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鬼的结识,父母的冷眼相待。
夜影乐队磕磕盼盼的路程,最终的解散。
曾经在身边的人,现在已经不知道身在何处。然而严欢心里却不再那么遗憾了,弹着这把于成功留下来的吉他,他心里笑着,唱出了那句歌词。
“我们都活在这个城市里面,却为何没有再见面,却只和陌生人擦肩。”
有时候擦肩而过,却只是为了下一次的再见。
少年清澈的嗓音,诠释出这首歌的另一种韵味。青涩的,懵懂的,像是雨后的街道能闻到一股清新的味道,却洗去了那些尘土的记忆。
莫名地,触动心里的一片柔软。
台上,严欢还在唱着,然而渐渐地,有人停下交谈,有人不再灌酒,抬头向正低声歌唱的少年看去。
舞台的灯光下,严欢的身影显得有些一触及碎的脆弱感,然而,又是那么真实的存在。他的歌声,真挚地传入听众的耳里。
多少失去,多少遗憾,多少次再见。
曾经嬉笑的时光,现在只留冷冷的空椅。
曾经与你对酌的那个人,现在又在哪里了?
时光匆匆,留下的是不能再往复的过去,留下的似乎只是一份落寞。
“最真的梦,你现在还记得吗。
你如今也是,
一个有故事的人。
天空下着一样冷冷的雨,
落在同样的世界,昨天已越来越遥远。”
不知在何方的故人,不知在哪里的旧友,曾经遗忘的记忆,在某刻突然被点燃。
严欢对着话筒,压低嗓音轻轻唱着。
台下依旧是一片嘈杂,没有太多的人关注到他。然而即使是再少,也依然是有那么几个人停下了步伐,静静听着严欢的歌声。
听着这首能够勾起他们回忆的歌曲。
在忙碌的生活中,在醉生梦死的不理想的现实中,有一首歌,有一种旋律,能让你想起曾经的自己。
曾经年轻的自己,曾经稚嫩的自己,曾经天真地喊着我要成为宇宙无敌世界第一的自己。在这些过去被现实磨灭前,是多么真实而又美丽的梦。
现在想起来,或许只会换来一声叹息,一道怅惘,一个羞涩的笑容。
却铭记于心。
因为那是曾经最真挚,最快乐的自己。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轻轻跟着和。
牵动我们共同过去,记忆从未沉默过。
……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心里记着我
让你欢喜也让你忧,这么一个我。”
舞台上的少年低声地唱着,台下为数不多的听众静静地听着。
有时候,这就是一种无声的交流,不需要言语的默契。
唱歌的人带给你一份情感,带来一份触动。听歌的人默默听着,心里悄悄的共鸣,有时候会心一笑,随着歌声轻轻摇摆。
不是只有激烈的节奏才是摇滚,不是震撼的曲调才能撼动你的灵魂。有时候摇滚也温柔,摇滚也有流行。只要它能触动你。
安静是摇滚的另一面,温柔则是它的另一度。
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了正轻轻唱歌的严欢。那低鸣的歌声跃入耳中,不经意间打开了他们过去的一份记忆。
严欢的歌声,说实话并不是听众们听过的最出色的一个,他的吉他伴奏,在专业乐迷听来甚至是有些粗糙的。
但是这首简单的歌,这样简单的唱风,却像是细雨,润物无声。
严欢的脸庞,在灯光的照射下的侧影,看起来虽然稍显稚嫩,却能让听众们感到年轻的气息,想起过去的自己。
粗糙,自我,天真。
却真挚,火热,充满希望。
严欢不经意间忘记了老鬼的嘱咐,嘴角带出一份笑意。因为他想起了自己,想起了于成功,想起了父母,甚至是想起了那个黄毛。年轻时的失败与痛苦,曾经是那么让人绝望。然而会不会有一天想起来,只换来会心一笑,成了一份宝贵的追忆。
“我现在唱的这首歌,若是让你想起了我。
涌上来的,若是寂寞。
我想知道为什么。”
有人抬起头,对严欢吹了一声口哨。在嘈杂的酒吧里,这个鼓励的声音是那么微不可见,然而严欢却听见了。
他对着那个方向,悄悄露出一个微笑。有人认可,有人赞扬,哪怕只有一个,也是件开心的事情。
严欢今天终于明白,原来在吉他之外,摇滚也有另一面能让他如此开心,如此触动。
——带给其他人一涓涓细流,带给其他人一份温热的情感。
通过自己的歌声,如果能够做到这些,那是多么令人开心的一件事。严欢抚着吉他,感受着它被自己染上的温度。
道出最后几句歌词,同时也在心底默默地诉说。
“我现在唱的这首歌,就代表我对你诉说。
就算日子匆匆过去,我们曾走过……”
不知道在何处的朋友,总有一天,我会用我的歌声,我的摇滚。
让我们再见面!
最后一声轻喝,带着似乎无尽的回味和意味深长。
严欢唱完,抬起头来。
台下响起零落的掌声,并不是很多,却清晰地传进他耳朵里。更多的人在做着他们自己的事情,他们没有注意到就在刚才,一个初入摇滚乐的少年完成了自己在地下世界的第一次表演。
第一次表演只换来寥寥掌声,可以说是失败。但是严欢并不在意,因为刚才那首歌他唱的很开心,他唱给自己听,也打动了那么一些人。
这意味着严欢终于走到这条路上,他轻轻地推开了一扇门,告诉这个封闭傲慢又无比绚丽的世界。
——喂,我来了!我来找你了,摇滚乐!
严欢走下台来,还未来得及从登台表演的感觉中走出来,就被向宽一把搂住。
“我就知道你行的!”
向宽搂着他,死命地□□。
“我真喜欢你的歌声,真他妈的喜欢你的声音,严欢!”
这还是严欢认识向宽以来,第一次听到他爆粗口。被人,尤其是熟人这样热烈地称赞自己,严欢耳朵都窜上一抹红色。
“我、我唱的也就那样吧。我看很多人,都没在听我唱啊。”
“这很正常。”向宽笑眯眯地揉着他脑袋,“要是第一次登台就能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你,那严欢你就不是天才,而是超人了。”
“最重要的是,你唱的很好。”向宽道:“认真听的人,总会被你打动。真是的,竟然让我这个老油条也有年轻一把的冲动了!”
“是吗?”严欢呵呵傻笑。
这时候,老鬼幽幽地在脑内对他说一句。
“形象,保持形象。”
刚扯到起弧度的嘴角立马收敛下来,严欢谨记吩咐,将嘴角尽量保持水平角度。因为老鬼说,这样看着才沉稳。
“你怎么了?”向宽看着奇怪。“要笑就笑啊,故意板着脸干什么?”
“要……要保持严肃。”严欢痛苦地忍着笑说:“不然会被人瞧不起的。”
“…… 你个,你个臭小子!”一阵沉默后,向宽爆发出狂烈的笑声。他将严欢死命地揉弄着,几乎快把他弄断气。
“你怎么能这么有趣呢!现在我都迫不及待地期望付声被你攻下的那天了,加油啊,严欢。”
向宽不提,严欢都差点忘记自己这次表演,可是有着要将付声这座大神拐来的最终目的的。他四处张望了一下,有些失望道:“付声呢?他没来?”
“来没来我们怎么知道呢?”向宽神秘一笑。“那得看他自己了。”
一分钟前,某个角落,静静听完严欢一曲的某个听众,站起身离开酒吧。
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不喜欢严欢的歌声吗?
不,他只是急着赶回去,想要回去弹吉他而已。
狠狠地弹一晚上。
——在听了严欢的歌声以后。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悄悄触动你的心弦。
让你心里记起了谁。
曾经的人
离开酒吧后,严欢与向宽嬉闹了一阵,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父母似乎已经睡了,客厅里并没有谁为他留一盏灯,黑暗,冰冷。严欢在门口顿了一下,随即笑笑,不在意地回自己的屋里去了。
一回到屋,他就精疲力尽般地躺在床上,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般。
“JOHN,你说,难道每一次表演都会这么累吗?”
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我觉得好像全身的力气都被用光了一样,现在看什么都是晕乎乎的。”
JOHN懒洋洋道:“习惯就好。”
“习惯?”
严欢喃喃念叨着。
习惯这种紧迫感,习惯这种紧张,习惯这种期待与亢奋?真要是什么时候习惯了,他怕是又会觉得不舍了吧。
突然想到什么,严欢又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
“那个,JOHN……那啥……”他支支吾吾着,似乎在犹豫该不该说。
“有话直说。”
老鬼不耐烦道:“你又不是娘们?纯爷们的懂?”
老鬼跟在严欢身边久了,这中文可是越来越地道了。
严欢豁出去了,“我只是想问一问你,你觉得我今天晚上表现得怎么样?不是说吉他啊!”他连忙补充,“我是说歌声,歌声!合格了吗?”
老鬼一阵沉默,没有立即回答严欢。
这让严欢刚刚才平复下来的小心脏,又噗通噗通地快速跳了起来。
“你、你倒是说句话啊!是死是活给个说法吧!”
许久,老鬼才出声。
“其实……”
严欢竖起耳朵,其实老鬼的声音是从他脑内发出来的,他竖没竖耳朵都一样。
“其实你今天的表现,已经超乎了我的想象。”
超乎想象?严欢心里做了最坏的打算。难道老鬼的意思是,超乎他想象的坏?
“你比我想象中更适合成为一名乐手,欢。”
JOHN的声音沉稳低哑,带着一股蛊惑人心的意味。
“在舞台上的那一刻,你想到了什么?”
“什么都没想。不!其实也想了很多。”严欢道:“虽然心里想了很多,但是我一直只在想唱好这首歌。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结束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唱完它的。”
老鬼的声音里带着笑意。
“所以我才说,你有这个天赋。把自己的情感投入进去,并感染其他人,严欢,这才是一名称职的乐手该做到的。而你,做到了。恭喜你,从今天开始,你已经正式踏入摇滚的世界。”
“……正式?”严欢有些回不过神,“那我之前的那些都算是什么,和于成功他们的组队,参加比赛呢?”
“都只是小打小闹。”JOHN淡淡道:“真正的摇滚,要从地下世界蕴育出来。”
听见老鬼这么说,严欢对于那个所谓的地下世界开始好奇起来,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又会有哪样的一些人呢?而最开始涉足摇滚的人,又是如何在这不见天日的世界中,弹奏自己的乐曲?
他实在忍不住好奇,向JOHN问了出来。
老鬼语气中带着一些怀念,道:“其实,我也没有见过最初的摇滚。”
他道:“也许只是谁的突发奇想,也许是几个灵感的相撞,也许……”老鬼顿了顿,“是一声无奈不甘的呵斥。总之,摇滚就这么来了,传进所有听见它的人耳中。”
严欢撑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
“那么在很久以前,是不是有很多人为了摇滚前赴后继,是不是摇滚最黄金的一个年代?”他眼睛突然亮了起来,“我每次听到向宽说上世纪那些著名乐队的事迹时,都恨不得自己就是生在那个年代!”
“是啊,很多人为它疯狂。”JOHN想起什么,笑了起来。“都是一些傻瓜和疯子。”
“那你也是吗,JOHN?”
“谁知道呢?”老鬼不甚在意道:“反正那个年代,都已经过去了。”
这一句简单的话,突然带出些许落寞来。
在曾经的,过去的,辉煌的那个年代。
有无数的人为摇滚疯狂,他们可以是乐手,可以是乐迷,可以只是一个最普普通通的工人,然而这一份狂热的激情却传递了每个人。
严欢想象不出来,诞生出那么多摇滚天才和鬼才,又是有那么多天才早逝、巨星陨落的悲情年代,该是多么的精彩炫目,让人望之怅然扼腕。现在的人们已经看不见那份光辉了吧,只能隔着一片模糊的时光之海,遥遥远眺着过去的辉煌。
老鬼的那一句话——都已经过去了。
就像洗去一切浮华,只留下黑白的记忆。光辉不再,曾经的那些人或者老去或者死亡,这个世界上被留下来的只有摇滚。然而它已经不再像以往那么辉煌了。
摇滚的黄金年代,那个年代的无数天才们。
严欢向后,一把倒在被子上。
“多好啊,那么多人全心全意地只为了一件事。”
燃烧的激情,挥霍的青春,肆意的嬉笑怒骂。只是想着,那一幕幕的画面就像是从他眼前晃过,就让他心里的血,燃烧得都快沸腾起来。
严欢一声叹息,“为什么我就不早出生个几十年呢?”
JOHN笑他,“现在也不晚啊。现在开始属于你的辉煌,也不晚,欢。”
“……你说得对!”严欢一惊一乍,又从床上坐起身来。“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属于我……们的。”他不太情愿地加上了一个“们”字。
“要是组上付声那个家伙,再拐几个人进来的话,我们也有可能成为名留青史的乐队吧?”严欢兴致勃勃道。
“是啊。”JOHN不动声色,“不过顶多只能成为一支不错的乐队,要想名留青史的话,你们还差个条件。”
“什么?”
“得死一个人,不是你就是付声。”老鬼调侃道:“这样才能煽动起人们的不舍与怜悯,毕竟只有死去的才会被人们说成是最好的。死亡让他们神化了。”
“JOHN,这话从你嘴里出说来还真别扭。”严欢道:“你自己不就是一个意外身亡的吗,难道你也名留青史了?”
“……这个,你以后就知道。”
老鬼一笔带过,无论严欢之后再怎么追问,他都不愿意再吐露一个字。JOHN一旦固执起来,没有谁能把他掰正。
严欢无奈,只能放弃:“不说就算了。对了,那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