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你正忙着。”
……】
“竟然是第一人称,当真是彻底的新手。”李道不满,不过买都买了不看浪费,因此只有耐着心思继续看下去,一边看一遍嘀咕着这里不如《青棺柩》好,那里不如《青棺柩》好。
“呃?故事的主角竟然是另一个人——福尔摩斯,真有意思的写法,用第一人称,而主角却不是第一人称。”越往下看,口中嘀咕的声音就越小了,最后没声了,只是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报刊,认认真真的观看。
看完一遍之后还有一些意犹未尽,又从头开始,再看一次,直到第二次看完,李道才放下了阳城ri报。
“用第一人称叙述主角福尔摩斯的故事,虽然在写法上有一些怪异,不过故事还是非常好看的,短短的两万字竟然可以写出如此曲折的一个故事。”李道惊叹连连,原本还想着只要写得不是太差就好了,不过最后看完却发现写得不止不差,还非常的不错。
《红发会》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毕竟只有两万多字,但是结局却非常的颠覆,你不看到结尾,绝对猜不到,但这又不是作者为了故弄玄虚,结局虽然出人预料,匪夷所思,但却又合情合理,这点非常不容易。
因为《红发会》这种奇怪的叙述手法,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可是因为出乎预料的剧情又吸引了一批读者,因此总的来说阳城ri报这ri销量还是有增幅。
“老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福尔摩斯这样聪明的人吗?”林友十二岁的儿子忽然问了他一个问题。
“福尔摩斯是谁?”林友放下手中的早谈报,他可是《青棺柩》的忠实读者,至于阳城ri报,十四岁天才作家写的小说,哪凉快哪呆着,再天才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严密的推理小说,所以他根本看都懒得去看。
“就是《红发会》里面的福尔摩斯,他可厉害了,光从一个人的穿着就可以看出那个人是做什么的。”说着拿出了阳城ri报,念给林友听
【“他干过一段时间的体力活,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到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情况以外,我推断不出别的什么。”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压着报纸,但眼睛已转过来看着我的同伴。
他问道:“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唔,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的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啰,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还有别的什么更能说明问题吗?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整洁的补丁。”
“那么,中国又怎么样?”
“你的右手腕上边一点的地方文刺的鱼只能是在中国刺的。我对刺花纹作过点研究,甚至还写过这种题材的稿子。用细腻的粉红色给大小不等的鱼着色这种绝技,只有在中国才有。此外,我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挂着一块中国钱币,那岂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吗?”】
“老爸,你看是不是这个福尔摩斯可以光从一个人的外貌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去过什么地方,太厉害了,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如此厉害的人?”
林友有些愣,刚才儿子读的哪一个片段,就光说这个对话就已经描述出来了一个观察甚微的侦探角色,而且这推断,非常的合理。
不过《红发会》福尔摩斯好耳熟的名字,好像在什么地方听到过。
“儿子,你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报纸上面的,也是推理小说?”听刚才儿子念的片段来了兴趣。
“就是最近沸沸扬扬的阳城ri报啊,《红发会》这篇文章就是那个被称为天才作家的苏释晨所写的啊。”
阳城ri报,就是十四岁的天才作家苏释晨所写?
林友拿过儿子手中的阳城ri报,看了起来,首先第一印象是笔法干练,没有多余的话,这对于一个新手来说非常的难得,随后第二印象却是叙述方法奇怪。
林友的文化程度不错,对于一些外国的名著也有所耳闻,苏释晨的写法完全就像是外国小说家喜欢用的叙事方法,第一人称,而第一视角将主角叙述出来,可国内却很少有人用这种方法,因为文化的差异,读者可不会买账,而苏释晨这个新手竟然胆子大到用这种叙事手法,最最重要的是,而且还写得不错。
虽然叙事方法奇怪,但是扎实的文字功底以及精彩的内容,为《红发会》赚了不少口碑,林友用《红发会》与方米的《青棺柩》对比,却发现《红发会》并不输于《青棺柩》。
虽然现在《红发会》字数还少,也不能多看出什么,但按照这个水平,林友敢说写完之后苏释晨绝对可以成为与方米差不多的一流作者。
像林友这样的人不少,不太相信一个十四岁的学生可以写好推理小说,但因为一些意外瞧到了,随后就被吸引了。
人气的累积,到了下午竟然一个小爆发,让阳城ri报的销量提高了五个点。这已经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绩了,准备看阳城ri报失败与苏释晨失败的人却大跌眼镜。之前一天落井下石一般的报刊业全部都闭嘴了,增添五个百分点虽然算不上一个很大的成功,但也非常不错了。
原本还想插一脚的《早谈报》,也放下了这个想法,这个时候插一脚可能会失足。
“方老师你是专业的,就你用专业的水平看这篇推理小说如何?”利温学。
“精彩,不看这篇小说的结尾绝对猜不到结局如何,这点是很多老作者都做不到的,写推理小说或者是悬疑小说最害怕的就是读者看到开头就猜到结尾了,所以有很多作者都想在结局的时候逆转,但这样就会照成很大的漏洞。”
“这《红发会》结局难以预料,却又非常合理,再加上老练的文笔,这绝对是一篇不可多得的推理短篇小说,如果不说这是一个十四岁的学生所写,我绝对会以为这是一个对于写作浸yin了数年的老手。”方米对《红发会》的评价非常的高。
早谈报主编利温学迟疑良久最后才问道“那方老师,这篇文章有没有什么缺点?”
“硬要说缺点的话,就是这种叙述方法了,这篇小说的叙述方法偏西方化。”
“偏西方化”
早谈报可以说是阳城ri报的死敌,阳城ri报大火,自然是早谈报不愿意看到的,利温学目光闪烁,想到了一个主意。
《红发会》在阳城ri报之上刊登,而全文两万一千字,千字百块,又有两千一百块进账了。现在报刊之上发表几个短篇累积人气,随后再发布中篇。
赵澹澹开辟小说板块,的计划也可以说成功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精彩,阳城ri报的销量只会逐渐增加。
赵澹澹还打电话来叫苏释晨庆祝,说是做了一桌子的好菜等着他,苏释晨果断拒绝,其一是因为王姨的劝告,其二就是赵澹澹弄的西餐真的不怎么好吃。
自从上次在赵澹澹家中吃了一顿之后,他心里就一直有一个疑惑,就赵澹澹这个厨艺水平,唐泠瑜是怎么活下来的?
第18章 抄袭风波
翌ri,苏释晨一早就被赵澹澹打电话吵醒了,随后就被要求请假一天。
初中不比得小学,请假还需要请假条与家长,不过对于他学校是非常开放的,班主任直接准假,并且还问一天够不够。
赵澹澹在电话那头语气很着急,因此苏释晨也直接打车来到了阳城报社。
“请问,赵姐在哪间办公室?”
“你要找赵澹澹副主编?你就是那个天才作者苏释晨同学吧。”
“对,赵姐今天打电话来叫我来报刊找她。”
“我知道,赵主编跟我们说了,跟我来”阳城ri报好歹也是阳城之中顶尖的报刊之一,因此阳城报刊业蛮大的,很正规,一众员工都非常的繁忙,还好在前台编辑的带领下,找到了赵澹澹的办公室。
“把刚才那篇稿子拿到我办公室”
“这种稿子怎么能在报刊之上发表,带着严重的左性。”
“这篇文章交给主编终审”
……
此时的赵澹澹穿着一声的蓝色ol装,白色衬衣贴身,将头发扎到脑后,完全是一副干练的样子,如果说在在样子上还是有一些幼稚,但雷厉风行的语气足以让所有人忘记那婴儿肥的样子。
“那个编辑大哥,知不知道赵姐找我是什么事情?”苏释晨好奇的问。
编辑迟疑了很久才问道“你没有看今天的报刊?”
“没有,我没有看报纸的习惯”这是大实话,就算是他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在阳城ri报之上刊登,他也没有买一份报纸。
“那个,还是等会赵主编跟你说吧。”
还要等赵澹澹说到底是什么事?
“那个赵姐”
“等会,先在姐的办公室等一会。”
还真够忙的,无奈只有在办公室坐着发呆,赵澹澹不过是报刊的副主编就如此的繁忙,可想而知王妮那个出版社主编有多忙。
等了大概半个小时的样子,赵澹澹推开办公室的门进来。
“晨晨久等了”纸杯在饮水机为他接了一杯水。
“哎,今天可把赵姐累死了,晨晨快给赵姐揉揉肩膀。”赵澹澹招了招手。
“那个赵姐还是说说,今天这么急找我来是什么事吧。”
“晨晨讨厌赵姐了”女人当真是水作的,说哭就哭,刚才还好好的可转眼之间,眼眶之上就有眼泪打转。
“那个不是,好好我跟赵姐捏肩”站在赵澹澹身后,双手轻轻的捏,话说赵姐的肩膀还挺软的。
不过就苏释晨这个方向,往下一看就可以透过衬衣立领,看到里面白花花的一片。苏释晨就无意之间,嗯真真正正的无意之间,看到了那白花花的一片,话说果然是极品少妇童颜**,可能就连王姨也比不上。
一想起王妮再加上眼前这白花花的一片,脑中就不自觉的浮现出之前王妮醉酒睡觉之时,他趁火打劫做的那些事。
一想到那柔软滑嫩的手感,一想到那俩大白兔上面的樱桃苏释晨动作不自觉就停了下来。
“晨晨怎么了,不会才捏这么一小会就累了吧。”
“那个不是”苏释晨继续捏“对了,赵姐你还没有说今天到底是什么事”“晨晨你没看今天的报纸吧。”
又是报纸?今天报纸上面到底刊登了什么?
赵澹澹见他一脸的疑惑,就知道了答案,从桌上拿出了一叠报纸递给了他。苏释晨疑惑的目光最终停在了报纸之上——
《天才作者苏释晨原来是一个抄袭者》
仅仅一个题目就瞬间让他精神一振,被人发现抄袭了?
随即苏释晨镇定了下来,绝对不可能,虽然《悟空传》《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确是抄袭于地球之上的今何在与柯南·道尔甚至那篇《喂——出来》也是抄袭ri本微型小说之父星新一之作,但在抄袭之前,苏释晨可是做过详细的调查,这个世界绝对没有今何在,更没有柯南·道尔,星新一也是绝对没有。
因此从某一种意义上来说苏释晨所写的作品就是绝对的原创,不可能被人发现是抄袭,除非也有一个地球之人,与他一样也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不过这种可能性是为零的,继续往下看——
最近些ri子,苏释晨的名字被疯狂的传颂,天才作家,《悟空传》火遍阳城,甚至很多人将其奉为榜样,而昨天在阳城ri报之上刊登的推理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发会》更是文笔老练,剧情精彩。
如果,仅仅是如果做一个假设,如果不告诉你这推理短篇是十四岁的学生写的恐怕所有人都看不出来,老练的笔法完全就像是一个对于写作浸yin了数年的老手。
况且小编读了很多遍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其一文笔就不说了,老练的文笔完全就不像是一个十四岁的学生。
其二也就是最重要的一个佐证,那就是叙事方法,小编曾经拿这篇文章去问过一位一流的推理小说家,这位小说家得出来的结论是这《红发会》无疑是一部好作品,但叙述方法却与国内的作品迥异。
写作用第一人称写本身就是大忌,可这篇《红发会》却用了第一人来叙述,最重要的是用第一人称却不是主角,而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第三人也就是主角的事迹。小编在发稿之前自己调查过,在国内一千部推理小说也没有一本这种,至于是什么原因很简单,这种叙述方法是外国常用的,因为英语与中文的差异,在英文之中使用这种叙事手法是很稀疏平常的,可在国内却显得非常的怪异。
如果这篇推理小说的作者去过英国或者是美国留学用这种叙事方法还没什么,可是据小编调查苏释晨仅仅是实验初中的学生,其父亲、母亲等等往上捯三代也没有一个出国留学。
其三,从小说剧情来说,一开始小说的主角福尔摩斯就展开了一场精彩的推理秀,这其中牵扯到了一些知识点,这些知识点是需要生活累积的,当然也可以说是作者苏释晨天赋惊人,不用累积,那么关于共济会的知识点就必须要,一般人可就不知道了,还有本书的背景是英国,主人公也是英国。
无论是文笔,还是剧情亦或是叙述方法都可以看出这本书并非苏释晨这个天才作家所写,小编合理的相信这短篇小说是一位外国推理小说作家的作品,而阳城ri报做的仅仅是将这推理小说翻译成为中文,至于有很多读者要问为什么最后要将作者按在一个十四岁的学生身上,小编认为这样可以造成足够大的话题。
阳城ri报不但欺骗读者,还将一位前途无量的天才小说家拉下了水。
“晨晨,看完之后有什么感想?”
“还能有什么感想,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么多无聊的人。”苏释晨无所谓的摊了摊手“谣言止于智者,这样的谣言用不了多久就会终结,清者自清。”
“事实上文学圈子与娱乐圈非常的类似,都是三人成虎,在这两个圈子之中不存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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