都不会,能射中只兔子就算神箭手,披甲骑马欺负手无寸铁的流民也可以吹捧成英勇事迹?”
年轻人的口气,不用说也知道十分之气愤了。
黎恩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虽说他见过不少类似的事,但同样也见识过一些贵族中的杰出者。
比如说银石城的那位新任城主,练武所需的肉食,药剂,宝剑等自然样样不缺,只要他有苦练的决心和还过得去的天分,就当然可以在很年轻的时候便练出一身远超同济的本事。
而且,就算贵族子弟们真的都是一群废柴,他难道就会傻到随便出口讽刺吗?
一位成名多年的大高手的训斥,往往会被当做告诫,至于黎恩这个刚刚有些名声的新人嘛,哪怕只是说实话也会被当做是挑衅。
看看面前这些年轻人,十有八九都是贵族出身,现在全都不顾风度,对着黎恩怒目而视,就知道这种挑衅的威力是多么大了。
但是,黎恩可以肯定自己没有说过这么吸引仇恨的话。
那么……他马上想到了这件事的罪魁祸首。
尼森你这混蛋,我让你宣传英勇事迹,而不是让你帮我结仇啊!
虽然在心里怒吼着,但黎恩表面上还算是保持着平静。
面对这种情况,他自然知道后果是什么。
“我还说过什么,能请您全部告诉我么?”他板着脸道。
看见黎恩这样的反应,着实有点出乎意料,但年轻人大概是把这理解成了黎恩的傲慢与挑衅,接着说了下去。
“最令人不平的是,您居然说过,就算是真正自幼刻苦习武的贵族子弟,练的也只是缺乏实战的花架子,不值一提。
您……你放言道,只靠做过两三年佣兵的本事,就可以一只手把我们这样的十个人打翻。”
说着,年轻人拔出了腰间的长剑,用严肃的语气说道:“鄙人罗特斯·里希哈特,想与九位朋友一起领教琼斯阁下的高超剑术,希望您不会拒绝。”
听闻此言,黎恩此时终于有快要忍耐不住想去揍尼森一顿的冲动了。
做佣兵的实战经验的确不错,贵族子弟缺乏经验也是事实,但贵族自然有名师教导,又有丰富的资源,进步速度比一般佣兵快的多,算起来胜负未定。
就算是老练的佣兵,同时对付十个同级对手,哪怕他们再缺乏经验也是很冒险的事。
更不要说只用一只手了。
黎恩可以看得出,面前这些贵族年轻人中,虽然混着几个只会花拳绣腿的半吊子,但真正觉醒了魔纹的也有不少,其中还有少数达到了青铜级。
如果黎恩和跟尼森分开时一样还处于青铜级,若是应付这一场挑战,自然会异常艰难。
说不定,连驾驭外界魔力的危险招式都会被逼出来。
被划出点轻伤,衣服破损,更是十分自然的事。
很明显,尼森这家伙捏造这些话出来,就是为了给自己扬名,顺便找一大堆麻烦。
很有可能找麻烦才是主要的动机。
到那时,落得个灰头土脸的自己,要控制住尼森也就不太容易了,有损威信,也就有了他讨价还价的机会。
黎恩感受着手套之下的魔纹,露出了冷笑。
可惜,又很走运,我已经不是青铜级了。
黎恩前不久才进阶青铜级,这一点是尼森也知道的,那么,他当然不会想到,黎恩居然可以如此飞快的晋级。
两世为人,加上在万物怀表里训练,让他对白银级力量的掌握基本上已经纯熟。
原本的大麻烦,在如今的黎恩眼里,已经缩水了许多。
“嗯……不用十个人了。
不如你们全部一起上吧,我最近又有了点进步,正好想试试手!”
第三章 无锋之剑
当黎恩说出这种无论怎么理解都充满了挑衅意味,还显得狂妄至极的话之后,对面的罗特斯都大吃了一惊。
之前他听说黎恩的“狂妄”,虽然十分气愤,但也没有失去理智。
能够说出单手打十个这种狂言的,多少也得有点真本事吧,嗯……至少单手打十个流氓的本事还是有的吧,罗特斯自己也勉强可以做到。
若真是完完全全的吹牛大王,肯定也不敢在人前现身。
因此,罗特斯也就干脆不要脸了一把。
既然你说可以单手打我们十个,那我们可就真上了哦。
这怎么能叫以多欺少呢?琼斯阁下的武艺既然如此高超,那么指导十个菜鸟而已,这总是没问题的吧?
他已经打好了主意,准备和其他九个武艺出色的朋友一起围攻,争取几招就把黎恩这个狂妄的家伙打得灰头土脸跪地求饶。
然而,黎恩却叫他们所有人一起上。
在这里的一共有二十三个贵族子弟,除了十个原本准备围攻的人之外,剩下的人之中也有不少精通剑术,否则他们也不会带着武器跑到这里来找麻烦。
想到这里,罗特斯忍不住转过头去,向大家伙儿开口问道:“我们真的要全部人一起上吗?”
虽然他是打定主意要揍人的,但对方更加嚣张,还是让他犯起了迷糊。
然后,他的小腿上便吃了一脚,让他忍不住抽了一口粗气。
那正是他的老姐罗琳,虽说只是为了看热闹而来,但她踢人的皮靴内可是用铁板支撑起的形状,这一脚的滋味也就简直没得说了。
“说什么废话,打就打呗,还是不是男人!对面那位的勇气可顶你十倍呢。”
正当这个姐姐还想找点词挖苦自己的弟弟的时候,却瞪大了双眼,突然慌张了起来:“唔……
啊呀,我们再不过去,他可就要过来了,小心!”
与此同时,同伴们已经纷纷拔出了预先准备好的钝剑。
罗特斯急忙转过身去,正巧却遇上了迎面而来的一道黑影。
“呜哇!”
他好歹也是个青铜级,虽然缺乏实战又根基不稳,但也不是那种能随便击倒的杂兵。
情急之下,他放弃了拔剑的动作,手臂下意识地上挥,正好挡在了黑影之前。
这个时候,他才反应过来不对。
这个时候就应该就地打滚,虽然不雅,但可以保全自己。
现在他却把手臂挡在敌人的剑之前……就算是没开锋的钝剑,也完全可以把他的手臂给粗暴地敲断。
这样的伤势,就算请名医治疗,也可能留下后遗症,比如手臂发抖或者无力,再也握不牢剑之类的。
更别提对方都可能用的是开刃的宝剑。
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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