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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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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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面对突然而至的变故,会变得如尘埃般渺小。
“熙夕,回来啦!”
这是句家常便话,周宇成需要用它来缓和自己的情绪,过度接下来叶炯榆将要接受的事实。
“舅舅……我妈……”
“你妈她才洗了胃,现在在病房里,人还没醒。”
洗胃?叶炯榆被这两个字震得有点往后倒,有人从后面扶了下,稳住了她就要往后退的脚步。
这两个字,意味着叶炯榆十年来最不想面对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熙夕,你得有个心理准备。”
叶炯榆抬头,望向周宇成,但她的眼睛是空洞的,找不到焦距。
“你爸跟你妈……提出离婚了。”
  
44、父亲 
  
“你爸跟你妈……提出离婚了。”
周宇成的话如利剑一般刺进叶炯榆心里,任凭她在飞机上做足了心理准备,做足了最坏的打算,但当残忍的事实血肉模糊地摆在面前,再多的准备,再强的心也无法抵挡。
叶炯榆再站不住,踉跄的朝一边倒去,发射性的想要伸手扶住墙,身后那只手臂抢在前头,环上她的腰,将她牢牢扶住。
在他的怀里,她没有挣扎,任由他成为她的支柱,她再次利用了他,在她最彷徨无助,脆弱不堪的此刻。
秦振邦只是扶着叶炯榆,并没有打算开口说话。他心里对周家那样的变故没做太大的评判,只是庆幸自己在路上遇见她,庆幸自己陪她一路回来。
男人和女人有着种种不同,正如女人听说了别人丈夫外遇,要么就是感同身受的悲伤,要么就是同仇敌忾的愤慨;可男人遇上这种事儿,要么打从心底的羡慕,要么事不关己的高高挂起,但不论哪种,男人只会是沉默。
“小舅舅……”
好不容易,叶炯榆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无力的叫了声小舅舅,却不知道往下该说什么。
可是,周宇成误会了,将叶炯榆沉重的悲伤认为是子女对于家庭中突然而至的暴风雨无所适从的悲伤。
“熙夕,你也长大了,有些事儿,我也不想瞒你……”周宇成深吸了口气,压下胸口的那团火才接着往下说,“叶枫外面有女人了,就是为了那个女人才跟你妈离婚的。”
知道了,大家终于还是知道了,所有人都知道了,叶炯榆窝窝囊囊,小心翼翼守了十年的奸/情终于大白于天下,而她,在这段肮脏龌蹉的婚外情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帮凶?或者就是帮凶。
“那个女人怀孕了,所以叶枫要跟你妈离婚,也是因为这样,你妈才吞了安眠药,若不是因为那个混蛋,你妈怎么会躺在这里生死未卜,遭这罪?”
周宇成越说越激动,咬牙切齿的恨不得将叶枫碎尸万段。泄愤的说完,他也同时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在一个女儿面前,他是不该这么说,尽管那是事实。
“熙夕,对不起,小舅舅……”
叶炯榆完全听不到周宇成后面道歉的话,她的耳膜里只余下那女人怀孕了的话,如魔音一般萦绕着,脑子是挥之不去的痛。
悔恨、愤怒、忏悔、自责纠结成一条鞭子,一鞭一鞭的打在叶炯榆身上,痛彻心扉。
痛到了极致,会盖过所有情绪,全数转化成愤怒,当怒火冲山而出,那边是一发不可收拾。
叶炯榆从秦振邦的怀里离开,转身箭一般地往外冲,横冲直撞地撞倒了护士、行人,打翻了一地的东西,引来受害者的连绵不断的抱怨声,但此时此刻,任何声音也不能让她停住脚步,她只想找到他,那个制造了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那对狗/男女。
“宇哥,你别着急,我跟着去,定不会出事儿。”
“振邦,好好的照顾她。”
周宇成的话音还没落,秦振邦人已经跑了老远,追着叶炯榆渐渐消失在苍白的走廊里。
“哎……可怜的丫头。”
  
一路飞奔出医院的叶炯榆,跳上停在路边才出租车。坐在车上,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现在,只有电话才能找到他。
果然,叶枫的电话关机了。叶炯榆冷笑了一声,他在害怕什么?心虚吗?以为他们就真可以躲开天下人去逍遥自在吗?哼,她定不会叫他们如愿。
叶炯榆飞快的又输入另外一个号码,这是一个她才找到的号码。如今,她长大了,再不是十年前的那个少不更事的女孩,她有一万种方法可以找到她想要的电话号码。
电话通了,有个好听的女声从话筒里传来,叶炯榆握着手机愣了下,十年没听过的声音,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次响起,她原以为自己会很激动的将那该死的女人臭骂一顿,可她并没有。
此刻的叶炯榆出奇的冷静,发现自己甚至不想跟她说话,跳过歇斯底里的一切,直接入了主题。
“凌晓珺,把电话给他。”
“啊?”
凌晓珺握着电话愣愣的张嘴发了个疑问的声音,其实并不是没听到,而是没反应过来。
身旁的人看了她此刻的样子,关切的问了句。
“怎么了?谁来的电话?”
凌晓珺深吸了口气,将手机从耳边离开,有点迟疑地递过去。
“Fiona。”
听了对方对自己的称呼,叶炯榆很满意,咬牙的冷笑。很好,这个称呼很好。十年前她就是这么称呼她,十年后她还是这么称呼她,她只配这么称呼她,若她恬不知耻的称呼她任意一个中文名字,她发誓,她一定不会放过她。
哼,你也配!
凌晓珺身边的人看着递过来的手机,竟不敢去接。
该面对的终要面对,选择了离婚,就是选择了面对,他会面对所有将要来的一切。
“熙夕……”
“我要见你,我要见你们。”
“熙夕……”
“怎么?不敢见吗?你不是决定离婚了吗?你不是将她公告天下了吗?还这么藏着掖着,矜持给谁看?真TMD虚伪。”
“熙夕,你不该讲脏话。”
“哟,你还会教训我?那就是你还没忘记你位父亲。一个女儿想要见自己的父亲,有这么难吗?还要预约吗?又或者……你需要身旁的那位三小姐的批准?”
“熙夕……”
叶枫从来不知道自己女儿是如此伶牙俐齿,咄咄逼人,在他的记忆中,她是个乖巧听话,总喜欢粘着他的小公主,如今,她长大了,变了,又或者是他们都变了。
离婚,最难面对的只有家人,而他最疼爱的女儿则是他最不能面对的坎儿,但他也知道,她既然能找着凌晓珺的电话,找到他们也是迟早的事儿,与其真的如此狼狈的逃避,不如就见了吧。
“好吧,十五分钟后,龙辉居茶室……”
叶枫还没把话说完,叶炯榆已经把电话给挂了。她只需要知道时间和地点,至于后来那些乱七八糟,虚情假意的废话都省省吧!
  
龙辉居里,叶枫专门挑了个里院儿的包厢,十分僻静,几乎无人走动,服务员只上了茶,也就退出了前院儿,整个里院儿仅剩下他和凌晓珺坐在包厢里。
凌晓珺泡着茶,拿着茶勺的手有点颤抖。
叶枫伸手握上去,凌晓珺抬头望去,两人相望。
门这个时候在没有被敲响的情况下乍然被推开。
“哼,够恩爱的。”
“熙夕……”
叶枫反射性的松了手,从椅子上站起来。凌晓珺也从椅子上慌张的站起来,躲在他身后。
在叶炯榆看来,这一幕更像是被抓/奸在床的狗/男女,恶心得很。她才想转开视线,眼尾无意间扫到今天的凌晓珺,凌晓珺毫不避嫌的已经穿上了孕妇装,凸显的腰身再也藏不住他们的珠胎暗结。
“凌晓珺,你以为你很幸福?我爸跟我妈在一起的时候比这恩爱多了。”
“熙夕……离婚的事儿是我决定的,我知道你很失望……”
“失望?爸,我对你的观感是失望能形容得完的吗?”叶炯榆抬手恶狠狠地指向叶枫身后的凌晓珺,“你为了这个女人要跟我妈离婚?你记不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
“熙夕,对不起,我记得,但是,晓珺没名没份的跟了我十年,我……”
“那我妈呢?我妈算什么?你们之间又有几个十年?”
“我知道,我有负于小靖,我用我前半生的时间爱你母亲,如果我后半生只剩下二十年,我想用来补偿晓珺,补偿她为我虚度的青春。”
好冠冕堂皇的措辞,好一个以爱为名的伤害,他们的爱情就这么伟大吗?值得用全世界来给他们陪葬?
“小舅舅骂得没错,你就是一混蛋,你恶心,你自私,你根本不配做我父亲,或者说你根本不配做任何人的父亲。”
怒火中烧的叶炯榆开始踩着脚步,朝他们走去,眼神恶狠狠地盯着凌晓珺凸显的腰身。
“我知道你为了什么离婚,不就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吗?哼,呵呵,真可笑,太可笑了,你也不想想自己几岁了,还能让她怀孕?她肚子里的孩子指不定跟那个野男人怀的。”
“啪!”一个清脆的声音,让所有的声音都静止了。
后面赶上来的秦振邦没听到前面的故事,却看到了叶枫抡起手臂,没等任何人的阻止,手起掌下的硬生生地贴在叶炯榆左脸颊上,叶炯榆被打得头偏了一边,乱了头发。
“叶叔叔……”
“Gabriel……”
叶炯榆定定的站着,任由头歪着,任由凌乱的头发盖了她的脸,任由耳朵里嗡嗡作响。
她记忆中的父亲从没打过她,就连重话也不曾对她说过,每次犯错,母亲要罚她,他也总是千方百计瞒着母亲帮她。记得有一次,她被母亲画了个圈圈罚站,父亲也是趁着母亲转身不注意连忙让她休息,母亲回来,他给她通风报信让她赶紧站好。他总说她是他的小公主,她会是他一辈子幸福的小公主。
幸福?幸福在十七岁那年就变质了。
叶炯榆骄傲的抬起头,略过火辣辣已然红肿的左脸颊,拢了拢散落下来的头发。
“叶枫,从今天起,你再不是我父亲。虽然你不在意,但我要让你记住,是你一手毁了我的幸福。”
“熙……”
说完,叶炯榆转过身,高昂着头,抬头挺胸的离开。她是失去了父亲,但这个世界上不论谁失去了谁都应该骄傲的活着,这一刻,这句话变成她的座右铭。
叶炯榆的身影从院门消失后,秦振邦才从旁边的角落里现身。刚才的那句叫声,并没有让她发现他。他不想让她看见他,不想挫破她好容易重新垒起的自强的保护膜。
  
45、双失双弃
  
隐在厢房门边柱子旁的秦振邦锁紧的目光,送走那抹伤心的背影,他的记忆里,从不曾见过她的伤心,与别人不同的是,她的伤心也带着与生俱来的骄傲,只是他知道,就是这份傲骨,怕是让她伤得比任何人都深。
她的伤,他懂,她却从来不知道他懂。
包厢的门打开着,初秋凉凉的风经过秦振邦身边,灌进包厢里,转了一圈好像又转了出来,再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更冷了,带着冰冷的寒气。他缓缓的转身,带着笔那股寒气更刺骨的冷射向屋内,那是鄙夷的目光,带着难以掩饰的愤怒望向那对手足无措的男女。
女人躲在男人背后,像只受惊的白兔,楚楚可怜,秦振邦无法理解这份楚楚动人,她自以为是受害者,还是佯装不知自己其实是始作俑者。感情的世界里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事儿,那么始作俑者就不会是只有她,还有他,那个曾经众人眼中万中无一的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作为男人,秦振邦或者可以理解男人生理上的冲动,可作为人,他无法理解用生理反应当借口去伤害自己亲人、爱人的行为。
“振邦……”
叶枫刚才掴叶炯榆那掌的手还抬着,他失神的看着,眼中尽是追悔不已的伤痛。
追悔不已是种,却不是种行为,因为有这种心情的人向来不会付诸于行动,它只是种心情。
“叶叔叔,你知道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放弃的是什么吗?”
“知道。”
亲情、事业、前途……
“不后悔?”
“振邦……我早回不去了。”
他早在十年前就回不去了,他们两人试图挣扎,试图放弃,也曾试图永远就这样生活下去,但有一天,当他发现她再不能为他堕/胎,她肚子里的孩子将成为她这辈子唯一的孩子,他心痛了,他后悔了,他在道德和爱情之间选择了爱情,她为他付出了十年的青春,他再不能狠心的让她为了他毁了余下的下半生。
“从爱上晓珺的那刻开始,我就再也回不去了。”
很坦白,秦振邦从来都喜欢坦白的人,因为那样的人胸怀坦荡,可此时此刻,他只觉得恶心,厌恶,只想离开这里。他转身,不想看到包厢内那一幕,迈开步子,离去。
  
冲出龙辉居的叶炯榆走在一条植满高大的银杏树的小道,秋天到来,满树的叶子变得一片金黄。风一吹,叶子就像一把把流萤小扇,沙沙地往下落,在别人眼中,这是种到了世外桃源的美丽和惊艳,可在她眼中,这只代表了萧瑟、苍凉、悲伤。
落了叶的银杏树明年春来还会发出新芽,可凋零了的感情却只能永远活在冬天。
有人说爱情的死亡,会让人痛不欲生,怎么没人形容过亲情死亡时候的感受呢?亲情,它与生俱来,当有一天它因人为的原因死亡,那是种钻心的痛,切肉刮骨的痛,是切断与这个世界最初联系,心真正孤独的痛。
叶炯榆无精打采幽幽地踏着落叶走在路上,她不知道前路在哪,因为来路没有了。
身边路过的行人纷纷回头,关注这位貌美女子的失魂落魄,他们怕都以为叶炯榆失恋了。人总是这么八卦,他们喜欢关注身边所有的事儿,但更喜欢关注身边所有别人不开心的事儿。
兜里的手机又响了,惊了叶炯榆,她下意识的不想接,是害怕,害怕得心上的肉都惊惊地跳着。
“喂……”
“熙夕,你在哪?你妈醒了。”
“醒了?好,我现在就回去。”
这是叶炯榆今天之内听到的众多坏消息里唯一一条最好的消息了,失去了父亲,她还有她亲爱的母亲,她不是无助的孩子,她还有母亲,她还有来路。
三步并作两步叶炯榆在路边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车才停稳,在她拉开车门的同时,有人来开了另一边的车门。
“sorry,是我先拦……”
抬眼看到对方,竟然是他,秦振邦。
“你怎么在这?”
“我来这边给我家老太太买点东西,她喜欢前面那家玉缘轩的酥饼。”
跟在叶炯榆身后一路走来的秦振邦早想好了说辞,不管她信与不信,他不能让她知道自己在这的真正原因,骄傲的她向来不善于接受任何人的同情与怜悯。
叶炯榆不会天真的相信秦振邦真是为了酥饼而来,可她选择接受他的说法,她接受他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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