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爱不承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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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爱不承欢-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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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稳重成熟的北堂皓不顾友人在场,张开臂膀结实地抱住了这个让他挂念了三年的小鬼,所有的遗憾在这一瞬间化作了无尽的柔情,满溢胸膛。
他说:无殊,哪天你觉得累了,就来找我。无论最后变成什么样,我都会为你准备一个胸膛,让你随时依靠。
“我就知道你会从这里下来……”千言万语只剩下这一句,但他都明白,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会明白。
旁人见此情景就猜出两人关系非比寻常,又想到北堂曾经有个要好的女友,莫非就是她?好奇归好奇,也不能站在原地当灯泡,他们拍拍北堂皓的肩,走出电梯,将这一方空间留给了他们,还不忘替他们关上梯门。
小小的电梯间,笼聚着这世间最纯净的气息,驱逐了黑暗,让她的心变得无比平和。
好一会,北堂皓才说:“让我看看你。”
无殊低着头闷声说:“全是鼻涕眼泪的,看了吓人。”
他笑,“可见我的衣服这会比你的鼻涕眼泪更吓人,这样扯平了。”
她原本无泪,却在与他视线相对时眼睛变得模糊,咧嘴一笑出声:“这下可好,小鬼都变成爱哭鬼了,叫你失望了吧?”
曾读过一本书,里面有一段话叫她难忘——我们都活在茫茫人海之中,用一辈子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盏明灯。得到固然可喜,得不到只能一声叹息。有的随波逐流不知何从何去,有的起伏不定但不曾放弃,有的未能坚持最后坠落海底,有的活在幻境分不清哪盏明灯才是自己,最苦便是身不由己,被那野藻生生拖进旋涡里。
手机上的名字
那个风雨交加的夜里,她拖着行李茫然游离于灯火氤氲的街头,来往的车子像一尾尾剑鱼与她擦身而过,偶尔会有人摇下车窗,隔着远远的距离,不确定地问一声,小姐,需要帮助吗?见她不答话,又奔驰而去。
雨水打在眼里叫她看不清前路,分辨不出哪边是东哪边是北,她就坐在桥头,看世界花花绿绿,庇护了多少肮脏灵魂,路上行人躲在雨衣下,或神情麻木,或脚步匆忙,只是没有一个像她这样狼狈古怪,像疯人院里逃出来的傻子,生根似地一动不动,披头散发任大雨浇灌。万幸的是,从前父亲为顾她安全,鲜少让她在外抛头露面,所以也没有几个认得她,何况她现在面如惨鬼,有谁愿意多看她两眼?就算横死街头也不一定能在报纸上占据一隅。
前方一辆车戛然而止,有人下车走过来撑伞挡在她的头顶,他弯下身,关切地问自己:小鬼,你怎么了?
她看了一眼便认出了他。北堂皓,总是出现在杂志封面和报纸头条的名人想不认识也难,更何况,南菁会和摩天还是合作关系。
她一动不动地坐着,不回答也不闪避。发生这么多事,她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只有靠自己,无人可信。面对她的沉默,他并没有像前面那些人识趣地离开,只是说:我送你回家吧,你这样坐着身体会吃不消的。
她真的很冷,冷得反应迟钝,渐渐失去了知觉。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换上了干净的睡衣,睡在北堂皓的客房里。那是他在东区尚风花园购买的一套房子,不是她所预想的豪宅,温馨的三室套,有着浓烈的生活气息。她知道,她喜欢这个地方。不大,却安全。
他听她说只有22岁,便一直喊她小鬼,其实他自己也才27岁,正是鲲鹏展翅的年龄,却能把一个不相干的人照顾得头头是道。他说这世上有两种人是必须要帮的,一是病人,二是善人。
她问怎么会想到将她带到家里来,连她是谁都不知道。说不定,又是一出引狼入室的把戏。
他说,你看上去可不像一只吃人的老虎。
原来一个人的笑容和声音可以抚慰紧绷的神经,达到催眠的效果。虽然那一夜仍是噩梦缠身,她在梦里无数次叫着那个人的名字,痛苦挣扎到天明。
于是,他猜到了她的身份——外面早就传得沸沸扬扬,说南菁会名不经传的宁大小姐被沈时久赶出了家门。
北堂皓阔别三年回到南汀参加股东会议,对喜好捕风捉影的媒体来说是个不错的八卦机会,记者早在会议结束前便守在了总部各个门口,只等他现身。
无殊和北堂皓自然是料到了这一点,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两人只好分头出去。
无殊刚要按电梯开门键,北堂皓叫住了她:“等等。你有没有忘记什么?”
她这才想起还没交换现在的电话号码。报出一串号码让他输进手机电话簿,她问:“你的呢?”
北堂皓的脸上总是带着耐心包容的笑意,“我跟你说过,不管在哪我都会保留那个号码的。”
无殊看着他,手指却僵在了手机屏幕上。北堂皓下意识看向她的手机,在为数不多的电话号码中,他的名字前有个小小的心形符号,而在他之上却是一个红色的名字:沈时久。
北堂皓似乎猜到了什么,却什么也没有问。他朝前迈了一小步,高大的身躯像是一座避风港将无殊拢进触手可及的范围之中,他低声说着:“出去吧。”手指落在她身后的按钮上,叮一声,一股细细的暖流透过渐渐打开的梯门拂过颈项。无殊说了声晚点见。转身,匆匆离去。
不轻言放弃
一辆路虎从摩天大楼前的左侧坡道驶过来,慢慢在无殊身边移动,闻奇从车窗处探出脑袋,随手拨了拨在阳光下无比招眼的银白碎发,酷酷地问:“姑娘,要去哪?”
无殊边走边斜眼瞅他,“怎么染头发了?”
他笑:“无聊呗。”
无殊停住,路虎也停住。她转到另一侧,拉开车门上了副驾,呯一声关门。
“文件拿到了。”她说。
“看你这么高兴,是见到北堂皓了吧?”闻奇酸溜溜地说。
“嗯。”无殊从车架上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刚喝了一口就想起之前那个糟糕透顶的吻,于是她把它当漱口水给吐掉了。
闻奇保持原状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突然问:“要不我留长头发怎么样?”
无殊“啪”一声打在他头上:“你作疯了。”
闻奇还蛮乐的,“我是不是有受虐倾向,怎么就喜欢听你骂我呢。”
无殊忽转过头,望向窗外。闻奇也跟着往后看。
北堂皓刚出现在大门口,那些记者就奔着包围了上去。尽忠职守的保安如临大敌般纷纷上前将拥挤的人群拦开,以便北堂皓可以去前面上车。有记者踮起脚尖,将录音筒远远伸出问:“北堂先生,您已经有三年没有回国,这次回来,是否有什么打算?”
他答:“祖父最近身体不是太好,我想多些时间陪陪他老人家。”
记者没有听到想要的答案并不死心,“那您有没有想过去寻找初恋女友?她是否还在南汀?”
他们只知道从前的北堂皓是个标准的工作狂,直到二十七岁才有一个正式交往的女友。虽然曾有记者拍到过两人的约会照,但女方戴着宽沿帽子和夸张的墨镜,似乎一点也不想让大家知道她是何方神圣,所以关于其女友的身份众说纷纭,有人猜她是摩天财团董事的千金,也有人说是普通平民、现实版灰姑娘,不见得有什么背景,但能得到北堂总裁的青睐必定有其过人之处。
北堂皓径直走向停靠在台阶前的座车,司机已经为他打开车门,记者们的问题不折不挠地追随着他,“还是说你已经放下了?”
他终是笑了笑,“放下是一个沉重的词,所以我从不轻言。”
说完,留下意犹未尽的记者,坐进车中扬长离去。
在他身后是巍峨耸峙的摩天大楼,凌驾于这座城市的顶端,就是不知能够得意多少年。
大楼前的广场上新铸了一座三十多米高的青铜雕塑,上面密密麻麻缀着饕餮图纹,风水大师称这是天地聚财物,还不是随便能放的,非得挑这样的宝地才成,否则压不住气便会散财。
沈时久听了却不以为然,他向来不将风水之说放在眼里,只觉得那些狰狞的纹案就像*裸的人性暴露在这座繁华奢靡的城市里,如同在告诉来往的人,只有在财富和地位面前,贪婪才会无处可藏。他站在96楼玻璃幕墙前,透过淡金光辉俯瞰脚下芸芸众生如蚁蝼苟存于世,却有他现在所没有的快活与得意。难怪说,站得越高,便越难找到可令人满足的东西,就连那份可叫他珍惜的喜悦也在记忆中渐渐淡去,只留下模糊不清的一个影子。
洛则走到他身后,说:“我就猜到是她。”
沈时久神情冷峻,却不答话。
“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明白,无殊离开南汀后的第二年,你明明就已经知道当初那件事是思倾陷害她的,为什么……” 洛则不知道该怎么问下去。
“你想问我为什么还要娶思倾?”沈时久看似平淡地说,“就算没有思倾的挑拨,我和她也一样走不到今天。”
洛则有些惋惜地摇头:“总觉得你们之间缺少良好的沟通。”
沈时久却问了个不搭界的问题:“洛则,你有没有坐过东方水上摩天轮?”
“那不是北堂皓以前投资建的吗?”洛则不明白他怎么突然提到这个?
“你去帮我准备下……”沈时久正要吩咐洛则,一把恬静温柔的声音远远传来:“时久,准备什么?今天不是要去试婚礼礼服吗?”
夺爱
霍思倾对洛则笑笑,走到沈时久身边,亲昵地挽住他的胳膊,半嗔道:“说好四点过后来学校接我,等你半天不见人影,我只好自己过来了……咦,”她忽然指着他下巴轮廓处的一方淤青问:“这是怎么了?”
“什么?”沈时久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仿佛没听明白她说的话。
霍思倾先是一怔,眸光微微黯下来。这样的表情如同在宣告她霍思倾并没有关心他的资格,她想起了无殊,那天的偶遇,她也是这样笑着,一颗心却拒人于千里之外。
沈时久对她的反应不以为意,手指绕过她的鬓发,看着她像是在看一件瓷器:“你今天很漂亮。”
小巧精致的脸上一双黑澈的漂亮眼睛,配上天生的浓密卷翘的长睫,再经过一番精心的修饰后更显得明艳动人。
她不像宁无殊,无论什么时候都像个野丫头,从不懂得打扮自己,头发乱了随随便便往后一捋,看人时不是熟视无睹便是生人勿近,原本秀气的眼睛也因此变得锐利,唯独她的唇形无可挑剔,自然饱满、润泽圆滑,倔强的轮廓带着野性难驯的味道,似乎总在肆意挑衅男人的耐性,偏偏又毫无自觉……
男人眼中变幻的神采对霍思倾来说陌生而遥远,纵然不甘却不得不承认,只有那个人才能让他失控和失神,而他留给自己的不过是被理智控制得完美的表面。
原本以为得到了他的承诺,便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让这个人爱上自己,而今才知道,无论她怎样努力,哪怕是赌上自己的性命,也敌不过一个被她视若禁忌的名字。
沈时久并不知道,无殊的那颗子弹只会和他擦肩而过,她却是鬼迷心窍似地扑上去推开了他。因为她很清楚,如果不这样,他总有一天会回去找无殊。子弹穿过自己身体的那一刹那,她终于在他的眼里看到了自己,那一刻是多么的欣慰,然而她也发现了,他的怀抱是那样的冷,根本无法给予她想要的温度。
医生说子弹穿过了她的左心室,几番抢救才将她从死神手里拉回来,她为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他而开心得差点再次昏厥过去,可是他剪掉了她喜欢的长发,他的手还是像那时候一样冰冷,他对她说对不起——他说对不起,她却流了一脸的眼泪,她宁可他说你终于醒了。因为那一刻,他脑子里想到的人,仍是无殊。
她受枪击的消息一直被封锁,就连家里人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而那个时候,无殊已经离开了南汀,不知去向。她只能自欺欺人地想,他这么做只是不想将事情闹得满城皆知而已。
姐姐思绮始终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要卑微地用性命去换取一份可能得不到回报的感情。她也深过爱一个人,怎么会不知道为什么呢,只是她不像她这么傻罢了。
二十五年的光阴,与众多人相遇,大部分不过转身便忘却,唯独一次让一生刻骨铭心。
那天她们喝了许多酒,无殊中途落跑,她和思绮等到过了酒劲才在路边拦车准备回家。当时她的脚步仍有些不稳,一边晃着竟往路上栽去。未想一辆车子疾驰而过,灯罩勾住了她脖子上的丝巾,她自然而然地跌倒在地,思绮在一旁大骂车主有眼无珠,那车子却迅速地退回来停在她们跟前。
车窗摇下,坐在驾驶位的他偏过头来,狭长黑目,眸光斜飞,像是黑羽划过水面,最后落在她的身上。她竟傻傻地愣住了,恍惚觉得这一幕曾在梦里出现过。
直到后来她知道了无殊和他的关系,才明白那种熟悉原来如此。他们在一起十年,十年的时间竟让这两个人的一言一行渗入彼此。
可她要怎样才能得到这样的十年?
她总会这样胡思乱想,于是背叛了朋友,辜负了父母,丢失了自己,却始终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可是她应该满足了不是吗?至少这几年,站在他身边的人是她。至于其它的,不如深埋在心里,不要去挖掘,那样才会活得开心一点。
霍思倾缓缓挤出一个笑容,看起来仍是那样的轻松愉快,“时久,试完礼服我们去五爱路喝桑家的骨头汤吧。”
他不经意地问:“怎么想到吃那个?”
她吐吐舌头,“其实是我一学生家开的店,他老在我面前馋我,说那汤是用秘制的香料加上好的野猪骨熬出来的,保管人吃过一次就忘不了。”
沈时久倒是笑了:“你做老师的,才被学生忽悠两下子就晕得不知东南西北了。”
霍思倾晃了晃他的胳膊,“去嘛~我想看你吃。”回头又冲一旁的洛则说,“洛则也去吧,把徐露他们一起叫上,人多热闹些。”
洛则说:“行啊,不过老顾去不了,他今天有饭局。”
“改天吧。”冷不丁,霍思倾听到沈时久如此说,笑意慢慢凝在嘴角,“……那礼服呢?我们已经和JOY预约了。”
“那就打电话让他改约,有些文件我需要今天处理完。”他不动声色地抽离胳膊,走到办公桌前,拿起一份资料低头翻看,而后头也不回地说:“洛则,你替我送思倾回家。”
霍思倾像木人一样僵在那里,掌心被修得整齐的指甲掐出了道道红印。
“那我回去了,你也别忙得太晚。”
沈时久点了点头,视线仍落在资料上,再无其它表示。
霍思倾看看洛则,苦笑了下,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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