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王不见王- 第2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秦振邦转了椅子的方向,侧身看向身后的《将进酒》,原来有十几年了,这一挂就是十几年了,怪不得都显得有点旧了。他每年都会让胡耀华找最好的保养师傅保养,貌似又到了要保养的日期了。
“熙夕的国画书法造诣果然很高,这幅字随着你南征北战了这么些年可都还挂得住啊!当然也得有人懂珍惜才行,对吧!”
“哼,她的国学造诣还不是被周爷爷发出来的,有什么可拿出来显摆!”
“谁说不是啊!她小时候犯错就只是罚练字帖,罚丹青白描,难为了我们没少替她挨板子,她倒是练了一身好本事,我们可是满身伤啊!”
话说到这,让秦振邦不由的想起这幅书法的来历…………
  
那年叶炯榆才7岁,他已经11岁了。她再不是初到大院儿的小女孩,跟着众孩子混得风生水起得很,吃香得紧。他却依然是大院儿里的王,不同的是,他的身边多了她这个女王,虽然大家喜欢叫她熙夕公主,但她坚持要当女王,摆明了就是来跟他抢,但王就是王,尽管她不愿意,但她也只是众人口里的熙夕公主。
当时的南大院儿还不是秦振邦的地头,归薛强这个孩子们眼中的恶霸管,用沈嘉昊的话说,南大院儿是尚未统一的台湾,有一天他们必将收复。
这天,大院儿里的薛强也不知道是怎么惹了叶炯榆,两个人就在南大院儿的操场上呛了起来。
有个女孩儿被叶炯榆护在身后,两个不高的身影被一群男孩子团团围住,女孩儿吓得有点哆嗦,她倒是不怕,高昂着头怒视着带头的薛强。
“薛强,你想干嘛?”
“关你屁事儿?滚开,别以为你在北大院儿出名我就怕你,这事儿我们南大院儿的事儿,轮不着你来管。”
“你欺负小米我就管。薛强,告诉你,小米不想跟你玩儿,你别老缠着他,不然我对你不客气。”
小米是叶炯榆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所以她绝不会看着小米被薛强这个恶霸欺负。
“不客气?有多不客气,啊!”
薛强一句警告,围着他们的人又朝她们靠近了一些。
“薛强,你要是个爷们儿,我们就一对一,你这样人多欺人少算什么英雄好汉?”
叶炯榆这话让薛强愣了一下,早听说北大院儿的小辣椒很呛,没想到还真挺厉害。
“一对一就一对一,我还怕了你不成?告诉你,我要赢了,以后小米就是我女朋友。”
“我要赢了,以后你再不准骚扰小米。”
围着她们的男孩儿散开后,薛强脱了外套,就跟叶炯榆打了起来。那天,叶炯榆穿的还是裙子,一件漂亮的碎花连衣裙。
“薛强,你住手。你敢打我们北大院儿的人?我看你是活腻味儿了。”
就在叶炯榆和薛强打得不可开交,头发凌乱,衣衫不整的时候,秦振邦带着沈嘉昊他们这些北大院儿的孩子们出现了,随即加入了战局。现场是一片混乱。
后来,不知道是哪家的勤务兵,还是路过的小保姆,又或者是巡逻的哨兵向上面报告了这件事儿,参战的所有孩子被各自的勤务兵领了回家,跪倒在各自家长面前。
这是大院儿有史以来最大的混战,也是最后一次混战,后来,大院儿就统一了,台湾就收复了。
叶炯榆被领回家的时候,周家年夫妇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是早上漂漂亮亮出门的宝贝外孙女。周家年被气得是七窍生烟,第一次要对叶炯榆实行家法,赵枚启没拦住,可当他手里拿着藤条的时候,却怎么也下不去手,最后也只能按着往时的规矩。
“回房去,抄《将进酒》五百遍,然后禁足,在假期结束前不准你再出院子,看你还怎么跟那群混小子疯。”
周家罚抄可不比一般人家,他们罚抄必用书法,得写得工整漂亮,可没那么容易过得了关。
至于为什么是《将进酒》,叶炯榆并不知道,姥姥说是姥爷随口说的。
相比叶炯榆,秦振邦可就惨多了,被秦启岳狠狠打了一顿,打得是皮开肉绽。
可秦振邦伤口开始结痂的时候,叶炯榆还被关在家里二楼的房间里写着《将进酒》。
秦振邦带着男孩子们又出门了,在周家院子西面的围墙边上,沈嘉昊朝着二楼叶炯榆的窗户低声叫着她的名字。
“叶熙夕,叶熙夕……”
“干嘛?”
叶炯榆推开窗户,满脸的怨念,抄这毛笔字抄得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走啊,出去玩儿啊!”
“去不了,我还没抄完呢!”
“抄什么呢?”
“《将进酒》,五百遍,这才抄了两百多遍呢!”
“给我们看看,我们帮你抄。”
叶炯榆随手扯了一张抄好的字帖折好从窗户上扔了出去,准确的落在秦振邦脚下。
沈嘉昊拾起地上的纸团,随着秦振邦离开。第二天,他偷偷给叶炯榆带了一百多张,密封起来,让不明真相的勤务兵偷偷带给了她。
凑够数的叶炯榆终于完成任务。但她并不知道,其实周家年早看出了破绽,只是也心软的他也实在对这宝贝孙女于心不忍,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一百多张字帖写得再好,却也不是叶炯榆的字体,周家年又怎么会认不出自己孙女的字?
  
“叶熙夕知道这幅字你收藏了这么多年吗?”
“有必要知道吗?不过有些人若要多嘴,指不定会有什么下场。”
沈嘉昊收到警告,连忙在嘴上做了个拉链的动作,识时务的闭口不言。
  
为了LOKA的事儿,好几家媒体都想采访叶炯榆,她从来不喜欢应酬这些个总会夸大其词的文人,索性让Linda全推了,难得清静地坐在办公室里,泡上一杯她最爱的棕榈猫咖啡,享受她千金难求的悠闲下午茶时间。
私人手机很讨厌的总会在这个时候响起。
“喂!”
“熙夕,赶紧回家一趟,你妈住院了,情况不太好。”
  
43、归心似箭
  
“熙夕,赶紧回家一趟,你妈……住院了……情况不太好。”
周宇成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有些断断续续,隔着遥远的距离,凭着电波,叶炯榆也能听出他的迟疑和紧张。他的迟疑和紧张无形中影响了她,握着电话的手开始微微颤抖,冷汗从背脊上渗出,一行一行的滑落,贴上衣服,是那种透心凉,感受到那抹寒意,她便随之胆战心惊。
该发生的或许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发生了,至于后果……叶炯榆不敢再往下想,从椅子上起来,朝门口冲去,握着门把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拉了什么,冲回来,拿起包包再次冲出办公室大门,直奔电梯。
“Fiona,你……”
突然的一阵风扫过,Linda反应过来时早已叫不住踏进专属电梯的叶炯榆,只能自言自语的问了一句,
“What’s happen?”
今天的机场高速异常通常,来往的车辆不如往日繁忙,如此的不寻常就好像预示到了不寻常事情将要发生。
叶炯榆开着奔驰S500在通畅的道路上飞奔,时速表上的指针冲到了160码,可是她踩着油门的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超速,再熟练的超车,如电影里上演的飞车技一般精彩,任谁也猜不到这车里的司机会是个女人。
黑色奥迪稳稳地开着,秦振邦坐在车里,手上握着份不薄不厚的文件,专心地审阅,手里握着的金笔在几处重点的地方更是清楚的坐下标记,在车上办公是秦振邦的工作惯例,这得归功于他车技了得的司机。说起这司机,还是个尚未退伍的志愿兵,是驻市部队给他配的司机,据说是从司机班里挑出来最顶尖的司机,因为车技了得,所以送到了这里。以前总听说部队里的领导最不会搞人际关系,在他看来都是传言,他们倒是更知道如何更好的讨好地方领导。
“书记,那辆车……”
胡耀华迟疑的话还没说完,秦振邦抬起头下朝前望去。
“好像是叶总的车。”
那熟悉的车牌不是她的,又会是谁的。庆幸他的眼力够好,车牌在他模糊中看清后的下一秒已再看不清,模糊于路的前方。
开那么快,不要命了?
虽然秦振邦不敢肯定是叶炯榆,但是这么快的速度,若不是她,就只会是偷车贼了,很明显前者的可能性大些。
“小张,上去看看。”
所谓顶级技术司机,得是宜静宜动,宜快宜稳的,稳要做到车内人如在平地静止,快要做到车内人不觉,这就是境界。
坐在前排副驾驶的胡耀华,挪了挪屁股下的位置,手不自觉地抬起,握上右边上方的车把手,左手握紧了安全带。
不到两分钟,小张追上了刚才提速前已经消失在他们视线里的奔驰S500,黑色奥迪并排从它身边过的时候,秦振邦轻松地透过车窗玻璃,证实了他的猜测,不是她,又是谁呢?
叶炯榆不喜欢黑暗,所以她不允许她的车车窗贴上不透明窗膜,在她看来那是鬼祟的做法,只有心虚的人才需要欲盖弥彰。
秦振邦不经意的瞄了下仪表盘,才发现了令他气愤的数字,那个数字刺激了他的神经线,他要紧了牙,太阳穴的青筋显了出来,突突地跳着。
“截停她。”
“书记……”
胡耀华松开右手,赶忙回头,惊悚的看向后座的老板。
“这样很危险。”
秦振邦眼睛直视着前方,目不斜视,脸上的表情几乎可以用冰冷来形容。
“现在就安全吗?”
“可是……”
“照做。”
秦振邦的那两个字讲得很有分量,不容置疑,身为军人的小张比胡耀华更懂得什么叫做服从。
“吱…………”一串刺耳的刹车声,伴着汽车车身的摩擦声,黑色奥迪将奔驰S500逼停在了紧急停车带上。
叶炯榆踩着刹车呆坐在驾驶座上,尚未回过神,但她知道有个神经病不断的逼近她,她甩不掉,最后将她逼进了停车带,她一个紧急刹车,车身磨在边上的护栏上,定是花了。
“你会不会开车?……”
叶炯榆伸手按下车窗,正要朝着窗外的罪魁祸首发飙,没想到,这一开窗倒是正中别人下怀。
秦振邦在叶炯榆还在惊魂未定中下了车,手从大开的窗户里伸进去,按开了整车的中控锁,拉开驾驶座的门,解开司机的安全带,很粗鲁的将那个人从车里拽出来。
叶炯榆在摇摇晃晃中双脚到了地面,回过神来才发现了来者是谁,从没想过会是他,晃眼才发现,原来真是他的黑色奥迪。
“秦振邦,你TMD想干嘛?”
为了赶路,心急如焚的叶炯榆抓着秦振邦几乎是用吼的,声音大得让秦振邦也不觉一震,手中的动作有那么0。1秒的一顿,倒不是因为分贝的大小,而是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叶炯榆。
他见过骂人的叶炯榆,打架的叶炯榆,粗鲁的叶炯榆,更多时候见到的是冷静的叶炯榆,却从没见过此刻,有点歇斯底里,口出脏话的叶炯榆。
她定是出事儿了。
“我不想明年的今天送你菊花。”
叶炯榆想要扯开秦振邦,重新回到车里,可那高大如山的男人挡住了她面前所有的路。
“你TMD给我让开。滚!”
她有如何拉得动他,不论她如何使劲儿,他只是稳如泰山的站着。男人和女人的力度的角逐本就是场胜负早已注定的对决。
“你去哪?我送你。”
可能是因为累了,可能是因为着急,可能是因为心里难受,可能是因为……
叶炯榆也说不清自己此刻的心情,她颓废的松了拉着他的手,听了他的意见。
秦振邦很少自己开车,可他的技术很好。说起他的驾驶经验,恐怕要比很多人丰富得多。他开过小货车,开过小面包,甚至开过拖拉机,真是应有尽有。他的技术是以前练下的,根基很深,就算他在过多久没开,也不会忘。
车子在他的手下,果然稳健了许多,没有太快,却也不慢,也已经超速。
“发生什么事?”
叶炯榆不想回答任何问题,只用了一句话,堵了后来的接下来的问句。
“我想回家,现在只想回家。”
坐进副驾驶座后,叶炯榆只是呆呆的坐着,愣愣地看着前方,她不知道此刻的时速是多少,她不想管是多少,她只想回家,现在只想回家,十几年来第一次如此,归心似箭。
秦振邦听着她的话,念着她的语气,不用眼光的触及,他也知道不能,不该再往下问,这事儿,必是大事儿,大到恐怕足以令她的世界翻天覆地了。
  
目送了奔驰S500离开的黑色奥迪车里的另外两个人,胡耀华尚未从惊魂未定中回来,但他还是清楚的接到了秦振邦下车前留下的指令。
“D市的会议回去让梁副书记替我参加,就说我家里有事。”
原本他们这一路也要去机场,他们订的是下午飞D市的机票,若不是这突如其来的一出,他们现在也不会在往回开的路上。只是这车上原本的三个人,变成了两个。
  
两张头等舱机票,秦振邦和叶炯榆在两个小时后,从Q市回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Q市。
机场出来,叶炯榆上了秦振邦拦下的出租车,想都没想就直接报了地址。
“空军总医院。”
说完之后,叶炯榆才意识到坐在身边的那个人,想要收,却已经来不及,就算了,他若想知道,又如何瞒得住。
  
苍白的墙,苍白的床单,苍白的服装,在人们的印象中医院总是苍白的,是因为来这里的人都是无力的苍白的?但据专业人士的解释,白,代表了纯洁,干净。可在常人眼中,白,是恐怖的死亡之色。
叶炯榆踏进这片苍白的世界,在这片苍白世界里,她看见了站在某高干病房门口,她那些脸色苍白的亲人。她的心瞬间由凉转了寒,苍白像是种会传染的病,进来的她染了一脸。
不自觉中,刚才冲进来的叶炯榆的脚步放缓了,在远远看见周宇成后更缓了,最后几乎要停住,距离那道门远远的停住。
这时候,有个强壮的手臂轻柔的搭上她的肩膀,传给她力量,支持着她继续朝前走,她深吸了一口气,重新迈开步子。
走进医院的那一刻,秦振邦已经能猜出点什么,却还是不知道是什么,但他知道,面对未知的生死,她需要更多的是支持,而不是探寻。
“小舅舅……”
叶炯榆怯懦的,试探性的叫了声周宇成,然后停住,因为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问什么。失魂落魄,满脸疲惫坐在椅子上的周宇成让她心里早失了底,她害怕自己迟到了,这将是一辈子后悔的迟到。
应着声音,周宇成抬起头,看见了几个小时前听到声音的那个人。看见她惨白的小脸,知道这丫头是被吓得不轻,他们又何尝不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措手不及。
人面对突然而至的变故,会变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