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之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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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之谁与争锋- 第4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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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我不知道十大高手的实力到底如何,但是龙哥能被郑午一拳打飞,我就觉得这十大高手并没那么可怕,所以对战的时候并没一丝胆怯,甚至带着一丝轻蔑。

“唰唰唰”几刀连续互砍,我们谁也没砍着谁,反而激起一连串的火花,我心想这人实力确实不错,而眼前的这位十大高手却是一脸震惊,大概没想到我有这么厉害。一看他这样我就乐了,现在正是你死我活的时候,哪有时间去震惊去诧异啊,我立刻抓住机会一刀挥出,直接削在他胳膊上,把他的刀也打飞了。

机会来了,我就不会错过,一鼓作气再次连续挥刀,上劈下砍的又在他身上削了几刀。所谓十大高手,那身子骨也是肉做的,当然敌不过钛钢打造的钢刀,一瞬间的功夫,他身上便被我划拉了几个大口子,那鲜血“噌噌”的往外冒着。高手作战,胜负往往只在一瞬间而已。本来以我的实力,没这么快收拾他的,只能说我机会把握的很好。

十大高手身中这么多刀,自然一头栽倒在地,再也没有了刚才嚣张的气象。我砍的那几刀都是皮外伤,他顶多卧床俩月就恢复了,像这种十大高手,留着绝对是祸患,分分钟跟着贪狼卷土重来,又给我们找下麻烦,所以我并没犹豫,再次提刀冲了上去,“唰唰唰”在他手腕上、脚腕上削了几刀,将他的手筋、脚筋全挑断了,以后治好也是个废人了。

切,我不敢杀人,还不敢废人吗?

料理了这位十大高手,我又看向林可儿,只见两人还在酣战,林可儿的肩头,以及那人的胳膊,都挂了点彩。虽说两人是在单挑,但我怎么可能袖手旁观,再说这圈里可从没什么群殴就丢人之类的规矩,一切都是以干掉对方为基本原则,只要能干掉对方,多阴的手段都无所谓,事后还要被人夸赞“就是够狠”呢。

于是我毫不犹豫,再次提刀迎了上去。那位十大和林可儿激斗正酣,完全没有注意到我过来了,于是我轻轻松松的绕到他背后,狠狠在他脊背上削了一刀。那人“啊”的一声惨叫,整个人向前扑出,林可儿接着一刀砍在他的胸口,这人直接像条死狗似的瘫在地上不动弹了。林可儿却不住手,依旧狠狠一刀扎下,直接刺向那人的后心。

“呲”的一声,刀锋没入,鲜血涌出,这人便命丧黄泉了。

我的心跟着颤了一下,我从裘开心那里听说过林可儿杀人的故事,可现在亲眼看到还是让我震撼了一下,现在的林可儿真的不一样了啊。

虽说,像这种超级大混战,死几个人也属常态,事后根本找不出凶手,可杀人的勇气还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你怎么又回来了?”林可儿表情淡定,仿佛刚才杀人的不是她。

“啊,我怕你有危险……”

林可儿眼睛一瞪,再次挥刀朝我斩了过来——

“女侠饶命啊!”我大喊,向前狂奔。

就算她现在同意和王瑶一起嫁给我,我也不想娶她了,这也太可怕了!

第658章贪狼

于是,一场属于林可儿和我的追逐战在这片混乱的场景中再次开启。

我也算是服了。

我拼命地往前跑,林可儿在后面拼命地追。这条街上依旧无比混乱,有人倒下,有人站起,有人仰天长笑,有人跪地求饶,惨叫声此起彼伏,地面上鲜血淋淋,没有执法者,没有管理者,这是一片真正的地狱。

跑着跑着,我突然停下了脚步,因为我看见了几个熟悉的人。

林可儿也停下了脚步,她没有再砍我,而是和我一起看着那几个人。我们很熟悉那几个人,因为他们就是猴子、黄杰和郑午。之所以我们停下脚步,是因为贪狼也在其中。

贪狼跪在地上,被打的极惨——他们三个一起出手,我实在想不出贪狼怎么可能不惨。贪狼蓬头垢面,金丝眼镜早不知飞哪去了,鲜血不断从他的头上滴下,浑身上下也脏的不行,衣服破破烂烂,鞋也丢了一只,光着的那只脚骨节错位、布满淤血,很难想像他到底经历了一番怎样的痛苦。

黄杰和郑午各拉着贪狼的一条胳膊,这样才使得贪狼没有倒下去。周围混乱无比,基本没人注意这里,谁都不知道跪在这里的会是老城区三大势力之一的贪狼。

我和林可儿认识他们几个,所以才停下脚步。

猴子站在贪狼面前,手里持着一柄尖刀,他的眼神极其凶狠。

贪狼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他虽然被打的极惨,但意识还是比较清楚的,而且脸上也没有丝毫惧色,不愧是能在老城区占有一席之地的大混子。

贪狼喘着气说:“不错,真不错,现在的孩子一个比一个可怕。我栽了,你们放了我吧,我自己会退出老城区的。”即便是求饶,也求的蛮有志气,没给老混子丢脸。

可惜的是,猴子根本不打算放过他。

“你觉得你还能活?”猴子冷笑:“实话告诉你吧,今天就是你的末日!”

贪狼又喘着气:“小兄弟,你不用这样吧,我已经认输了,地盘也全给你,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不是?我混了这么久,好歹留我一条命吧!”

“呵呵,你背叛我哥的那时候,就没有想过这一天?”猴子冷笑。

“你哥是……”贪狼这时候才抬起头来,面带惊讶地看着猴子。

“孙孤命!”猴子从牙关里挤出这三个字来。

贪狼的眼睛瞪大,喘息更加浓重,刚才还蛮有志气的他,现在立刻变得紧张起来:“孙……孙孤命是你哥?!我……我不是故意背叛他的,实在是星火太强,真的真的,我也不想当叛徒的,只是没有人能在星火的……”他一边说,一边磕起头来,大概是觉得孙孤命可怕,他的弟弟当然也很可怕。

“这些话留着下地狱去说吧!”猴子一声怒吼,尖刀划出,一道寒芒在贪狼的脖颈上闪过。黄杰和郑午同时放开了他的胳膊,贪狼捂着自己的脖颈,鲜血不断地从他指缝里喷涌出来,纷纷扬扬地洒在他的身体周围,他瞪着眼睛,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局面。双腿跟着挣扎了一会儿,才慢慢地不再动了,只是那双眼睛再也没有闭上。

自始至终,猴子都冷冷地看着,他身上散发出浓郁的戾气,仿佛使得周围几十米都变得寒意森森起来。

经历过老顶山一战之后,猴子果然敢杀人了。

这么说来,只有我一个……不敢杀人了?

我不是第一次见死人,我见过陆离,见过陈耀东,见过谭三爷,刚才还亲眼见到林可儿杀了个人。我知道我们这些人发展到某一步之后,必定会视杀人如家常便饭,毕竟我们不是两年前的我们,做的事也不是两年前的事了,我一直为这一天做着心理准备,但此时此刻还是忍不住有点手脚发凉。

我不是害怕,只是,只是,只是……

怎么说呢,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感觉,就好像我以为我准备好了,但其实还没准备好一样……

就在这时,林可儿突然拉住了我的手。她的手软软的,暖暖的,突然就给了我极大的力量。我转过头冲她笑了笑,意思是我没事。

林可儿看着我,说:“左飞,走这条路,你后悔吗?”

我摇了摇头。

我后悔什么?我走这条路,找到了刻骨铭心的爱人,拥有了风雨同舟的兄弟,还经历过那么多惊心动魄、常人无法经历的事情,我有什么好后悔的!

林可儿笑了笑,放开了我的手,我也笑了笑,道了一声谢谢。

猴子安排了这样一场数百人的超级大混战,就是为了方便干掉贪狼,在这种大混战里,死个把人,事后根本无从找起,现在他的目的已经达成,是不是……我还没想完,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飞哥!”

我回头一看,竟然是马杰。

“嗯?你……”

“飞哥,你先等等,我有事和猴哥说。”马杰急匆匆的跑了过去。

“猴哥!”他叫了一声。

“嗯,找到没有?”猴子的目光从贪狼身上移开,看向马杰。

“找到了,破军在那边!”马杰指着四点钟的方向。

“走!”猴子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狠毒,立刻手持尖刀朝着四点钟方向走去,黄杰和郑午立刻跟上,气势熊熊地一起走了过去。

“走啊飞哥,嫂子!”马杰也过来拉我。

林可儿转身就走,我也被他俩拉着跟了过去。我的脑子嗡嗡直响,原来猴子不止是要干掉贪狼,还要干掉破军,好一招一石二鸟!

他真是没法把七杀再引过来,否则今天晚上非干掉七杀不可!

这当然是招妙棋,猴子每走一步,我都后知后觉,才晓得他想干什么、要干什么,我根本跟不上他的思路!可是,真的要杀破军了吗,他可是包德华和包学友的父亲啊。我紧张地看着四周,并没看到包氏兄弟的身影,如此庞大的混战,早不知被挤到哪里去了——况且,就算他俩还在,猴子也会想办法引走他们的。

破军、贪狼、七杀,猴子是必杀无疑。

背叛他哥哥的人,都得死!

可是,我一想到破军死后,包德华和包学友难过的样子,就有点于心不忍起来。包氏兄弟是和他们的父亲处于冷战之中,可我也同样知道他们深深爱着彼此。我知道自己这份同情心是多余的,破军有儿子,难道贪狼就没有家室吗?没准儿贪狼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之女,难道我们因此就不杀他了吗,怎么可能?

这条路上,就是充满了残忍和暴力;每一个走在这条路上的人,都知道自己的脑袋是在裤腰带上挂着的,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飞掉。

你不杀他,他就杀你。所以同情心是最无用的东西。

道理我当然都懂,可是四杰和我们朝夕相处,包德华和包学友更是对我们忠心耿耿,将我们当作生命中最重要的大哥。包德华失恋,会找我喝酒,让我帮他排忧解难;包德华生日,会请我们喝酒,会恭恭敬敬地说:“各位老哥,一会儿全靠你们啦!”

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朋友,怎么能和只有一面之缘的贪狼相比?

我于心不忍,可是我隐忍不发,我不能坏了大家的事,我才不会说出“要不咱们放了破军”吧这种话来。我宁肯看包德华难过,也不愿意看猴子无法为兄复仇。

况且,这种大混战里,我们杀了破军,包德华也不会知道是我们。

包德华,对不起了,只能对不起了。

走着走着,猴子突然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向我们。我们也都站住了,奇怪地看着他。四周依然是混乱不堪的局面,猴子一个一个的扫过我们,开口问道:“你们觉得破军该不该死?”

“当然该死,为什么不该死?”黄杰奇怪地说:“我们到这干什么来了?”

猴子又看向我。

我咬着牙,说:“该死,弄死他吧。”

猴子看向郑午。

郑午说:“包德华是咱们兄弟啊,不看僧面看佛面,给破军一条活路得了,废了他。”

猴子又看向林可儿。

在我们这些人里,和包德华接触最多的其实是林可儿。林可儿做过包德华七天的女朋友,虽说连手都基本没拉过,但是这“恋情”总是真实存在的,谁都无法否认。

就算林可儿从来没喜欢过包德华,但她将来在历数自己的男朋友时,包德华总是抹不过去的一笔,即便只有七天。

而对包德华来说,这七天只怕也是他此生最幸福的七天。在这七天里,他的身份就是林可儿的男朋友,谁也无法取代,谁也无法否认。

谁都看得到包德华的诚意和努力,林可儿也不讨厌他,只是不喜欢他。

林可儿轻轻叹了口气:“算了,饶他一条命吧。”终究还是心软了。

猴子又看向马杰。

马杰赶紧说:“我听大家的。”

两票死,两票活,一票弃权,也就是说,最终的决定权依旧在猴子的手上。

大家都看着猴子,等着猴子给出最终答案。

第659章破军的遗愿

猴子看着我们,半晌才缓缓说道:“我还是决定杀了破军,原因有四。第一个你们都知道,他背叛了我哥,所以必须得死;第二,如果我不杀他,像他这么聪明的人,事后必定会明白一切,到时就是他找咱们,咱们也因此失去先机;第三,今夜混战,贪狼已死,如果破军活着,必定会吞噬贪狼遗留的地盘,到时破军的势力更大,更难对付,而以包德华为首的四杰也会背弃咱们,西城二中则会一分为二,咱们的实力被大大削弱,在老城区也再无容身之地了;第四,如果只废不杀,就会暴露咱们的目标,包德华一样会对咱们展开疯狂的报复,这个结果是你们希望看到的吗?”

猴子一句一句的说出来,每一句都直指人的内心,每一句都阐述了破军必死的理由。

说到最后,再无人有半点疑义。

我知道,破军死定了,天上地下再无人能救得了他。

猴子不再说话,转过身去就走,我们默不作声地跟在后面。四周依旧混乱无比,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对手,惨叫声、呼喊声不绝于耳,天上一轮圆月当空而照,映的这地面上的人影一个比一个恐怖。我们在混乱中穿行了十几米,终于看到了正在酣战的破军。

让我们意外的是,破军竟然使着一支巨大的狼牙棒,这是我进这个行当以来从未见过的武器,还以为这玩意儿只存在于武侠片里呢,谁知道现实生活中竟然也有!破军手里的那支狼牙棒至少有两米长,顶端有半米的地方布满根根尖刺。

破军持棒一扫,就有数人惨叫连连、鲜血淋漓。破军一边扫一边哈哈大笑:“贪狼呢,贪狼在哪里,让贪狼给我滚出来,围攻我儿子就是这样的下场啊哈哈!”

果真是一寸长一寸强,旁人根本近不了破军的身,而破军端的是勇猛无比,身手比贪狼手下那十大高手可强多了。破军这么猛,敢直接和他交战的人几乎没有,只敢在两三米之外跃跃欲试。“铛”的一声,破军将狼牙棒竖在地上,指着四周那群人说道:“你们不是我的对手,把贪狼给我叫过来!”

“贪狼已经死了。”猴子突然幽幽说道。

“嗯?”破军猛地一回头,才看见了我们几个:“你们是谁?!”随即,他很快看到了之中的我,“左飞?你怎么来了,我儿子呢?”

我有点不好意思看他,便把头扭到一边。一片死寂之后,破军似乎明白了什么。

他将狼牙棒对准我们:“说,你们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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