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爱不承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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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爱不承欢-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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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安有葡萄牙与新加坡两种血统,的确鲜少有人能跟这位拥有魔鬼身材和天使面孔的气质混血美人般配。
北堂皓看了她一眼,说:“其实沈时久挺合适的。”
无殊没什么可惊讶的,随口说:“那就找他好了。”
“往哪边拐?”北堂皓忽问。
“那边那边。”她指着一条偏道,“开进去,里面有个地方可以停车。”
下车后,又穿了三条巷,才看到无殊说的那家餐馆。
“就是那家,门前挂两红灯笼的。”她指了指说。
其实除了那两灯笼,店子外表和其它地方那些普通的小吃店并没什么两样。
北堂皓文:“有寓意?”
无殊解释:“你看有红有火,一边一个,不就是红红火火嘛。”
北堂皓哂笑着说,“这老板倒是有意思。”
“你错了,老板很恐怖的。”
“怎么恐怖法?”
“只要是进了他家的店,就必须吃他家的东西,要是不吃,就甭想走出那个门。”
北堂皓奇了,南汀还有这样的黑点?
“这里之所以可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是因为不这么做老板就会来找茬。他要是找茬,没人受得了。”
“这么奇怪,还有人会来?”
“有啊,别看地方偏,每天都客满的。要不怎么说人都有受虐倾向呢,只要他能得到快乐,被抽两鞭也是值得。”
“这里做的肉食都是油而不腻,有道菜叫水滚龙风球,其实就是虾丸和鸡肉丸,加入了特别的佐料。老板年轻时学过很多年的气功,做球丸的肉泥都是先用气功打出来的,这样就保证的粘度和弹性,然后再将肉泥放在温热的汁汤里捏出来,捏的时候还要注意力度,太实了不容易熟,太虚了口感会差,普通人是很难做到的,这里的厨师,都是带好多年才带出来的。”

午夜一直通话中

难得老板亲自下厨,还给无殊在里面开了小灶。
“他是?”
“我父亲的结拜兄弟。从南菁退休后,就开了这家餐馆。”
“你对他似乎并不是很亲近。”
无殊只是微微一笑,端起烫好的酒壶,将酒杯斟满。
室内暖气开得很足,两人都脱了外套扔在一边,几杯清酒下肚,头上微微冒出薄汗,话才多了起来。
“其实,小时候我很喜欢这位三叔的。他很疼我,就像一个父亲疼爱自己的女儿一样,只是后来他做了一些事,让我怎么都想不通,所以渐渐生疏了。”
无殊摇摇头,抿了口酒,啧了好大一声:“我之所以会碰上沈时久,全拜他所赐。那时,我母亲刚刚去世,正好南菁又出了一点乱子,于是我父亲让三叔带我去外面避避,他就把我带去了美国。你说他怎么就能算得着我会偷偷溜出酒店?”她摊摊手,笑了:“因为他是我三叔,知道只要我不让我出门,我就一定会想方设法偷跑出去玩。而且那天是圣诞,外面多热闹啊,我却只能窝在房里。于是我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很顺利地溜了出去。一直到我坐上出租车,都是他安排好的,所以不管我要去哪,那个出租车司机都会带我去同一个地方。”
她微垂着头,怔怔地望着手中的酒杯。玻璃罩杯的柔和光线照在她细长白皙额颈项,削瘦突出了胫骨,像是一把把尖锐的刀子在支撑着她的躯壳。
“现在,我还是会叫他一声三叔,因为他确实对我好过,至少那个时候,他是真心待我的。”
北堂皓凝视着她,“这是你善良的地方,永远都不会把恨藏在心里。”
“不是我善良,而是看透了。在我父亲被背叛了他的兄弟后,三叔才背叛了我的父亲。情义情义,既然失了义,哪还有什么情分可言。其实他当初的目的很简单,只是想通过我把沈时久带进南菁,这比让他直接将人带回来要可信得多。可就像缕不韦扶持秦始皇登位,以为最后稳重后台的一定是自己,结果呢……幻想破灭!”
“那你去日本,也是他的主意?”
“是啊。人与人之间更多的不是利用关系吗?反正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说起来,你怎么不问我荣劢的事情?”她抬起头,认真地看着他。

“因为你并不想告诉我。”他涩笑一声,“那是你和沈时久之间额局面,就算我想插一脚,最终还是被你们拦在了局外。”
无殊摸了摸脸颊,回避似地说:“不行了,喝太多,脸都红了。”
北堂皓忍不住伸出手来,覆在她的手背上,眼神有些异样:“这里还疼吗?”
无殊微微一震,原本尚明亮的目光暗到不见天日,然后整个人静了下来,坐在那里,像是没有活力的布偶。
北堂皓移到她的身边,将她轻轻拥在怀里:“小鬼,也许你会觉得我很自私,但我想让你明白一件事,他是一个成功的男人,却不是一个好的伴侣。所以,不要为离开他而难过。”
无殊靠在他身上,慢慢闭上眼。她心里,也有一个声音在说:“忘了他吧,那些刺已经扎进了血肉里,再也不可能拔出来,忘了的话,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惶惶不安,度日如年。”
这几天,无殊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就像她坐地铁时,发现车厢里有一个男人一直站在门前,明明旁边有空位,却连瞧都一瞧一眼。然后他们在同一站下车,向不同的方向走。可是在转巴士的时候,她却发现马路对面有一个男人的身影极像地铁里的那个。她想,自己可能被跟踪了,但也有可能至是自己敏感。人紧张的时候,常常是草木皆兵。
但是晚上睡觉的时候,她总能听到外面传来一些悉悉索索的声响,然后越来越轻,直到消失。就像有人守在那里,然后又离开。

她开始小心翼翼起来。走在路上,总是时刻注意着周围,如果有人,就会多看两眼,判断是否有异。晚上熄了灯后,她就躲在窗帘后,观察外面。尽管她每天都能感受到被人盯着,却始终无法将人当场逮住。这让她有些抓狂,甚至于睡到半夜时会莫名其秒地惊醒,然后止不住地胡思乱想。
这晚,她看看时间,凌晨两点。那个奇怪的声响又冒了出来。她腾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抓起手电筒飞快地下楼出门,在院子里四处搜索,又跑到路上,查看每一个灌木丛。依旧是一无所获。
回到房间,她簌簌发抖地钻进被窝。刚才连衣服都没来得及套上便跑了出去,此时手脚冰冷,好半天都没有回过温来。足足作了半小时的思想斗争,她从床头柜上拿起手机,慢吞吞地翻到一个号码,又犹豫了好一会,才按下拨号键。
握着手机的胳膊垂在腿上,她凝视着屏幕上移动的一串字:“正在拨打沈时久的电话……”她以为会等许久,或是这通电话根本不会打通,下一刻,屏幕上已显示“通话中……”她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空气里静得可以听清任何 颤动的声音,但电话那端比夜色还有沉寂,彷佛电话根本就没有打通。她只觉得手上有千斤重,好不容易才能抬起,将手机贴在脸旁,她便听到自己的呼吸声,紊乱而急促。
恍惚间,一声“喂”传进了她的耳畔,像是大提琴低沉的旋律在回鸣。她不由地握紧了手机,裹在被子里的身体变得有些僵硬。
“什么事?”良久,见她没有答复,他再次出声,只是淡漠的嗓音里透出些许不耐。
她张了张嘴,发现自己就像是被点中了哑穴,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喉咙里挤出话来。她是在恐惧,恐惧与他的交集,生怕自己稍一松弛,就会陷入更深的渊底。然后她听到了玻璃器皿碰撞的声音,以及液体滑过喉咙时的咕咽声。
她忽然像是丢掉烫手的山芋一样,将手机扔在了床头,然后冲进了卫生间,拧开水龙头,用冷水狠狠地扑打在自己的脸上。
抬头,在镜中看到狼狈的自己,她为自己的怯弱而感到羞耻。只是一通电话而已,又不是世界末日来临。
当她拖着步子回到床边时,手机已经息屏,爬上床,抓起手机点开屏幕,却吃惊地发现电话扔在通话中。她一下子将头蒙在了被窝里,定定地看着屏幕几秒钟,终于跨出艰难的一步,问了声:“你还在吗?”
这次,轮到那边没有声音了。她等了片刻,呼吸反倒顺畅起来,侧过身,将手机搁在枕头边。
“SHIT!”
她刚刚闭上眼,突然就听到他的骂声。
“怎么了?”她下意识地就冲着话筒问。
“没什么。你怎么还不睡?”他似乎是皱着眉头在问话。
“我……”她微微拉长了声音:“我打电话给你,是想问你,你最近有没有叫人……叫人跟着我?”
“没有。”他很肯定地答,语气也随即发生了变化:“有人跟踪你?”
“我也不是很确定。”她这才觉得事情是真的诡异。
“如果有人想要对你不利,就不会只是跟踪。”他沉了沉声,“是不是你手上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她心里咯噔了一下,回头望向床头柜上的一堆书,而后抽出一本厚厚的辞典,自三分之一处打开,几十页纸张中间挖出了一个凹槽,里面嵌着的——是一张磁盘。
原来,当初她在沈时久那里烧掉的磁盘其实是假的,而她也没有将它交给阗一,只是复制了一份走私渠道明细表。她想,如果阗一没有问题,有这个便足够了。可如果他早就知道磁盘不止是明细表那么简单呢?
“我想,可能是我搞错了。”她用冷静的声音说。
“那就睡吧。”他不再说什么,却也不急着挂断电话。她怔怔地哦了声,手指落在挂机键上,一秒、二秒、三秒……最后就这样将手机放在了一边。她知道,不管她发生了什么,他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内赶到这里。这样的自信,不用猜测便已确定。
天明醒来,尚有些迷糊,突然想起手机的事,一个激灵完全清醒。
“醒了?”手机刚贴到耳边,便听到他说。
“……你怎么知道?”她记得自己并没有弄出很大的声音。
他沉默了一会,才说:“你睡觉的时候不小心触到了可视键。”
“什、什么?”她慌忙看了看屏幕,果然如此。只是他那边并没有开启可视,这样就显得极不公平了。她一会蹙眉,一会撇嘴,一会又作冥思状,这些不知如何是好的小动作全落在他的眼里。一个信号闪动,另一端的他,即刻清晰地出现在了她的手机屏幕上。他也许一夜未眠,眼里泛着血丝,懒洋洋地靠在床头。
片刻后,他抬了抬眼皮,说:“手机快没电了。”
她看着他,有个念头焦急地跳了出来,在信号断开前,她快速说道:“还记得我曾经给你发过一封邮件吗?那封邮件其实是个木马,我就是通过这个拿到了你的密……”
未等她将话说完,他的脸便在眼前消失了。那一刻,她竟感到无比的失落。

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总统套房的会客室里,顾沅其、徐露、习天宇、伍向阳四人无所是事地玩着牌,沈时久则一脸沉寂地倚坐在沙发里,掌心漫不经心地翻转着换过电池的手机。前方茶几上摆着的,是他常用的那台银色手提电脑。
稍刻,房门开了,洛则站在门口,发丝凌乱不堪,嘴角以及两颊竟带着伤。两个身形彪悍的男人驾着他,走进来。
在玩牌的几个人转头看看洛则,又看看沈时久,脸色跟着变了。只有习天宇后知后觉,目瞪口呆地问:“搞什么啊?”
沈时久抬了抬下颌,示意洛则坐下,他站着不动,嘴角隐隐有讥嘲的笑意。身边的人拖了张椅子过来,将洛则直接按了下来,动作极不客气,有如对待犯人。
“你们先出去吧。”沈时久对其它人说。
顾沅其站起身,摘下眼镜,忍不住叹了口气:“徐露有些迟疑,不放心地望向沈时久;伍向阳的表情几乎没有变化,耸了耸肩,第一个走出去;习天宇最暴躁,又没有耐性,恨不得冲过去揪起洛则问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刚要行动,就被顾沅其给拖走了。”
门阖上。
沈时久从盒里抽出一支烟,不疾不徐地点燃,却将它递给了洛则。洛则木楞地伸手接过,放进嘴里深吸了一口,立即就被那陌生的味道呛得猛咳数声。沈时久一手支着下颌,等他安静下来,沉声问:“洛则,我们应该从哪里开始谈起?”
“你怎么知道是我?”洛则不客气地抢白。
片刻的沉默。
沈时久黑眸微抬,目光霎时变得冷厉:“霍思倾告诉我,三年前在我车里做手脚的人是你。如果是这样,那后来的很多事,也就说得通了。”
洛则微微一怔,随即笑道:“你这么对她,她到底还是要护你。”他缓缓将身子靠向椅背,以一种极其平静的口吻开始讲述:“如果没有天叔就没有我洛则。”
“我七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医生告诉我家人,必须要动手术,否则性命堪忧。当听到整个手术需要五十万的时候,他们将我扔在了医院里,并说,只能怪我命不好,没有生在富人家。是生是死,听天由命,他们无能为力。”
没有钱,医院将我赶了出去。我就咬着牙发誓,只要有人肯救我,就算以后叫我做牛做狗我也甘心。医院外面冰天雪地,我跪在地上等,一直跪到被冻得休克,始终没有等到要等的人,这个世界有多少人像我家人一样冷漠无情?我算是清楚了。
后来我在医院的病床上醒过来,看到了天叔。他说他见我晕倒在雪地里,非常诧异,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竟然没有人去管一个小孩。他把我送到了其它医院,在得知我得的病后,毫不犹豫地拿出了五十万。对天叔来说,五十万的确算不上什么,但我见过更有钱的人,他们看到我跪在地上,只当我是乞丐,露出鄙夷的目光,只因我污染了他们的视野。
天叔治好了我的病,知道我无家可归,便收留了我。他问我想不想上学,我点头,他便送我去最好的学校。他问我想不想出国留学,我点头,他便送我去国外,而我也不弗他所望,考取了名校,拿到了硕士学位,然后迫不及待地回来。
天叔说,我不勉强你加入南菁,如果你有更好的选择,就按自己的想法去做。我视天叔如生父,又怎会作出其它选择。即使为奴为仆,也是我心甘情愿的。天叔走后,我之所以还留在南菁,就是想完成他最后一个遗愿——找机会除掉你。他在临终前,才知道你的身世,却已经无能为力,于是他暗中嘱咐我,如果你能安心帮助无殊打理南菁,就当什么都不知道,如果你有异心……”
他低头吸了口烟,慢慢地竟也适应了这样违和的味道。
“思倾无意中知道我做的事,她苦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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