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的爱意》作者:午夜哭坟
文记:
你想要的一切,我都会想方设法的给你。包括我的性命。
我可以把我的心掏出来给你,只要你不嫌弃就行。
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知道的,但是,我爱你,这样就够了。
我愿意做你脚下的垫脚石,我可以丑陋肮脏,只为衬托你的高贵。
我快要死了,能奢求你远远的站在那边吗?我只要远远的看着你
内容标签:怅然若失 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欢 ┃ 配角:孟归,凌书轩,于浩然 ┃ 其它:红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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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沈欢一直知道自己喜欢凌书轩,那是他的表哥。
他们是远亲,但是双方父母很要好,沈欢第一次见到凌书轩的时候,是他十岁,当时他父母因为遭到入室抢劫的强盗杀害,躲在柜子里捡回一条命的他被凌家收留了。
他被吓得有些精神失常,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见到什么人他都害怕得不得了。
只除了凌书轩。
凌书轩比沈欢大五岁,是个很温柔很体贴的人,平时即使不笑,眼睛也带着三分情。正是因为这个让沈欢渐渐放下了心中的痛楚,缓慢的接受这个世界。
人如果在伤痛中有人不断地给予关怀,那么这个人会把他当做救命的稻草,并且会感激涕零。
沈欢就是这样。
他简直把凌书轩摆在最高的位置膜拜,奉他为神!
随着年龄的增长,十三岁的沈欢在一场暧昧的梦境中惊醒时,不可思议的看着脏污的睡裤,以及想着梦里与他共度的人,那人竟然是凌书轩……
一切都变了味道了。
沈欢越来越喜欢凌书轩,那种喜欢让他无法自拔。
但同时,他又害怕,害怕会被别人发现,他这种龌龊的情感。
他只能远远的看着他,偶尔得到他一丝半点的关注变会脸红心跳得厉害。
他收集凌书轩的一切,他丢弃的练习本,他用过的笔,甚至是他吃剩下的巧克力。
沈欢知道这样真的很变态,但他停止不下来,似乎只有这样的行为才能满足心底那叫嚣着要现型的爱意。
沈欢十四岁的时候,凌书轩十九岁,当时风靡一种掌上游戏机,凌书轩很想要,但是他没有开口问父母,他总是这样。
沈欢看着心疼,暑假的时候,他一直出去帮忙派传单,太阳很毒辣,沈欢中暑过好几次,最终还是攒够了钱,去买了那游戏机。
但是,当他把游戏机送给凌书轩的时候,才发现他书桌上还有一部更好更贵的。
凌书轩笑着抚摸沈欢的头,“谢谢你,小欢,我很喜欢你的礼物。”
他收下了!只是一个星期后,他送的游戏机出现在凌书轩的好朋友手里,他转送给别人了。
啊,是啊,他已经有更好的了不是吗?
没关系的,送给他了,就是他的东西,他想给谁,就给谁。
沈欢十五岁的时候,得知凌书轩喜欢小他一届的一个女孩子,他暗示过女孩,但是女孩并不想接受凌书轩。
有一段时间凌书轩有些失落,同样失落的还有沈欢。
他喜欢凌书轩,喜欢得不得了,但是他不能说!这样耻辱的爱情不可以说出来。
沈欢去接近那个女孩,请求女孩和凌书轩谈恋爱。女孩是个官二代,她身边从来不缺帅气英俊的男人,当时凌书轩暗示她想要和她交往时她就已经知道了,只是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会是这样一个腼腆可爱的小男孩过来说出了凌书轩不敢说的话。
老实说,她是挺喜欢凌书轩的外表,但是并不喜欢凌书轩这个人,相反的,女孩对沈欢非常感兴趣。
女孩说,“沈欢,如果你敢从这里跳下去的话,我可以和凌书轩交往。”
三楼,底下是草坪,可能一不小心就会送命。
但是,沈欢毫不犹豫的翻过窗台跳下去了。
结果摔断了一条腿。
女孩觉得不可思议!这人真的是可以为他表哥做到那么多!甚至可以去跳楼!
觉得不可思议的还有女孩的哥哥,叫做孟归。他和凌书轩一样的年纪,不过倒是比凌书轩爱闹的多。
女孩还是很讲信用的,不仅答应了做凌书轩的女朋我,还包了沈欢的医药费。
凌父凌母,还有凌书轩只过来探望过他一次,接下来住院了一个多月的沈欢,除了女孩的哥哥孟归过来看下外,就谁也没见到了。
他就那么孤零零的,一个人在苍白的弥漫着消毒水气味的病房里度过一天又一天。
孟归来的时候会多多少少提到自己妹妹和那个男孩交往的琐事。
沈欢只是带着浅笑听着,一双含水的桃花眼看得孟归有些心神恍然,特别是沈欢笑的时候。
沈欢长着一副好皮相,唇红齿白大眼睛,很惹人喜欢。
孟归也喜欢。
他不能理解沈欢为了什么可以对凌书轩奋不顾身。
不过凌书轩这段恋情只维持到了沈欢出院,是孟归的妹妹提出了分手。
凌书轩也并没有挽回,该做什么还做什么,只是有时会偶尔发呆。
沈欢觉得自己的爱太卑微了,明确自己爱意后,他心慌意乱,他不敢言说,甚至多看凌书轩一眼都害怕被他看出什么端倪。
即使是卑贱又能怎么样,那个人,是在他最无助的时候带他走出困境的人,他喜欢他,他爱他,爱的如此小心翼翼没有尊严,爱得伤痕累累体无完肤。
沈欢十七岁的时候,凌书轩二十二岁,他上大学,沈欢上高中。
凌书轩想要那个学校交换生的名额,凌家也很重视这个名额,全校只有两个交换生,但是凌书轩有点不符合条件。
可是,凌书轩想要啊。
他的父母也想尽办法,他们很有钱,但是没有权,他们可以用钱买交换生,但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行不通。
于是,凌父凌母请了于浩然,那是负责交换生的导师。
于浩然被请去凌家做客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他原本只想坐坐就走,但是,却被那个少年吸引了全部视线。
于浩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同性恋,他喜欢的正是沈欢这样的类型,有些瘦瘦弱弱的,白白的惹人怜爱,最重要的是,他有一双顾盼生辉的桃花眼,看着人会让人沦陷,只是沈欢并不知道。
于浩然三十二岁,他能坐上导师这个位置没有一点能力或者后台是不可能的。
在看到少年的时候,于浩然知道,凌书轩这个忙他是要帮定了,只是,只是,这个少年会答应吗?
凌书轩怎么说也比沈欢多点眼力,当即知道了于浩然的心思。
当天晚上吃过饭,凌书轩进了沈欢的房间,那是他第一次进男孩的卧室。
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张椅子,一个衣柜,一个书柜。
仅此而已。
沈欢当时正在画素描,听到门开了的声音慌忙把素描本合上,回头看到是凌书轩的时候,他雀跃得都快飞起来了。
但是,接下来凌书轩说出来的话却让他从天堂掉下了地狱。
“小欢,你知道我想要交换生的名额,于老师他……他喜欢你。”
沈欢有那么一刻确实是愣怔,但是很快,他就笑着说,“我知道了。你,让他,来我这吧。”
吃了晚饭的凌父凌母单位有事赶过去了,偌大的房子里只有凌书轩和于浩然的交谈声,沈欢洗了澡待在房间里,等着……
门锁很快被打开了,进来的只有于浩然一个人。
说实在的,于浩然长得很儒雅,看着并不像三十二岁的,比较像二十出头,但是多了份沉稳和成熟。
沈欢很害怕,他害怕得都有些发抖了,门锁开的时候沈欢就像受惊的兔子!
“我叫于浩然,你叫,沈欢是吗?”男人的声音低沉淡雅,就像他的人一样。
接下来他也是很温柔的脱去了沈欢的衣衫,很温柔的做着前戏,很温柔的爱抚和亲吻着沈欢,很温柔的开拓,很温柔的做/爱。
沈欢被情欲冲击得皮肤粉红,眉头皱着,呜咽出声,有些泪水淌了下来,他有些意乱情迷,小声的叫唤出了凌书轩的名字……
“书轩……”
于浩然停了一下,然后便不再温柔,反而粗暴得对待起沈欢!
“张开眼睛看看!你现在是被我于浩然干!”
沈欢痛苦的承受着,直到昏厥过去。
沈欢不知道于浩然什么时候离开的,只是觉得下半夜头脑浑沌的厉害,还吐了,第二天清早的时候他开始发高烧,这一病就是三天。
但是,凌书轩不知道他生病吧?因为,第二天清早的时候,凌书轩已经被凌父凌母送到机场了。
凌书轩一走就是三个月。
他没有打过一通电话回来询问沈欢的情况,沈欢失望得苦笑。
没关系,只要他想要的东西,我都会想方设法给他,甚至是付出生命。
放小长假的时候,孟归的妹妹,孟梦,邀请他一起去了旅游。
沈欢有些犹豫不决,但是最终还是去了。一行人只有三个,就是沈欢,孟归,和孟梦。
他们去了夏威夷。
这是沈欢第一次出门旅游,如果一开始直到是出国他恐怕不会答应的,太昂贵了!
被孟梦连哄带骗的骗出去后,沈欢有些不知所措。
甚至在海滩上玩耍他都有些害怕,到处都是外国人,他们说的外语太快自己根本听不懂。
所以只能跟紧孟归或者孟梦。
夏威夷太阳非常好,海水清澈,很舒服,沈欢还是第一次放空自己,只是单纯的享受这样的阳光。
孟梦去了海里游泳,孟归说去拿点防晒油,只留下沈欢躺在沙滩椅上。
沈欢有些昏昏欲睡的时候,听到了一个男人在说话,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白人,他说的应该是法语,但是自己完全听不懂。
沈欢从沙滩椅上坐起来,仰头望着高大的外国人,一双含水的桃花眼迷茫的看着那个法国人。
法国人似乎感叹了一声,伸出手就摸了一把沈欢的脸。
沈欢不明所以的摸着刚才被人摸过的脸颊,就这样看着外国男人。
法国人笑出声,弯下腰在沈欢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沈欢有些脸红,这是外国人的贴面礼吗?
法国人似乎还想要干什么,却被熟悉的声音喝止了,沈欢看过去,是孟归。
孟归虽然比法国人矮,但是却盛气凌人。他开口说了一串法语,和法国人交谈起来。
然后法国人看了看沈欢,摊摊手摇摇头,之后就和沈欢摆摆手离开了。
沈欢看着孟归,茫然得不得了。
“他说什么?”沈欢问。
“没什么,他说想和你做朋友,不过我拒绝了。反正都快回去了,也不懂对方什么人。”孟归喝了一口水,“沈欢,去游泳吧。”
沈欢不会游泳,大一点的浪打过来都会害怕,不过这次是孟归带着他。
孟归有些坏心的把沈欢带到深一点的水,没过了沈欢的脖子,一个浪打过来就会把沈欢淹没。
沈欢害怕的抱紧了孟归。
一个大浪打过来,沈欢被推走了好几步,不过被眼疾手快的孟归抓回来了,混乱中沈欢觉得自己似乎吃到什么东西,软软的,温温的,只是一下,那东西就没了踪影。
沈欢用手擦了擦自己的脸,自己被孟归环在怀里,有些紧,但是沈欢没有推开,他怕呛水。
不过,一想起刚才自己那狼狈样,突然就很想笑。
沈欢于是就笑了。笑声低低的,身子有些颤动。
“笑什么?”孟归问。
“没什么,就是觉得自己刚才呛水很好笑。”沈欢笑得眼睛弯弯的,脸颊上有浅浅的梨涡。
小长假一下子就过去了,孟归送沈欢回到家的时候,沈欢笑着对孟归说:“谢谢你,我真的很开心。”
沈欢很开心,自从明确了自己的爱意到如今,最开心的是这次的旅游。
但是那终归是一场旅游。
对凌书轩的爱如同一颗掉进了眼睛的沙子,很疼,很难受,却没办法剔除,只能任由它腐蚀。
凌书轩回来了,那天沈欢特意的挑了凌书轩最喜欢的颜色的衣服穿上,等着他回来一起吃晚饭。
凌书轩要盛饭的时候,沈欢也殷勤的去接碗,却不曾想自己的手刚触及到凌书轩的手指时被对方一把挥开,那只瓷碗掉到了大理石地面上发出了刺耳的声音碎成了好几块。
“不好意思,小欢。手滑。”凌书轩说道。
沈欢的眼神闪烁了一下,笑了笑说,“没事,没事……”
真的,没事吗?
他是嫌自己脏吧?沈欢知道,凌书轩不喜欢同性恋,甚至有些厌恶。
沈欢讪笑的收回自己的手,往自己裤子上擦了擦,力气有些大,手背都发红了。
凌书轩似乎看过来了一眼,然后让凌母重新拿了一个碗。
沈欢匆匆扒拉了半碗饭,然后就下桌了,回了自己的房间。
那天晚上他哭了,哭的很伤心,大热天的他裹在被子里,还不敢发出大的声音,只是低声的,委屈的哭。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沈欢十九岁了,凌书轩二十四,大学毕业了。
沈欢对凌书轩的那种痴缠的爱意越发深沉,也越来越卑微。
他努力的把凌书轩想要的都给他争取,但是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
只要凌书轩想要,他从不说不。
毕业的那天,凌书轩班上都出去酒店聚会了,沈欢也偷偷的跟了过去,他怕凌书轩被人灌酒,醉了不知道回来,也怕他出什么事。
去到酒吧后,沈欢后悔了,如果,如果今天没有过来,他还可以自欺欺人,还可以这样卑微的,爱下去。
包厢里的音乐没有盖过他们的谈论声。
“书轩,我说你那个小表弟对你还真挺上心的!今天怎么没有带他过来啊?”
“都是朋友的聚会�