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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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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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早点。”
  
  “老师!”林笙支起半身,在何千越身后叫道。
  
  那人停下脚步,但并没有回过身。其实何千越清楚自己想要说什么,可有些话,终究还是说不出口。
  
  林笙望着何千越的背影,感觉自己的手心渐渐冷却,他与千越不同,对林笙而已,心里有太多的不确定,但至少他能做到比他老师要主动一些。
  
  “老师,你会喜欢男人吗?”很直白的问句,打破了沉寂,却也将气氛打回了沉寂。
  
  何千越转过身,对上林笙的眼,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林笙也不催他,只安静地等着,像是坚信今天一定能得到答案。
  
  时间一点点流逝,只听见耳边秒针滴答滴答走过的声响,林笙觉得那段时间漫长得如同跨过了整个世纪,何千越也有同感。
  
  但他想,错过了今天,可能自己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和勇气。
  
  林笙记得那一天,何千越的表情太认真,如同一个烙印,深深地刻在了心里。千越的话语坚定地落在耳畔,温暖如身后的晨曦。
  
  他说:“虽然没有跟人提起过,但我也并无刻意想要隐瞒自己是同志的事。”
  
  何千越这话里所包含的信息量太大,让林笙一下子消化不了,又怔愣地问道:“你的意思是……”
  
  何千越扬起唇,笑容中带着几分宠溺,“意思是,林笙,我喜欢你。”
  
  ……
  
  早晨,何千越在厨房做早点,林笙在卫生间洗漱更衣,磨磨蹭蹭了好一会儿才走出房间,恰好那时候早饭也已准备好了。
  
  何千越并不是个擅长厨艺的人,他所能做的,无非是把冷冻柜里的速食品拿出来放微波炉里转一转,顶多就再煎个荷包蛋外加一杯牛奶补充些营养。
  
  餐桌上何千越一声不吭,只自顾自地闷头吃早点,反倒是林笙显得极其别扭,憋了半天总算是忍不住问了一句,“老师待会儿还要去上班吗?”
  
  何千越抬起头,有些不解地眨了眨眼,“当然。”
  
  林笙接着又说:“可是老师昨晚都没好好睡。”伴着他这话,何千越忽然笑了,“那也没办法,总得上班不是?何况我们的时间也不多了,推新的事到现在都还没个进展,最近这三个月能不请假最好别请,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关心。”
  
  林笙有些不好意思,微红着脸低下头,小声地答了句,“嗯。”要说关心,其实何千越对他的关心要远胜于他这个当徒弟的,这一点林笙心里一直是明白的。他知道,何千越对他的好绝不只是因为对他动了心,而是打心底而发的一种善意,就像是师父和徒弟,无亲无故,却愿意倾尽所有。
  
  思及至此,他又想起之前在卧室里何千越对他的表白,林笙也看得出,他老师原是个要面子的人,怕也是从没干过表白这种事,刚说完那句“喜欢”,就害羞得跟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似的逃开,他还没回答到底接不接受。
  
  似乎对何千越来说,只要把心里话说出来了就已足够,至少,不会让自己后悔。
  
  何千越又哪里知道林笙这会儿在想什么,他是看时间不早了,便起身打算上楼去整理过会儿要带去公司的资料。可才走到楼梯口,忽闻林笙在后边叫他,他回头看过去,不解地歪了歪头,“怎么?”
  
  林笙端端正正地站在餐桌前,抬头望向何千越的方向,“老师不关心我的回答吗?”
  
  “呃?”何千越先是一愣,随即立马反应过来他指的是什么,竟又有点不知所措。过了半晌才问道:“那么,你……愿意吗?”
  
  林笙抿着唇,心里也有些许的紧张,说来也奇怪,想他在圈子里也混了好些年,这会儿面对何千越,却还会像个初恋的少年一样青涩。
  
  他低下头,声音很轻,却字字清晰,“我……我想说,我喜欢男人,而你如果也是喜欢男人的,我们又正好住在一起,或许可以……试试看。”他越说到后面声音越小,气势也全然不见,反倒变得像只小乖猫。
  
  何千越站在楼梯半腰处,一只手搭着扶手,目光很温柔,就好像冬日里的一缕暖光。只见他朝林笙招了招手,柔声唤道:“林笙,你过来。”
  
  林笙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糊里糊涂地就说了刚才那一番话,他很明白,自己的这一席话足以将他与何千越的关系彻底颠覆,但莫名的,却一点都不后悔。
  
  此刻何千越就站在他面前,林笙矮他一台阶,只到其肩膀的位置。他的心扑通扑通乱跳,是紧张,当然,也有些其他的情愫。
  
  何千越伸出手摸了摸林笙的头发,继而指尖顺着柔顺的发丝滑到脸庞,就那样轻抚着面前这张漂亮的脸蛋,像是在抚摸一件珍宝。
  
  林笙并未反抗,任由何千越如此触碰,半晌之余才提醒道:“老师,上班要迟到了。”
  
  何千越笑笑,将手收回来,“以后没人的时候别叫老师了,叫我千越吧。”他捧起林笙的脸蛋,在其额头落下一个吻,而后轻声诉说:“我喜欢听你喊我的名字。”
  
  ……
  
  早上九点零五分,何千越姗姗来迟,最后一个走进会议室。每周二早上九点都有公司例会,所以一般来说,周二他都会早点到公司做准备,只不过今早的情况略微有些特殊。
  
  他到的时候,季暮黎已经开始讲话了,何千越象征性地朝他点点头,在挨着季少爷的那个空位上坐下来。
  
  季暮黎瞄了他一眼,眼神里多多少少有些责怪,何千越压根没理会,只自顾自地翻开手头的资料,对旁人向他投来的目光视若无睹。
  
  那一刻他在想,也许在别人眼中,他就像个不守规矩的坏学生。
  
  这天的会议开了很久,好不容易等到季暮黎宣布散会,那时已经是十一点多了。人渐渐散去,季暮黎却还没有走,而何千越正在整理着手里的一叠资料,并没有注意到身旁的那个男人。
  
  直到会议室里只剩他俩,季暮黎才突然出声问道:“你今早干嘛去了?”
  
  “嗯?”何千越怔愣着抬起头,目光只在季少爷脸上一扫而过,而后又低头继续干自己的活儿,“陪徒弟吃早点,所以出门晚了。”
  
  “哦?”季暮黎的声线略微往上一扬,刻意拖长的尾音带着一抹深意,“看来你跟你的小徒弟相处得不错嘛!”
  
  “还行吧。”何千越仍在卖力地工作,手里握着钢笔不停地在某张纸上圈圈画画,看样子像是在做备注,完了才抬眸看向季暮黎,“季少爷什么时候开始对我的私生活那么感兴趣了?”
  
  季暮黎单手撑着脑袋,姿态极其慵懒,“一直很感兴趣,只可惜你从来不跟我说。”说话间,他看了眼墙上的钟,见时间不早,则又向千越发出邀请,“一块儿吃午饭吗?”
  
  何千越把所有的文件统统塞进一个文件袋中,扎上绳扣,“那要看是不是你请客了。”
  
  季暮黎旋即笑起来,“哪次不是我请的?”说着,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会议室,“中午想吃什么?你说了算吧。”
  
  何千越跟在季暮黎后头一块儿走进电梯,继而斜睨他一眼,眼梢轻佻地抬了抬,“就不怕我吃穷你?”
  
  “就你那点胃口,再怎么吃都吃不穷我吧?”季暮黎微笑,言辞间流露着几许得意。
  
  “是吗?”何千越抬头望着电梯上滚动着的楼层数字,双眼微微眯起来,就像只狐狸。电梯最终停在26楼,伴着“叮”的一声,何千越先行一步走出去,“随我挑的话,就附近那家酒窖餐厅吧,82年的拉菲先给我来两瓶。”
  
  但凡是懂酒之人都知道,82年是波尔多的“世纪靓年”,那年产的红酒全是价格不菲。
  
  “不带点酒的啊!”季暮黎追出去,似乎对何千越这种不厚道的作为很有意见,“千越,不就吃顿午饭嘛,你点什么红酒呀?”
  
  何千越冷冷一笑,“你又没说不准点红酒。”
  
  季暮黎被他一句话顶得哑口无言,好一会儿才又出声,“好吧,我是没说不能点红酒,不过你胃不好,还是别喝酒了。”
  
  “我点了又未必要喝,我就是点着高兴,反正也不是我买单是吧?”何千越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将手里的资料丢在桌上,随后转身望向季暮黎,笑着开口,“难得季少爷肯请我吃饭,我要是点得太少,不就是不给你面子吗?”
  
  “哪里?我们俩还计较这些做什么?”季暮黎甩甩手,莫名地一阵心虚。
  
  何千越始终笑得很阴险,他虚靠在桌子边缘,两只手抱在胸前,“你是季家大少爷嘛,这点面子我总要给你的。”
  
  季暮黎心知何千越是有心要他破这笔财,也就不再多说什么,适时何千越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出发?”
  
  季暮黎耸耸肩道:“等我回去放完资料。”
  
  何千越撇撇嘴,“那我先去趟WC。”言下,他已顾自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在途经季暮黎身旁时,他听见那人低声问他,“这脾气是要闹到什么时候?”
  
  何千越说:“没空跟你闹脾气,只是想告诉你,别太相信肉眼所看到的,我胃口虽小,但要吃穷你,绰绰有余。”他向前迈了两步,而后又停下,背对着季少爷再度启口,“你要是再没点行动,只怕要坐吃山空了。”
  
  “就凭你吗?那你也太小瞧我和魅声了。”背后的那个声音忽然压低了几分,无形中给人带来一份压力。
  
  何千越却不以为然,只又迈开脚步往前走去,“那么我,拭目以待。”
  
  ……
  
  午饭过后,何千越捧着两瓶红酒回到办公室,季暮黎倚在门边,幽幽地问他,“下个月的那场晚宴,你打算去吗?”
  
  何千越的动作猛然一滞,尔后又若无其事地将红酒摆入酒柜,“你不是说要我去吗?”
  
  季暮黎没有立即答话,而是沉默了片刻才接着开口,“之前确实是如此,但现在……我知道你的处境比较尴尬,所以你如果不想去的话,可以不去。”
  
  何千越回过身来,淡漠地望着季暮黎,他的眸光太冷,甚至透着一丝绝望,就是那样的眼神,写满了受伤,叫人忍不住心碎。
  
  “为什么不去呢?出席名单不是一早就订好了的吗?”
  
  “的确,但你也知道,到时候会出席宴会的不止你我,还有萧毓。”季暮黎直起身,慢慢向何千越走近,“千越,其实不必勉强,算了吧,还是别去了,免得见了面尴尬。”
  
  话音未落,何千越却突然暴躁地扬声质问,“我用得着躲吗?呵!我又没做错什么,应该害怕躲着不敢露面的人不是我,是他萧毓!”
  
  察觉到何千越的情绪有点失控,季暮黎连忙伸手按住他双肩,“千越,冷静些。”
  
  何千越努力平复了情绪,深吸一口气,“别说了,你也回去吧,我一个人静会儿就好。”他略微有些疲倦,缓慢地走到沙发前,将自己重重地摔在软软的垫子上。
  
  他闭起双眼,假寐了许久,直到感觉周围彻底安静了,才缓缓睁开眼,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孤零零地抱着双腿坐在沙发上,仿佛世界也只剩他一个人。
  
  而就在他被这种孤寂感所包围的时候,茶几上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何千越拿过手机,见是一条新短信,发件人是季暮黎,内容却莫名的煽情:“不要什么事都一个人扛,别忘了还有我陪在你身旁。”
  
  而落款竟是——爱你的哥哥。
  
  何千越将手机甩在一边,嘴里嘟哝着,“自作多情的家伙,谁认你这哥哥了。”
  
  可没过多久,又有一条短信进来,依然是季暮黎发来的:“哎呀,我居然给忘了,你刚收了个小徒弟,就算我不在你身旁,你还有林笙呢,所以千越,你不是孤单一人,从来都不是。”
  
  何千越握着手机,迅速回了这样一句,“你好啰嗦,赶紧干你的活儿去吧!”
  
  很快对方又回过来消息,“我这不是看你心情不好,所以才利用工作时间来开导你,你知道的,我一直是个好哥哥。”
  
  “哥哥……”何千越默默念着,指腹在那两个字上轻轻摩挲,不知不觉竟又难过了起来,“要真是把我当弟弟,会这样赶尽杀绝吗?”他自嘲地苦笑,摇摇头,长叹一口气。
  
  季暮黎没等到何千越的回复,却也并不是很在意,在他的记忆中,千越经常不回他消息,所以这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好好工作吧。”他又发去一条短信,然后将手机放在一旁开始埋头处理文件。
  
  当何千越看到季暮黎那条短信的时候,刚好在为如今的局势一筹莫展,三个月要捧红林笙,到底应该从哪里出发?电影和电视剧的主角肯定不可能,三个月都未必能杀青一部剧,那就只能是配角或者MV、话剧、舞台剧之类的,可后两样的关注度并不高,要让一个话剧演员一炮而红的可能性太小太小。
  
  正想着,他又瞄了眼时钟,这会儿是下午两点半,刚好林笙在培训。说起来,他好像还没去看过自己这小徒弟的上课情况,倒不如趁着今天有空,就去探探班。
  
  那时何千越并没想到,这日的探班,会让他有那么大的收获。
  
  (To Be Continued)
  '2012…03…29 19:51:51 染°'                        
作者有话要说:'2012…03…29'嗯,这章和上一章一起修的,修改幅度都不算很大,但效果还是应该有的。
'2012…01…28'那啥,勉强算有点进展吧,啥时候不是“试着在一起”而是“真的在一起”了,那我这故事也能圆满了。
ps:明天我就要回去上班了,可是明天明明是周日啊!我的生物钟还没有调回来,好虐〒▽〒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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