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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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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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振邦给胡耀华下达指令后,手肘有点无力的撑在桌面上,扶着头,一只手抬起来,轻揉着眉心,样子十分的疲惫。人前他是神采奕奕的市委书记,也只有四下无人的时候,才会展露他如此无为人知的无力与疲惫。
看得胡耀华都有些不忍。
“邦子……”
听到胡耀华的叫声,秦振邦的揉着眉心的手顿了一下,抬起头,眉头尚未解开的看着桌前还立着的人。
“嗯?还没走?还有事?”
胡耀华不知道该不该告诉秦振邦,关于叶炯榆的行踪。虽然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自从秦振邦从A市回来后,就在没提过叶炯榆,那一次也是他最后一次让他汇报关于她的行踪。再后来,他哪怕是知道了,也没再敢提。
日子过去了将近一个月,胡耀华突然忍不住的想再汇报一次。
“叶总现在人在巴黎。”
这个汇报换来的是秦振邦微微僵直的身体靠在椅背上,目光深邃犀利地看着胡耀华。
“我有问你这件事儿吗?”
“…………”
“如果你觉得日子过得太清闲了,倒不如去清水镇给我住着,彻查河水污染案,案子一日不结,你便一日不准回城,你看如何?”
果然,胡耀华一时兴起的恻隐之心这回算是用错了地方,弄巧成拙地踩在一颗打着警示牌的地雷上,成功的化为炮灰。
“不闲,不闲,我忙得很,忙得很,驻村的事儿,我会另外派人下去的,再说城里的事儿还有很多我脱不开手的。”
秦振邦微眯着眼睛,看着佯装惊慌失措装得炉火纯青的胡耀华,阴晴不定的下了最后通牒。
“那还不快滚,再多事,我让你跟她当对月末情侣。”
“别别别,这就去,这就去。”
胡耀华一溜烟的撒腿就跑,趁着秦振邦还有人性,趁着自己还没有成为真正炮灰之前落荒而逃。
  
他以为她只是躲回了香港,没想到是躲去了巴黎,躲得可真够远的。
她担心他会抛下Q市里所有的工作再去找香港找她吗?
他会吗?
答案是否定的,他的生命里爱情从来不是唯一,即使是她,也不是唯一。
爱情之于她又何尝是唯一?
他们身上真的有太多的相似,这或许就是她说的,性格不合吧!
  
“你倒挺会享受,跑这跟法国帅哥调情来了。”
东方男人走过来,很自觉的在刚才法国男人的位置上坐下。
“那你呢?你到这来是不是想泡个法国美女呢?”
“你这张嘴啊,永远都是这么不饶人。”
以往的叶炯榆总会把这样调侃的话当成赞美,这会儿听来,却是有不小的失落。
服务生给东方男人上了杯温热的拿铁,咖啡豆香浓的味道四散开来,漂浮在空气里。
叶炯榆闻着咖啡香,声音才幽幽地传来,语气里还真有那么点艳遇被打断的哀怨娇嗔。
“沈嘉昊,我怎么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成了你女朋友?我说你不在家陪老婆小孩,跑这来捣乱?当心我跟严怡然告状。”
沈嘉昊端起咖啡抿了一小口,脸上是得意的笑。
“这点我还真不怕,我家媳妇儿就是这点好,特放心我!”
“臭美吧你!”
“臭美?NO NO NO,这说明我平时业绩做得好,我家媳妇儿对我放心。”
男人的业绩做得好,女人就会放心?这话叶炯榆听起来怎么都觉得讽刺。那她父亲呢?他恐怕是业绩做得最好的男人了吧!
“那你这辈子可别辜负了人家的信任。”
她的父亲便是辜负了母亲的信任,辜负了她的信任,辜负了所有人的信任。
“要构建信任很难,经营信任更是世界上最难的事儿。”
叶炯榆这话颇有点苦口婆心的味道,似是讲给沈嘉昊听,却更是讲给自己听。
她和他之间的信任的城堡是构建的过程中失败了?还是经营的过程里倒塌了?又或者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无法存在信任?
“熙夕,你呢?你能信任别人吗?别为了某些往事而否定了信任,更别因为现在的某些丑陋而否定爱情。你知道,这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两件事情。多少人,求而不得。”
不难听出沈嘉昊这话里的蹊跷,话中有话。
“这世上还真没有秘密可言,这才几天光景便人尽皆知了。”
难道这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我们两兄弟打小就不瞒事儿,有些事儿也自不用他明说,我也能猜出八九分。”
沈嘉昊与秦振邦都是家中独子,皆没有兄弟姐妹的他们打小便一起长大,彼此的感情比亲兄弟还亲。这么大的事儿,沈嘉昊不难从秦振邦身上找得到蛛丝马迹,自然,秦振邦也不瞒他,不然没有瞒不住的道理。
终于进入正题,叶炯榆就知道在这里遇见沈嘉昊,就不是他乡遇故知那么简单。
“本以为你到这来是为了泡法国妞儿,没想到是来当说客来了。这大老远儿的,你还真是有心。”
他们这群兄弟还真是够义气,不远万里漂洋过海的专门来当说客,想来,亲兄弟也做不到如此仗义。
“你这话说得可真酸!我和你一样是来巴黎参加经济会议,在这遇见你是巧合,别总把人想得那么阴暗,做人阳光点。”
“做人阳光点?我说你才够酸的!这话亏你说得出口。我们的人生注定我们将世间的丑陋看得比任何人都多,怎么能阳光?真虚!”
叶炯榆这话语气有点冲,有点怨恨,但更是无奈,谁让他们无从选择?
“倒真是羡慕严怡然,羡慕她能活得如此毫无机心。我真的很喜欢她。你小子真是幸运,上哪找着这么一宝贝?”
说到自家老婆,沈嘉昊脸上的表情都柔和了许多,也更多了几分得意。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眼光。不是真正的好,我能看上?”
“呸,小样儿,得瑟得你!”
“熙夕,其实人生里咱们不能计较得太多,也没有太完美的事儿。别人的幸福不见得就是完美的幸福,自己的幸福未必就不是真正的幸福,你自小就聪明,这道理不难明白。”
万事不能看表面的道理叶炯榆怎么会不知道?正如她父母外人眼中的幸福美满其实才真是丑陋不堪。而现在,他再一次用现实的震撼教育告诉她,幸福极具虚伪性。
“昊子,我知道你跟他是拜了把子的兄弟,自然是要为他说话的。但若你真想在我这当说客,那就免了。”
连秦振邦也不否认的事实,旁人有何必来当说客。相比于旁观者清,叶炯榆更相信自己的眼睛与耳朵。或许她真有那么一点刚愎自用,但,她实在伤不起。
“说客?我还真犯不着。他是我兄弟没错,但我与你自小的感情就亲厚,自不会厚此薄彼,跟你说这些,不过是想让你知道些真相。”
“真相?我这段时间接受的真相还不够多?你还来加这么一笔?”
不是叶炯榆不想听,而是不敢听,她的经验告诉她,真相总是残酷的。
“我说你这丫头怎么就那么好强,就不能心平气和的听别人说话么?”
频频被眼前这个女人抢白,沈嘉昊真是气得有点想打人的冲动,也只有秦振邦受得了她这脾气。
叶炯榆知道沈嘉昊的个性比秦振邦要霸道上许多,话到了这份上,既然避无可避,她也只有洗耳恭听。
她耸耸肩,佯装漫不经心的说了句:“洗耳恭听。(法语)”
  
71、门当户对 
  
叶炯榆耸耸肩,佯装漫不经心的说了句:“洗耳恭听。”
沈嘉昊嘴里吐出一口气,似是松了一口气,更是无奈的叹息。他平静了自己的情绪后,才一步一步引导着,将替某人藏了多年的往事开始娓娓道来。
“你们一起也有些日子了,他对你如何,你真的就毫无感觉吗?”
叶炯榆选择了沉默。这个问题,她不敢回答,但答案是有的。她不是冷血动物,如何能体会不到他对她的好。但好便是真么?父亲对母亲也是好,好到了极致,却不过是为了掩饰婚外情的丑恶。那他呢?对她好,他敢说就没有参杂家族利益在其中。
“哎……夕熙,有些话本不该对你说,无奈你如此别扭,让我不得不说。”沈嘉昊自认从来不是多事之人,这次却不得不当了回鸡婆的和事佬,如此的他让严怡然都大跌眼睛,她还不忘揶揄他一句:“何曾见你如此热情,自家兄弟就是不一样。”
“你总认为他是图了周家的势力,但你定不知道,在秦家眼中,你不是儿媳妇的最佳人选。”
叶炯榆面无表情淡淡的坐着,目光远远的望着,不知焦点落在何处。她手里捏着勺子搅着早已冷却的咖啡,这里的咖啡不太好,喝在嘴里苦得涩进心里。
“记得小韵子吗?”
小韵子,叶炯榆收回飘远的眼神,神情不变的看向对面的男人。这个昵称很陌生,却又似在哪里听过。
“董子韵,一哥的亲孙女。”
叶炯榆有点恍然大悟的张嘴回答。
“哦,想起来了,和她有过一面之缘,是个很秀气的小姑娘。”
“秀气?比你如何?”
“跟我比?我跟她是八竿子都打不着,干嘛跟我比?无聊。”
叶炯榆自知自己的确好胜,且不服输,但她从不喜别人拿她的外表来与人比较,太肤浅,太俗气,仿佛她就是个百无一用的花瓶,能让人提及的只有这张皮囊。
“你倒是洒脱,怕是不知道自己错过很多故事。小韵子比我们小上许多,记得她搬来大院儿的时候,和你来的那年一般大,不同的是,你处处喜与邦子争锋,她却恰恰相反,是邦子最忠实的拥护者。”
“所以这小姑娘打小就喜欢他?”
沈嘉昊满意的用右手端杯子,轻轻的啜饮,他终于听到了点点波澜。
“小韵子从小不止单恋他,还非常崇拜你。在她眼中你是大院儿里最出色的女孩子,因为只有你才能与邦子靠得如此接近。就连她后来选了金融专业也是受你影响,她想着自己有天能如你这般出色,邦子才会看到她的长大,不再把她当成小妹妹。”
一直以来,叶炯榆都不曾真正有过崇拜的感觉,今天,却尝到了被人崇拜的滋味。她生性好强,从来只有奋斗目标,不曾崇拜过别人。而董子韵崇拜她,竟是为了能与他更接近,让他能正视自己。
董子韵爱了他那么多年,爱得那么久,那么纯,她叶炯榆如何能比,这只会让她觉得自己更加自愧不如。
“是啊,她如此爱他,爱得比我纯粹?”
“谁说不是。若不是与你亲厚,若不是邦子的死心眼,我还真愿意他就跟了小韵子,那样他会轻松许多,肩上的担子也会减轻许多。”
沈嘉昊真心打小就把叶炯榆当自家妹子看待,知道她好胜,知道后来更是心疼她经历的那些往事。若不是知道秦振邦的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若不是帮里不帮亲的性格,沈嘉昊又如何会舍近求远的来找她。
人是感情的动物,面对感情的时候,没有对与不对,没有应不应该,总是不由自主的顺着自己心的方向走,爱情如此,亲情如此,友情亦如此。
“既然如此,何必劳烦你舍近求远的来这当说客。”
在董子韵面前,叶炯榆的爱是低微的,惭愧的,她心虚的不能与她对决。好强的极致其实是自卑,自知不如人便逃避的自卑。
“你以为我没想过?谁让我对着你们还有私心,我希望你们幸福。谁又让邦子爱的是你,何其无奈。”
当人在遇上爱情的那一刻开始,就是贱。明知卑微,明知纠结,明知过程艰辛,明知不会有好结果,却还是如飞蛾扑火一般的身心投入。
叶炯榆摇头苦笑,自己不也如此。是她提出分手,本该潇洒的走开,但无论如何不能放手,任凭她如何用工作麻痹自己,任凭她远走他乡,忘不掉,终究忘不掉。
“小韵子爱邦子的事儿,打小就不瞒人,双方长辈也都知道,对此事,他们乐见其成。唯独邦子,对此不置可否。直至在Q市与你重逢,他首次开口拒绝了长辈们的期待。一哥有多疼这小孙女你是不知道,简直就把她当成董家的掌上明珠。这么一来,秦家无疑失去了政治场上最大的盟友。一哥想扳倒秦家,一来是因为政治立场上的不同,而小韵子的事儿也正好让他有了借题发挥、反目对立的借口。”
果然是老奸巨猾,秦振邦点了那条导火索,差点就让董家顺水推舟,水到渠成的成就了这件事。
话到此处,一阵不知何处来的凉风吹过,叶炯榆顿时觉得全身生冷,冷得有点刺骨。她低着头,捏着精致的勺子,不停的搅动着早已冰冷的咖啡,再没有往嘴里送。
“对于你,秦家长辈颇有微词。一来因为你本就不是他们心目中最佳的媳妇儿人选,二来是因为你这些年在外闹出的那些个荒唐新闻。我们家这些老头老太太都是些什么人?他们不见得有多相信那些事儿,但不代表他们不关注。这种家族,谁都不愿意自家娶进这么一个在报纸上精彩绝伦的儿媳妇。”
从来叶炯榆对报纸上关于自己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新闻都是置之不理,任那些无聊的笔者写个够,必要时她倒不介意废物利用。她倒是活得洒脱了,落下这么个乱七八糟的名声。
她这算不算作茧自缚呢?
“为了取得秦家老头子的同意,为了和你在一起,让你们老周家成为老亲家的盟友是必须的条件,走到这一步,他怕早就没了别的选择。难得的是,这样的交换,亲家老头子也答应了。”
生在这样的家庭,秦振邦早就没了选择的权利。
原来不是利用,是交换,不能选择的交换。
叶炯榆第一次庆幸自己生在这样的家庭,庆幸自己有能与他们交换的条件。若她不是叶炯榆,若她背后没有强大的周家,若她今天只是个平常人,他们就只能是彼此生命里的过客了。
叶炯榆停下不停搅动咖啡的动作,放了勺子,右手顺势要把杯子端起来。她端着杯子的手在风中颤抖着,她连忙抬起左右有点失措的去接应,双手将杯子牢牢的握住,免去了咖啡因为晃动而洒落,而弄脏了米白色的桌布。
“熙夕,你有没有想过,他是什么时候爱上你的?”
这个问题叶炯榆自然想过,和所有恋爱中的女人一样,在两人甜蜜亲昵的时候,也曾亲口问过,而他要么就笑而不语,要么就太极拳四两拨千斤的轻轻带过,她不曾得到过准确的答案。
“这个答案你肯定问过,他也定不会告诉你。记得你被罚抄的《》将进酒吗?他一直带在身边,放在自己的屋子里。”
叶炯榆诧异的抬起头,望向沈嘉昊,眼中尽是疑问。
“你没进过他的办公室?还是日子长了,你连自己的笔迹都不认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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