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的战况已经快进行到了尾声,继续传来惨叫声,没有等张景云回答,于添已经开始打开了门,一个女人披头散发,浑身只挂着几条布丝,被一只巨型犬压在身下,肩膀被咬的血淋淋的。
罗秋天顾不得自己以怎样狼狈的表情被人看见,这个时候,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把她救出来,就好。之后,该算账的时候,该灭口的时候,她也不会手软。
于添微微张大了嘴巴,颇为震惊的看着一人一狗,然后又看张景云,像蝌蚪变成青蛙,像虫子变成蝴蝶,张景云好像变态成了另一个张景云,继而又有些佩服,够狠。
男人嘛,喜欢有攻击的食人鱼,而不是喜欢芭比洋娃娃。
一边赞叹着张景云学坏了,于添拿出一把枪,准备把那只因为**而双眼猩红的倒霉犬毙了,激光枪在犬头上留下一个焦黑的弹孔,犬头直接砸到了罗秋天身上,眼睛失去光泽死不瞑目的瞪了罗秋天。
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经历了如此变故,和近在距离的死亡,罗秋天的精神居然没有绷到极限的晕掉,她费力的把身上狗推下来,——不顾犬牙还镶嵌在她的肩膀里,犬牙脱离的过程在罗秋天的肩上撕了一个口子——,从地上爬起来,找了一块布围在了自己的身上。
一番动作,让张景云他们刮目相看,罗秋天确实是一个狠人,巾帼不让须眉,都太浅显了,相对的,这种人很危险,不死不休,如果之前可以和解,在张景云如此报复回来之后,他们只有一个才能活下去,罗秋天不会放过张景云,而张景云见识到了罗秋天的危险度,也会在第一时间从**上毁灭他。
这是一个死结,于添看着金毛。
不是张景云死,就是罗秋天死,他们之间的仇恨根本就不可调和,对于罗秋天来说,她只是想要杀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被小人物报复回来,那是仇恨,而险些被一条狗□,足以让罗秋天付出任何代价,去要张景云的命。
张景云对金毛很重要,但是,那也只是在金毛现在还没有成年的如今很重要,一旦,金毛成年,张景云就失去了价值,而金毛对张景云朦胧的感情,可能将是张景云的催命符,来自于木家的,甚至于来自于金毛本身。
爱情在某些情况下,是灾难。
于添曾经无数次希望,金毛对张景云没有感情,但是现在,只有依靠金毛对张景云的感情,才能让张景云度过难关,现在这一关都过不去,还谈什么以后呢,至于之后,再说吧,感情不是永远的,也有薄厚之分。
而最重要,面前这一位罗小姐——
“我姓罗,首都罗家,我爸爸是首都警备局局长,我的姑姑是木家夫人罗嘉,你们付不起伤害我的代价,哪怕我死了,相信我,木家罗家,都会挖出真相,把你们从天涯海角抓回来,我可保证发誓,只要你们放过我,我可以既往不咎,你们会是木罗两家的朋友。”罗秋天表现的相当的可圈可点,威逼利诱,说服他们,再不济也不可以拖延时间。
张景云蹭到金毛面前,瞟了于添一眼,“木家夫人罗嘉?”
罗秋天控制住自己的眼神不要朝张景云看去,她怕她忍不住扑上去吃了他,“木家夫人罗嘉,罗家的姑太太,她是我的亲姑姑,她是木家继承人的生母。”
木家继承人=金毛,木家继承人的的生母=金毛他妈,也就是这位面前企图谋杀自己,又被自己企图反谋杀过去的,面前这位罗秋天小姐,是过来解救他的金毛的亲表妹?
现在,张景云已经开始怀疑了,金毛到底是来救他的,还是来救他亲表妹的?
一个流水般的兽侍,一个和自己有着血缘的亲表妹?
傻子都知道情况不太妙啊,大不了亡命天涯去。
张景云心中发狠,面上装逼,“罗小姐是木家的表小姐,那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罗小姐在动手之前,就没有调查清楚,我是木家的兽侍?”
“知道又怎么样。”罗秋天满是不屑,看着张景云的眼神仿佛看狗屎一样,充满厌恶,憎恨,恨不得这种东西永远在世界上消失,“是木家的兽侍又怎么样,你以为我表哥会为了一个兽侍,来为难我这个表妹?你还不够资格让我顾忌。”
见过蠢得们见过这么蠢得,也就是这种大小姐会有这种理论,稍微有点头脑的人,稍微有点社会阅历的人,都知道不到逼不得已的时候,永远都不要动用非常手段。
哪怕是生命于蝼蚁,踩死一个人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并且不会负任何的法律责任,在没有必须杀人的时候,最好不要杀人,因为后患太多。
罗秋天碰上了最倒霉的情况,她踢上了铁板,遭到了反噬。
当然,想张景云这种情况,万中无一,但是不能否认,罗秋天根本就没有杀张景云必要,她杀张景云的原因,无非就是,张景云伤害到了她的自尊心。
杀张景云无疑是得不偿失,特别是,明明知道张景云是木家兽侍的时候。
张景云冲着金毛指着罗秋天:你看,你看,你这个一表三千里的的表妹都没有把你放到眼里,明明知道我是你的人,还敢动我。
可不是一表三千里吗,金毛站在罗秋天面前这么长时间,她都没有认出来,面前的金毛狮子是她的亲亲表哥?
两个人估计就没有见过面。
既然他们之间不是很亲,张景云觉得,他已经不着急跑路。
于添给了张景云一个赞赏的眼神,小子,你终于开窍了,他搭把手帮了一个忙,“罗小姐,你知道木家培养一个兽侍,需要费多大的力气吗,不是让你让你泄一时之愤的。”
“得了吧。”张景云在一旁一唱一和,“要是罗小姐不是木家的表小姐,罗小姐也不会动木家的兽侍。”
木罗两家相差悬殊,要是没有罗嘉那一层联系,罗秋天根本就不惹罗家,她就是知道动了张景云,有罗嘉家在中间,有与罗家有血缘关系的金毛在,充其量木家只会不快,而不会伤害她。
所以张景云才会说,这位罗小姐很傻很天真,木家不会为了一个张景云和罗家一刀两断,难道罗家会为了一个罗秋天,失去木家这个强有力的姻亲,惹木家这位下任家主不快。
罗秋天明知道张景云是木家的兽侍,而率先挑衅,哪怕张景云死了,在木罗两家她也讨不着好,家族利益高于一切,不会等木家开口,罗家就会主动地惩戒罗秋天。
傻姑娘啊,你应该在张景云卸任了木家兽侍之后,再动手啊。
张景云还是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对于罗秋天这类很傻很凶残,偏偏有点家世的人,他一向退避三舍,没有人喜欢和疯子大交道,道理显而易见。
☆、24最新
金毛进屋之后就不发一言;但是存在感却没有减弱,无论是罗秋天;还是于添张景云都知道;能做主的是他;他们把事情拆明朗了之后,都在等待他的决定;他看着无视罗秋天暗中打开通讯器,他盯着张景云:自听到罗秋天是金毛的表妹时,张景云时刻戒备;上一秒发现不对;下一秒就能逃跑;他已经不着痕迹的远离金毛,靠近窗户,并且在策划脱身的路线。
金毛有些不快,明显的不高兴,已经接近了生气。
张景云越是暗示他应该帮他,他就越越生气。
难道是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为什么用不信任的眼神看着他,难道他会帮这个长得不怎么样,脑子还笨的要命,又像一只趾高气扬的蝎子,自称他表妹的女人吗?他表妹,他根本就不认识她,好不好?
他罗家的表妹多了,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一百分之一的一个表妹,和只有一个的张景云,倾斜的角度很明显不是吗?
况且——
金毛想起自己打开门,看到被压在身下的罗秋天,如果不是张景云足够强悍,这可能是张景云的命运。
他都舍不得强/奸张景云呢,那里跑出来的阿猫阿狗,居然敢这么欺负张景云。没有得逞?想想也不成。
尽管张景云的不信任让他不太高兴,但是那是属于内部矛盾,回去有的时间教训张景云,当先,想要解决欺负张景云的罗秋天。
事情不难办,毕竟木家强于罗家,两家唯一的纽带不过是罗嘉,罗家是金毛的外家,但是金毛先是木家的继承人,才是罗家的外孙,这件事可以是他的表妹企图谋杀他表哥身边的一个小小兽侍,也可以是罗家的一个姑娘,冒犯了木家继承人的威严。
如果金毛非要说是后者的话,连他的母亲罗嘉都没有反驳的余地,当家族与家族对碰的时候,姓‘罗’的罗嘉在‘木’家只是一个外人,她对木家影响,是建立了金毛愿意听的前提上。
拉扯那么多干嘛啊,是罗秋天先动的手,张景云被迫反击自卫,盘古错节,被金毛处理起来举重若轻,对着于添道:“把这位罗小姐,交给罗家的族长,说清楚缘由,想必罗家会给木家一个交代。”
张景云眉开眼笑,屁颠屁颠的就跟在金毛后头。
一千年之前,有一句很有名的话:生活就像被强/奸,如果不能反抗,就一定要学会享受。
张景云窃以为,这句话包含着人生所有的的智慧,一个人一生遇到的种种,都浓缩成了上面这句话,你一些装逼的各种崇高,立志的话都要生动形象,充分的说出了世界的本质。
这句话是张景云的座右铭,他的处事的态度,已经圆滑到了圆润的程度。
当面临一场必不可免的,不能反抗,反抗被强/奸,不反抗就是和奸/超,又出他认知的□的时候,他只能只能让自己少收一点罪。
张景云沐浴过后,坐在床上,在摆弄几个巴掌大的小瓶子,金毛伏在坐垫上,由着于添给他吹干毛发,一边问张景云,‘你怎干什么?’
“在做准备。”张景云目光有些闪烁,继而又觉得自己无愧于心,看看他们俩的体型吧,自己身后小洞里怎么能塞下那么大一块肉,虽然他已经答应和金毛上床了,在上床之前,他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以及以后不在**留下什么阴影,难道他不能做点防护措施吗?
身为一个正常理智又睿智的男人,他要求做一点小措施保护好自己,这个要求再正当不过了。
张景云抱着自己的小瓶子,坐到了金毛面前,举起了一个一个小瓶子,里面的蓝色液体只能够成人喝一口,“这是强力迷药,药效能持续十二个小时,喝下去之后,就是有人把我放在油锅里炸了,我也能感觉不到一点的痛苦,平静的逝去。”
张景云把药效和用途说的一本正经,但是再怎么的一本正经,和比喻恰当,也掩盖不了本质。
‘你想让我奸/尸?’金毛看着蓝色小瓶子,为它的药效延伸出了注解。
张景云眨眨眼睛,讨好的揉揉金毛的狮子头,然后又拿了另一个小瓶子,“你要不是喜欢奸/尸,那这个怎么样,他可以暂时麻痹痛觉神经,完完全全的不会带来任何痛苦,而且绝对没有后遗症。”
美中不足的是,他会保留今夜的记忆,继而给张景云以后的性福生活带来莫大的阴影,所以他最满意,最推崇,最推荐的就是强力迷药了,明天,他完全可以当做被狗咬了一口嘛。
金毛还是吊着一张死人脸,‘那和奸/尸有什么区别?’
既然没有区别,你怎么不去奸尸,呀呀呀呀呀——
要不是还有一点理智存在,张景云简直忍不住,拎着金毛的狗耳朵大吼:哥我让你奸尸已经是勉为其难了,你还有这么多意见,小心哥甩手不干了,让你一辈子当畜生。
苍天啊,赐给我一个雄心豹子胆吧。
苍天的眷顾没有在张景云身上洒下光辉,张景云只能谄媚的又拿出了一个小瓶子,有气无力地说道,“最后一样,强力春/药。”
效力绝对的可以和毒品媲美,让服用者快活的不知道今夕是何夕,还有镇痛功能,同时附加一点点消除记忆的功能,介乎于强力迷药和镇痛药之间。
当然,以上就不用解释的太清楚了。
“你选哪个?”
三个小瓶子被张景云摆在金毛面前,金毛尖利的爪子毫不犹豫的指向第三个。
好吧,跟预想的差别不多,正所谓坐地起价落地还价,只有起价够高,还价之后的价钱才会更高啊。
最后一次,张景云征求金毛的意见,“能不能给我一针肌肉松弛剂?”
金毛理都没有理他,于添干脆给了一个“适可而止”的眼神,替金毛收拾完毕,就要推门出去。
“我有些紧张。”张景云拉住要离开的于添,“你准没准备好医生,没准我需要抢救,还有的我的血型是B型,一定要准备好血浆,还有啊,你千万千万不要忘记,半个小时之后,你一定要进来,把我弄出去,要知道初哥是容易食髓知味的,我可不想死在一个男人床上,你一定要记住半个小时啊。”
张景云可怜巴巴的拉着于添的袖子,寻求保证,让于添对天发誓。
于添有些无奈敷衍的点了点头,掰开张景云的手指。
金毛哼了一声,半个小时,你当我早泄啊。
张景云从容就一般的喝下瓶子里的液体,入口微甜,只不过一小会儿,腹部有一股火在烧,口干舌燥,视线模糊,也开始渐渐无力起来,他知道药效开始起作用,大概再有一段时间,他就理智全无,完全的可靠本能活动。
张景云慢慢的爬上了床,理智在消失,至于以后的事情交给金毛和做了一场梦的自己吧。
“啊啊啊啊——”
屋外,于添不忍的别过头去,看向别处,房间的隔音虽然做的很好,但是为了掌控情况,门被打开了一条细缝,里面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人类不绝于耳的惨叫声,哭叫声,野兽发泄性/欲兴奋的吼叫声宣泄出来。
见多了,听多了人跟兽人交/合的场景,以前于添并没有什么感触,但是这次,张景云明显的抗拒,以及他的不情愿,让于添对这种平常的习俗,这样的场景有了一丝不忍。
他在门缝里看了一眼,张景云浑身赤/裸的跪趴在床上,身下被塞了两个枕头,随着身后一次次进出,血液从交/合的部位流了下来,大量的鲜血染红了男人的股/间和大腿,血迹沾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