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不爱,在天星的脑海中纠缠着,连自己都分辨不清楚自己对安琪儿是不是爱,有时候,爱就是如此难以分辨。
这时候的天星在混沌之力产生的心魔的作用,快要陷入疯狂,如此下去,天星势必变成一位天魔,杀戮众生的天魔。
雷克等人都被眼前的情景所惊呆了,根本不知道天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会变的癫狂起来。
天星在空中痛苦的嘶吼着,凄厉的声音回荡在空中,听闻之后,不禁胆战心惊,眼中恐怖的血红光芒闪现不已。
天星一边惨声嘶吼着,一边身形朝天际飞去,眨眼之间便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之中,在众人之中,只有天火可以追的上天星。
天火在空中滑过碧影,朝天星消失不见的天际追去。
而其他人根本无法追的上天星和天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星和天火消失在碧天白云。
天京之城内外都是狼籍一片,更是多了被一分为二的一座巨大的山峰,地面满是巨大的石块。
而本来进攻天京之城的阿卑罗大军也只剩下一万不到,狼狈而逃,相对而言,达杰士兵则是好上许多。
经过此战,安多等人更是在达劫军民之中建立无以伦比的威信,每个人都见识了他们超越凡人的力量。
每个达杰百姓都开始了重建家园的工程。
而安多等人的天火佣兵团却是关心天星的去向,在接下去的日子里,不断派出人手去寻找天星的踪迹,但是却是一无所获,仿佛在人间蒸发了一般。
本来风云激荡的玄凌大陆似乎一下子陷入了平静之中,但是似乎更有一种暴风雨来之前的宁静的感觉。
日子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了,眨眼之间,一年时间就已经过去了。
在这一年之中,达杰帝国不但收复了所有的失地,重新夺回了烈山关,帝国也恢复了所有的次序。
整个帝国在达秀琼斯女王的带领之下,变的富有朝气,一切井然有序,风貌全变,更是废除了奴隶的制度,大大削弱了贵族的势力。
百姓更是完全站在了女王的一边,他们的生活也渐渐的变的富足,每个人都在歌颂着女王的善良仁慈,整个帝国在女王的带领之下,变的强大起来。
况且,还有天火佣兵团的战神雷克,死神安多,龙魔法师亚森等人相助,试问,天下那里还有敌手。
接下去,达杰帝国正式向阿卑罗帝国宣战,由战神雷克,龙魔法师亚森带领,向阿卑罗帝国进攻。
这边的事情暂且不提。
且话在玄凌大陆上的一处地方,有一座小镇,坐落在一家小酒吧客栈,生意十分的兴隆,酒吧客栈由父女两人经营,倒也是经营的红红火火,父亲和蔼可亲,在小镇里人缘极好,而他的女儿更是出落的像一朵花,美丽动人,更有很多年轻人追求,父亲叫做达尔文,女儿叫做达琳秀。
这小镇地方,虽仅只两条大道,因地处海口,又当盛产皮毛山脉出入口处,成为皮毛集中地,却也十分热闹。
每家每户都以厚厚的门帘挡着,一则避风,再也因为车辆马匹过境,会带起满天黄沙吹入户内,所以一年四季不撒。
但是这样的情况却在一年前改变。
一年前,酒吧客栈里多了一个英俊的男子和一只可爱的白色小狗,这个男子虽然英俊飘逸,但是眼神之中却透露着迷茫之色,神色更是有一点让人心怜的落寞,就连自己是谁都记不起来。
所以,小镇里的人都称呼他为天降,意思是从天而降。
原来,一年前,在半夜里,在小镇外传来一声巨大的轰鸣声,地面也随着震动摇摆不已。
这一下,立刻惊醒了所有沉睡着的小镇百姓,都纷纷出来查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出了小镇,只见小镇外的树林火光冲天。
众人以为里面有什么怪兽,都不敢靠近,最后还是达琳秀鼓起勇气走进树林里,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达琳秀强自压住内心的忐忑和恐惧,慢慢的走进了那片火光闪烁的森林之中,等到那片火光燃烧的地方,看到情况让他大吃一惊。
只见森林之中硝烟弥漫,树木断裂倒塌,火在树木上燃烧,但是却微弱的很,森林之中更有一个巨大的坑,仿佛是什么东西从天而降,硬生生砸出一个坑来。
达琳秀慢慢的移动自己的步伐,靠近那巨大的坑,探头查看里面的情况,看到情况让她更是吃惊。
原来坑里面的并不是什么石头或怪兽,而是一位昏迷的英俊男子和一只可爱的白色小狗,那个小狗正站在那英俊男子的身边,舔着他的脸庞。
达琳秀连忙顺着斜坑边缘,滑倒坑里面,去查看那英俊男子,看到达琳秀到了身边,那白色小狗倒也乖巧,知道她没有恶意,任由达琳秀所为。
达琳秀摸了摸那英俊男子的胸口,知道他没有什么事情,只不过昏迷过去,连忙背起那英俊男子,手脚并用,吃力的爬上了坑。
达琳秀刚把那英俊男子背上坑,便看到自己的父亲达尔文站在坑边,原来,达尔文久等女儿没有回来,放心不下,所以才赶进森林里面。
两人连忙各自扶着英俊男子,朝森林外走去,而那只白色小狗则跟在两人后面,等看到森林之中原来是一个男子的时候,镇民这才慢慢的散去。
而这英俊男子在达琳秀的酒吧客栈之中整整昏迷了三天,镇里的医生看了之后,都说他没有什么事情,只要休息几日就可以了。
过了三天之后,那英俊男子过来醒了过来,但是却是一脸迷茫,一问三不知,就连自己是谁也忘记了。
于是,这位英俊的男子便在父女两人的酒吧客栈之中住了下来,平时给他们帮帮忙,做伙计。
虽然,天降平日沉默寡言,但是却也是热心助人,有什么事情要他帮忙,他都是不说一句就帮忙,所以,半年下来,小镇上的人已经接受并且喜欢上了这个英俊的男子。
倒是那只白色的小狗倒是让镇里的百姓十分的吃惊,居然十分喜欢喝酒,而且镇里没有一个人能够喝的过它。
而达琳秀也慢慢的喜欢上了这位失去记忆的英俊男子天降,心里常常暗想,不知道天降家里还有什么人,是不是有妻子了,如果有了该怎么办。
看到女儿每日喜中带羞的样子,达尔文就明白了自己女儿的心意,也常常在天降的嘴里探探口风,但是天降每每以沉默相对,让人不明白他的意思。
但是有一日发生的事情,却让达琳秀等镇里人对天降惊叹佩服不已。
原来,镇里镇长的儿子因为顽皮从上上滚落了下来,跌断了腿,被达尔文看到,抱回酒吧客栈。
一边派人通知镇长,一片去叫人找医生。
镇长一听自己儿子受伤,连忙焦急的赶了过来,到酒吧的时候,那医生也刚刚到,镇长连忙哀求道:“医生,你一定要医好我儿子啊!”
看到自己七岁儿子痛苦哭泣的样子,做父亲的怎么能不心疼呢?
那医生连忙回答道:“我一定尽全力,镇长,你就放心便是了!”
说完,便仔细检查起他儿子的伤势来,接着用药剂在其腿上涂了上去,又用两块木板夹住。
做完一切后,叹了一口气,对镇长说道:“我已经尽力了,虽然你儿子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但是他的腿恐怕以后不是那么灵光了!”说完,便可惜的摇了摇头。
听到医生如此说,镇长连忙哭泣着哀求道:“医生,你一定要帮帮我儿子,他可不能残废啊!”
就连旁边的达琳秀也连忙求医生道:“医生,孩子残废了实在太残忍了,救救孩子吧!”
第十三卷第十九章:歧黄圣手
那医生一声长叹,露出为难之色,说道:“不是我不肯救,实在是我水平有限,实在没有办法!”
听到那医生的话,镇长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伤心,哭泣不已,就连旁边的达琳秀也不禁神伤不已,的确,断腿对一个七岁孩子实在太残忍了。
这时候,旁边一直沉默不语的天降缓缓走到那个孩子的身边,微微一笑,看着他,然后伸手去触摸刚包扎好的伤口。
镇长,医生和达琳秀等人一看天降的行动,不由的大吃一惊,连忙阻止,断喝道:“天降,不要啊!”
但是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在天降的手中发出柔和圣洁的金色光芒,慢慢的渗入包裹住那孩子的腿上,整条大腿完全笼罩在柔和的光芒之中。
那个孩子也面露舒服享受的神色,似乎十分的舒坦,刚才的痛苦已经完全消失不见,等到那金色光芒消失不见,那个孩子居然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完全恢复了。
众人一脸惊讶之色,镇长连忙冲上前去,问自己的儿子道:“孩子,你怎么样了?”
那小孩微笑着说道:“好了,一点都不痛了!”那位医生连忙检查那孩子的腿,发现那孩子的腿已经完全的康复了,甚至比原来更加强壮,这简直太不可思议。
众人心头都闪过同一个念头,魔法,天降施展的是魔法。
只有魔法才有如此神奇的效果,达琳秀惊讶的望着天降,说道:“你会魔法,你怎么会魔法?”
天降也疑惑的望着自己的双手,英俊的脸上浮现一片茫然,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我就是会!”
为什么会,他却说不出个所以来。要知道魔法并不是每个人可以修炼的,魔法师在那里都是十分受人尊敬,而现在天降居然会,也难怪他们惊讶。
那镇长自然是对天降等人千恩万谢,这才带着自己的儿子离开。而达尔文定睛望着天降说道:“虽然你不记得任何事情,但是我可以肯定,你以前一定是了不得的人物!”
经过这件事情,天降在这小镇的名气传了开来,都知道,酒吧客栈里的天降还会治疗魔法。
而了招揽生意,达琳秀居然想出了一个主意。
第二日就在酒吧客栈门首贴上告示,自称酒吧客栈内的天降精通治疗魔法,有什么伤痛都可以到让天降来治疗。
时当七月份,正是盛夏,但是在这里却一点都不令人感到酷暑灼热。
天降傍晚时分,总要去酒吧客栈不远左侧,一片小松林前,在一座拱石桥上立着,桥下一弯绿水,长满了荷花,圆叶在水中不住地飘动,松涛轻啸,夕阳衔山,红霞漫天,真个景如图画。
天降一人有时仰望云天,负手长立着,呆呆的望着天空,有时坐在桥上,凝视桥下流水,似是无限幽思。
天降心里总是升起两个人的身影,总有什么事情萦绕在他心头,但是他却怎么也记不起来,总是看不清楚那两个人的身影面貌。
自己的心头总有一种浓浓的哀伤缠绕着他,无法摆脱。
每天,天降都在问自己,自己到底是谁,自己来自什么地方,那两个浮现在自己脑海的身影到底是什么人,一切都让他烦恼不已。
天降在这家酒吧客栈中,人缘倒搞得挺好的,上上下下见着他,有的称他魔法师也有称作天降,他总是淡然一笑,算是打招呼,众人都知道他失去记忆,倒也不以为许。
头几天,来就治疗的人当然不多,慢慢的一天就有十来个,因为天降以及达琳秀等都对金钱看得不重,遇上贫穷的病人,照常施展魔法救治,无不灵验如神。
慢慢地名头传开了,这小镇周围百十里地,无人不知这个小镇有一个魔法师天降,医术魔法如神。
半年后一日,天降在酒吧客栈柜房中,和达尔文,达琳秀三人人喝着美酒,面前摆了三四个小菜,正在喝的起劲,忽然听闻店外响起了几声马匹嘶叫之声,继之门帘一开,闪进三条虎背熊腰大汉。
头上戴着宽边绒毛帽,其中有个年岁比较大的,大着喉咙嚷道:“达尔文老板,你们这儿有个医术魔法十分精湛的天降么?”
达尔文一见,登时哦了一声立起,笑道:“原来是白家的三爷来了,这位就是天降”,用手指了天降一指。
天降一脸的漠然,缓缓立起问道:“请问阁下有何事?”
三爷打量了天降两眼,心里也为天降的风采所折服,眼前的男子英俊飘逸,更是有一股尊贵的气息流露在外,于是哈哈大笑道:“天降先生,你可走了运了,我们白家大爷的孙女患病,请你去瞧病,只要你本事真好,大爷一喜欢,无数的金币赏给你,够你舒服一辈子。”说着,豪迈地又是一阵大笑。
天降依旧是没有任何表情,淡声说道:“医生有割股之心,无论贫富,一视同仁,若为金钱,我未必肯去。”
听到天降的话,无论达琳秀等人还是那三爷几人,都是一片楞然,想不到天降居然丝毫不给白家的面子!
当真是铮铮傲气,面不改色,只看的达琳秀心动不已。
那三爷哈哈大笑道:“天降先生,想不到阁下如此清高,当真让我佩服,我们大爷白付宁,人称白山鹰,住在白山天鹰峰,人的名儿,树的影儿,这你总该知道了,大爷专程派遣我等三人,迎你进山。”
天降依旧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这也难怪他,他失去记忆,连自己也不记得了,怎么还会记的别人。
其实,说起白家,在这一带也是势力大的很,任何人都买三分薄面,不过,由于白山鹰生性疏财仗义,倒也十分得周围山村,小镇百姓拥戴。
于是,达尔文把有关白家的事情告诉给了天降。
天降这才明白了白家的事情,说道:“原来是如此,既然这样,各位请稍待,我这就去收拾一点东西。”
说着,淡然一个转身走进屋内,接着又步了出来,身上加了一件狐皮大褂,手中拿着几瓶好酒,而那小狗依旧寸步不离的跟在身后。
三爷笑道:“虽然听闻天降先生是魔法师,但是山上奇寒风又大,比不上我们专练斗气的还抗得住,天降先生你是个魔法师,文丝丝地,弱不禁风,不多穿点衣服,还没有见到病人自己反先病了,那不成天大的笑话啦。”
直说得同来二位及达尔文都笑了。
天降也不禁露出一丝笑容,说道:“放心便是了,这点风寒,我还是应付的了,这一点都不懂,哪配称魔法师?”
继接又道:“老板,我这就去了,等事了,我立刻赶回来。”
达尔文老板连忙应诺,而他的女儿可就一脸的不舍,眼中更是直盯着天降不放。
天降随着白家三爷三人走出了客栈,只见有四名壮汉抬着一架山兜,这种山兜只有这里才有,像个无顶轿子,不过它可背躺着,兜下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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